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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成良:法律应以权利为本位

2013-07-12采写夏草刘佳

检察风云 2013年20期
关键词:吉林大学法学学术

采写/夏草 刘佳

郑成良:法律应以权利为本位

采写/夏草 刘佳

郑成良,1955年出生于内蒙古突泉县,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1978年考入吉林大学法律系,先后获法学学士、硕士、博士学位。2001年于美国伊力诺大学进修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课程。1985年在吉林大学留校任教,1991年破格晋升副教授,1994年破格晋升教授,1995年任吉林大学法学院院长。1998年任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2001年调任国家法官学院常务副院长,二级高级法官,兼任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所长、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宣传教育部部长;2003年任国家法官学院院长;2004年9月任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院长;2005年1月任上海交通大学党委副书记兼法学院院长,2008年到2012年任上海交通大学副校长。

历史是一支大笔,任何生活在这世界上的人都逃不开历史在他们身上留下的烙印。郑老师少年时的经历造就了他今天的思想和学识。在长达一个半小时的采访中,老师爽朗的声音、渊博的学识,都给记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在一个初夏的下午,我们记录下了郑老师关于那段年代的追忆。

1“就我个人思想的发展来说,在上大学之前就已经有了一定的基础,上大学的时候我是比较挑剔的学生,我在课堂上得到的东西远远没有我在课堂之外得到的东西多。我读大学期间最有收获的一个是读书,再一个是听讲座,第三就是参与同学之间的学术讨论,第四个才是课堂老师的讲课,当然这个也很重要,如果没有老师的讲课,你的学习是不完整的。”

特约记者(以下简称“记”):当初怎么考上吉林大学法律系?

郑成良(以下简称“郑”):1977年恢复高考的时候,我正在油田当工人,也参加考试了,但没有考上,1978年我考上了。由于我小学没有受过正规的训练,而且当时我不在家乡,也不懂怎么报志愿,我当时填报了一个非常可笑的志愿,我第一志愿报的是吉林大学法律专业,第二志愿报的是北京大学新闻专业。我是按我对专业喜欢程度报的,其实以我当年的考分是可以上北大的。上了大学之后才发现这么报志愿是报错了,第二志愿等于没有用。结果就到吉林大学读了法律系。吉林大学法律系是我们国家最好的法学院之一,因为它没有被解散过,当时全国只有两个大学的法律系没有解散,一个是北京大学法律系,还有一个就是吉林大学法律系,但当时我都不知道,我只知道吉大有法律专业。

就我个人思想的发展来说,在上大学之前就已经有了一定的基础。上大学的时候,我是比较挑剔的学生,我在课堂上学到的东西远远没有在课堂之外得到的东西多。课堂之外得到的东西有这么几个渠道,一个是读书,如果查一下我在图书馆的借书记录,我当时是最用功的学生。大学四年,我读了四年的书,而且我读的书是很杂的,什么书都看,只要是文科的书都看,甚至包括理科方面介绍科普的,比如,介绍现代物理学基本常识的书我也看。《马恩选集》和《列宁选集》,我在读大学之前就读过,上大学之后又读了一些,他们的主要著作我都读过。比如,马克思的《资本论》我做了精读,还做了读书笔记,很可惜经过几次工作调转,现在读书笔记找不到了。

再有一个是听讲座,我觉得大学期间讲座是对于启发思维很重要的一件事。吉林大学的讲座也很多,各个讲座我都去听,文学的、经济学的、理科的。这类讲座我听得很杂,可能当时没有办法系统地掌握这些东西,但是会有一些印象,会给你一些“点”上的启发,一旦日积月累,长期听了这些东西后就感觉视野开阔了。尤其是一些名教授谈他们如何治学,如何观察问题,如何深入研究一些问题,受到的启发远远超过课堂。

我读大学期间最有收获的一个是读书,再一个是听讲座,第三就是参与同学之间的学术讨论。“文化大革命”把大家精神上弄得非常干枯,上大学让我们可算是见到一点甘霖了,于是拼命地去吸收养分。不光是我,我们那几届都是这样,就像一个小孩子来到一个宝库,“贪得无厌”地去学习。当初上大学的时候,大家都非常刻苦,辅导员怎么做我们的思想工作呢?就是劝我们学习不要太刻苦,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当时,同学之间的研讨也很活跃,我们法律专业内的一些小型的研讨会、读书会我也广泛地参与。这三个加在一起的收获非常大。第四个才是课堂老师的讲课,当然这个也很重要,如果没有老师的讲课,你的学习是不完整的。但是,对我个人讲起来,如果按照重要程度讲起来就是这样一个顺序。

记:那当时您有没有佩服的同学?

