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带准考证可入场是规则温情的表达
2013-08-05杨红兵
杨红兵
6月4日,山东省制定了2013年夏季高考偶发事件处理工作程序,如果考生忘了带《准考证》,若本人与准考证存根上所贴照片相符,考生可以先进入考场考试,同时,考生领队需在考试结束前将该考生《准考证》送至考场。
山东对忘带《准考证》考生“验脸入场”的处理无疑是一则好消息,它既是对考试规则不合理细节的理性矫治,也是高考组织考试的一次人性化进步。尽管考生都深知准考证作为进场凭证的重要性,但由于紧张、慌乱、粗心等诸多原因,每年均有考生因忘带准考证而迟到进场或者未能进考场,此时的准考证成为掣肘考生正常发挥甚至终止其进考场的“拦路虎”。一个忘带准考证的考生,被死板的规则拒之考场外,多么可惜、多么沉痛!这不仅是考生错过一次跻身上升通道机会的惋惜,也是考试规则机械冷血的悲哀。
每一条规则的背后都有严肃的正义、公平特质,所以规则面前人人平等,人人都要严格执行规则。比如为了防止替考,考生进入考场必须带身份证、准考证,两者缺一不可。考生和监考员都要严格遵守和执行这一规则,这既是保护考生的利益不受侵犯,也是确保考试的公正、客观。
但一直以来,在一些考试组织者眼中,考试规则就是板着脸的“黑包公”,表面看是执行者对规则的不折不扣执行,本质上是对规则的误读、曲解。规则的设计初衷是维护考试的公正、客观、公平,防止考试舞弊、替考等违规行为。而忘带准考证仅是一种偶发事件,不该属于此列。对高考中一些偶发事件的处理就是对规则的补漏,对偶发事件的机动灵活处理,正是规则接地气的表现和对规则不足的有益补充。
规则是冰冷的,又是温情的。说其冰冷是因为规则严肃考风考纪,捍卫考试公平,严惩舞弊、替考;说其温情是因为规则微笑面对每一个遵纪守法的考生,确保他们合法利益不受侵犯和整个社会上升通道的畅通。真希望这类充满温情的规定越来越多,譬如身份证忘带,又如更宏大的层面变一考为多考的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