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权部门都该告别“通稿思维”
2013-08-15王华
领导文萃 2013年21期
□王华
日前,最高法院院长周强要求,各级法院要改变过去“一篇新闻通稿打天下”的做法,结合各类媒体不同的受众需求,把法院依法公开的信息、媒体关注的问题、社会公众的兴趣点三者结合起来。需要改变“一篇通稿打天下”的不仅是法院,所有公权力部门都当如此。
“新闻通稿”的缺陷,不仅在于新媒体时代,其时效性和表现形式等难以完全满足公众要求,还在于常与之伴随的“选择性公开”。民众想听的,通稿不说,或者说得不解渴。这种官方通稿内容和公众关注点的“错位”,有时甚至比事件本身还招致不满。另外,有些时候,因为“通稿”信息有限,回答不了民众的疑问,从而导致一些不实信息的传播,负面效应不容小觑。
通稿失效的主要成因,并非是通稿形式,而是其背后的“通稿思维”。这种思维不是以公众利益为旨归,而是选“我认为能说的”“我认为重要的”公开。这种思维过度自信,不尊重媒体的专业意见和要求,不尊重新闻规律。
常有人说如今官方和民间呈现两个舆论场,之所以如此,和很多时候官方信息公开还停留于“我说你听”,缺乏有效沟通不无关系。
和公权力机构相关的信息公开,都应做多维考量,而不是单向思维。告别“通稿思维”,告别自说自话,尊重媒体报道自主权,养成与公众互动交流的习惯,应是所有公权部门都该去做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