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副市长到囚徒
——绵阳市原副市长廖明被判无期徒刑
2013-08-11刘德华符圣苡郭丽
● 刘德华符圣苡郭丽/文
从副市长到囚徒
——绵阳市原副市长廖明被判无期徒刑
● 刘德华符圣苡郭丽/文
绵阳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廖明,因先后98次收受28人所送贿赂共计人民币1191万元、港币20万元、欧元3万元、美元3万元。2012年3月,被眉山市人民检察院以受贿罪起诉。同年9月,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廖明无期徒刑。
2013年盛夏,在铁窗下服刑的廖明说:“33岁当副区长,之后是大县县委书记、大城市副市长,我年少得志,但没经受住权利和金钱的考验……”
从追求理想到追求金钱
廖明出生在农村,家境贫寒。从小看到父亲为抚养他们兄妹成长起早贪黑,把省吃俭用积攒下来的钱给他们交学费,于是他在心中立志好好学习,长大后做一个有用的人,报效祖国,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
1985年5月,廖明加入中国共产党。当时他是华南农大青年教师,他怀着满腔热情,准备好好干一番事业。为了工作,他经常熬夜到天明。通过不断地努力,他被调入绵阳市委政研室工作。而后下派锻炼。
1995年至1996年,在下派基层担任镇党委副书记期间,廖明勤奋工作,深得组织和群众的信任。回到机关后,被提升为处长,33岁时到游仙区担任副区长,成为当时市委机关派到县区最年轻的干部。
廖明从莘莘学子走上领导岗位后,渐渐认为自己有知识、懂理论,对待学习,开始不以为然,逐渐从自觉学习,到应付学习,再到放弃学习。在对待学习的问题上走过场,在对待基本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学习上更是一知半解,似懂非懂。
由于思想上的不坚定,廖明逐渐被吃喝玩乐的不良风气,投机取巧、一夜暴富的“神话”所影响,逐渐迷失了方向,人生观、价值观也开始发生变化。尤其是在担任县委书记以后,廖明原来还信誓旦旦“老老实实做人,清清白白做官”,还想“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但是,权力地位提高后,吹捧的人多了、恭维的人多了,有求于他的人多了,他就开始昏昏然。
廖明的思想从入党时追求共产主义远大理想,逐渐演变为为个人的权力地位、金钱名誉而投机钻营,党性修养逐渐丧失。
从开始收红包礼金时的心惊肉跳,到心安理得收受高额贿赂,廖明的生活也开始发生变化,开始追求吃高档,穿名牌。廖明早已忘记了入党时的誓言和人生的理想,人生的追求也变成对金钱的贪婪,对吃喝玩乐的向往,对物质财富的占有。尤其到后来不计后果敛财,不管送钱对象、目的、金额大小,来者不拒,已经完全没有了防御底线。
廖明在铁窗下后悔地说:“发生在我身上的腐败问题,不是偶然的,而是必然的,是党性修养丧失后出现的必然结果。如果不是党组织及时发现,对我采取措施,自己在犯罪的泥潭里还将越陷越深,不但身败名裂,还将葬送自己的生命,成为千古罪人。”
将自己凌驾于纪律和制度之上
职位提升,权力增大,面对的诱惑也会不断增加。廖明在走上领导岗位后,不但没有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反而成了典型的反面教材。
1995年,游仙经济试验区准备修筑公路。在比选施工单位时,游仙经济试验区管委会总工彭某趁廖明出国的时候私自与承建方廖某签订了施工合同。廖明回来后就说彭某签定合同越权,不同意廖某继续承建工程。为了能够继续承建该工程,1996年春节,廖某在廖明办公室送给廖明5万元人民币。廖明收了5万元后,终于同意将工程给廖某。廖某为了感谢,也为了得到廖明的继续关照,第二次送给了廖明5万元。后廖某为了工程尽快决算,第三次送给廖明5万元。正是这15万元打开了廖明的贪欲之门,从此一发不可收拾。