郑:有。我们有好多同学都非常优秀。我们本专业的现在在中国法学界、司法界也出了好多非常优秀的人才,在我们同班同学中,徐显明现在是山东大学的校长,原来中国政法大学的校长;最高人民法院的张军副院长也是我的同班同学;最高法院庭长、副庭长中有好几位都是我们同班的。的确有一批非常优秀的同学对我影响很大。还有一位值得一提的是郝力挥同学,他在学术上对我影响最大,我认为他是个学术上功底非常深的人,很可惜他最后没有做学术工作。

记:您读书的时候还有没有对您影响比较深的老师?

郑:吉林大学法律系有一批非常优秀的老师,给我学术上成长启发最大的,应该是我的导师王子琳,还有乔伟,还有栗劲。这三位老师应该说对我的学术成长影响最大的。

2“我觉得应该鼓励学生独立思考,文科尤其不能太强调死记硬背,理工科背背还有点道理,因为理工科真理和谬误之间界限一般是清楚的,而文科这种东西很多不是对错的问题,要求学生去背答案是非常有害的。”

郑成良教授曾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和长春市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在教学方面,曾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两项、吉林省教学成果奖两项、宝钢优秀教师奖一项;在法学研究方面,获教育部、司法部和吉林省人民政府颁发的社科优秀成果奖七项。

主要著作:《法律之内的正义——一个关于司法公正的法律实证主义》、《权利本位说》、《论法律思维的基本规则》等。

记:老师到目前为止的基本学术观点?

郑:有一定独创性的观点,我自己比较重视的大概有这么几个。一个是关于权利本位的学说。权利本位学说其实不是由一个人提出的,是一批人。权利本位的提出是在1988年长春开了一个全国法学基本范畴研讨会,应该是在这个研讨会上提出了权利本位学说,而在这个研讨会上的大部分学者都是权利本位学说的倡导者。因为大家形成一个共识,过去的法律以阶级论为纲,把法律当成镇压工具,对敌人镇压,对人民也侧重于管理,这个不能做,那个不能做,主要规定义务。现在搞民主政治,把法学看成“专政之学”,看成“义务本位”显然不合适。当时的会议综述是我写的,既然搞民主政治,人民是国家的主人,那法律的首要宗旨应该是保护人民的平等权利。当时叫商品经济,现在叫市场经济,商品经济要允许自由交换,那你得规定权利。所以,当时就提出,如果社会转型,建立一个以民主政治和商品经济为基础的社会主义的体制,法律就必须转型,要从义务本位转变为权利本位,这应当说是大家的共识。

第二个学术观点,我觉得就是关于法学方法论上的研究,我个人比较看重。刚才提到的一个就是把价值分析和事实分析相对分离,这个我应当是做得比较早的人之一。还有,用语义分析方法来研究法理学问题,这个应当也是我做得比较早的之一。我曾经写过一篇文章,叫做《词的暴政》,就是如果不按照语言的自然规范来用词,会导致一些思想的暴政。那篇文章发表在《天津社会科学》上,我觉得那是中国最早用语义分析方法来讨论法理学问题的,当时对过分夸大法律阶级性的观点做了一些分析。语义分析方法不像一般人想的就是语言技巧的运用,就词论词讲语法,不是这个意思,它其实是个实证研究方法,他主要是把语言的使用和社会生活、常识和语境之间建立起某种联系。这么说吧,比如一个高中语文老师出身的法学教授,他是教语法的,但是,他不懂分析哲学,他就写不出来用语义分析方法研究法学问题的文章,因为它的关键不是讲语法问题,而是讲如何让语言的使用成为理性思维的工具而不是成为误导理性的枷锁。

再一个就是关于司法公正的研究。公正不公正,是价值判断,说到底是一个情感取向问题。让本·拉登和布什去讨论何为公正,不会有结果。在具有不同价值观念和情感取向的人们中间辩论什么是公正,逻辑的力量不起决定作用。因此,要想理性地和有效地讨论公正问题,必须采取一些必要的方法,我在《法律之内的正义》一书中就做了这方面的探索。

3“我们现在基本上是西方法学的消费者,中国法学如果在世界法学领域能够和我们国家地位相适应的话,最主要就要解决原创性东西太少的问题。”

记:老师可否简单评论一下中国目前的法学研究状况?

