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蒙古族文化和宗教背景下的民族舞蹈浅析
2013-07-14张喜霞宁夏演艺集团歌舞剧院宁夏银川750000
张喜霞 (宁夏演艺集团歌舞剧院 宁夏银川 750000)
蒙古族是我国少数民族大家庭中的重要成员之一,它给人的第一印象是能歌善舞、热情奔放的民族。他们的生产生活都离不开马,因此,人们把蒙古族成为“马背上的民族”,被誉为草原雄鹰。自古以来,蒙古高原就是我国优秀传统文化中自成体系的游牧文化圈,源远流长的民族发展和文化繁荣,将蒙古族舞蹈孕育成为了丰富而优秀的文化遗产中最光彩夺目的一颗耀星。
蒙古族舞蹈大致分为顶碗舞、筷子舞、安代舞、查玛和科尔沁“博”舞五大类,尽管各类舞蹈的基本动作、内容主旨等都不尽相同,但是蒙族人民淳朴、热情、剽悍勇敢的性格以及蒙族舞蹈的鲜明民族特质是完全相同的。
一、草原文化中的蒙古族舞蹈
耳熟能详的千古绝唱《敕勒歌》“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向人们描述了游牧民族驰骋在广袤大草原上,以蓝天棚帐,以绿野为地毡的豪迈气概。蒙古族是我国典型的游牧民族,长期的游牧与狩猎生活,以及独特的自然环境和资源,赋予了牧民们能歌善舞的天赋,使牧民们拥有了心胸开阔、坦荡、热情豪迈、质朴细腻的民族情感和桀骜不驯、骁勇善战、勇往直前的民族个性。同时,他们还在广阔的赖以生存的大草原上创造了、传承了、弘扬了千古文明与文化。正是因为如此,独具地区性、纵深的历史性和鲜明的民族性赋予了他们充满游牧文化气息与特质的民族舞蹈艺术,这种舞蹈艺术不仅处处洋溢着源自大自然和民族文化沃土的蓬勃朝气,还是对游牧舞蹈文化类型继承与升华的艺术表现,同时也代表了新时期整个民族昂扬奋发的生命状态。但实施上,蒙族舞的表演并不是时时处处都能演绎,相反地,唱歌和弹唱到是随处可听可见。逐水草而居的放牧生活没有给牧民们太多的欢歌跳舞聚会机会,而只有在重大的祭日祭祀、节日庆典等活动的时候才能聚集到一起,因而才有了比较适合室内进行的舞蹈表演机会。再加上由于毡房内场地狭小的缘故,故蒙族的舞步动作比较少且幅度不大,多数是通过上身、手臂相互配合的动作较多。因此,不难发现,蒙古族舞蹈在草原文化的影响下,彰显出善良质朴、豪迈奔放、粗狂热情,稳健有力但又不失柔情的风格和特点。可以说,蒙古族舞蹈艺术作为游牧民族文化精神和思想感情的表达载体,已经成为了草原文化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既是对以蒙古族为代表的中国北方游牧民族精神世界的一种反映,也是赋予了当今具有鲜明时代特征的草原文化的全新的内涵。
二、宗教信仰中的蒙古族舞蹈
蒙古族最初的宗教信仰是萨满教,它在草原游牧民族中的影响最为深远,在蒙古族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能够看到萨满教的痕迹。直至12世纪初期,随着喇嘛教的传入,才使得原始而落后的萨满教走向了衰败的道路,并在不久之后被完全取代。同样,喇嘛教文化也对蒙古族舞蹈产生了影响。因而,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正是因为在蒙古族人民的心灵深处,始终保持着对生命、对大自然的折射与独白,所以宗教意蕴就很容易地融入到蒙古族舞蹈当中,并通过蒙古族民族能歌善舞的天性得以展现和宣扬。