欲望就如同无底洞。有了受贿经验,廖明廉洁意识更加淡薄,从惴惴不安到心安理得,甚至受贿方式开始多样:现金、银行卡、购物卡等。
1997年至2011年期间,廖明利用担任绵阳市游仙区政府副区长、游仙区经济试验区管委会主任兼任游仙区沈家坝开发办主任、绵阳市副市长职务之便,在游仙区沈家坝开发工程、绵阳市“樊华似锦”、樊华广场等房地产开发过程中,收受贿赂共计美元1万元、欧元3万元、成都仁和春天商场价值10万元购物卡。
回头来看,廖明担任县委书记以后,面对巨大的权力,监管的缺失,制约的薄弱,加之自身个性的强势和所谓义气,在他心中,已经基本没有什么纪律制度可言,他的一句话就能将决定变成废纸。在建设工程领域,党和国家早就有明确规定,严禁领导干部插手干预招投标,但廖明置纪律而不顾,为关系人安排工程,或打招呼,把原则当儿戏。上级党组织也多次批评廖明无视纪律的行为。然而,廖明却不知悔改,错误地将组织的宽容理解为自己没问题,之后更加大胆地插手工程,更加贪婪地敛财。
2007年至2011年期间,廖明利用担任中共平武县委书记、中共三台县委书记、绵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之便,在平武县小河沟电站、三台县城西出口道路改建工程二段工程、绵(阳)遂(宁)高速公路望水垭互通式立交至三台马家桥连接线工程、三台县耀森三期房地产开发工程等方面为市政工程承建商、四川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谋取利益。先后12次收受他人贿赂现金共计人民币270万元和成都美美力诚商场5万元购物卡一张。
2009年至2011年期间,廖明在平武县南坝中学工程承建、某实业集团所属东圣租赁公司所在地块拆迁等开发过程中,先后3次在绵阳“三多园”会所收受他人贿赂现金共计人民币205万元。
欲望如洪水般吞噬了廖明。此时的廖明收受他人的贿赂已经不只是心安理得,而是成为了一种习惯。98笔受贿清单,列出来的是廖明的犯罪事实,是他对入党誓言的背叛、对法规制度的践踏、对职责使命的亵渎,也再次证明:不是在战争年代,才有忠诚与背叛的考验。
廖明在铁窗下后悔地说:“当无视制度纪律的我继续大胆践踏制度纪律时,今天受到纪律制度的制裁也是一种必然。”
败坏党风政风,也让亲人蒙受耻辱
的物质诱惑,面对一些人挥金如土的奢侈生活,心里逐渐失衡,开始攀比、效仿,并逐渐贪图享乐,尤其是随着权利、地位的上升,当上一把手后,更是随心所欲地支配金钱,享受金钱给他带来的满足感。廖明将艰苦朴素、吃苦耐劳的传统美德,还有当年父母的告诫,党组织开展的传统教育忘到九霄云外,心中想到的是利用权力聚敛更多的钱财,占有更多的财富,过上富豪的生活。
廖明身陷囹圄后,开始认真地反思,深刻地体会到了自己的行为危害是多么的巨大,后果是多么严重。
廖明成为了绵阳建市以来第一个被查处的市级领导干部,给绵阳市委、市政府的形象带来巨大的负面影响。廖明在多个地方担任过党政“一把手”,对他任职过的地方党组织的整体形象、威信都产生了巨大的破坏。
廖明在渐渐走向腐败的过程中,为了给关系人谋求经济利益,损害群众利益,伤害群众感情。尤其是将金钱交易带入工作中,实行权钱交易,不但破坏经济秩序,败坏党风政风,败坏社会风气,更让自己的家人蒙受了耻辱与痛苦。
廖明曾是父母心中的骄傲,妻子眼中的好丈夫,女儿心中的好父亲。但由于廖明被查处,他们要承担社会舆论的压力,承受别人异样的眼光,更要承受亲人长期分别的痛苦。廖明想到自己收受钱物的初衷是为了让家人生活更好一些,到头来却害了家人,更是痛心疾首、心如刀绞。
廖明在铁窗下后悔地说:“想到今后自己可能长期失去自由、身陷囹圄,不能与亲人团聚,才深切体会到做一个平凡、有用、自由的人是多么可贵,与亲人团聚、享受家庭生活是多么美好。”(作者单位系四川省人民检察院。 责编:贺贵成)
廖明走上领导岗位后,面对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