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宪法时空观之要旨

2013-08-15

黑龙江史志 2013年4期
关键词:时空观公法宪政

王 波

(西南民族大学 四川 成都 610041)

人类在陆地、海洋乃至太空的交通航行所需借助各类导航设备,或简或繁,其工作原理都建基于自然时空观。社会时空与自然时空有着紧密联系,当代社会理论和社会学在时空问题上形成了越来越明显和强烈的兴趣。“时间与空间虽然是社会发展的两个维度,但是有整合用一个社会过程之中”[1]。因此在以宪法社会实践的不断发展变化的进程中,现代法治国家对未知旅途的航行与探索,也需要一种“导航”机制。

一、宪政实践发展的社会时空视阈

不同于自然时空,在社会时空中顺序性和广延性更为复杂:广延是在空间意义上的广延,是四个广延的空间属性的综合:首先是自然空间属性,因为空间分布而产生的在地理位置、自然环境、自然资源的差异;经济的空间属性,即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差异与生产关系的配置状况的差异;权力运作的空间属性,即社会公共权力的运作方式的差异。而且,现代民族国家在长时期的发展过程中,又产生了对宪法行政法等公法制度带来深刻影响的民族文化属性;另一方面,伴随全球化进程,国际社会、国际力量对国家的个体也有越来越大的影响与制约。围绕着宪法行政法实践发展,公法发展一直体现着顺序性,继往开来,瞻前顾后,这正是时空观视野下公法科学发展观的应然要求。

因此,宪政需要一种成型的认识方法和认识工具充当“导航工具”。宪法时空观正是这样可以充当宪法实践的科学发展的导航仪。其操作者——主体对象就是宪法法律关系的主体,而其导航对象——客体对象则指向了宪政实践。

二、宪法时空观之基本目的

(一)基于现实,平衡利益格局之要旨

宪法、行政法等为代表的公法在实践中表现为政治过程和司法过程的不断发展变化,要完成保障和实现人权的根本目的,必须要以现实的当前的稳定秩序为依托。因此,宪政实践不仅仅通过以制定法文本形式确立不同利益阶层在基础和重大的利益上的平衡,还必须用协调的、法制化的利益格局的调整推动社会的整体进步与发展,只有这样,宪政的基本秩序才能在利益格局的动态演变中得到保障。

通过利益的矛盾平衡、冲突解决与利益谈判机制,才能建立宪政秩序。宪政秩序是一种政治秩序,它是基于人们对一定社会政治发展规律的认识,通过制宪对该社会所需要的稳定性、连续性、规则性以及安全性进行确认,形成一种宪法的(应然)秩序,再通过宪政的各种基本要素(民主政治、法治、有限政府、人权保障等)的安排,将公法上的(应然)秩序变成实际的社会政治秩序。因此,宪政公法秩序必然是一种以民主政治为核心的、以法治为基础的、以建立有限政府和保障公民权利为最终目的的政治秩序。[2]而这种稳定的秩序,通过利益的平衡机制成为宪政承上启下发展的依托。

(二)立足民族历史之要旨

综观历史,维系民族传统,弘扬宪法的民族精神与历史意志,是宪法时空历史性原则的要求。

任何一个民主法治国家,宪政作为政治过程和司法过程,都与该国之民族传统文化有着深切而内在的联系。政治传统、法律传统都是民族传统文化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民族发展的根基和民族进步所必不可少的丰厚资源和巨大动力。民族政治文化传统、法律文化传统无论是消极的部分还是积极的部分都依其固有的惯性影响,积淀于民众的心底,并支配人们的行为,从而对法制活动产生深刻影响。[3]

