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志编纂应把握好三个问题
2013-08-15詹跃华
詹跃华
(江西省地方志办公室 江西 南昌 330046)
第二轮修志主要采取续修、重修两种方式。因首轮志书疏漏、差错较少,为节省人力、物力、财力,多数地区采取续修,但也有少数采取重修。采取续修的地区在编纂志书中会遇到时空范围、内容重点、体例创新等难以把握的问题,这些问题如果把握不好,也会影响志书质量。为此,笔者就如何把握好续志的时空范围、内容重点、体例创新三个问题谈点看法,以供方志同仁参考。
一、把握好续志时空的范围问题
《地方志工作条例》第三条对地方志书的定义作出规定,是指全面系统地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文献。这一定义至少圈定了志书的时限(历史与现状)、空间(本行政区域)、内容(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性质(资料性文献)四个方面问题。前志(指首轮志书)是统合古今,从事物的发端开始记述,记述本行政区域内的事物。续志的记述时限与空间范围如何把握,是续志编纂的首要问题。
1、把握续志时限的范围。续修志书是相对前志来说的,是前志的承接与延伸,其上限一般承接前志的下限。但是它并非都是统一规范的,有些续志是承接前志下限,有些是与前志交叉。续志的上限是与前志承接,还是与前志交叉呢?从续志编修实践看,存在三种情况:
(1)以前志下限的次年作为上限。续志内容承接前志,从前志下限的次年开始记述。对于某些特殊事物,为保持其完整性,可以适当上溯,有的上溯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有的上溯至事物的发端。这些上溯的事物要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妥当的处理,如把某些上溯的事物放入篇章的无题小序中,作为背景资料介绍。这种承接前志下限的方式,在续志中用得较多。它的好处是:成书快,节省人力、物力、财力;减少与前志的重复,把有限的篇幅用于记述20年来的事物。
(2)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为上限。续志内容不承接前志,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记述。这种承接方式,在续志中也有一些。它的好处是:全面系统地记述改革开放的历程与取得的成绩,避免割裂事物的联系,方便读者查找利用。运用这种承接方式,需要采取一些办法尽量减少与前志的重复,少量重复是不可避免的。
(3)以行政区域变动的年度为上限。续志内容不承接前志,从行政区域变动的年度开始记述。如20世纪90年代撤县建市比较频繁,撤县建市的地区,市志与县志接不上,可以把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建市之前的资料,作为背景资料载入,其他从建市之年开始记述。这种承接方式,在续志中用得较少,主要运用于区域有变动的地区。
至于续志的下限,《地方志工作条例》没有作出具体的规定,只要求每20年左右编修一次。各地续志的下限如何选定,应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结合前志完成的年份和下限确定。如前志下限断至20世纪80年代,续志下限以2000年为好;前志下限断至20世纪90年代,续志下限宜选择2005年或2010年。
2、把握续志区域的范围。地方志书是记述本行政区域内各方面的事物,不越境而书。不越境而书,就是不超越规定的行政区域范围记述事物,这是前志编纂的一个原则。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的变化,经济全球化的加快,国内外、境内外的交流日益增多。出现一些外地区来境内打工或办企业的,对本区域经济发展作出贡献,属于境内发生的事情,记述是理所当然的。同时还出现境内经济社会各方面向外渗透的情况,特别是党的十四大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后,一些经济发达地区在境外、国外的活动越来越多、越来越频繁。境内人员跨境进行政治、经济、文化活动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党政机关领导的跨境活动,如跨境参观考察、招商引资、经济合作等;二是企业人员的跨境活动,如跨境设立分支机构、原料采购、产品推销、投资创业等;三是居民个人的跨境活动,如跨境打工创业、举办展览、国外求学等。经济的外向度、人口的流动化是当今社会的发展趋势,续志记载跨境活动正是顺应这一历史发展的趋势,解决了把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一地经济社会向外渗透的各方面记载入志的问题。这种记述没有违背地域原则,而是对地域的延伸,不能视为越境而书。
二、把握好续志内容的重点问题
续志是前志的延伸,没有必要过多重复前志的内容,但也不能完全排斥复载。对前志所记的一些基本情况、名胜古迹、名优产品和在本地的特色事物,可以复载;对一些没有变化或变化不大的事物,如自然环境、建置沿革、风俗、方言、宗教信仰、文物等,可以从略记述,不能完全舍弃;对一些发展过程介于两轮志书时限之间的事物,必须上溯;对一些前志下限之后发生的新事物,续志要作重点记述。与前志相比,续志应重点把握以下三个方面内容的记述。
