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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化背景下宁波海洋文化遗产的保护模式与开发路径

2013-08-15王国安

中共宁波市委党校学报 2013年2期
关键词:保护模式宁波文化产业

王国安

(中共宁波市委党校,浙江 宁波 315012)

根据浙江省“十二五”关于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规划,宁波提出加快文化强市建设,基本建成现代化的国际港口城市,提前实现现代化的目标。作为沿海地区经济相对发达、海洋文化遗产比较丰富的宁波,如何在现代化这个背景下保护和开发利用海洋文化遗产,使海洋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新的增长点,实现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宁波海洋文化遗产保护现状

文化遗产是 1972年联合国科教文组织在《保护世界自然和文化遗产公约》中提出的概念,它包括文物、建筑群和遗址。后来又把外延扩大到文化景观及非物质文化遗产。浙江省文化学专家陈立旭认为,历史文化遗产,是人类过去创造的种种制度、信仰、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等构成的表意象征,它使代与代之间、一个历史阶段与另一个历史阶段之间保持了某种连续性和同一性,构成了一个社会创造与再创造自己的文化密码,具有文化和社会价值。海洋文化遗产亦是如此。

上世纪90年代,广东省炎黄文化研究会连续三年举办了海洋文化笔会和研讨会,出版了《岭峤春秋·海洋文化论集》。1996年,中国海洋大学提出研究海洋文化,建立海洋文化学科。1997年,成立了全国第一家海洋文化学术研究和人才培养机构——海洋文化研究所,组织力量出版《海洋文化概论》,并把它作为高校教材。在曲金良主编的《海洋文化概论》中,海洋文化的内涵被定义为:“海洋文化,就是和海洋有关的文化;就是缘于海洋而生成的文化,也即人类对海洋本身的认识、利用和因有海洋而创造出来的精神的、行为的、社会的和物质的文明生活内涵。海洋文化的本质,就是人类与海洋的互动关系及其产物。”因此,海洋民俗、海洋考古、海洋信仰、与海洋有关的人文景观等都属于海洋文化的范畴。

在人类与海洋的生产实践中,留下了许多宝贵的海洋文化遗产,并为沿海城市区域开发、海洋观光旅游,以及其他海洋开发利用提供决策上的重要资源。海洋文化遗产包括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海洋文化遗产是海洋文化资源中不可多得的宝贵资源,具有重要的价值。海洋文化遗产的内容包括渔文化(民俗文化)、港口遗址文化、宗教文化、节庆文化、博物馆文化等等。从海洋文化地理学看,海洋文化遗产开发利用的潜力非常巨大、实用价值很高,是海洋文化地理应用研究一个重要领域。

宁波以港口著称于世,唐宋以来就成为对外贸易口岸和“海上丝绸之路”。“海上丝绸之路”不仅是宁波“港通天下”的门户,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发展,而且还留下了众多的海洋文化遗产。象山是中国“渔文化”的发祥地,历史悠久。

宁波不仅海洋文化遗产十分丰富,而且海洋文化遗产保护也走在全国前列。

(一)渔文化

宁波是一个港口城市,与渔业有着天然的联系。塔山遗址是中国离海岸线最近的滨海考古遗址,距今已有6000年历史。塔山文化遗址出土了海洋鱼蚶图腾、蚶壳纹陶支座与陶鱼鳍形鼎足。这一考古发现表明,宁波渔文化的历史非常悠久,几乎与河姆渡7000文化一样古老。

宁波渔文化的发祥地是象山。2007年,考古专家在象山塔山文化遗址三期考古中,出土了2枚青铜鱼钩。在塔山遗址出土的陶制品中,还有大量水波纹和贝壳的印痕。象山不仅是渔文化的发祥地,而且渔业、航海业很发达。据《四明续志》记载,象山的石浦港得天独厚,早在秦汉时期就有海上贸易活动。唐代以后,海上捕捞业和航海业十分发达。到了明清,爵溪的大黄鱼捕捞产量居浙洋前列,“爵鲞”被列为朝廷贡品。因此,石浦被称之为“浙洋中路重镇”。

渔文化是海洋文化的源头,是人类在涉海活动中产生和发展的。渔文化的内涵十分丰富,它包括渔的传说、渔谚、渔歌曲、渔戏、渔鼓、渔灯等艺术形式;祭海仪式、妈祖巡游、开渔节、渔民宅居与饮食、商贸活动等信仰与习俗以及航海知识、捕捞技能、造船、织网、渔具制作等技艺。在长期的涉海生活中,渔民创造出了丰富多彩的渔文化生态。今天,渔鼓、龙灯、竹根雕、渔歌号子、剪纸等民间工艺依然世代相传。象山现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4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10项,名列全省第一。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渔文化的比例最高,占60%以上。

