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个人收入分配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2013-07-19谢思懿
谢思懿
摘 要: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它带来的不仅是国家经济的全面腾飞,也使得中国的个人收入分配情况发生着巨大的变化。一方面,由于人民有了更多的就业机会,广大人民收入水平和生活状况都得到了显著改善和提高;另一方面,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出现了部分垄断性行业不合理的高收入,在人与人之间出现了越来越大的贫富悬殊等问题,这些问题引起了社会的高度关注,也使得人们对国家经济发展政策有了许多不满,这些不满情绪势必影响社会的安定和谐。切实理顺个人收入分配关系,构建一个公平,公正,人人满意的个人收入新局面,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建设社会主义强国的重要方面。
关键词:个人收入分配;存在的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D61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13-0014-02
本文具体分析我国个人收入分配情况在它发展变革的过程中所存在的诸多问题及对策。首先简单谈谈我国个人收入分配在它发展变革过程中取得的显著成就。
一、取得的显著成就
1.从改革开放前国家长期执行的“平均主义”发展到改革开放后初步建立起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个人收入分配制度
由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时国家经济主要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为基本经济模式,导致国内相对应的经济分配体制也是多样的。在党的十三大报告中以及后来的十六大报告中国家政府针对国内经济分配体制本身的复杂性都进行了分析,并相继做出要求和指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方式不可能是单一的。我们必须坚持的原则是,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分配方式为补充。“把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目前,我国合法的个人收入分配方式基本概括为以下四种:按劳分配方式,按生产要素分配方式,个人经济所得(或自劳自得)分配方式和福利收入分配方式。从最初的平均主义分配方式到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发展过程,充分显示出我国在搞经济建设的同时也在不断探索个人收入分配的体制,这个发展也是对马克思主义在社会主义分配理论上重大发展和补充。对个人收入分配制度的不断探索和完善也体现了党对广大人民切身利益的关心。“效率与公平”在其发展过程中也在国民收入初次分配和再分配中确立了地位和作用。
2.农村进行的综合改革取得的成效显著
农村进行的综合改革首先包括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在土地制度改革方面严格执行土地保护制度;第二方面完善了征地程序,更好地保护了农民权益、控制了土地规模;第三放开了粮食收购市场,并把通过流通环节对农民进行的间接补贴改为直接补贴,更好地完善了农产品市场体系,有效地保护了农民的利益;最后在农村税费改革方面,全面取消农业税和农林特产税,大幅度降低了农民负担。
3.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得以提高,生活质量不断改善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个人收入分配制度的不断完善,城乡居民收入水平也得以不断提高,加之商品进口规模的不断扩大,国内市场商品供应充足,消费者有了更多的选择余地,同时消费环境也有了改善,这也有效地刺激了人们的消费欲望,人民的生活质量也得到了不断改善。胡锦涛同志指出:改革开放以来的30年,“是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增长最快,得到实惠最多的时期”。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们在充分肯定我国个人收入分配在它发展变革过程中取得的显著成就的同时,还要看到它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不同群体收入分配形态不够合理
不同群体收入分配形态不够合理,具体表现在:一是低收入群体所占比例过大;二是国有企业特别是垄断行业的收入分配,如电信、烟草、保险、金融、石油等行业,职工工资及福利等明显高于其他行业。由于收入较高少数高收入者与其他收入较低的多数低收入者的收入差距加大,容易造成人们的心理不平衡,势必影响社会的稳定团结。
2.经济与社会的发展仍不协调,改革步伐仍有些滞后
“十五”期间,围绕着如何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行了多项改革,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相比,仍有许多不适应,从而影响了社会经济的又好又快的发展。比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投融资体制改革等相对滞后,妨碍了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落实。同时对当前我国相对偏高的投资率而言,消费率依然偏低,经济增长仍过分依赖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比重仍然偏低。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仍存在片面追求速度,轻视质量和效益。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步伐不协调,势必影响人们追求更大的社会效益,无法满足人们的物质文化精神等方面的需要。