据专家考证,蒙古族的原始舞蹈中大多属于娱神舞蹈,蒙古民族的祖先通过祭天神乞求降福、乞求风调雨顺,让神灵给草原牧区创造一个繁盛的气候与环境。因此,原始宗教舞蹈表达的多是人们祭祀膜拜的内容居多。众所周知,舞蹈本来就是人们内心活动和精神世界的一种表达方式,也是认知主体自身欲望的外化形式之一。而宗教恰好是这种表达方式或外化形式得到满足的一种载体,它的目的是向人们宣扬神的存在,并且这些神灵是可以满足人们主观欲求的。因而舞蹈就自然成为了宣扬宗教意志的有效手段,同时也以其特有的艺术魅力将宗教精神传播到人间的各个角落。总之,宗教在达到其功利性目的之前,只有通过舞蹈艺术这种表达形式才能取得最佳的效果。换言之,就是什么样的宗教决定了什么样的宗教舞蹈形态,宗教因素融入舞蹈艺术,舞蹈艺术中存在着宗教意蕴,二者相对统一但又相对独立。
作为宗教舞蹈之一,“查玛”舞兼具有藏民族传统舞蹈文化和蒙古族传统舞蹈文化两种意蕴,其风格是端庄凝重且古朴。在藏语中,认为“查玛”是“羌姆”的意思,民间俗称“跳鬼”,是蒙藏宗教文化大融合产生的一种“以舞传佛”的舞蹈形式。目前,比较权威的说法是:蒙古族“查玛”并不完全等同于西藏的“羌姆”,因为它除了舞蹈形式相似的特征之外,还较大程度地融入了草原文化、蒙古族舞蹈技艺和蒙古族民风民俗,蒙古族的民族精神和牧民个性更加突出和明显。可以说,“查玛”舞是藏族“羌姆”的一种艺术升华,它为蒙族舞蹈注入了宗教文化、草原文化和民族特质。
三、蒙古族舞蹈的地区差异及特点
除了内蒙古地区之外,在我国的东北地区、新疆、云南等地也都聚集有众多的蒙古族人民。由于民族发展史、民族居住地域等方面的缘故,蒙古文化也还是有着一些差别的,自然地,作为蒙族文化的产物,蒙古族舞蹈的艺术风格和特点也就各有不同了。比如,鄂尔多斯地区的筷子舞,雄健有力,节奏强烈,民族特色浓郁,给人以明快、欢乐的气氛。表演者都是手持一把筷子,并在身体各个部位进行拍打,而双肩和腰则随之有节奏地扭动。又如,科尔沁草原的安代舞,热情奔放,粗犷但不失温柔,给人以优美、抒情的艺术享受。表演者在表演时重点突出踏步、顿足、跳转等动作要领。在额济纳旗和新疆蒙古族聚居地区比较流行的是“托普修尔”舞,与上述两种舞蹈种类不同,它是一种需要乐器伴奏才能完成的舞蹈表演,并且全身上下抖动、绕肩、反腕、跨步的动作要领要求表演者十分娴熟。可见,不同的舞蹈种类其舞蹈风格和特点不尽相同。
四、结语
传统民族舞蹈,不仅是民族特质、民族精神、民族个性的聚合物,也是一个民族气节、民族情感、审美能力的表现形式,因此,民族舞蹈离不开民族文化、宗教意蕴和鲜明的时代特征。但是,民族舞蹈并非一层不变,它将随着民族文化、宗教目的、时代变迁、社会进步等因素的变化而变化,但始终不变的是能够区别于其他地域、其他习俗、其他艺术表达的民族风格和特点。
参教文献
:[1]齐曼.蒙古族文化对蒙古族舞蹈的重要性[J].艺海,2012年05期.
[2]裴荣.蒙古族宗教舞蹈“查玛”的艺术特质与文化内涵.内蒙古大学学报,2012.
[3]李利利:蒙古民族舞蹈的风格和特点[C],中国文联出版社,1999年第1 版.
[4]中华舞蹈网:http://www.zhwdw.com/fenlei/minzu/1/1790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