2004年5月19日,象山县成立了渔文化研究会,并出版全国第一家会刊——《渔文化》。研究会收集、挖掘、整理渔文化的历史资料及现存的表现形式,比如渔业的渊源与发展历史;渔村、渔民不同时代的生活方式、风俗习惯、渔村建设和风土人情;渔民生产生活的典故、故事、渔谚、渔歌以及与宗教文化结合的传说;渔业与海洋、湖泊、岛屿的关系等等。2008年9月,象山县因对渔文化遗产的整体性保护而被授予“中国渔文化之乡”。2010年,国家文化部正式批准象山县设立国家级海洋渔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象山成为中国第七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是文化部根据国务院有关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和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的相关要求,对历史文化积淀丰厚、存续状态良好,具有重要价值和鲜明特色的文化形态,在全国范围内设立10个特定区域进行整体性保护。

(二)海防遗址文化

宁波不仅是中国对外贸易的重要港口和“海上丝绸之路”的始发地,而且也是中国重要的海防城市之一,文物古迹众多,北仑港区、镇海港区地处海防要道,是浙东的门户,地理位置十分重要,自明代戚继光抗倭以来,影响深远。从战火中留下来的海防遗址,是北仑(镇海)军民不畏强暴、英勇抗击外敌入侵的历史见证。1996年,镇海口海防遗址(北仑部分)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1、金鸡山和招宝山

金鸡山和招宝山是宁波甬江口的天然屏障,历来为兵家必争之地,自东晋以来就成为海防要地。明代,我国东南沿海屡遭倭寇入侵,北仑境内的郭巨、三山、穿山被倭寇烧杀抢掠。明洪武二十年(1387),明太祖派信国公汤和到浙东沿海防倭,建郭巨、穿山千户所城和建霞峙、甬东、长山、白峰等巡检司城及总台山、梅山等10余个烽堠,使之遥相呼应。爱国将领俞大猷、卢镗、戚继光都曾在此设防,抗击倭寇,屡建奇功。

2、戚家山

位于小港街道戚家山顶的戚家山(原名七家山)营垒,为清光绪七年(1881)总镇杨春和所建营垒。平面呈椭圆形,周长1080米,内部平整,规模宏大,可容兵3000余人,是二线清兵大本营。传说明代抗倭名将戚继光曾在此抗倭。戚继光,字元敬,出身将军世家。明嘉靖年间为都指挥佥事,后调浙江任参将。嘉靖三十六年,戚继光到卫所后见驻兵缺乏训练,战斗力不足,就到金华、义乌地区招募新兵,编成新军,加以训练。嘉靖四十年(1561),戚继光在定海、台州等地九战九捷,大败倭寇,“戚家军”名闻天下。为缅怀戚继光的功绩,后人把七家山称为戚家山,并在山顶建起石牌以志纪念。

(三)节庆文化

1、中国开渔节

宁波的节庆文化在全国有一定影响,其中与海洋文化关系密切的就有中国开渔节和海上丝绸之路文化节。

中国开渔节创办于1998年9月,是集文化、旅游为一体的具有较大影响的海洋大节,至2011年已成功地举办了14届。中国(象山)开渔节突出感恩海洋和海洋保护主题,倡导“善待海洋就是善待人类自己”,以弘扬海洋文化、丰富人民生活、推动经济发展为宗旨,活动内容和形式不断创新,活动规模和影响力不断扩大,逐步形成了仪式、论坛、文艺、经贸和旅游五大板块10多个精品活动项目。

中国开渔节在东海休渔结束时举行盛大的开渔仪式,欢送渔民开船出海。以祭海、开船等仪式表达政府和社会各界欢送渔民出海的心愿,祝愿他们出海平安,满载而归。在开渔节期间,有浓厚海洋文化底蕴的鲜明地方文化特色的活动丰富多彩。

