刍谈如何提升“城中村”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2013-08-15刘圣雄
刘圣雄
(北京市昌平区公安消防支队,中国 北京 100000)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建设步伐的加快,城市规模也在不断地扩大,具体地说,在城市化过程中,为了扩大城市规模,征用城郊农村土地,逐渐将一部分村落包围在建成区内。这些村落起初还在城市郊区,进而位于城乡结合部,随着城市规模的持续扩张,最终蜕变为城中村。城中村具有二重性,既有城市的特征,也有村落的特征。通过近几年以来对昌平区城中村消防安全现状的调查,城中村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未经消防许可,擅自施工使用现象普遍
因为城市建设的需要,在大量土地被征用后,村民已无耕地,经济发展模式由传统的农村经济逐步转向了城市经济。没有了土地耕种,村民并不担心自己的生活来源,疯狂盖房出租拿取租金成为他们唯一的谋生手段。在新建、改建、扩建建筑时,并没有考虑到所建建筑的真实用途,大多没有按照《消防法》的要求,申报必需的建筑防火审核、消防验收手续,绕过了消防审验关口,造成先天性火灾隐患大量存在。租赁户在未办理消防手续的情况下,擅自生产经营,动用明火,发生火灾事故在所难免。
2 建筑耐火等级低,无法抵御火灾的侵袭
通过对城中村日常检查和走访发现,在新建建筑时,村民为了降低建设成本,往往大幅压低施工队的工钱。而负责建设的施工队都是包工头从街上招来散兵游勇拼凑而成的临时“游击队”,根本没有施工资质,加上各级包工方为了最大限度榨取利润,缩短建设周期,造成购买假冒伪劣建筑材料以次充好现象大量存在。如此一来,不管是从事化工生产、塑料加工,还是服装生产、食品加工,都租用同样的建筑进行生产,建筑火灾危险性与耐火等级无法相互匹配,无形中增大了建筑的火灾负荷,火灾发生时,该类建筑根本无法抵御火魔的侵蚀。
3 建筑之间无必要的防火间距,火势蔓延不可避免
为避免火灾蔓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了各类工业、民用建筑之间按照使用用途和耐火等级都有严格的防火间距要求,以期火灾发生时不至发生蔓延。而城中村普遍存在着出租房用途混乱、租住人员构成复杂、人员变动频繁,房屋易手等混乱现象。村民急功近利,无论是自家用地,还是公共用地,只要能盖房出租,村民都会在极短时间内盖起厂房、库房等用于出租。故而城中村内建筑一间挨一间成片布置,毫无防火间距可言,出租屋用作小卖店、理发廊、歌舞厅、煤气经营站、生产加工厂、餐馆等五花八门,如果一处建筑发生火灾事故,必然会迅速蔓延,形成火烧连营之势。有的地区的城中村依大型化工企业周边建设,违章建筑的建设根本没有考虑到与易燃易爆化工装置、储罐和仓库留有足够的防火距离,有的更是在甲类储罐十几米内建设生产、仓储用房,员工经常在厂区内进行切割和使用电焊等高危作业,对化工企业消防安全造成了极大的威胁。
4 消防水源严重不足,消防车道不畅,灭火救援困难
发生火灾事故,消防部队最佳扑灭时机为发生火灾后的十分钟时间,如果错过该有利时机,火势将难以控制。城中村大多位于城市郊区,由于历史原因,本来就没有进行必要的消防水源规划,市政给水更是鞭长莫及。由于村民普遍存在“寸土寸金”的思想,填河造房、填湖造房等现象屡见不鲜,这就使得原本就捉襟见肘的消防水源变得日益匮乏。发生火灾事故时,消防车只能远程往返运水供水,往返运水过程中肯定会耽误大量宝贵时间,错过大好灭火时机。
不容否认,在城市发展初期村庄廉价出让了大量的集体用地,为城市发展做出过一定的贡献,但随着城中村的大量出现,城中村的消防问题日显突出,为解决这些问题,建议要“城中村”项目改造过程中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一是,成立组织机构。“城中村”改造期间,应成立由政府领导牵头组织,发改委、公安、消防、安监、住建、规划等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城中村”项目改造领导小组,负责城区及城市边缘区“城中村”项目的立项、规划、改造。在此期间,公安消防部门应按照《消防法》,从“城中村”项目改造的城市布局、总体规划、市政供水、设备保障、消防车通道等角度出发,加大消防监督管理力度,落实对“城中村”的消防宣传、安全检查、灭火演习等,与社区、街道办、警务室、物业管理等部门加强沟通联系,负责领导、协调、督促各家各户开展好社区和家庭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坚持做到每日防火巡查,火灾隐患整改,宣传教育,火、气、电源管理等,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进,共同进步的良好格局。
二是,建全规章制度。政府在改造“城中村”时,应当充分考虑城市的整体消防功能,在新、改、扩建工程中,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知消防监督部门参与选址定点,充分考虑各街道的实际情况,最大限度地考虑到开展消防安全工作所需要的设置,努力从源头上消除火灾隐患。
三是,配备应急装备。结合“城中村”地理结构特殊、道路水源复杂、火灾危害性大等实际,加大公共消防设施的投入,加快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步伐,在加强与社区、街道办、警务室、物业等机构协同合作的同时,整合街道、社区、派出所等现有资源,创新社区消防安全管理模式,加大对村、社区义务消防队消防三轮摩托、机动消防泵、消防水枪、消防水带、消火栓扳手等应急器材装备的配置。
四是,强化培训教育。结合消防宣传“六进”工作,“城中村”改造期间,根据城区“城中村”、城乡结合区“城中村”房屋等实际情况,把消防宣传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区消防建设及“四个能力”建设中去,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广播、互联网等传媒机构开设“警方宣传”、“友情提示”等专栏,广泛宣传安全用火、用电、等消防安全基本常识,送发消防安全宣传资料,传授防火逃生自救知识和灭火基本技能等,使消防安全深入到每个家庭、每个居民,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加快“城中村”改造步伐,政府加大改造工作力度是关键,政府职能部门紧密配合是做好工作的必要保证,而加强“城中村”消防安全管理又是一项任重而道远的工作,各级政府要以“城中村”改造为契机,通过走访调研、协调解决改造中的难题,在全面改善村民居住环境的同时,彻底改善“城中村”缺乏消防车道、消防水源的现状,从整体上提高“城中村”乃至整个城市抗御火灾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