本文更进一步认为,除了民族精神生活风俗习惯,公共权力运行中在实践中必须要兼顾民族国家的历史意志。历史意志,是一个民族国家在长期的历史中,由前代人经过一世又一世所逐渐形成的对事关本民族本国家的重大问题的共同意愿。从本质上说,这是一种跨越时间和岁月长河、跨越世代界限的历史先人的集体遗嘱,是规范政治公共生活的一道虽然不明显但却十分重要的红线。民族精神、民族风俗和民族习惯着眼于私人生活领域,而历史意志则代表着对国家公器的共同看法。这些看法用语言文字来归纳,多为事关民族和国家的强盛、富庶、统一的殷殷期望。在很多国家,特别是信仰伊斯兰教的国度,宗教创始人的很多意愿也成为其国家历史意志的重要组成部分。历史意志有着重大的激励和鼓舞作用,例如犹太复国主义[4]就是若干世纪以来根植于全世界犹太人心中的历史意志。而且还在20世纪取得了重要的成果--以色列建国成功。如今要弄清楚以色列建国带来的复杂诡谲的中东局势,要研究以色列这一国家的宪法运行,离不开对犹太复国主义的了解和把握。

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在维系民族传统,弘扬宪法的民族精神方面负有重要的责任:立法机关应在制定宪法与基本法律过程中,在文本上特别如宪法序言部分阐明民族精神;行政机关应大力保护传统文化;司法机关在案件的裁判中,运用参照民族精神文化传统。

(三)面向世界之要旨

放眼世界,萃取域外精华,弘扬人类文明的普世价值,是宪法时空观普世性原则的基本要求。任何一个国家宪政公法系统,都和其周边邻国乃至整个世界的公法发展发生着密切的联系。宪政的三个范畴,无不如此:

首先,从人权范畴来看,人权的普世价值深深激荡着世界公法发展的历史:从宪法的权力范畴来看,各国各地区政府的社会公共权力,正受着越来越多的制约,这种压力来自两个层面。首先是针对普遍性人权标准的国际压力。《世界人权宣言》的最大成就,在于为世界各国政府就其怎样对待其人民订下了普遍性的道德标准:只有当政府符合这个基本标准时,它才算是文明的、具有道德上的正当性的。从此以后,一国的统治者怎样对待其人民,可以名正言顺地成为其它国家、整个国际社会以至全人类的关注事项。《世界人权宣言》的序言提到,“对于人权的无视和侮蔑已发展为野蛮暴行,这些暴行玷污人类的良心”。在这种情况下,国际社会关心人权问题是义不容辞的。其次,某一国的社会公共权力在行使中将面临某些争议与保留性问题的制约,这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死刑问题。虽然从世界范围看,限制、废除死刑是世界人权理念发展的趋势。但目前世界上仍有不少国家仍然保留死刑,当涉及遣返在逃犯罪嫌疑人时,人权理念的不同势必成为沟通合作的重要阻挠。甚至出现一国本应自主独立行使的司法权力不得不受域外制约的情形。[5]

最后,从宪法的利益范畴来看,伴随着世界全球化不断加速的背景,利益调整的国际壁垒和世界经济大市场的一体化的矛盾越来越突出。一国的立法、行政、司法部门必须要做出相应的调整,使得本国的公民、法人、社会团体在国际利益格局中处于有利的地位。从更高层面分析,全人类大同的远景期望从古到今一直都在激励着世界上不同地区、不同政治经济社会文化背景的人们,[6]而经济全球化,更是在现实的利益层面呼唤着人类社会各个国家和地区的公法体系能共生共赢。

(四)放眼未来之要旨

1.宪政实践要适应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资源和环境是一个地区一个民族乃至一个国家以至全人类发展的依托。资源和环境的问题首当其冲是一个利益的问题。而对重大利益的分配是公法的重要内容,利益的时空属性要求国家公共权力机关在分配资源、保护环境领域协调现在与未来可持续发展的利益冲突。同时,自然资源与自然环境也是人权体系的重要内容。值得注意的是,从宪政公法层面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如果只停留在单一国家行政权层面,是不可能取得最终效应的。