节庆活动传承了渔民热爱海洋,自觉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海洋的精神。每届开渔节,具有忧患意识的象山渔民向全世界的渔民发出“保护海洋”的呼吁。第三届中国(象山)开渔节期间,象山渔民自发组织“中国渔民蓝色保护志愿者活动”。几年来,中国开渔节围绕“蓝色环保”主题,举办了“蓝色保护志愿者行动启动仪式”、“寻找净海行动”、“渔家女致信向全世界发出倡议”、“蓝保征集签名”、“蓝保宣传队外出宣传”、“环太平洋海洋环保志愿者行动万人誓师大会”等活动,提出了“善待海洋就是善待人类自己”、“保护海洋就是保护人类自己”等口号,使海洋保护行动的影响越来越大,受到联合国科教文组织的高度赞扬和广泛响应。

2、海上丝绸之路文化节

位于宁波三江口的庆安会馆(天后宫)是宁波港口城市和“海上丝绸之路”的标志。天后,又称天妃、天上圣母,民间俗称妈祖,是中国沿海百姓崇拜的海神。据《庆安会馆》记载,“宁波妈祖信仰源远流长。宣和五年(1123),宋徽宗为妈祖钦赐‘顺济’庙额后,使妈祖信仰得到朝廷认可,并借助于宁波传播到全国各地,成为航海的保护神”。庆安会馆是我国现存的宫馆合一的实例,为中国八大天后宫之一,七大会馆之最,也是浙江省唯一保存完整的一处会馆建筑群。庆安会馆还是浙东近代木结构建筑典范,中轴线上现存建筑有宫门、仪门、前戏台、正殿、后戏台、后殿、左右厢房、耳房及附属用房。保存有1000余件朱金木雕、200多件砖雕、石雕工艺品,体现了清代浙东地区“三雕”工艺技术的最高水平,是“海上丝绸之路”重要的文化遗存。2001年6月,庆安会馆作为清代古建筑,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现改建为全国首家海事民俗博物馆。

2001年12月,宁波举办“宁波与海上丝绸之路”文化国际学术研讨会,与会学者、专家提出了宁波、泉州、广州中国古代三大“海上丝绸之路”始发港联合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的建议,并形成《宁波共识》。此后宁波每年举办一届“海上丝绸之路”文化周(后改名为“海上丝绸之路”文化节)。2010年,在海上丝绸之路文化节中召开的“大运河与海上丝绸之路”论坛,确认宁波是中国大运河最南端的出海口,连接“海上丝绸之路”起点。在海上丝绸之路文化节活动中,宁波文化部门先后举行10余次与“海上丝绸之路”文化有关的学术研讨会,编辑出版了《中国宁波“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存图录》、《宁波与海上丝绸之路》论文集等资料著作。今天,宁波“海上丝绸之路”史迹已进入《中国申遗预备名单》。2011年5月,中国社会科学院与宁波市人民政府共同设立了“海上丝绸之路研究中心”,作为双方战略合作的一个项目,这个研究中心具体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和宁波博物馆合作共建。

(四)港口博物馆文化

港口文化和港口城市的发展是相互交融的。欧洲的文明史源于海洋文明。海洋文明把港口与贸易融为一体。世界各国的贸易主要集中在海上,因此,港口在城市发展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在世界经济和城市发展史上,港口经济占有特殊重要的地位和作用。港口兴则城市繁荣。荷兰的鹿特丹、日本的神户、美国的休斯敦、法国的马赛、德国的汉堡和比利时的安特卫普等莫不如此。宁波的城市发展也是一部港口发展史,“海上丝绸之路”记载了5000年的港口发展史。宁波是我国重要的对外贸易和文化交流口岸,是浙江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自唐宋以来,海洋与港口为这座城市的发展创造了得天独厚的条件,塑造了富有特色的城市性格。宁波是海上丝绸之路的起点,与日本和高丽等国都有文化交往。宁波又是近代“五口通商”的城市之一,与世界各国联系密切。“海上丝绸之路”是宁波港口城市的历史见证,它是中国与世界各国友好往来的“路线图”,是研究当时政治、经济贸易、外交、风俗文化的“教科书”。

港口博物馆是记录港口文化的“橱窗”。作为唐宋时的通商口岸,宁波的航海业十分发达,但历史和现实没有留下航海博物馆,这是港口城市的遗憾。但宁波中国港口博物馆可以弥补这个遗憾。宁波中国博物馆分为中国港口历史馆、现代港口知识窗和科学体验中心几个专题。其中,科学体验中心科技含量高,互动性强,游客可以在那里进行模拟航海、海战、水下考古等活动,使之身临其境,亲近海洋,了解海洋,与海洋融合。

2011年,国家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宁波基地和宁波中国港口博物馆在北仑兴建,将于2013年开馆。国家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宁波基地、宁波中国港口博物馆是国内首个以港口为主题的专题性博物馆,它代表宁波城市的文化符号,是传承港口历史、传播海洋文化的重要平台,并且标志着宁波国际港口文化节的永久举办地。

