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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城乡“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可行性与必要性研究

2013-07-23王文颖杨郑春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 2013年3期
关键词:重特大新农医疗保障

王文颖 杨郑春

《“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提出,探索建立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切实解决重特大疾病患者的因病致贫问题。在2013年政府工作报告中,专门提到要开展20种重大疾病保障试点工作。目前,我国各项医疗保险参保已超过13亿人,但是,从国家政策体系来看,城乡医保仍处在“各自为政”的状态,城镇居民医保由人社部门管理,新农合由卫生部门管理,造成实际操作中的扯皮、重复医保、城乡政策不同等问题。统筹城乡居民医保有利于统一设计城乡居民医保政策,有利于城乡居民享受到更公平、更合理的医疗保险待遇,有利于减少部门间的扯皮、增强公共服务能力,有利于降低经办成本、减少财政经费投入。

一、统筹城乡“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的可行性

1.统筹城乡“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的经济基础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国家的经济状况直接影响医疗保障制度实施的效果,也直接决定了医疗保障制度的统筹规划能否有效实施。随着国家财力的增长,政府有能力加大对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的投入,承担缩小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待遇差距的所需资金。比如,2009年,我国全年财政收入68477亿元,医疗卫生支出1277.14亿元,中央和地方财政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补助标准不分城乡均提高到每人每年80元,补助总额达808亿元。2010年,各级财政补助标准不分城乡均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报销比例更加接近,并同步推进了门诊统筹。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具备了比较可靠的经济基础。

2.统筹城乡“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的制度基础

我国建立覆盖全体社会成员的三项医疗保险制度以来,在政府的大力推动及各个部门的协力配合下,三项医疗保险制度的建设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覆盖人群及参保率都有较大幅度的提高。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53589万人,比上一年增加6246万人。其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26467万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27122万人。2566个县(市、区)开展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98.1%;充分显示了三项制度在我国得到了稳步推进。

3.统筹城乡“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的动力基础

医疗保障的需求取决于医疗的需求,医疗的需求又取决于购买意愿的大小和支付能力的高低。购买医疗服务意愿的大小主要由疾病实际的发生状况所决定,支付能力的高低则取决于社会成员的实际收入水平。近几年位居全国居民死因顺位前五位的是肿瘤、心血管病、脑血管病、呼吸系统疾病和意外伤害,另外高血压、糖尿病、肥胖患病率也大大增加。这些重特大疾病的治疗将极大增加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的需求,同时医疗费用的支出也大幅度提高。因此居民对医疗保险的需求自然也会不断提高。

4.统筹城乡“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的经验基础

从全国范围看,着手探索统筹路径的地区有天津、重庆和宁夏3个省级行政区、21个地级城市和103个县(区、市),虽然各地经济社会状况存在较大差异,统筹的模式也不尽相同,但是其中具有一些共性的做法,为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统筹工作提供了一些经验支持。

二、统筹城乡“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的必要性

1.符合社会医疗保障体系的发展方向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明确指出,要“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提高筹资水平和统筹层次,缩小保障水平差距,最终实现制度框架的基本统一”、“探索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障管理制度”。

2.有利于发挥财政收入分配职能

从目前我国医保制度实施的基本情况看,城乡医保统筹层次过低,政府财政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和功能没有得到有效的发挥。尤其在目前“分灶吃饭”的财政体制之下,医保基金相应的财政补贴资金主要来自于各统筹层次对应的地方政府,因此本应由中央政府承担主要责任的收入分配职能,却交由地方政府来承担,尤其是由财力相对较弱的县级政府。各级地方政府补贴力度的较大差异,必然造成各统筹地区医保水平畸轻畸重的问题,影响医保制度在全国范围内的公平性。因此需遵循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提高医保的统筹层次,回归中央政府的事权范围,充分发挥政府的收入再分配职能。

3.有利于降低制度运行成本

我国城镇居民医保由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管理,新农合由卫生部门管理,这种情况不仅在政策层面增加了协调成本,而且造成重复建设和社会资源浪费。在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经办机构,各自都建立了服务队伍、服务系统和服务标准,造成了人员、经费、信息系统建设的重复和浪费;在医院等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也要根据两个医保经办机构的要求,分别建立一套与之匹配的结算制度、技术标准和网络服务系统,才能与其对接,也增加了定点医疗机构的软硬件开发和维护成本。因此,新农合与城居医保的整合可降低制度运行的成本。

4.有利于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2009年,全国新农合基金支出922.9亿元,人均129.5元;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2797亿元,人均449.8元。可以看出,无论是医疗卫生资源的分配还是医疗保障权益的享有,城乡居民之间都存在较大差距。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保障的目标,也是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基本原则。通过收入分配功能,缩小社会成员间的贫富差距,维护社会稳定,是社会保障的重要作用。只有统筹城乡医疗保障,才能给农民平等的医疗保障权益,体现医疗保险公平性,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

总之,统筹城乡“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制度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当然,要将这种可能性变为现实,需要采取有效的措施与步骤、选择合适的模式和方法,这需要一个过程。

[1]于建华,魏欣芝:《山东省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制度的可行性分析》,《卫生经济研究》,2011年11期.

[2]于建华:《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制度的必要性探析》,《中国卫生事业管理》,2011年12期.

[3]熊先军,孟伟,陈玮,高星星:《现状剖析:医保城乡统筹势在必行》,《中国社会保障》,2011年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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