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排气污染网络监管系统功能初探
2013-08-15张甦
张 甦
(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江苏 南京 210036)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我国机动车保有量呈现快速增长的趋势。机动车数量的快速增加给城市空气环境质量带来了巨大的影响,机动车排放的氮氧化物(NOx)、碳氢化合物(HC)以及细小颗粒物,已经成为直接影响城市乃至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的重要污染物,有效控制机动车排放污染已经成为目前大气污染控制的重中之重。
1 机动车排气网络监管系统必要性
目前,环保部门对于在用车的监管主要通过定期环保检验和路检路查的方式,但由于大部分检测机构均为社会化运行,追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在检测质量方面把关不严甚至存在违规检测现象,这就需要环保部门对检测机构进行长效管理,考虑到大部分地区环保部门的管理人员和技术设备有限,要强化对环检机构的监管,提高管理效率,就必须建设机动车排气污染网络监管系统,建立车辆检测数据库,通过信息化手段切实提升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水平。
2 系统框架设计
一套完整的机动车排气网络监管系统应该包括国家、省、市和环检机构这四个层次,根据目标不同各层次关注的重点内容也不同。
1)国家级作为决策层,注重的是数据的统计分析,通过不同的统计方法总结经验和规律,为制定政策文件和技术标准奠定数据基础;
2)省级作为中间层次,要兼顾国家和省辖市的功能,既注重数据的采集和分析,为省内管理规定的出台提供依据,也要统一规范环检机构的检测行为,对检测结果信息进行存储,提供跨市之间的信息交换;
3)省辖市作为具体的管理者,注重于环检机构的规范运行和检测质量的控制,对于违规行为要及时查处;
4)环检机构作为机动车环保检测的执行者,要以数据录入准确、提升检测效率、确保数据上传为主要目的。
3 系统功能设计
3.1 省级监管系统
省级监管系统将成为省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对全省机动车尾气检测和管理工作的监督平台、管理平台、指导中心。主要功能包括:
1)环检机构运行情况实时监控和地图展示。将省内各环检机构在电子地图上进行标示并实时监控其运行和联网状态;
2)环检机构基本信息存储和查询。主要包括环检机构的名称、地址、法人、人员、委托证书、电话、设备型号、检测数量等信息并能按照不同要求进行统计;
3)车辆信息的采集、存储、统计和分析。检测车辆的基本信息,包括排放阶段、车辆型号、车牌、登记日期、车辆识别码、燃油型式、驱动方式、氧传感器、催化转化器、车主联系方式、发动机排量等,并能进行分类统计;
4)检测报告收集、存储、统计和分析。每份检测报告的存储,并能做到与车辆信息、检测照片、检测视频(远程访问市级系统)、过程数据(远程访问市级系统)等功能的链接,可按照检测结果、检测条件、检测设备进行查询和统计;
5)数据分析。通过统计分析程序,设计固定的公式对数据库中的数据进行分类统计和分析,结果能进行图形化显示,包括车辆的分类、数量、检测率、合格率、污染物排放阶段、标志核发管理情况,能够分类估算全省各类机动车以及高排放车的数量;
6)可通过市级系统实时查看检测过程视频,由于检测视频和过程数据量较大,不适合存储在省级系统中,因此将检测视频和过程数据存储在市级系统中,省级系统可直接调看;
7)环保标志管理和分析,对于各环检机构环保标志申领和使用情况进行实时更新;
8)异常数据和情况自动报警、记录和统计。建立可疑数据自动分析与报警系统,要求支持多种报警类型,检测数据由系统自动分析,筛选出异常数据进行主动推送式报警给监管人员查看。省级系统只对报警信息进行记录,具体的处理工作由市级监管部门完成;
9)向国家环保部联网进行信息交换。与环保目录库对接,可自动更新库内数据,并实时同步给各市监管系统;将标志核发数据自动上传至环保部数据库;
10)不同城市间数据查询和交换。对于市级系统发出的对于外地车辆的查询信息进行响应,将查询结果反馈至市级系统,对车辆异地检测或违规情况记录在省级系统数据库中并同步至车辆登记地市级系统。
3.2 市级监管系统
各省辖城市均建有市级监管系统,具备省辖市范围内(含区、县)所有环检机构的相关信息和检测数据收集、存储以及数据报警和环保标志核发控制等功能,市级系统部分功能同省级系统一致,但更侧重于管理功能,区别于省级系统的功能主要有:
1)车辆检测过程数据的采集、存储、统计和分析,同步采集检测过程数据,并按照规则自动与结果数据进行比对,对于异常数据进行报警;
2)检测结果判定,检测报告远程打印和环保标志发放控制。对于检测结果进行实时判断并反馈至环检机构进行报告打印,对于合格车辆自动判别环保标志核发类型并反馈至环检机构,对于存在违规检测行为的机构可停止其环保标志的核发并在环检机构终端上进行提示;
3)检测设备的日常校准记录和运行日志的采集和存储,对于各检测机构设备的日常标定记录和运行日志进行采集和存储,可按照规则进行自动判别,并可按照日期、结果等进行查询;
4)对被检车辆的检测视频(从上线到开出检测场地)进行存储,并与检测报告关联;
5)支持断点续传
对于因通讯故障而采用环检机构终端发标功能期间产生的数据,支持在通讯恢复后自动上传至市级系统。
3.3 检测机构
开发一套检测机构终端软件,包括系统登陆和数据上传功能,登陆后进入各机构自备的检测程序,检测后检测数据上传至站内的服务器,再由服务器实时上传至市级系统,由市级系统实现对结果的判定和控制环保标志打印。检测机构需配备数据服务器和视频服务器。可实现以下功能:
1)采用统一的登陆系统,按照要求进行信息登陆,如果登陆不全则无法进行检测,对于二次检测车辆,可通过车牌号直接调取车辆信息;
2)检测数据、视频、设备日常标定信息等实时上传;
3)当通讯网络发生故障无法由市级系统控制标志核发时,可进行单机版的结果判定和标志核发控制,带通讯恢复后自动上传数据并切换至市级系统控制模式;
4)检测报告和环保标志打印。对于检测报告经市级系统生成后可自动打印,对于环保标志根据市级系统判断的标志类型在打印机内放置好对应标志后选择打印选项。
4 结语
机动车排气网络监管系统是推动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抓手,在国内还处于起步阶段,其系统的功能设计涉及方面较广,具体功能还需根据各地的管理要求结合工作实践进行总结细化。在系统开发时除了定期环保检测方面,还可考虑油气回收监管、I/M 制度、路检路查等正在或即将开展的制度,充分发挥系统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