二、海洋文化遗产保护模式

2011年6月9日,文化部公布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宁波7个项目名列其中。之前,宁波市已有1 4个项目入选第一批、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此外,宁波市还有5位民间艺人被公布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其中,徐福东渡传说,渔民开洋、谢洋节和象山渔民号子等都是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因此,无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还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宁波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都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

在当今现代化的历史背景下,工业化与城市化给文化遗产的保护带来许多前所未有的难题,文化遗产面临巨大威胁,尤其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不具有实物形态,使其较之有形的文物在识别、保护方面都有一定的难度;同时又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传承的特性,也使其在历史变革与时代冲击时比有形文物更加脆弱,比有形文物更容易消逝。正是因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保护上的这种困难性和其本身的这种脆弱性,对它的保护才显得更加紧迫和重要。

从国内外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实践来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模式主要有五种,即民间保护模式、文化建设模式,城市建设模式,旅游开发模式和法律保护模式。民间保护模式是指以协会、行业或个人等出面,进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文化建设模式是指由文化部门负责推出的与文化建设相结合的保护模式;法律保护模式是指通过制定一系列法律法规,从制度上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城市建设模式是指在城市建设过程中,为了延续城市历史根脉,避免城市建设的同类化而采取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举动;产业开发模式是指把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产业资源,进行市场化运作,从而达到保护的目的。目前,宁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已经走出单纯依靠民间保护的模式,但还只停留于文化建设模式上,尚未形成城市建设模式和产业开发模式,更缺乏法律保护模式。因此,我们认为,宁波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应采取文化建设保护模式和法律保护模式为主,并引入产业开发模式。

文化建设保护模式可从民间保护模式转型到“三位一体”的保护模式。“三位一体”的保护模式是指非遗项目、传承人和基地三者进行捆绑保护的模式。与传统保护模式相比,“三位一体”保护主体落实在基地,将作为社会人的传承人纳入传承基地的单位管理。同时规定,只有在基地中承担了传承义务的传承人才有资格成为代表性传承人;项目同时拥有传承人和基地才能列入非遗名录;基地必须聘请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

“三位一体”保护模式与传统的民间保护模式在运作管理上有所不同。在保护门槛设置上,传统的非遗保护只能有一个保护单位,而“三位一体”允许一个项目有多个基地,门槛降低,发动面广。在补助方式上,传统的非遗保护对项目和传承人分别发放补助,传承人的补助实行“终身制”,而“三位一体”采用以奖代补,将奖金委托基地管理,基地根据传承人传习授徒情况以授课费等形式发放给传承人。“三位一体”保护模式可以救活一批濒危的非遗项目,实现了大部分非遗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法律保护模式是所有保护模式的基础和保障,海洋文化遗产保护只有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用法律的形式加以保护,才能保证其可持续发展。法律保护模式是最重要的保护模式,但也是最薄弱的环节。在法律保护层面上,宁波还比较滞后,缺乏地方法规的规范,随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深入,其中涉及到的深层问题会越来越突出,因此,加快构建宁波法律保护模式应是题中应有之义。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实施,宁波也要制定采取相应的法律法规,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保障。

海洋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属于法律保护,国家已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等等。宁波也有相关的地方法规,如《宁波市文物保护管理条例》和《宁波市文物保护点保护条例》。因此,这里不作为研究的重点。

三、宁波海洋文化产业开发路径

近几年,我国海洋经济的发展很快,但是,与海洋经济快速发展相比,海洋文化的研究还有一定差距。海洋文化遗产的整合力、影响力和辐射力还不够强,海洋文化的氛围还不够浓厚,海洋文化产业的发展层次还比较低,规模偏小,海洋文化的基础还比较薄弱。这与海洋经济的发展不相适应。2010年,国家“十二五”规划提出了发展海洋经济的战略决策。其后,国务院批复同意《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由此上升为国家战略。这对浙江乃至我国沿海地区来说,既是一个历史发展的机遇,又是一个互相竞争的挑战。作为沿海地区经济相对发达、海洋文化遗产比较丰富的宁波如何在现代化的背景下保护和开发利用海洋文化遗产,使海洋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新的增长点,实现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十一五”期间,宁波、舟山等沿海发达地区在转变海洋经济增长方式,调整海洋产业结构,提高海洋经济增长质量等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海洋经济已成为开放型经济的有力支撑,为“十二五”时期海洋经济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但是,在海洋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许多问题。比如重资源开发轻生态保护、重眼前利益轻长远利益。由于缺乏宏观调控和协调发展,政策法规尚未健全,海洋工业与海洋生态的矛盾突出,海洋发展中的科技创新与支撑能力不足。这些问题制约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因此,海洋经济的发展如何与海洋文化资源的开发利用融合起来,加快发展海洋文化产业,推动科技创新,正确处理好开发与保护的矛盾,是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一)海洋文化与海洋经济的融合