1、把握改革开放内容的记述。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实行改革开放的伟大决策。1984年10月,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把国企改革正式列入改革的重点。1992年,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改革开放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由过去的突破旧体制转向建立一个新体制。1997年,党的十五大召开,改革开放进入深化阶段,与之配套的各项制度不断完善。改革开放的进程可分为发动与起步(1978~1984年)、展开与发展(1984~1992年)、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1992~1997年)、攻坚决胜(1997~)四个阶段。改革是全方位的,是一场全面的、深层次的、动态的、有时甚至是很激烈的革命。改革开放的发动与起步阶段在前志已有记述,但不够系统和详细。因此,续志要重点记述改革开放,反映时代的变革特点,写出改革的原因、主要进程、主要方面、主要措施、主要成就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不能详结果,略过程;也不能只写成绩,不写问题。改革开放后出现的新情况、新经验、新问题,续志也要作重点记述,必要时可以附记一些改革开放的实施办法与专题调查。
记述的方式有三种:一是集中设置“改革开放”或“体制改革”篇章记述;二是分散在各篇章记述,但要在章、节标题上显示出来,如果不显示出来,就没有改革开放的位置,改革开放的内容就难以记入;三是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记述方式。
2、把握精神文明建设内容的记述。编修前志时,关于志书是否写精神文明、精神生活、意识形态之类,曾有过激烈的争论。有些人从重要性出发,主张写;有些人则认为有很多困难。不管怎么说,前志在这方面写得较少,但普遍反映了“五讲四美三热爱运动”,这是精神文明建设的开端。党的十二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颁发后,一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群众运动在全国各地开展起来。各地分别成立了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简称文明办),中心任务是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行业,同时还临时性协助扫黄打非、净化文化市场、法制教育等。可见,精神文明建设在续志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它是时代特征的标志。续志要作重点记述,包括各级党政机关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工作及其成果,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和开展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行业活动情况,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建设情况,典型的好人好事。
记述的方式有三种:一是集中设置精神文明建设篇章记述;二是把未归入专门篇章记述的精神文明建设内容分散到相关篇章记述;三是集中设置精神文明建设篇章记述,然后把难以归入专门篇章记述的内容分散到相关篇章记述。
3、把握社会问题内容的记述。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面貌发生巨大变化,各行各业取得令人瞩目的成绩。同时,由于许多改革措施都是在探索中前行的,以及受国际环境等因素影响,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产生许多社会问题。如工人下岗问题、干部腐败问题、农民负担问题、治安问题、流动人口问题、贫富差别问题、社会结构问题、婚姻家庭问题、老年人问题、妇女问题、青年问题、物价问题、住房问题等等。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法制建设的日臻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的不断加强,这些问题都得到有效的整治和好转。前志记述社会问题很少,即使有少量涉及,也是从部门工作的角度来写,如劳动部门安排了多少人就业,住房管理部门解决了多少人的住房等等,根本看不清问题的全貌。这些社会问题都是存在的历史事实,续志要加强这方面的记述。记述的社会问题应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具有存史和使用价值的社会问题;二是已在媒体上公布,有公开定论,无特殊保密规定的社会问题。续志记述社会问题既要全面,又要突出重点。重点记述那些在当地影响较大、具有地方特点、群众比较关注的社会问题,以及一些当地党委和政府解决得比较好、具有代表性的社会问题。
记述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设置社会篇,集中记述一些社会问题,然后把不便于集中记述的问题放在相关篇章记述;另一种是全部分散到相关篇章记述。
三、把握好续志体例的创新问题
志书的体例包括体裁、结构、章法三个方面。前志一般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七种体裁,篇(编、卷)章节目结构,“横排竖写、述而不作”原则。续志要把握好体例的运用问题,不能完全沿用前志的体裁、结构、章法,需要在前志体例的基础上进行创新。
