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贷款公司持续发展面临的制度约束及破解
2013-08-07朱传辰谢颖邢衍栋
朱传辰 谢颖 邢衍栋
摘 要:本文通过对SH小额贷款公司的分析,认为其发展面临困境的根源在于制度和资金来源约束,使其失去比较优势。出路在于适度提高其杠杆比例,使其更好服务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关键词:制度约束;目标偏移;杠杆比例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2265(2013)06-0064-04
近年来,我国小额贷款公司发展十分迅速。截至2012年末,全国小额贷款公司发展到6080家,贷款余额5921亿元,在服务“三农”和县域小微企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由于小额贷款公司在我国还处于探索阶段,发展过程中还面临着定位模糊、资金短缺、税收过重、转型困难等诸多问题,其发展的可持续性和行业前景受到质疑。本文在国内外相关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对山东省枣庄市SH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过程进行分析,力图找到导致其经营困境的根源,以期从制度设计层面探寻可持续发展的路径。
一、对小额贷款公司持续发展问题的观点综述
小额贷款起源于20世纪70年代孟加拉国著名经济学家穆罕默德·尤努斯教授的小额贷款试验。1994年,小额贷款被引入中国,主要应用于国际援助和中国政府的农村扶贫贴息贷款计划,由于成效显著而受到重视。2005年12月,山西省平遥县率先组建了日升隆、晋源泰两家小额贷款公司,标志着我国小额贷款公司的诞生。2008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联合颁布了《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由民间资本主导的小额信贷开始走向前台,以小额贷款公司形式开始为社会提供融资服务。
在小额信贷诞生之初,其发展模式及可持续性即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国内外不少学者围绕小额信贷发展面临的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英国学者马丁(Martin)认为,绝大多数小额信贷都面临着不断增加的压力,这种压力来自三个方面:第一,它们需要增长以扩大覆盖面,但这不等同于覆盖贫困人口;第二,它们需要增长实现操作的规模经济,以实现金融自负盈亏的目标;第三,捐助者的资金非常有限,为了增长需要得到商业资金。朱良建(2009)认为,由于政策法规的限制,小额贷款公司的后续资金不足是经营中面临的主要问题,这将导致小额贷款公司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经济发展的作用受限。徐瑜青(2010)对小额贷款公司发展面临的问题进行了系统分析,认为定性模糊、无法吸收存款、资金短缺、无法纳入正规金融体系、税收过重、风险过高、转型困难等影响了其持续发展。郭忠军等(2011)在案例研究基础上对小额贷款公司面临的现实约束进行了分析,认为小额贷款公司发展中形成的经营困境在于其自身设计的缺陷和配套政策不完善,这两者相互影响和强化,限制了小额贷款公司的持续发展。
针对当前小额贷款公司发展面临的问题,业界、政策部门与学术领域提出了小额贷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多种路径。潘广恩(2009)认为,要实现小额贷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必须在发展机制上进行完善,除了明确小额贷款公司的性质外,还应建立可持续融资通道,减轻税负,明确发展方向。巴曙松认为,要使小额贷款公司成为可持续发展的商业模式,必须从资金的流入和流出两个环节进行探索,通过可行的制度设计,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吸收资金,并通过信贷资产的转让等形式提高盈利能力。何广文认为,破解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困境,重要的是解决其资金来源问题,政府部门可以考虑建立投资基金,给予股权投资或者债权投资,金融部门还可以以创新方式批发、拆借资金给小额贷款公司,并在一定条件下尝试准予其吸收储蓄,或直接转型为村镇银行。
