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武县纪委:坚持“快、准、稳”查处损害群众利益案件
2013-08-15杨俊武,王政
支部建设 2013年27期
一是坚持一个“快”字,迅速查办。如收到群众署名举报,反映某镇村干部骗取柴油补贴的问题。县纪委立即向举报人核实了有关情况,并迅速制订初查方案,当天就找来相关人员谈话。在证据面前,晓之以政策道理、动之以人性关怀,仅用了半天时间,就查明该村几名村干部合伙骗取柴油补贴2万余元的问题,并将该案移送公安部门。二是坚持一个“准”字,有力惩处。如收到某镇村民的举报,反映村干部的有关问题,同时又隐约提到当地国土部门在村里吃喝、向村收取项目经费等问题。虽然该信访件主要是反映村干部的问题,但县纪委没有放过蛛丝马迹,经过认真研究分析,认为政府部门已经实施了“收支两条线”管理,而当地国土部门还向村里收取项目经费,很有可能存在损害群众利益的违规违纪行为,并把该问题作为主攻方向。县纪委立刻对该问题进行初核,初步查出了国土部门在土地复垦活动中以项目费用的名义违规向该村收取费用的行为,进而迅速展开立案调查。三是坚持一个“稳”字,兼顾全面。如收到信访举报,反映该县县殡仪馆有关人员的经济问题。殡葬行业在社会上一直备受议论,群众对其收费高、乱收费、牟暴利等行为敢怒不敢言。县纪委对反映该馆问题的信访件认真进行研究、梳理,从中筛选出有价值的案件线索后,迅速进行了初查,在较短时间内查明郭某利用职务之便,在殡仪馆新建中受贿敛财10万余元,后郭某被判刑五年。该案在社会上引起很大反响,群众拍手称快,取得了较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