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化工项目怎样得人和
2013-08-15主持人罗燕
主持人 罗燕
重化工项目怎样得人和
主持人 罗燕
事件回顾
近日,年规模千万吨的中石油炼化项目在云南昆明安宁市上马,引发了当地民众的抗议。民众认为,该项目包括PX(对二甲苯)项目。而PX项目曾在厦门、大连、宁波等地遭到抵制。
在四川彭州,1000万吨/年的炼油项目和80万吨/年的乙烯项目,也引发当地民众热议,他们担心项目可能带来环境污染。
重化工项目的建设总会拨动公众敏感的神经,甚至引发冲突。如何处理好化工业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怎样在发展中保护公众利益?本期圆桌邀请相关专家进行探讨。
朱旭峰:解决冲突需完善补偿机制
昆明、彭州民众反对当地上马化工项目,其实是一种环境邻避冲突。中国能没有化工厂吗?这类设施是不可能不建的。建这些化工项目对社会有好处,但大家都要求:别再我家附近建。在公众环境意识越来越强的情况下,这类化工设施的建设当然会遭到当地群众的反对。
但所谓的绿色运动并不会给中国带来改变。现在有些地方政府害怕老百姓反对,偷着建重化工项目,一旦被公开了,就会引发强烈不满。这时地方政府只好暂停项目,或者搬迁项目。但换一个地方建,只是换一个地方污染。有的化工项目只能选择人烟稀少的地方,实际上那样的地方生态更脆弱。所以这种阶段性的民众运动,对整个中国发展没有太多效果。
地方政府要建化工项目等环境邻避设施,首先必须解决补偿的问题,要形成一个清晰的补偿机制,但现在这个机制是不够健全的。地方政府在与民众谈补偿条件的时候,经常是背靠背谈,补贴不能让大家满意。
环境邻避设施开建之前,要做到信息公开。环境评估中有一项,就是公民参与。项目能否建,如何建,公民要充分表达意见,否则无法通过环评。但现在很多政府部门为了顺利通过环评,采用邀请公众的策略,参与环评的人是有选择性的,主要是支持项目建设的人。让公众参与的目的就是信息公开。建设项目前期的决策、中间的认证过程都要公开,在公众参与商讨的过程中,政府与民众能找到一个平衡点,形成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方案。
对于地方政府而言,化工项目建设最好的流程是,立项之前向公众公开信息,进行科学论证,有多大程度的污染都研究透彻。还可以建一个示范区,做项目试验。在示范区,政府可以效仿一些国家和地区的做法,在受到公众质疑的潜在污染源周围建政府办公楼、政府职工食堂等。政府只有率先垂范才能取信于民。
何志刚:化工项目合法合理才能开工
重大化工项目的建设,首先要具备合法性。要看项目是否符合政府的政策导向。对于属于政府禁止类的项目不应获得建设资格,对于属于政府限制类项目,应审慎决策。PX项目不属于禁止类,不是不能上,只是需要严格审批。云南昆明安宁市的炼油项目及四川彭州的化工项目,是否经过了该类审批,需要政务公开才能清晰。
另外,项目的建设要注意程序的合法性,若未经过行政审批就建设,一定是程序违法。对于违法行为的处理,一是要行政处罚,二是可以借用民法通则的规定要求恢复原状。
合法的项目不一定就能建设,还得考虑其合理性,即对人民群众的影响的问题。要解决合理性的问题,应当多听取人民群众的呼声。最直接的方法是开听证会。群众把“散步”等作为表达意愿的方式,正是社会管理与沟通出了问题。
综合几个项目来看,无论是各地PX项目,还是彭州化工项目,都得从合法性、合理性、程序性方面进行审查,让政府审批、环境测评等工作公开透明。只有这样,这些项目才能开工。
胡静:开建化工项目应与民众沟通
化工项目的选址,必须考虑当地的地理、气候及居民生活等因素。一方面要从经济角度,考虑项目可能给当地带来经济收益。另一方面要从资源、环境的角度,充分考虑化工项目可能带来的环境风险。炼油项目耗水量大,要建在水资源丰富的地方。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水法》,开发、利用水资源,应当首先满足城乡居民生活用水。据了解,昆明安宁的水资源并不丰富,不知道当地将如何处理这种矛盾。
关于化工项目的环评报告书应该在项目的可行性论证阶段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在将环评报告书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应当向公众公开有关信息,包括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等内容。
即便建设单位委托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编制的环评报告书是客观、科学的,民众也不一定认同。因为化工项目使当地环境质量下降的可能性比较大,环评能通过只是说明下降的程度不会超标,可以忍受。
化工项目消耗了当地的环境容量,所以必须给当地百姓一定的补偿。相比补偿金,更重要的是在当地社区公共服务方面进行补偿。项目所得的收益应该尽量用之于民。
对于化工项目,不是简单的建与不建的问题。地方政府和当地民众应该进行充分的沟通,让百姓心里有底。
□ 编辑 罗燕 □ 美编 王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