需要说明的是,当前国内学者对小额贷款公司持续发展问题的研究主要集中在资金约束、税负、法律定位等现实困难上。正如茅于轼先生所言,小额贷款涉及的理论问题并不多,更多的是实际操作问题,或者说是制度的制定和维护问题。只有站在制度设计的角度通盘考虑,积极推动制度创新,才能为小额贷款公司发展提供良好的机制保障。基于此,笔者试图在剖析枣庄市SH小额贷款公司发展案例的基础上,从制度设计层面探寻小额贷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现实路径。
二、SH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困境
(一)SH小额贷款公司的成立背景
枣庄市市中区作为曾经的市驻地,农业、工商业较为发达,是鲁南地区重要的经济文化中心。2008年末,全区共有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30家,农民专业合作组织28家,国家级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品牌22个。全区民营企业4780家,个体工商户3.56万户,形成了纺织文化衫市场、二手车市场等具有较大规模和市场影响力的特色产业集群,先后荣获中国针织文化衫名城、中国针织行业超百亿元重点集群、全国二手车交易示范基地、山东省最佳投资城市、山东省产业集群十大典范经济区等称号。与其他地区一样,市中区的小微企业、三农经济在发展中也普遍面临着资金短缺的问题。
与市中区发达的工商业发展相适应的是,市中区民间借贷较为活跃,特别是近年来我国逐渐放宽了对民间借贷的限制,民间借贷参与主体日渐多元化,市场规模持续膨胀。与此同时,民间借贷的负面效应也日渐凸显,因民间借贷引起的民事及刑事纠纷明显增多。一方面,民间借贷渴望获得政府和社会的认可;另一方面,如何引导民间借贷合法、合规发展,疏通社会融资渠道,也成为政策层面亟需解决的问题。
2008年,山东省下发了《小额贷款公司信贷管理条例》,出于对金融市场前景的良好预期和对转变为村镇银行的期待,一些有资金实力的企业和私营业主开始谋划成立小额贷款公司。2009年1月,枣庄市A公司作为主发起人(20%的股份),联合另1名企业法人(10%的股份)和7名自然人股东投资成立了一家小额贷款公司——枣庄市SH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H小贷”),开始面向市中区区域内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农户等开展贷款业务。
(二)SH小额贷款公司的业务开展情况
SH小贷在成立之初,风险防范成为经营的重中之重。在人员招聘上,SH小贷倾向于招聘具有银行从业经验的业务人员,其总经理曾为某商业银行支行行长,其他业务骨干也大多拥有银行从业经历,可以较好地将银行信贷理念及管理技术移植到小贷公司。在业务拓展上,SH小贷积极利用地缘、人缘优势开展关系型营销,通过股东推荐等形式,将70%以上的资金投向股东较为熟悉、信用状况较好的当地企业。虽然多数申贷对象是不符合银行抵押要求的“次级客户”,但股东对其经营情况和信用状况较为了解。在贷款方式上,多采取担保方式进行。2009年,SH小贷发放的贷款中90%以上采取股东担保、公司联保、个人联保和公司与个人联保的形式。
经营初期,SH小额贷款公司业务发展较快,不到几个月资本金就基本发放完毕。2009年末,SH小贷各项贷款余额6470万元,占资本金的92.4%,SH小贷也逐步进入了平稳发展期。
(三)陷入经营困境
随着可贷资金的减少,SH小贷发现其有限的资本金相对于信贷需求无异于杯水车薪,特别是进入2010年后,经常出现有客户而无投入资本的尴尬局面。为扩充资金来源,SH小贷曾计划从银行融入资金,但在与银行谈判的过程中,银行要求小额贷款公司提供有效抵押或者第三方担保。股东A公司虽然符合担保条件,但出于多方面考虑,拒绝为SH小贷提供担保,谈判最终破裂。
