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化学阉割”的是与非
2013-07-12秦现锋
文/秦现锋
韩国:“化学阉割”的是与非
文/秦现锋
Korea: The controversies surrounding Chemical castration
“化学阉割”的前世今生
“化学阉割”只是一种形象的表述,其实际上是通过药物调节男性荷尔蒙机制来抑制性欲的治疗方法,并不会以物理方式切除人的任何器官,也不会使人丧失性能力或者生殖功能。
2013年3月19日,韩国的《性暴力犯罪者的性冲动药物治疗相关法律》修订案开始实施生效。根据该修订案的规定,从今年3月19日起,对于所有性暴力犯罪不论被性侵犯的受害者的年龄,只要实施性侵犯的罪犯年满19岁,且被医学诊断为性欲倒错症患者,法院就有权判决对罪犯实行化学阉割。
实际上,这次的修订案只是扩展了“化学阉割”的适用范围,并非首次引入。早在2008年,韩国就首次提出“化学阉割”法案。2010年6月29日,“对于以儿童为对象进行性犯罪者,为了防止重犯或习惯犯罪的预防和治疗”,韩国国会终于通过了“化学阉割法案”,并于2011年7月24日开始正式生效实施。韩国因此成为首个实施“化学阉割”的亚洲国家。
目光推至全球,韩国并非第一个吃螃蟹的国家。追根溯源,“化学阉割”诞生于1973年的丹麦。在“化学阉割”的司法实践方面,北欧国家远远走在前面。1993年,瑞典立法批准了对强奸犯实施“化学阉割”。2004年,挪威研究机构在一项科研实验中,对四名强奸犯实施了“化学阉割”。目前,“化学阉割”已在全球多个国家实行。如波兰、英国、法国、吉尔吉斯斯坦以及美国的若干个州、阿根廷西部门多萨省等,都在推行“化学阉割”。不同的是,有的国家和地区实施强制制度,有的国家和地区选择了自愿原则;有的国家和地区针对所有的强奸罪犯,有的国家和地区仅针对性侵未成年人的罪犯。
据韩联社2013年3月17日报道,韩国法务部当日宣布,将从同年3月19日起实行《性暴力犯罪者的性冲动药物治疗相关法律》修订案,内容包括将“化学阉割”扩展实行于所有性暴力犯中性欲倒错症患者。这一法律的通过,得到了不少韩国女性的欢迎,但这一法律也在韩国引起了激烈的争论。
“化学阉割”的无边法力
“化学阉割”如同一阵旋风,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已经卷入其中,更多的国家和地区也遭受波及,如俄罗斯、意大利、南非、以色列、印度等国家正在讨论对强奸犯实施更严厉惩罚的提议,包括对强奸者实施“化学阉割”等。“化学阉割”吸引了众多的眼球,但是对于打击强奸犯罪是否具有立竿见影的神奇效果呢?
韩国的《电子脚铐法》修改案生效后,为预防再次犯罪,对有性犯罪前科者陆续戴上了电子脚铐。(图/ 东方IC)
无论是根据学者的调查研究,还是政府的统计数据,“化学阉割”仿佛已经成为应对性侵犯罪的制胜法宝。媒体报道称:根据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性障碍诊所柏林博士的调查,20世纪90年代接受“化学阉割”的629名性犯罪者再次犯罪的比率仅为8%,而同时期未进行化学阉割的性犯罪者的再犯比率为20%;据瑞典、冰岛、丹麦和挪威四国统计数据显示,“化学阉割”可以有效减少恋童癖者犯案的次数,当地此类案件发生率已经由40%减少到了5%。1989年至2004年,丹麦已经对25名强奸犯实施了“化学阉割”。此后,他们并未犯案。单纯从数字来看,“化学阉割”对于惩治性侵犯罪的疗效是显著的。
即使我们生活在数据时代,对数据已经产生了依赖,但是我们却从未停止质疑与思考,或者这就是人类社会进步的原动力。虽然“化学阉割”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惩治和预防犯罪的效果,但是不少学者仍然对其提出质疑,认为这只是短期的效果,从长期来看或许会刺激犯罪,甚至变本加厉。由于犯罪的产生通常存在其自然、生理和社会诸多因素的聚集,正如著名的意大利犯罪学家菲利所认为:犯罪是由人类学因素、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引起的。因此,如果我们仅仅关注到罪犯犯罪的人类学因素,仅仅对其生理结构进行改造,而忽视了犯罪产生的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或许将会给社会带来更大的灾难。具体而言,即使一名具有性瘾的罪犯被完全消除了性能力,如果造成其沦落犯罪深渊的其他因素仍然存在,其不无继续其他犯罪的可能。即使生理机能存在不能,其还可能通过其他犯罪手段和犯罪工具实施更暴力的犯罪行为。如果现实中果真存在这一可能,那么下一个噩梦离我们还会远吗?
