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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五年农机化发展基本构架

2013-07-16

江苏农机化 2013年2期
关键词:农机化机械化农机

凌 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未来五年,南通市将切实转变农机化发展方式,大力推进技术创新、组织创新和制度创新,协调推进现代农业生产各领域、各环节机械化,调整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推广先进适用农机化新技术,加快农机社会化服务网络建设,初步形成与农业现代化相适应的农机化服务体系,全面提高农机装备水平、作业水平、服务水平和安全水平。

1 主要目标

至2015年,全市农机化综合水平力争达到85%,其中粮油生产机械化水平达90%以上,农机服务组织作业面积占机械化作业总面积的65%以上,高效设施农业主要环节机械化水平达到80%,初步形成农、林、牧、渔生产机械化协调发展的新格局。到2018年,全市农机化综合水平达85%以上,在苏中苏北率先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

1.1 农机装备水平

农业机械总动力达385万kW。拥有大中型拖拉机6 000台,联合收割机6 500台(其中高性能收割机5 000台),插秧机12 000台(其中乘坐式插秧机2 000台),高效设施及特色农业装备30 000台。拖拉机与农具的配套比为1:2.5以上。

1.2 农机作业水平

巩固三麦生产机械化水平,提高水稻生产机械化水平,水稻生产机械化水平达到95%;油菜生产机械化技术推广取得重大进展,机种、机收水平分别达到40%;稻麦秸秆机械化还田面积达到22万hm2,秸秆机械化还田水平达到60%以上;高效设施农业主要生产环节机械化水平达到80%,发展水平全省领先。

1.3 农机社会化服务水平

全市经工商注册登记的农机合作组织达到300个。建成666.67 hm2(10 000亩)以上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服务的合作社10个,各类农机服务组织作业面积占机械化作业总面积的65%以上。

1.4 农机安全监管水平

继续深入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全面提升农机安全监管水平和保障能力,到2018年,所有县均建成国家级“平安农机示范县”,上道路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检验率达到80%以上,农田机械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逐年下降,无重特大农田作业事故发生。

2 工作举措

2.1 坚定不移地加快农机化发展

围绕2018年实现农业基本现代化的目标,按照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的时序进度,制订完善发展规划,细化落实推进措施,从2013年开始,力争每年有1~2个县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确保2018年前,全市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

2.2 不断加大农机新机具推广力度

抓住国家强农惠农政策好机遇,努力争取各级政府加大投入,加快新机具推广应用,带动农机装备优化升级。重点推广大中型动力机械、多功能耕作机械、油菜玉米生产机械和设施农业机械装备,新增各类农业机械40 000台(套),新增农机总动力40万kW。

2.3 全面提升设施农业机械化水平

以建设农机科技示范基地为抓手,加大设施农业机械推广力度,围绕各级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沿江沿海规模化水产养殖基地建设及畜牧养殖现状,新建100个高效设施农业机械化示范基地,高效设施农业主要生产环节机械化水平达到80%以上。

2.4 加快推进合作组织能力提升

提高农机服务组织化程度,增强农业生产机械化保障能力,重点培育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服务能力超666.67 hm2(10 000亩)的合作社10个,服务高效特色农业的农机合作社50个。鼓励合作组织进军农产品加工领域,延长服务产业链,打造实现农超对接的特色品牌产品。

2.5 努力提高农机安全监管水平

积极构建以源头管理、执法监控、安全教育、风险保障为主要内容的农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全面实施《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建设规范》,提高农机安全监理人员整体素质和执法工作水平,加大对农机监理基础设施的投入,力争全市所有县(市)均配有先进农机检测设备和装置,提升农机安全生产监管水平,确保无重特大农田作业事故发生。

2.6 强化农机教育培训体系建设

充分利用现有农机教育培训基地,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办学,加速农机人才培养;以强化技术培训,提高人员素质为抓手,切实抓好农机管理人才、科技人才、技能人才三支队伍建设。培训农村和农机实用型人才70 000人,职业技能鉴定12 000人。

3 保障措施

3.1 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政府牵头、部门负责的组织推进机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农业机械化作为推进农业基本现代化发展的重要内容,提高依法促进农机化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切实解决农机科研、生产、流通、推广应用、社会化服务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扎实推进农业机械化发展。

3.2 加大扶持力度

继续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加快农业机械装备升级换代。争取财政加大投入,完善扶持政策,出台推进措施,支持农机安全监理、试验推广等公益性设施建设,增强农机化公共服务能力;支持农机合作组织能力建设,提升社会化服务能力;支持农机化科技示范基地建设,发挥示范引导和辐射带动作用。

3.3 加快体系建设

加快推进以县级农机技术推广、教育培训等机构为主体的农机化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和以农机合作社为主体的社会化服务能力建设,建立健全与现代农业发展相适应的农机服务体系和服务网络,培育多种形式的农机合作经济组织,培养农机经纪人和扶持农机大户。不断完善农机化信息网络,逐步做到农机生产、供应、维修、安全、抗灾、跨区作业等信息准确灵通、服务及时到位。

3.4 完善考核机制

建立完善农机化工作目标考核机制,争取地方政府进一步加大对农机化重点工作的考核力度。将农机化发展的有关重点工作纳入对县(市、区)党委政府的考核内容,与其他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将农机化重点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明确责任,强化督查,严格奖惩制度,对农机化工作成绩突出的县(市、区)、乡给予表彰奖励,推动农机化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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