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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农村基层涉纪信访问题的调查与思考

2013-08-15中共交城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刘小栋

支部建设 2013年6期
关键词:村务党务案件

■ 中共交城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刘小栋

针对农村干部违纪违法现象突出的问题,交城县纪委监察局去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集中解决农村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专项行动,同时对农村涉纪信访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调查、分析和思考,并就在新形势下如何解决农村干部违纪违法现象突出问题进行了探索。

涉纪信访问题的现状

从整体情况来看,去年,县纪委信访室共收到群众来信来访61件,其中农村基层涉纪信访案件40件,占到总上访量的67%。从反映的问题来看,反映村干部贪污、侵吞集体财产的案件16件,占案件数的40%;反映违法占地、违规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案件12件,占案件数的30%;反映贿选的案件5件,占案件数的12.5%,反映村务、财务不公开的案件2件,占案件数的5%。截至目前,这40件涉纪信访案件中,正在办理的10件,已办结30件,给予开除党籍处分2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6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7人,责令进行整改2件,移交司法机关2件,反映失实17件。

涉纪信访问题的分析

1.当前我县农村涉纪信访的态势

越级上访增多:由于一些上访人员对反映的问题要求马上解决,而解决问题需要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及时性方面满足不了上访人员的诉求,因此,部分上访人员越级到省、市进行上访,甚至赴京上访。还有的人认为所反映的问题在当地解决不了,还有的人抱着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的想法,因而进行越级上访。

群体性上访增多:近年来,5人以上的群体上访事件逐渐增多,人数最多可达十几人,乃至更多,上访人企图通过这种“人海战术”来引起领导的重视,从而达到快速解决问题的目的。

重复上访增多:个别上访人员因处理结果未达本人意愿或者要求过高而进行重复访。

2.当前我县主要信访问题的类型

反映经济类违法违纪问题较多。从全县反映以及查处村干部违纪的情况来看,反映经济类问题的案件占总量的40%,主要是贪污、侵占、挪用三种。一是贪污水利、移民、民政等部门的专项资金;二是侵占、挪用村集体资金;三是利用职权直接侵占、截留、私分土地补偿款、土地承包费、宅基费、救灾救济款物及粮食直补等各类款项。

反映违法占地、非法转让土地问题尤为突出。从反映的情况来看,反映非法转让、占用土地的问题占反映问题总量的30%。由于经济的发展,企业占地逐年增多,个别乡镇由于旅游业的发展,村民对宅基地比较看重,而土地相对减少,企业占地手续不能及时完善,国家对宅基地管理相对较严,引发了矛盾,形成上访告状。

反映村两委换届选举的问题增多。从反映的情况来看,主要是由于去年12月农村支部、村委换届。大多数参与竞争的村民由于落选产生心理不平衡而上访,还有因家族势力、权力争夺而导致的信访问题,如西营镇西营村的两委矛盾、夏家营镇连家寨村的班子问题。

村务、党务不公开问题。造成当前农村群众上访最主要的问题就是村务、党务不公开。部分村干部对村务、党务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到位,常常处于“被动公开”或“松紧公开”,工作处于被动局面,出现抓一阵停一阵的现象;有些村虽然进行了公开,但公开的内容深度和广度不够;有的虽然进行了公布,可对公布后群众反映的意见不闻不问,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影响了群众参与的积极性。

问题成因分析

1.主观因素:

个别农村干部党性观念、宗旨意识、法纪观念淡薄。由于对党纪国法的学习理解掌握水平不高,一些农村干部存在我行我素、独断专行、滥用职权、贪污腐败的问题,由于村务、财务长期不公布,侵吞集体财产,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例如东坡底乡鱼儿村村集体收入长期不上账,弄虚作假套取专项资金的问题,县纪委给予村委主任孙代环开除党籍处分。