由于资金有限,尽管SH小贷对多数客户贷款利率往往一浮到顶,但在扣除完各项税费、成本支出后,公司资产收益率并不令人满意。即使在其收益最好的2011年,其资本收益率也仅为6.6%,大大低于多数股东的收益预期。进入2012年后,在信贷市场竞争加剧、宏观经济下行等因素影响下,SH小贷经营更加困难,不良贷款率迅速飙升,公司收益率也明显下降。2012年SH小贷仅实现利润31万元,为2011年利润额的6.7%。在经济下行压力的影响下,基于风险控制考虑,SH小贷已逐步要求贷款条件由先前的担保转为贷款者提供房产、土地等不动产进行抵押,占比在80%以上,对贷款条件的要求甚至比银行更为苛刻。另外,在本地较为稳定的民间借贷关系中,其利率水平也往往处于一种相对固定的水平,月息一般在1分左右,尽管高于银行贷款,但显著低于小额贷款公司贷款利率,小额贷款公司相对民间借贷的效率优势、利率优势都在下降。加之银行对小微企业等弱势群体金融服务的逐步改善,小额贷款公司相对民间借贷和银行的比较优势不复存在,客户群体逐步萎缩。目前,SH小贷仅有公司客户7户,远低于最高时候的30户水平。在监管部门出台《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暂行规定》后,SH小贷的股东认识到,短期内难以改制为村镇银行,即使多年以后具备了改制条件,他们也将失去控制权和决策权。目前,已有个别股东通过贷款方式将资本金抽回。SH小贷计划本年度召开股东大会,对企业股权结构进行调整,部分不愿继续参股的股东将退出小额贷款公司。目前,SH小贷的不良贷款率显著高于银行的不良贷款率,不良贷款主要来源于两部分:一是部分想退股的股东通过贷款方式抽回资本金,这种方式并未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资本形成实质性伤害,并非真正的不良贷款。二是在当前宏观经济下行态势下,部分个体工商户资金运营出现困难,难以按时归还小额贷款公司本息。但由于小额贷款公司已经采取了房地产抵押等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也很难对其资产质量形成显著影响。因此,SH小额贷款公司的资产质量实际上好于其账面水平,其风险管理水平值得肯定。
三、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困局:基于新制度经济学的视角
目前,小额贷款公司在我国还处于探索阶段,还没有建立一套较为成熟的信贷运营模式,因此,将其设定为一种非公众金融机构,可将其潜在风险的外延和扩散性大大降低,避免信贷风险传导到社会公众产生系统风险。另外,对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来源、业务范围等设定的限制也有利于其信贷风险的控制和运营的专业化,在小额贷款公司发展初期设立这些限制条件是十分必要的。在SH小额贷款公司成立初期,其业务规模持续膨胀,贷款质量较高,也表明政策部门对小额贷款公司的制度安排在运行初期是有效率的。
新制度经济学认为,一项制度的效率如何与制度需求者的接受和适应程度有关,当同一制度的信号刺激达到一定点后,人们反映强度的曲线就会随着刺激频率的递增而呈下降趋势,制度消费的边际效用递减。对小额贷款公司而言,随着可贷资金的减少和信贷模式的日益成熟,对小额贷款先前的种种制度安排对其可持续发展的约束日益明显,激励水平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丧失。一是资金来源限制。《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指导意见》明确强调了“只贷不存”的原则,尽管符合监管原则,但严重限制了小额贷款公司的自由度。目前,国外运作良好的微型贷款机构的融资比例可高达10倍,甚至15倍。而我国小额贷款公司杠杆倍数仅0.5。“只贷不存”的信贷模式使得小额贷款公司实际上已经成为一个投资公司,不仅要承担巨大的风险,还要付出很高的操作成本,而回报仅仅是利息,在这种模式下,小额贷款公司不可能形成真正可赢利的商业模式。二是业务品种单一,盈利能力受限。目前,小额贷款公司仅能开展贷款业务,虽然江苏等省市出台了文件,允许和鼓励小额贷款公司各种中间业务的开展,但由于实际运行中资金不足、与其他金融机构合作困难以及客户资源较少等原因,小额贷款公司并没有能力去开展此类业务。在这种双重约束下,小额贷款公司能否扩大收益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能否获取低成本的资金来源。
