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5月1日起临海建筑物将限高
2013-08-15
中国建筑金属结构 2013年10期
海南5月1日起临海建筑物将限高
于早前发布的《海南经济特区海岸带保护与开发管理规定》将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根据规定,面临海岸的建筑物的规划建设应当遵循低建筑容积率、低建筑密度、高绿化率的原则,严格控制高层建筑。
同时,将严格控制围填海造地规模。并对在海岸带范围内进行围填海造地工程进行海域使用论证和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严格禁止污染严重、破坏性强、超出工程区承载能力的围填海造地项目建设,防止对近岸海域生态环境的破坏。
据悉,所谓海岸带主要是指海洋与陆地交汇地带,包括海岸线向陆地侧延伸的滨海陆地与向海洋侧延伸的近岸海域。而海岸带的具体界线范围由省人民政府依据海岸带保护治理与开发利用的实际,结合地形地貌具体划定,并向社会公布。
除上述相关条例外,《海南经济特区海岸带保护与开发管理规定》还明确指出,沿海区域自平均大潮高潮线起向陆地延伸最少200米范围内、特殊岸段100米范围内,不得新建、扩建、改建建筑物,具体界线由省人民政府确定;因重大建设项目需要新建、扩建、改建建筑物的,应当报省人民政府审批。
(来源:观点地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