村两委换届选举引发的矛盾。在去年农村两委换届期间,有些村民参与了两委换届的选举,由于落选心里不平衡而寻找问题上访;再则就是选举产生的个别村干部与上访告状人员形成对立面,不能正确对待和处理他们之间的关系,也不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沟通和化解,从而导致矛盾越来越深。如夏家营镇温家寨村村民温江,在选举中落选进行越级上访,主要是由于村党支部书记温玉娥、村委主任陈建平没有及时采取措施同上访人进行沟通,最终因村民越级上访,二人被追究责任。

个人利益驱动上访。近年来,国家移民、救灾款、低保、扶贫等资金款项的发放过程中,部分农村群众由于不了解相关政策,常因所发款项满足不了个人的要求(部分属于要求过高)而开始上访。

2.客观因素:

制度还不够健全。目前,针对农村的各种规章制度还不够细化,有的村干部就钻了国家政策的空子,形成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局面。

有些农村党务、村务、财务等各项公开制度执行不到位。从反映的情况来看,部分农村干部没有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县有关农村的各种制度执行,没有抓住公开的重点内容和关键环节,在推行党务公开工作中,没有围绕群众关心的焦点、围绕权力运行的重点环节来公开,特别是“三重一大”,即重大审批事项、重大人事安排、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没有实行定期公开或者没有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更新周期。同时,由于权力过于集中,缺乏有效监督,村级组织权力往往集中在村支书、村主任等少数人手中,部分村务监督委员会形同虚设,没有发挥应有的监督作用。

惩处还不够严厉。有些乡镇领导认为农村基层工作难度大,农村干部出点问题在所难免,怕查了案子影响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于是能捂则捂;有的把查案和稳定对立起来,怕查了案子乱了班子,于是能拖则拖;有的乡镇领导出于人情、利益考虑,即使查处也是给个不痛不痒的处分了事,这就导致矛盾越来越激化。

对策及建议

强化教育,注重管理,全面提高农村党员干部的整体素质。一是抓好正面教育。有计划地组织农村党员干部学习有关党内法规和法律知识,对他们进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二是抓好警示教育。每年要通过查办一些典型的案件来教育农村党员干部,使他们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三是抓好疏导教育。农村党员干部处在农村最基层,受各种因素影响,思想稳定性较差,容易产生思想问题,要经常对他们进行疏导,使他们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加大对党务、村务、财务公开的检查力度。一是成立由县纪委监察局牵头,由县委组织部、民政、农经、审计、财政、水利、新农办等涉农单位组成的“三务”公开督查组,定期不定期地进行村务以及财务公开的检查,保证公开的内容全面、及时,对群众反映公开不全面的要及时进行纠正,并督促各乡镇进行限期整改。二是由各乡镇纪委牵头,由乡镇财务运行监管中心以及各涉及站所参与,定期进行自查,重点是对村级集体“三资”管理情况的阶段性监督,并组织财政、农经等部门参加,定期不定期地对村级财务的行为进行审计,特别应突出对群众反映问题较多村庄的审计,审计的结果和自查报告要经乡镇党委负责人签字后上报县纪委农廉室留存。

加强对农村财务人员的培训教育。财务人员作为特殊从业人员,对村里的每件事以及每笔开支都了如指掌,因此,要通过举办业务讲座、法制讲座和农村会计村务培训等增强财务人员的素质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加强对基层财务运行的监管,及时对村两委主干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对不符合财务规定的开支坚决予以制止。

严格追究,强化涉农政策监督。要加强对党和国家涉农政策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法律和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纠正侵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行为。要坚决纠正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行为,认真解决在扶贫、救灾、救助、移民等款物的管理和使用中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问题,特别是对各村投资50万元以上的工程进行跟踪督查,各职能部门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要进行全程监督。

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一方面依法依纪查处各类基层党员干部的违法违纪行为,努力化解基层不稳定因素。另一方面对村务公开未纳入本乡镇议事日程,组织领导不到位,致使村务公开不及时,内容不全面或弄虚作假,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不关心、不解决,致使群众利益受到严重损害的,坚决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层层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因思想不重视、责任不落实,出现严重工作失职、渎职,致使矛盾激化,发生群体性事件,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主要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违法违纪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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