1、把握续志体裁的问题。在前志“述、记、志、传、图、表、录”七种体裁基础上,增加特载、专记两种类目。
(1)增加特载类目。特载是一种新闻报道体裁。年鉴为及时反映和保持重大事件的完整性,特别是为原文记述党委、政府工作报告等重要文献,使用了特载体裁,将某些重大事件全过程以及党政主要领导的讲话等文献资料全文载入。年鉴设置特载类目,收录的内容有重要的会议报告、重要的专访文章和特稿、重要的文献和法规、重大的活动和事件,可突破凡例规定的时限范围。特载类目在前志中尚未出现,续志有必要借鉴年鉴做法,增设这一类目,纳入一些需要完整记述的涉及全局的重要文献或重大事件。这些重要文献和重大事件弥足珍贵,传世价值高,垂鉴后世作用大,如果纳入篇章或收入附录,显得分量不够,有时因篇幅所限难以处理,以特载的形式收入,并置于志首,不仅丰富志书体裁,而且给重要文献、重大事件以显著位置,鲜明地体现时代特色与地方特点。
(2)增加专记类目。专记也称专题记述,是对志书篇章中因难以归类而没有记述,或因受志书体裁和篇幅限制而未能充分记述的事物、事件作专门记载。专记类目由专题资料、专题文章或专题调查构成。志书设置专记类目,可以起到详述典型、拾遗补缺、增强可读性的作用。专记被视为志书的一种体裁或一个门类,始见于前志,但运用很少。续志记述的是20世纪80年代或90年代以来的事物,期间出现许多社会热点问题和新生事物,如再就业问题、综合治理问题等,用专题记述更能反映事物的全貌。所以对独立性较强、所占篇幅太大、篇章不便完整记述的事物,续志应该设置专记类目记述。专记的写法与概述(总述)、综述相反,不是综合与概括记述。其特点:首先是“专”,一事一题,题外不书;其次是“全”,有始有终,因果分明;再次是“细”,表明关键,突出重点。记述要素有事由、政策、组织协调、运作、转化、结果、社会反响。专记的选题要严、挖掘要深。结构比较灵活,宜纵则纵,宜横则横,纵横结合,适合于分析、综合,较易写出发展过程。专记不能写成论文,不能用空话、废话、套话,要有较多的信息量和较高的信息密度。
专记类目的设置方式有三种:一是集中设置,把多篇专记集中在一起,放在志首或志末附录中的某个位置。集中设置的专题,数量比较少,内容比较复杂,篇幅比较大。二是分散设置,按照事物内容相联系的原则,把多篇专记分别附记于相关章节。分散设置的专题,数量比较多,内容比较简单,篇幅比较小。三是集中与分散的结合式,既集中设置类目记述,又在相关章节附记。
2、把握续志结构的问题。在大体承接前志篇(编、卷)章节目结构的基础上,采取升格、归并、创设等方式,调整篇目。
(1)升格篇目。随着时代的发展,有些事物不断发展壮大,在当地的影响越来越大。对这些事物,前志已有记述的,但又过于简单,续志要充实内容,从章、节、目等较低层次提升到篇、章、节等较高层次记述。如旅游业、茶业、陶瓷业和土地管理、环境保护等,续志应提高其规格,升格为篇章,从而更加突出地方特点和时代特色。
(2)归并篇目。随着时代的发展,有些事物变化不大或变化缓慢。对这些事物,前志已有详细记述的,续志要撤销其篇、章、节的设置,浓缩简略,降格并入相关篇章,作综合性记述。如一些变化不大的建置沿革、民情风俗、宗教、方言等内容,在前志中已设篇章作过系统记述,续志应对其内容进行删削,将其基本概貌和有变化的新内容并入相关篇章记述。
(3)创设篇目。随着时代的发展,各地不断涌现出一些蓬勃发展的新事物。对这些事物,前志没有记述的,续志要设立新的篇、章、节作系统记述。如证劵业、信息业、房地产业、个私经济、民办学校、民办诊所等,续志可以设立与其地位相应的篇、章、节记述。其中:有类可归的,仍应归类,如证劵业归入金融、民办学校归入教育、民办诊所归入卫生医疗;无类可归的,可设立新的篇章,如设立改革开放篇章、房地产业篇章。
3、把握续志章法的问题。在坚持前志“横排竖写、述而不作”原则的基础上,运用“以事系人、述而精作”写法。
(1)运用以事系人写法。以事系人,就是记述某一方面或某一事物的兴衰始末时,涉及到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各类人物,要求记述人物与此事有关的一些内容。以事系人不是事事系人,人人都系,它主要系12种人:创始人,主要领导人,起重大作用的关键人物,杰出的理论家、科学家,行业名人,能工巧匠,创造发明的研制者,各种重大奖励的获得者,先进模范人物,品德高尚的人,已定案的有重大影响的反面人物,有助于说明事物原委、全貌的当事人。前志在以事系人问题上,做得不够,原因复杂,操作起来也不容易。续志应该积极探索,灵活运用多种方式,加大以事系人的力度。一是在篇章内容中记述相关典型人物及其主要事迹;二是在章节后附相关典型人物的事迹或人物名录;三是在篇章中设章节记述各类典型人物的事迹。续志运用以事系人写法,把生人记入志书,不仅可以克服某些志书“见物不见人”、“只记事不记人”的现象,还可以给志书注入新的血液,增强志书的可读性。
(2)运用述而精作写法。前志用“述而不作”作为志书的一个编纂原则,意在说明志书编纂必须尊重历史,尊重事实,客观记述,切勿随心所欲、乱加删改,从而体现志书的真实性、客观性和资料性。“述而不作”的记述原则是正确的,续志应该坚持,但不能绝对化。续志除概述(总述)、综述和无题小序可用论笔之外,还可以运用四种手法进行“精作”:一是运用对比分析法,把情况和数字按一定的层次与结构表现出来,彰明因果;二是运用概括归纳法,从大量的史事中概括出事物的兴衰起伏及其原因,反映出事物的阶段性与规律性;三是运用“画龙点睛”法,在记述史事前,先用一句话加以概括,提出要点,再用史事进行说明;四是运用借论法,通过记述别人对某事物的评价来表达编纂者对事物的褒贬。续志在坚持“述而不作”的基础上进行“精作”,可以解决记述内容一般化、反映深度不够、字数膨胀等问题,达到增强著述性、提高质量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