独立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构建与探索
2013-08-15田其濡王焕芬
◆田其濡 王焕芬 孙 璐
(大连医科大学中山学院)
独立学院是我国高等教育由精英教育向大众化教育转变过程中的新生事物,其发展迅速,现已成为我国培养实用型、技能型人才的重要基地,承担着生产、建设、管理、服务和技术领域一线急需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的重要任务。独立学院作为我国高等教育的一种新生力量,有其自身的特点,在教学管理机制和管理制度方面存在许多个性化的要求,无法照搬许多普通高校传统的教学管理与评价机制,因此,以独立学院为研究对象,探索、构建其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对提高我国高等教育质量有着十分重要的实践意义。
一、独立学院教学质量监控及其意义
教学质量是学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是学校综合实力的反映。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是高等教育发展的核心任务,是建设高等教育强国的基本要求,这是我国2010~2020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要任务。
教学质量监控就是在教学质量评价的基础上,通过一定的组织机构,按照一定的程序,对影响教学质量的诸要素和教学过程的各个环节,进行积极认真的规划、检查、评价、反馈和调节,以确保学校的教学工作按计划进行,并达到学校教学质量目标的过程。
建立科学完善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有利于强化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有利于教师转变教学观念,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以独立学院向普通民办高校“转设”为契机,促进独立学院教育教学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切实提高教育教学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以保障独立学院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
二、独立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构建
构建符合独立学院人才培养特点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应突破常规性内部质量保障体系的束缚,将内部质量保障与外部有机结合,实现全过程监控。
(一)确立教学质量监控组织体系
教学组织、指挥工作必须坚持学院的办学定位、贯彻学院的办学指导思想,符合学院不同阶段的工作重点要求。我国现有独立学院的管理机制一般为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实行院、系两级管理(或院、系、教研室三级管理)。
1.校级组织机构及其职能
院长办公会议是学院教学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和督导委员会分别是指导教学和监督教学的两个权威机构,由经验丰富的高等教育教学专家组成,对院长办公会议有咨询和建议的权利和责任;设立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全面负责学院教学管理工作,接受院长办公会议的领导及教学指导委员会和教学督导委员会的建议;教务部是学院教学管理和教学监督的执行部门,代表学院组织教学实施,代表学院管理各系(部)的教学运行,同时将各系(部)教学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准确的反馈给主管院长。
2.系(部)级组织机构及其职能
各系(部)主任是各系(部)的第一负责人,在教学管理工作中受主管教学副院长的领导,在专业教学中接受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的建议,在教学质量监控中接受系督导组的建议;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由相关专业的专家和相关行业的企业人士组成,在专业规划、人才需求、人才培养目标、人才培养方案、行业现状、就业反馈等方面提供咨询;系督导组是教学监控机构,由该专业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组成,负责课堂环节督导和考试环节督导等工作,其工作重点是质量监控。
(二)建立健全教学质量监控制度体系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制度是衡量和制约一切活动的准则,科学而完善的教学质量监控制度是提高教学质量的依据。教学质量监控机制包括两个方面:
1.内部评价机制
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效果、教学研究等是评价教学质量高低的重要环节,制定符合独立学院人才培养特点的各环节质量标准是保证教学质量的关键,更是组成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内容。独立学院内部评价机制包括:建立教学督导制度、学生教学信息员制度、教学质量测评制度、院系教学评价制度、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评价、教师教书育人等。
2.外部评价机制
探索将应用型人才的社会认可度作为评价教学质量标准的一项重要指标,通过建立毕业生跟踪调查制度,对校外实习基地、用人单位及医疗机构进行调研,并将调研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及时反馈给各教学单位,为教学各环节设计提供真实的参考依据。建立科学、合理、有效地外部评价机制,从而将社会关注点融入到校内教学中,使校内培养与校外应用统一结合,以培养符合区域经济发展需求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三)健全教学质量监控评价体系
教学质量监控的各项指标体系确定必须遵循规范性、可操作性、全面性、奖惩结合等原则,克服随意性,力求该体系的制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
1.教学质量标准与评价方案建设
切实突出教学工作以质量为核心的管理理念,按照独立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的新进展、新情况、新特色,与时俱进,坚持建立科学规范的教学质量分析评价制度,创建适应教学模式改革的教学质量评价体系,确立评价主体,明确评价项目与对象,制订评价内涵与指标,建立健全学院、企业、社会、学生及学生家长等共同参与的全方位多角度的评价体系。依据校企共同确定的人才培养规格标准、教学质量标准,立项建设教学质量评价方案,制订教学质量评价管理规程,形成科学规范的教学管理运行评价机制。
评价方案要根据教学过程与结果质量标准的要求选定评价方法。要素应包括基本要求、有明确的项目、具体的观测点,确定的权重值、可划分等级与可量化标准、评价结果判定、有关说明等。评价方案在实施过程中,应该体现可操作性、简便易行性、便于反馈性等特点。
2.教学质量评价方案的实施方式
通过日常监督、定期监督、专项监督和公众监督四种方式对教学质量评价方案进行实施。即由教务部、学生部、各系(部)对各教学环节的实施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由教务部、督导组对教学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定期监督,对工作完成质量进行评价;由教务部、督导组对主要教学环节进行专项监督,进行质量评价;学院开通多种渠道(如院长信箱、教务部信箱、学生部信箱、院领导接待日、投诉热线等)接受教职工、学生、社会对学院教学质量的公众监督。
(四)信息反馈调控体系畅通
利用现代网络信息手段,建立教学质量信息库,综合汇总反馈信息,为学院教学改革与建设提供依据,建成以学院为中心的集社会、专家、教师、教职员工、广大学生和家长共同参与的教学质量监控信息反馈调控系统,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信息平台建设,实施网上随机在线反馈、定期网上调查、现场听课检查,实现教学质量监控的信息化、网络化、全员化,使教学质量监控具有开放性和时效性;建立评教数据库和教师教学业绩数据库,设专人管理,对教师教学业绩实行动态考核、数据化管理,不断提升教学、管理质量和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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