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中国三峡博物馆制度沿革(1951-2005)初探
2013-08-15重庆中国三峡博物馆重庆博物馆杨晨南
文/重庆中国三峡博物馆(重庆博物馆)杨晨南
重庆中国三峡博物馆(重庆博物馆)的历史最早可追溯到20世纪50年代初西南博物院时期。从1951年3月8日西南博物院筹备委员会成立之日起,历经重庆市博物馆时期,至2005年重庆中国三峡博物馆成立已逾60年。本文对西南博物院、重庆市博物馆时期若干制度建设情况进行初步的探讨。
一、第一阶段:西南大区时期的西南博物院(1951-1955)
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共产党和中央人民政府重视发展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博物馆事业,改变旧中国博物馆隶属教育部的管理体制,在文化部内设立了文化事业管理局专门管理全国文物与博物馆工作,并制定、颁布了相关保护和管理、整顿与改造旧有博物馆的政策法律,使博物馆成立社会主义科学文化事业的组成部分。从1951年西南博物院成立至1955年更名为重庆市博物馆这5年时间,西南博物院在制度建设上作了不少有益的探索,1951年建院伊始便制订《办公室暂行细则》、《职员清假规则》、《职员宿舍分配规则》、《技术组工作管理规则草案》《西南博物院行文程序》等一系列规章制度。1953年订立《文物保管工作细则》、《文物登记编目细则》、《入藏文物登记暂行办法》和《编目制卡暂行办法》。1954年,西南博物院自然博物馆(筹备处)初步建立正规保管制度。尽管其后博物馆制度建设在文化大革命中遭到巨大破坏,但是西南博物馆时期良好的制度建设,为博物馆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能够迅速开展制度重建创作了条件,确保博物馆在漫长60年岁月中制度建设上的统一性和延续性。
二、第二阶段:重庆市博物馆(1955-2005)
1954年,西南大区撤销,西南博物院交由重庆市领导,1955年改为重庆市博物馆。此后,由于文物事业的不断发展,逐步从重庆市博物馆划分出了歌乐山烈士陵园、红岩革命纪念馆、重庆自然博物馆等单位,构成了重庆博物馆群的主体框架。
1956年文化部召开全国博物馆工作会议,这是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次全国博物馆工作会议,同年党提出“向科学进军”的号召,并提出必须加强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的工作。1957年召开全国纪念性博物馆工作座谈会,进一步明确了明确博物馆是“科学研究机关、文化教育机关、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遗存以及自然标本的收藏所”,“为科学研究服务,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中国博物馆建设的大背景,对重庆市博物馆的建设起到了很大的指导作用,推动了事业发展。伴随着1950年代我国博物馆繁荣发展,博物馆完善并颁布了《重庆市博物馆文物资料借用办法》、《重庆市博物馆财务管理制度》、《重庆市博物馆保卫工作制度》、《自然组收集和保管工作制度》、《陈列组制作及保管工作办法》、《照相室有关工作办法》、《馆藏文物资料标本保管暂行办法》、《重庆市博物馆治安保卫委员会工作细则》、《重庆市博物馆请假制度》等规章制度。特别是1959年《博物馆工作简则》,确定了博物馆的基本性质和任务、业务工作的基本内容及范围和原则、组织机构和职责范围、工作制度。在1962年,在原有《简则》基础上,修订颁布了《重庆市博物馆工作简则草案》,就博物馆的不同工作性质分别作了规定。1964年,国家文物局下发《博物馆藏品保管暂行办法》(草案),博物馆对照暂行办法的各项要求,进一步规范了馆藏文物的保管制度。
1966年起,由于文革的影响,重庆市博物馆制度建设受挫。但即使文革期间,博物馆制度建设依然有一定程度的发展,1972年制订《重庆市博物馆工作总则》调整组织机构设置以适应实际工作的需要。
1979年起,重庆市博物馆各项业务、行政工作迅速步入健康发展的轨道,博物馆各项事业从文革受挫中全面建振兴,制度建设也显著加强。1982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奠定文博事业法制基础,这段时期,中宣部、文化部和国家文物局等先后颁布《省、市、自治区博物馆工作条例》、《博物馆安全保卫工作规定》、《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等规章,进一步促进了博物馆的规范化。在此期间,重庆市博物馆建立健全了《保管工作制度(试行稿)》、《文物工作人员守则》、《保管部公约》、《文物库房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人事教育工作》、《财务工作》、《总务工作》、《关于整顿劳动纪律的实施细则》、《关于稿费及讲课和文物复制等酬金处理办法》、《重庆市博物馆公文处理暂行办法》、《重庆市博物馆财务管理与物质管理试行办法》、《重庆市博物馆技术部管理办法(试行)》、《重庆市博物馆开展对外鉴定文物服务工作的规定》等相应的规章制度,使博物馆管理体制初步走向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1990年代,中共十四届六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及《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将博物馆作为社会主义文化事业的组成部门,确定其为公益性事业单位,各级财政大幅度加强了投入,博物馆事业进入了一个快速发展的时期。全国文物工作会议提出“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文物工作方针。国家先后发布《博物馆建筑设计规范》、《文物系统博物馆安全防范工程设计规范》、《文物系统博物馆安全防范工程设计规范》、《文物复制暂行管理办法》、《博物馆照明设计规范》等规章制度加强制度建设。这段时期,按照中国文博事业“八五”和“九五”规划,重庆市制订了《重庆市博物馆八五规划和十年发展纲要》(1991-1995;1991-2000)及文化产业发展五年规划。颁布《重庆市博物馆服务部招聘经理责任条例》、《重庆市博物馆服务部安全工作规定》、《重庆市博物馆与服务部招聘经理经济合同》,初步开展体制改革的探索。
1990年代初四川省重庆自然博物馆从我馆划分出去后,我馆进行了工作秩序的整顿和建章建制等工作,制订了《重庆市博物馆关于劳动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重庆市博物馆关于物资请购的规定》、《重庆市博物馆物资保管、领用制度》、《重庆市博物馆野外工作补助办法》、《重庆市博物馆关于加强学术研究工作的奖励办法(试行)》、《重庆市博物馆职工集资建房房屋选购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全面涉及行政管理、人事管理、业务工作、学术研究等各个方面。这些规章制度,使我馆管理工作逐步走上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这一时期,我国正式进入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轨时期,由于旧的制度体系被打破,而新的、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制度体系尚未建立完善,重庆市博物馆按照国家的要求,努力展开探索,构建机制完善、监管健全、治理规范的管理制度,努力为社会提供丰富的公共文化服务,管理体制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初步建成,制度建设水平明显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