郑:中国法学自从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所取得的进步应当用“巨大”来形容。但如果说目前的问题,大概有这么几个。第一个就是原创性的东西还太少。我们绝大多数的论文、专著,其实,往坏里说是重复,往好了说,是在介绍或者传播。重复、介绍、传播的都是古人的东西、国外的东西,真正我们创造的东西还太少。我觉得这是一个非常致命的问题。中国法学如果在世界法学领域能够和我们国家地位相适应的话,最主要的就是解决原创性东西太少的问题。我们现在基本上是西方法学的消费者,他们弄什么东西,我们把它传播过来,最好的也是他们弄什么东西,我们做后续的研究。他设立话题,然后我们按照他的话题,按照他的逻辑再往下思考,我们缺乏能力设立话题,很难说“这个话题是中国人设立的”。原创性是我们很重要的一个缺陷。

第二个就是中国法学界的人相当多的研究者知识的单一性比较突出,这同文科的其他领域相比有明显差距,我们好多从事法学的教授、副教授,法学之外的书基本不看,我觉得这个很要命。法学同其他社会科学或人文学科应当是有相当密切的联系,为什么缺少原创性,我觉得如果你不能对相关学科的研究有足够的了解,你很难创造出新的东西。就不说别的,就说我们国家现在哲学甚至政治学的学者,有好多学者就属于阅读量很广,有些政治学教授阅读的绝不仅仅是政治学,而我们相当多的法学学者就只看法学的书,甚至有好多人的兴趣就局限在他的二级学科,比如,我是研究刑法的我就只读刑法的书,刑法之外民法我都不读,法学之外的书就更不大读。如果这种局面不改变,如果没有一批阅读量很广泛的法学学者,我们中国法学恐怕很难摆脱以消费西方思想为主的局面。

第三个问题是现在法学界,不仅是法学界了,整个社会科学,甚至包括自然科学,重数量轻质量的现象好像一直存在。比如说,无论是评职称还是评各种头衔啊,还是评什么“人才计划”啊,审批博士点啊等等,很多都是看数量,这个也不利于法学的发展,法学如果走上正轨的话,应该更加注重质量。比如,评价一个人能不能当教授,其实你发表了多少篇论文,数量不是最重要的,你提出了哪些既很有原创性又能够启发后续研究和相关研究的观点,这才是最重要的,比在所谓权威杂志发表二十篇重复性、消费性的东西更加有意义。但是,现在这种评价往往重数量,实质性的东西被重视得不够,这大概是中国大学和西方大学很重要的一个差别。西方国家一流大学评教授,他们从来不会提出很高的数量指标,他们实行代表作制度或学术贡献制度,就说你把你的代表作拿出来评价,看你的代表作分量够不够,或者你也不用提供你论文的目录,你就说你在学术上有哪些创建,你有哪些贡献。我觉得这恐怕是健康发展环境下学术评价的状况,而不单纯是比数量、比形式。现在,这种重数量重形式的东西,我想也是影响法学发展,尤其是影响青年学者发展的一个因素,逼大家都去搞短平快的东西。现在,中国法学界包括整个中国的文科和自然科学,能够“板凳甘坐十年冷”,以质量为第一的人很少。为什么少呢,主要是我们这种学术环境没有给他们提供一个学术空间,这种人可能工作一段时间,单位就把他解聘了,或者不解聘,也不会得到单位的重视。这种东西,近期看可能看不出坏处,但是长期看我觉得它的弊端挺大的。

记:一种良好的学术环境是一种什么样的状态。

郑:最实质的有两条。第一,学术要自由,给老师提供一个自由思考的空间。第二,对教师的评价以实质的标准为主。这两条做到就可以了。据传,陈寅恪当时评上清华的教授时一篇论文也没有,但是梁启超却说:“我梁某也算著作等身了,但总共还不如陈先生寥寥数百字有价值。”最后,实践证明这个人是很了不起的一个学者。

记:能不能预测法理学的发展空间和研究新领域。

郑:这个我说不准。法理学的研究领域是很广泛的,至少从中国目前来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应该成为法理学的研究主题。如何来推进社会的法治化至少在若干年内应该成为一个最基本的主题,至于具体研究的领域,我觉得每个学者都有个人研究的兴趣,很难说哪个重要,哪个不重要。

记:能不能再给我们青年学者提一些希望,包括推荐一些好的阅读书目?

郑:希望就不提了,我只不过比年轻人多活了几年。我就觉得对年轻人来说一定要学会独立思考,绝不盲从!这对一个学者来说,我认为是特别重要的一点。做到独立思考,当然要多看书。但是如果看书看很多也不见得能学会独立思考,我觉得学会独立思考大概有一个捷径,就是阅读哲学史。恩格斯曾经说过一句话,大概意思是,到目前为止,训练理性思考的方法除了阅读哲学史之外还没有发现其他更好的方法。西方从古希腊哲学开始了解,中国从春秋战国时期开始了解,看古代最有智慧的人是怎么思考的,至少对我来说是受益匪浅。我本人独立思考的能力和学术批判能力,就主要是通过阅读哲学史来形成的。

栏目主持人:程新友 jcfycxy@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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