由于资金规模有限,为最大化收益,小额贷款公司往往凭借信贷市场上的卖家市场优势将贷款利率一浮到顶。出于对风险的厌恶,其信贷管理理念、风险管控手段出现了明显的“银行化”倾向,小额贷款公司相对于民间借贷的比较优势逐步丧失。由于放贷资金全部为自有资金,资金额度小,小额贷款公司对信贷质量的控制十分严格。尽管关系型营销和担保可较大程度地覆盖信贷风险,但不良贷款仍偶有发生。
新制度经济学认为,规模经济是引致制度变迁需求的重要因素。相对于小企业,大企业更具有规模经济优势,单位成本更低,利润更高,这就需要较大的资金量。通过上述分析,我们认为,当前导致小额贷款公司陷入经营困境的根源在于有限的资金规模以及对融资渠道、融资规模的限制。正如茅于轼所言,小额贷款能否盈利很关键的一点是有没有低成本的资金。提升小额贷款公司总收益水平的关键在于提升其边际收益。这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一是扩大外部融资额度,特别是低成本融资。二是加快资金周转速度,即通过为小额贷款公司资产流出提供更多渠道,促进其现金流的快速回流。
四、对当前小额贷款公司经营的进一步考量
小额信贷本来是专门为穷人和低收入者提供服务的一种信贷模式,通过无担保、小额度贷款履行一定的社会责任。但当前很多小额贷款公司股东仅仅把其看作是进入金融业的跳板,对社会责任和社会效益的考虑较少。当然,政府部门针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税费减免、利率优惠等措施出台较少,让其承担较多的社会公益职能显然也是不公平的。
小额贷款公司的初始资本金全部为民间资本,有着强烈的逐利性,这种逐利性会导致小额贷款公司尽可能地提高利率,将贷款更多投向利润相对较高的个体工商户及城市居民,“三农”等弱势经济群体因无法承受高价贷款,事实上被排除在金融服务之外。以SH小额贷款公司为例,该公司客户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城市居民占比在90%以上,真正投放于农户的资金微乎其微。小额贷款公司经营中出现的“目标偏移”倾向与国家发展涉农信贷、实现普惠金融的初衷相背离。对此,本文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第一,由于制度性约束特别是资金来源约束导致了小贷公司比较优势的丧失和“目标偏移”,因此,要从资金的流入和流出两个环节进行探索,通过可行的制度设计,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吸引资金,帮助小额贷款公司解决经营中的困难,并通过完善资产转让方式加速资金流动,提高其盈利能力。
第二,尽管小额贷款公司在经营中出现了“目标偏移”,但小额贷款公司发展一方面为民间资本向实体经济转化提供了渠道,在一定程度上也满足了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融资需求,这对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增加就业无疑具有积极的作用,发展小额贷款公司仍具有必要性。
第三,坚持审慎原则,逐年提高小额贷款公司杠杠比例:第一年负债不超过净资产的50%, 第二年负债不超过净资产的100%, 第三年不能超过净资产的200%,并将其设置为融资比例上限。当负债为净资产的200%时,总资产扩大为原来的3倍,小额贷款公司的业务规模明显扩大,其财务可持续性将得到显著增强。而对那些实际杠杆率奇高的小贷公司,其出现风险并向外部传导可能性增加,必须强化监管。而改制为村镇银行、通过资产证券化、发放融资券等面向社会和小型机构的融资将最终导致小额贷款公司融资途径的公众化,彻底改变小额贷款公司的属性,在当前情况看,时机尚不成熟。
参考文献:
[1]朱良建等.小额贷款公司的喜与忧[J].中国金融,2009,(14).
[2]郭忠军等.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困境与求解探索:荣庆案例[J].金融发展研究,2011,(4).
[3]周孟亮等.基于普惠金融视角的小额贷款公司研究[J].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2012,(4).
[4]谢金楼等.江苏小额贷款公司可持续发展问题研究[J].常州大学学报,2012,(2).
[5]孙天琦.适度负债:提高小额贷款公司财务杠杆率[J].华北金融,2008,(4).
(特约编辑 陈明仿;校对 XY,X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