3.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城乡居民个人收入分配差距明显扩大
由于全国各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导致各地区城乡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近年来出现逐渐扩大化趋势。据相关统计,2003年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的3.23倍,比2000年扩大0.44倍,比1978年扩大0.66倍。在全国各省和自治区当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最高的浙江是最低的新疆的2倍,农民人均纯收入最高的浙江是最低的贵州的3.5倍。在我国由于个人收入差距不断扩大,而导致的“贫富差距”越来越严重,而因收入差距过大和分配的不公引起的各种群体事件和各种经济犯罪已日益突出。过大的收入差距和分配中存在的不公,对社会的安全稳定已造成了威胁。
4.国民收入初次分配、再分配收入分配还有待完善,之外的收入分配渠道还有待挖掘
当前国家对国民收入初次分配领域的引导,调控力度不够,从而造成了居民在收入分配中所占份额比例下降。在再分配领域,国家对高收入阶层的调控力度,对非法收入的打击力度,对整个收入分配秩序的维护都有待加强。同时国民收入初次分配、再分配收入分配之外的收入分配渠道还需进一步挖掘。慈善事业被称为是初次分配、再分配之后的第三次分配,人们在自愿的基础上拿出自己的部分财富,帮助弱势群体改善生活、教育和医疗的条件,体现了人们的社会责任和个人价值。与西方发展成熟的市场经济相比,我国的慈善事业还很不发达。
三、改善个人收入分配状况的对策
为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努力构建“两头小,中间大“的收入分配新格局,应从以下方面入手。
1.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又好又快地发展中国经济
科学发展观是指导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方针。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归根结底要体现在广大人民生活水平的逐步改善上,体现在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上。要创新理念,对生活与消费的理解不应停留在消极的旧思维中,而应该以积极的新思维进行客观评价,鼓励和支持居民消费,扩大社会消费观念,改善群众生活条件,提升人民生活品质。我们追求经济的发展,不能只强调生产和流通过程,忽视消费对经济所起到的拉动作用。另外在优化经济结构的过程中,不能只优化产业结构,还要进一步处理好生产与生活,投资与消费的关系。既要优化产业结构,也要优化国民收入分配结构。
2.调整个人收入分配政策和完善个人收入调节政策
调整个人收入分配政策,是解决收入分配矛盾的关键。在收入分配方面首先国家必须坚持效益优先和兼顾公平的原则,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进行收入分配。其次,要集中清理和坚决取缔各地区,各部门的不合理政策,重点是国家内存在的一些导致垄断经济收入的一些不公平政策和某些单位部门为获得个人利益存在的乱收费政策。最后积极对高收入进行调节,完善个人所得税,同时继续深化与完善财税体制改革;切实保护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在城镇进一步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全面落实最低工资制度。健全与完善企业职工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在农村,加大扶贫力度并显著提高最低工资标准。
3.加强公共服务与社会管理,完善社会福利与保障体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
社会和谐发展是国家经济发展的根本保障。就业也是稳定人心,维护社会和谐的基本保证,是人民关心的最基本民生问题。在国际金融危机的严峻形势下,更应该高度重视扩大就业问题。首先要为各类劳动者建立完善的劳动者就业培训体系,提高他们的就业能力。第二,建立并完善劳动力就业市场网络,更好更快地传送用工人员的信息和用人单位的招聘条件,让聘用双方都能够满意。第三,鼓励大专院校的毕业生深入农村,下到社区等基层就业,更多地鼓励他们能够已自身创业带动就业。第四,根据企业解决就业岗位的多少给予财政补贴等办法以支持企业减少裁员。第五,加强社区民意调查工作,及时了解群众疾苦,加大公民的政治参与权,完善信访制度,让群众有语言权,让他们真正感受到人民就是国家的主人,只有建立起基本的福利制度和完善社会保障体制,才能真正做到缩小国民收入分配差距,减少因收入差距和贫富分化而导致的社会对立,同时还有助于提高居民消费倾向,提高人民对各类产品的有效需求,实现国家宏观经济的均衡。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展望未来,虽然我国社会个人收入发展过程中面临着很多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但只要我们坚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握机遇,开拓进取,求真务实,艰苦奋斗,就一定能够继续把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推向新的阶段,只有这样,才能为我国社会个人收入分配的良性发展创造一个更宽松更舒适的环境,才能使我国社会个人收入分配真正做到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