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摄像师具备“编导”意识的重要性
2013-08-15文丨赵
文丨赵 欣
(长春电视台,长春 130061)
“编导”意识,即以“编导”的创作思维统筹和把握整个电视创作流程和细节。电视艺术中,编导是电视艺术创作的“主脑”,影像则是最重要的艺术表现元素,摄像师以“编导”思维来指导自身的影像摄录工作,将能够更好地完成影像摄录任务,这也已经成为现代电视艺术创作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
1 电视摄像师强化自身“编导”意识的必要性
电视编导是电视节目的核心和灵魂,是统筹电视节目全局的规划者和掌控流程中各个细节的监控者。电视“编导”意识,即一种既统观全局、又兼顾细节,既体现个性、又考虑协作的电视艺术创作观念。摄像师具备一定的“编导”意识,其实质是要求摄像师能够从电视节目制作的全局来“俯视”摄像环节,在具体的摄录过程中,能够更巧妙而恰当地选取摄像角度、运用摄录技术,以获取到更多更好的影像素材,为后期的电视艺术创作打下基础。具体来说,强化“编导”意识是制作电视节目精品的重要前提。电视是一种影像艺术,画面是构成电视节目的重要元素,摄影师的艺术创作——摄像是电视节目创作的重要基础和前提。具备一定的“编导”意识,使摄像师对于电视节目制作的意图有更加准确的理解和把握,也就能够更好地完成影像素材的摄录任务,为后期制作提供质量更高的编辑素材。同时,强化“编导”意识也有利于节约电视节目制作的成本。这是因为电视是一种纪实性艺术,某些事件和场景是无法补拍的,一旦发生漏拍或拍摄效果不理想的情况,就会给整个电视节目创作造成一定的浪费和无法估量的损失。另外,强化“编导”意识也是电视摄像师追求事业成功的关键路径。电视艺术创作是一种协同合作,摄像师具备一定的“编导”意识,能够更好地理清自己与其他创编人员、其他工作部门之间的关系,并与其更好地相互配合与团结协作,促使自身在艺术创作道路上实现不断提升与突破。
2 “编导”意识的典型特征
“编导”作为电视艺术创作的主导和灵魂,在整个电视艺术创作中发挥着统筹规划、创新求异、协调引领的重要作用。因此“编导”意识具有全局性、创新性和协调性的典型特征:
2.1 全局性
电视艺术创作是一项由多个细节、要素、环节所构成的系统而复杂的工程。从创作细节来看,包括对摄录方案的设计、摄录技术的选用、摄录设备位置的安排等等;从创作要素来看,包括对光线、色彩等造型艺术的选用、对摄录景别的确定、对摄录运动路线的设计等等;从创作流程来看,可以大致分为前期准备——实际拍摄——后期编辑三个环节,等等。“编导”对这些都要有一个全局掌控、统筹安排。而摄像师也同样要用这样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在进行摄像时要对整个拍摄现场布置、拍摄方案设计、拍摄流程有一定的把握,使自己做到手执摄像机,心中有“全局”。
2.2 创新性
创新是艺术创作进步的不竭动力。电视艺术作为一种重要的传媒类型,必须始终求新求异,才能葆有竞争优势,才能避免走向衰败,才能一直走在时代前沿。因此,创新是“编导”意识的重要构成要素之一,“编导”们正是依靠自身的职业素养和艺术积淀,从新的角度发现生活、提炼形象,并运用多种创作手段将其将转化为生动的电视艺术形象。摄像师也要坚持走创新的道路,不断钻研和探索、不断尝试和改进,努力培养自己的创造性思维,强化自己的学习力和创造力,使自己的影像艺术更具新颖性和感染力,提高自身的艺术创作能力和水平。
2.3 协调性
如前所述,电视艺术创作是一项复杂而系统工程,“编导”就是这个复杂系统工程的总指挥。摄像师具备一定的“编导”意识,就要从全局来定位自己的创作角色,明确摄录工作在电视艺术创作中的位置和作用,加强与其他工作人员、工作部门的配合与协作,使整个电视艺术创作流程流畅自如、规范有序地运行起来,最终完成电视艺术创作。
3 电视摄像师强化自身“编导”意识的相关策略
摄像师具备一定的“编导”意识,对于开创个人艺术事业的新局面、促进电视艺术的新发展都有重要的意义。在具体的艺术创作实践中,电视摄像师可以采取以下几点策略,强化自身的“编导”意识:
3.1 重视艺术构思
构思是艺术创作思维的核心。摄像师要高度重视艺术构思,在艺术创作中“处处用心”,充分理解电视艺术创作的意图和主旨,并尝试进行艺术构思,在内心中进行艺术锤炼、推敲拍摄设计,最终形成清晰的拍摄思路。同时,摄影师还可以将成熟的艺术构思与电视编导进行有效沟通,提出合理化意见及建议,协助电视编导完成电视节目拍摄方案。在实际的拍摄过程中,摄像师在充分的艺术心理准备下,也就能够更好地把握和控制自己的拍摄节奏和拍摄行为,更好地完成影像摄录任务。当然,摄像师还要注意在拍摄实践中不断调整、修正和完善最初的艺术构思,不断反思和总结将使自身在较短时间内实现更大的进步与提高。
3.2 强调团队协作
现代电视艺术精品在内容上应当深刻、严密,艺术形式应当鲜活、精致,这些都对电视艺术创作团队提出了更高要求。在电视艺术创作中,摄像师与其它工作人员、创作环节的关系并不是简单的线性关系,摄像师既要充分正确地理解编导的艺术创作心理,又要十分准确地把握观众的艺术欣赏心理,巧妙借用造型艺术手段满足观众的求知和审美要求,同时,还应当能够兼顾到编辑、现场等工作人员。总之,摄像师应当基于对电视节目内容的“全能视角”式的总体把握,统筹规划好拍摄的布光、色彩、动向、构图等,设计把握好镜头节奏、拍摄运动的方向和角度,最终借助团队的力量完成电视摄像任务。
3.3 观察提炼生活
社会生活是电视艺术的唯一源泉。但必须要强调的是,电视艺术所反映并不是生活的“原生”状态,而是经过选择、加工、提炼的“真实”生活。一个优秀的摄像师必须能够细致观察现实生活,不断培养自身对生活中各种影像素材的挖掘、提炼与艺术改造能力,提高自身的艺术素养和拍摄技巧。可以说,摄像师个人的生活阅历越丰富,他对影像材料的理解就越深刻,运用起来就越自如,也才能更好地完成影像艺术造型,并借助影像艺术造型进行叙事,最终表达电视创作意图,高质量地完成电视艺术创作。
影像是电视节目艺术表现的重要元素,摄像师在电视艺术制作中肩负着重要的责任和使命。当前,媒体人所面对的是一个前所未有的、传媒技术高度发达的艺术创作时代,时代的需要激发广大艺术创作者创作热情的同时,也提出了更高的艺术要求。摄像师作为电视艺术创作主体的重要一员,必须要明确自身的职责,通过重视艺术构思、强调团队协作和观察提炼生活等策略,努力培养并强化自身的“编导”思维意识,在实现自身艺术道路上的创新与突破的同时,为电视艺术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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