国家海洋局《海洋及相关产业分类》把海洋经济定义为:“海洋经济是开发、利用和保护海洋的各类产业活动以及与之相关联活动的总和。”21世纪以来,海洋经济已成为国内外专家学术研究的一个热点,并逐步进入政府决策研究阶段。美国《21世纪海洋蓝图》指出:“美国海洋、沿海和五大湖对美国经济具有巨大的价值。据2000年估算,涉海活动为美国繁荣做出1170多亿美元的直接贡献,并支撑200多万个就业岗位。”在邻近海岸的陆地带内,“产生的经济价值达1万亿美元以上,占年国内生产总值的十分之一。”“在考虑到整个沿海流域县的经济时,经济贡献猛增至4.5万亿美元以上,足足占国内生产总值的一半,就业岗位达6000万个左右。”在我国,随着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海洋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明显加快。据国家海洋局核算,“十一五”期间,海洋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3.5%,涉海就业人员达到3350万人,沿海地区10个人中就有一个是从事涉海工作。2010年,海洋生产总值超过3.8万亿元,海洋生产总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已接近10%。海洋经济的三次产业结构呈现出“三、二、一”的发展格局。在第三产业中,海洋文化产业起了重要作用。

从经济文化一体化的发展趋势来说,文化与经济是互相渗透、互相促进和互相交融的。因此,研究海洋经济离不开海洋文化。这就要求我们在海洋经济建设的同时,重视海洋文化建设,把海洋文化与海洋经济很好地融合起来,从而使之协调发展。因为归根到底,海洋经济的发展与海洋文化有关,海洋文化是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内在动因。

(二)海洋文化建设既要立足地区传统文化,又要具有国际现代文化

周有光认为,文化学是对文化进行历史的和地区的观察。从文化学的角度看,文化可以分成两个层次,既有地区传统文化,又有国际现代文化。地区传统文化中有普遍价值的部分互相融合,就会形成“共创、共有、共享”的国际现代文化。国际现代文化是全球化时代的产物。海洋文化的建设也是如此。因此,海洋文化建设既要立足地区传统文化,又要具有国际现代文化的视野。从地区传统文化来说,要挖掘整合海洋文化资源。浙东沿海有丰富的海洋文化遗产资源,比如渔文化、节庆文化、港口海防遗址文化和博物馆文化、节庆文化。这些遗产资源优势要进一步开发利用,并加以整合,使之产业化,融入海洋经济之中,并成为海洋经济新的增长点。从国际现代文化来说,21世纪是海洋的世纪,海洋环境保护是全人类共同面临的问题。因此,我们在开发利用海洋资源的时候,又要树立生态文化价值观,保护好海洋环境,做到“共创、共有、共享”。

(三)推动科技创新,加快海洋文化产业发展

海洋文化产业是指从事涉海文化产品生产和提供涉海文化服务的产业,以满足公众对海洋文化资源的消费,具体包括海洋旅游业、休闲渔业、体育业、节庆会展业、影视业、历史与民俗文化、工艺品等产业体系。宁波海洋文化产业有一定的基础和优势。比如滨海经济发达,港口资源众多,交通便捷,历史文化悠久,旅游资源丰富等。但海洋文化产业还相对落后,海洋发展中的科技创新与支撑能力不足。因此,如何推动科技创新,加快海洋文化产业发展是海洋资源开发与利用的重点。

浙江省是海洋大省,海域面积26万平方公里,相当于陆域面积的2.56倍,海洋资源丰富,区位优势突出,产业基础较好,海洋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近几年,宁波、舟山港一体化已取得明显成效,港口经济发展走在全国前列,海洋产业初具规模。根据2010年《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规划》,浙江将着力构建“一核两翼三圈九区多点的海洋经济发展格局。“一核”就是宁波—舟山港海域及其腹地,因此,宁波、舟山是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的核心,也是加快海洋文化产业发展的重点示范区域。

