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标准清理工作介绍
2013-08-15
中国卫生标准管理 2013年6期
食品安全标准可分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在这之前存在的大量食品质量标准、食品卫生标准、农产品标准等,这些标准又可分为国家、行业、地方、企业四类标准,2009年颁布的《食品安全法》确立了今后食品标准将整合成一套强制性标准即“食品安全标准”,即“食品安全标准”本身完全是个新生事物。
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的食品清理工作方案,食品标准清理工作由领导小组和专家技术组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组长由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原卫生部副部长)陈啸宏同志担任,专家技术组组长由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王竹天研究员担任。专家技术组由148位来自农业、质检、卫生、商务等相关部门和科研院校、行业协会的相关领域权威专家组成,分产品组、食品添加剂组、食品相关产品组、生产经营规范组、理化检验方法组、微生物检验方法组、特殊膳食类食品组、毒理学评价程序组等8个工作组,分专业开展工作。这些清理工作的最新进展可在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的网站上查询,最终的清理意见将在网上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尽管《食品安全法》对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但在食品安全标准实施的这些年里,不同机构、不同领域的专家对食品安全标准的认识和理解显然并不一致,这将是此次食品标准清理工作面临的重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