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制度创新打造特色品牌
2013-08-15王大文
王大文
(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辽宁 沈阳 110036)
作为刚刚迈入高等职业教育行列的我们来说,全方位的提高认识,转变观念,树立新的办学理念并指导行动,实施特色发展战略,走特色办学之路,才能在竞争激烈的高等职业教育市场中占有一席之地。然而,学校的特色发展不能仅停留于理论层面,必须通过制度创新获得有效支撑和保障,这是我们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1 学校制度现状制约着特色发展
作为实施高等职业教育的组织机构,学校有着不同于普通高校和普通中专学校的目标定位和特色追求,这种定位和追求是由学校在经济社会中所处的位置决定的。然而,由于各种原因,有的高职院并没有为达成自己的目标做好制度准备而匆忙上马,他们大多沿袭着既有高校的制度安排,结果不但失去了办学特色,而且培养高技能应用型人才的任务也不能很好的完成。当前存在的一方面社会急需各类高技能应用型人才,另一方面高职院校的毕业生很多又找不到工作的现象就说明了这一点。从表面上看,这是高职院校的目标错位所致,实际上与深层次的制度根源有很大关系。
2 制度创新是高职院校特色发展的关键
一个学校的办学特色是以其凝练的办学理念为基础而形成的、被社会公认的办学特征,是在其办学风格和理念上区别于其他学校的标志性特征,也是其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管理水平的反映,也是其获得竞争优势的重要资源。独特的办学理念是学校办学特色的基础和源头,引导着学校的特色发展。学校办学特色的形成和发展过程,其实就是追求理想、践行理念的过程。然而,独特的办学理念只能作为一种精神标志,表征着学校的理想意愿、目标追求和社会责任,他不等于办学实践,不能直接地、自然地变成学校的特色发展,特色发展必须有富有特色的制度安排作为保障。
从中职迈向高职,制度安排问题要引起我们的足够重视。离开了相应的制度安排,学校的办学理念只是一种愿望和可能,他虽然可以影响个人的行为,但不能形成统一的集体意志和全校师生的共同认识与共同追求,不能变成学校经久不息的特色发展实践。
事实上,特色的形成和发展过程,是办学理念通过制度转化为办学实践,办学实践遵循制度呈现办学理念的双向互动、共同提升的过程。因此,要实现学校的特色发展,必须在学校办学理念的指导下,做出与学校组织目标相吻合的制度安排,使得这种办学理念具体化、操作化,成为学校办学实践中的价值规范。因此,用什么样的制度安排来保证学校办学理念的实现,是学校特色发展的基本问题。
由中职迈向高职,学校的组织目标实现过程中面临着许多前所未有的问题,这些新问题仅凭现有的制度资源及其组合是难以解决的,必须进行制度创新。我们所说的制度创新,就是为了解决升高职后学校追求自身目标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以一种更有效的制度替代原有制度的过程。它包含对原有制度的改进和超越,以及对新制度的创建和完善。
制度创新是一项长期、复杂而艰巨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关键是要选择好切入点。由于制度与特色的关系蕴含在人的活动中,而特色发展不仅仅是个体力量的展示,更是整体力量的展示,因此学校制度创新应围绕自身目标的达成,从分析学校人的活动入手,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激励所有的人为实现这个目标而努力。从这一点上来说,激励机制是一种动力机制,它是学校特色发展整体意义上的创新条件和活动源泉。
因此,通过制度创新,才能使得学校真正形成一种全新的激励机制,把全校所有教职员工的注意力引导关注社会需求、关注市场信息、关注专业建设、关注人才培养、关注教学质量上来,靠质量、靠声誉来发展学校的特色。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制度创新是学校特色发展的关键。
3 制度创新的有效途径选择
制度一方面是实现自由、张扬个性的工具和途径,另一方面又是独立于人意志的非人格化机制,是任何个人难以支配和控制的前提性结构。学校的制度创新,就是打破原有的制度安排,构建一种富有特色的制度结构。这种制度结构本质上是学校适应外部环境与符合自身逻辑的辩证统一。为此,学校从中职迈向高职的过程中,必须进行以下创新。
第一,构建学校运作的社会参与制度。高等职业教育是高等教育体系中与社会经济和职业世界联系最紧密的部分,随着企业在经济体制中的主体地位和个人在劳动力市场中的主体地位的确立,高等职业教育办学主体多元化局面随之形成。这就决定了学校的各项工作(如专业设置、课程开发等)必须转变为多元主体需求联动模式。为了使得各办学主体和利益相关者都能自由地表达他们的利益诉求,除了重大教育问题实施决策听证和咨询制度外,还应在学校管理中建立行政听证制度,确保用人单位、学生家长和学校教师有机会参与学校的治理。
第二,创新师资建设和管理制度。教师是教育之本,没有富有特色的教师队伍,学校的组织目标就无法实现。当前学校教师队伍的根本问题是二元结构现象:理论和实践教学队伍的分离。重理论、轻实践,重学术、轻技术,重学历、轻能力的现象在一部分教师中普遍存在。尽管学校也强调从企业聘请兼职教师,也强调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但由于制度的不完善,这些工作往往流于形式。因此,学校必须从师资引进、师资培训到教师晋级职称评审等进行系统的制度创新,使双师型队伍建设真正落在实处,改变二元结构现象。这是学校建设高职院实现自身目标的根本保证。
第三,构建可选择的学习制度。赋予学生以更广泛的学习选择权,是学校的应尽义务和服务职责。因此,学校应努力改变大一统的管理模式和标准件式的培养方式。在专业管理制度构建方面,应考虑给予学生至少一次更换专业的机会,允许他们转专业或跨专业学习,为他们成为复合型高技能人才创造条件;在课程管理制度方面,应建立可选择的必修课与选修课均衡的课程体系,为学生提供套餐式课程内容;在教学管理制度方面,应建立弹性的学习制度、学分制和学分转换制,使学生能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学习内容和学习时段;另外,还应建立和完善学习咨询制度和就业指导制度,对学生的选择进行帮组、指导和信息支持。
第四,构建特色学术研究机构及其管理制度。作为一种独立的教育类型,高等职业教育的实践和发展必须要有自身理论的指导和支撑。作为高等职业教育的实施者,学校无疑应该承担起高职教育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的主要责任。为此,有必要构建富有特色的学术研究机构及其管理制度。通过研究机构的建设,逐步实现学术研究工作的制度化,使之成为一种有组织、有领导、有目的、有计划的专业活动,并通过政策和经费等方面的支持与调控,使之拥有赖以存在的稳固基础和持续发展的有力保障。这不仅是高职教育理论发展的需要,也是学校成为名副其实的高等学校的内在逻辑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