根据《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到2013年,示范区内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占海洋生产总值比重达2.3%,科技贡献率达65%以上。到2015年,示范区内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占海洋生产总值比重达2.5%以上,科技贡献率达70%以上。因此,要建设一批海洋科研、海洋教育、海洋文化基地,逐步形成完整的海洋科技体系。另一方面,要加大科技投入,打造海洋文化产业集群区,把海洋渔业文化、港口文化、节庆文化、海洋商贸文化等海洋文化资源整合起来,形成渔文化产业、节庆文化产业、海洋旅游产业、滨海影视产业等重点产业集群,并扩大产业集聚的效应。科技创新要大力扶持发展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产业,培育一批特色鲜明、创新能力强的文化科技企业,比如影视、网络、动漫等。

(四)依法治海,正确处理好开发与保护的关系

近几年,随着城市化的快速发展,沿海地区近海资源消耗过度,海域生态环境质量每况愈下,海洋污染范围逐渐扩大,突发性灾害事故增多,不仅影响了经济社会的发展,而且对人民生命健康构成直接威胁,保护海洋环境已成为一个重大的社会问题。

1982年,第3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通过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对海洋环境保护的全球性和区域合作、环境监测和评价、海洋环境标准和海洋污染应急计划、“陆地来源的污染”以及防止减少和控制海洋污染的法则与国内立法等作了系统的规定,是海洋环境保护的国际性法规,对于依法治海,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1982年,我国颁布了《海洋环境保护法》,这是中国海洋环境保护的基本法律,对改善海水质量,海洋渔业生态环境,保护生物资源和海洋自然保护区起到一定的重要作用。但是,随着海洋经济时代的到来和海洋经济战略的提升,开发与保护的矛盾将越来越突出,因此,依法治海,保护海洋生态环境是当前和今后长期的责任和义务。

依法治海,保护海洋生态环境,要求科学配置海域资源,科学合理用海,对海洋取之有时,用之有度。开发利用海洋资源,应当根据海洋功能区划合理布局,不得造成海洋生态环境破坏。对用海项目要规范,实行严格的海域使用申请、论证和审批制度,做到依法管理,防止盲目开发,过度开发海域资源。对红树林、珊瑚礁、滨海湿地、海岛、海湾、入海河口、重要渔业水域等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海洋生态系统,珍稀、濒危海洋生物的天然集中分布区,具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海洋生物生存区域及有重大科学文化价值的海洋自然历史遗迹和自然景观,要采取有效的法律措施加以保护,使其免遭破坏。

(五)提供资金支持,解决海洋文化产业融资难问题

资金支持是海洋文化产业扩大集聚效应的重要保证。地方政府要协调金融界和有潜力的民营企业积极支持那些有创新能力的企业或个人,建立政府、银行和行业基金及文化产业之间紧密联系的融资网络。政府也可出台扶持性税收政策为海洋文化产业发展提供间接的资金支持。并通过专业化的中介组织和民间机构,给予文化产业和个人在风险投资评估、知识产权保护、创意技能培训、网络数字服务、孵化基地建立等方面的支持。

目前,文化产业融资难,主要是因为文化企业处于初创阶段,家底不够,品牌效应低,有形资产少,无形资产多,抵押担保不足,这些不利因素影响了金融界对其支持的力度。其次,金融界对文化产业领域也缺乏了解,缺少熟悉文化产业的专门人才。此外,我国文化产业中介服务体系还不够发达,缺少完善的专利权、著作权等无形资产评估、抵押交易的平台,没有建立起金融服务与文化企业第三方服务平台,没有充分发挥担保公司、风险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服务中介机构的作用。不过,这种状况正在改变。2010年,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文化部等九部门联合制定了《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对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提出了许多措施,这对海洋文化产业的健康发展繁荣具有重要意义。宁波民营经济发达,金融服务机构健全,因此,在金融支持海洋文化产业中要走在全国前列,加快建立金融服务与文化企业第三方服务平台,完善文化产业中介服务体系,保证海洋文化产业健康发展。

[1]陈立旭.论城市历史文化遗产的价值.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学报.2001:6.

[2]周有光.文化学丛谈.语文出版社,2011.

[3]曲金良主编.海洋文化概论.青岛海洋大学出版社,1999.

[4]苏甬军.浙东海洋文化研究.浙江大学出版社,2011.

[5]国家海洋局.海洋及相关产业分类.中国标准出版社,2006.

[6]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3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1982.

[7]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全国人大常委会,1999.

[8]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1.

[9]宁波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课题组:宁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宁波发展蓝皮书.宁波出版社,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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