正如在自然界中任何一种生物都存在其天敌,又如武侠世界里任何一种绝世武功都存在其死穴,“化学阉割”的法力既是无边,又是有涯。惩治和预防犯罪不能仅仅依靠于一种社会防卫手段,必须多管齐下,实施综合治理。
“化学阉割”的罪与罚
虽然“化学阉割”并不去除人的任何器官,也不会使受刑者丧失性能力,更不会使受刑者终生丧失生殖能力,从表面上看似乎是应对性侵犯罪的完美惩罚。即使不考虑“化学阉割”可能存在的惩罚失灵情形,“化学阉割”中所使用药物的副作用也让人不免担心。根据新闻媒体的报道,“化学阉割”除了可能造成当事人的女性化倾向外,还会造成脂肪增加、肌肉减少、体重增加和骨质疏松等,更会对肝脏及心脏都有影响,容易引起糖尿病和肝脏病变等。而且,进行“化学阉割”时,注射或口服药物的剂量也要严格控制,一旦过量,接受者可能一辈子丧失性功能。更为甚者,可能产生一定的药物依赖,一旦停止药物治疗,罪犯很可能会出现强烈的代偿性反弹,不仅无法减少性侵害,还可能变本加厉。因此,不少人对“化学阉割”还存有质疑,认为“化学阉割”是不人道的,甚至要求废除这种“酷刑”。
然而,所有的惩罚都是一种恶,只要它能够有效地防止的这种恶害大于自身所带来的恶害,便是对社会有益的。纵观当今世界各国所普遍采用的自由刑等刑罚制度,也无不存在自身的恶害。在罪犯所遭受的痛苦和受害者所遭受的危险之间权衡,“化学阉割”的蓬勃发展已经证明了人类的选择。
尽管很多国家和地区并未因“化学阉割”可能存在的负面作用而因噎废食,但是大部分国家和地区还是对这种惩戒手段的适用条件作出了严格限制。一是适用对象的限制。各国仅仅将“化学阉割”适用于性侵未成年人或者多次强奸犯罪者,如波兰和英国等仅将“化学阉割”适用于恋童癖罪犯。二是推行自愿原则。除了韩国、波兰等少数国家采取强制的“化学阉割”之外,绝大多数国家均采取自愿原则。如英国,司法机关首先会告诉罪犯药物会抑制性欲,尽管你还能有性行为,但会非常困难,不过可以调整剂量,使你能够与另一半发生性关系。是否选择药物治疗,由罪犯自行决定。换言之,“化学阉割”只是帮助罪犯解决性行为问题的一种处理手段。三是作为刑罚替代措施。如在法国,性变态者或者一辈子蹲监狱,或者在被释放前接受“化学阉割”。四是严格的程序控制。在采取强制“化学阉割”的国家,一般都设置较为严格的程序。如在韩国,只有是有多次性暴力犯罪或者两次以上对儿童性犯罪的历史,并经医学诊断确认是患有性欲倒错症的已满19周岁的成年男子罪犯,法院经审判判决有罪时宣告下达治疗命令或治疗监护命令,具备假释条件的罪犯同意接受治疗时,法院有权宣判“化学阉割”15年以下。
“化学阉割”的莲花真身
“化学阉割”虽然与犯罪紧密相连,但是精确来讲其并非是一种刑罚,而是一种保安处分。何谓保安处分?根据著名刑法学家清华大学教授张明楷的定义,最广义的保安处分是指为了防止犯罪的危险,保持社会治安,对一切被认为有害的特定的人或者物所采取的刑事司法或行政处分,以及为了保护或者矫正行为,而采取的改善、教育、保护措施。最广义的保安处分,不以犯罪行为的存在为前提。根据这一定义,我国常见的对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人的收容教养,对吸毒者的强制隔离戒毒,以及对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等都属于保安处分的范畴。从本质上来讲,“化学阉割”也是强制医疗这类保安处分的具体措施之一。
在19世纪后期,犯罪大量增加,尤其是累犯等犯罪的增加,传统刑罚措施开始出现失灵,人们开始对刑罚的效用进行反思,保安处分应运而生。与传统的刑罚不同,保安处分不以犯罪行为的现实危害为裁量依据,而是以行为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危险性为裁量根据,其目的并非是传统刑罚的一般预防,而是预防罪犯再次犯罪的特殊预防。在当代社会,为了追求安宁和自我防卫,预防变态的罪犯再次犯罪,诸如“化学阉割”一类的保安处分开始受到了人们的追捧。
惩罚总是与痛苦为伴,世间没有完美的惩治手段,“化学阉割”亦是如此。任何一种对罪犯的惩治措施均存在自身的罪与罚、是与非,与其争论一项制度的优与劣,不如理性思考制度设计,思考如何使一项制度在对社会产生最小损害的基础上发挥更大的社会功用。
编辑:薛华 icexue032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