2.宪政实践要维护社会伦理文化的可持续发展

社会文化包含万千,本文认为社会文化的可持续发展主要体现在两方面:其一是对自然、文化遗产的保护,其二是对人类繁衍的伦理的强调,避免子孙后代陷入严重的人伦尴尬。如果说对自然文化遗产的保护是积极的保护的话,那么目前世界各国对生育伦理的维护则是消极的保护。联合国至今没有能够通过在世界范围具有法律约束力效应的全面禁止克隆试验的国际公约。

本着对人类子孙后代负责的精神,世界各国应该妥善协商,消除分歧,尽快出台一部至少能明确禁止生育性克隆试验和研究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国际公约。另一方面,各国在各自的公法治理范围内,积极采取措施,充分运用立法、行政和司法手段,避免克隆技术这个“潘多拉魔盒”在我们这一代人手上被打开。

三、宪法时空观的践履主体

“法治既是一个公法问题,也是一个私法问题。但是,归根结底是一个公法问题。”[7]宪法与行政法是公法学中古老、传统而又历久弥新的核心内容,研究宪政与行政法治建设的关系,探讨宪法实效性的发挥,及时总结宪法与行政法的统一互动关系,是公法学永恒的主题。[8]

宪法科学发展观是在法治目标与理念路径的指引下,在民众授权政府限权不断实践中不断充实发展。宪法实践作为政治过程和司法过程,是公民通过公共权力的委托实现的。宪法时空观,本质上的执行主体是公民。然而由于权力的委托和授予,实际上的对宪政公法实践发展的规划执行主体是国家权力机关,更具体地说就是立法机关、政府机关与司法机关。政治团体特别是政党通过执政及竞争、参与、影响国家公共权力发展。可以说这些机构团体中的职业政治家、法官与公务人员是公法实践发展的直接的也是最明显不可见的操作者。普通公民通过直接或间接选举、罢免、发表言论、游行、示威等政治参与手段成为宪政时空观作用于宪政发展过程中的隐形操作者,然而在现代社会,很多国家和地区的公民已经较为广泛地采用公决方式以决定重大社会公共事务。这种情况下,普通公民个体也可以是公法时空观的践履者。慨言之,从宪法人民主权原则出发,公民与国家公共权力机关都是宪法时空观的不同维度不同层面的践履主体。

[1]景天魁,朱红文.时空社会学译丛(总序)[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7:3.

[2]岩.关于建立和谐社会公法秩序的若干思考.[学位论文].沈阳:辽宁师范大学,2006.

[3]秦强.法律全球化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价值定位[J].中国矿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3).

[4]犹太复国主义,犹太人的民族解放运动,其名源于耶路撒冷和以色列故土的传统象征“锡安”一词。犹太复国主义思想就是犹太人在其祖先的家园为犹太人赎罪,其根源是对以色列故土的持续的渴望和深深的依恋,这是千百年来流散在外的犹太人身上所固有的情感。

[5]厦门“远华”走私案是中国迄今最大的走私犯罪案件。作为此案的主要嫌犯,赖昌星于1999年案发后举家潜逃加拿大。他利用加拿大法律,提出难民申请,并在加拿大迁延7年多的时间。2007年2月,中国政法部门负责人对媒体承诺赖回国之后,不会判处赖死刑。赖最终于2011年7月被押解回国。

[6]以中国为例,“大同”本来是儒家宣扬的理想社会。《礼记·礼运》“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在这社会里,“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已。”“是谓大同。”这种思想对后来进步思想家、改革家有一定启发。洪秀全、康有为、孙中山等,都曾受过“大同”思想的影响。“真正的三民主义,就是孔子所希望之大同世界。”《孙中山全集》第9,卷380 页。

猜你喜欢

时空观公法宪政
《民法典》中经济公法规范的结构、功能及其影响
康德时空观的理论背景与发展形成
中共在国统区掀起的两次宪政运动高潮
公法
西方近代历史“元叙事”及其对世界历史编撰的影响述论
高中狭义相对论的教法浅论
中西文化差别之源:大小关系相反的时空观
宪政思潮
公法人管理和公共财政规模对农田灌溉设施的影响
当私情遭遇公法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