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美卸任总统保护法透析

2013-07-07沈臻懿胡裕岭

检察风云 2013年6期
关键词:人身保护新法案特勤

文·图/沈臻懿 胡裕岭

美卸任总统保护法透析

文·图/沈臻懿 胡裕岭

Issue and Controversy of Protection Act of American Former President

2013年1月10日,随着总统奥巴马的签署完成,《2012前总统保护法》正式生效。这一新法案的生效与施行,使得所有美国前总统及其配偶可以享受终身人身保护。然而,《2012前总统保护法》在出台的同时,也带来了一定的争议。前总统保护所花费的巨额纳税人钱财,也成为了当前这一新法案的主要诟病。

2009年6月29日,美国政府公布的国家反恐战略,首次将其本土作为反恐活动的首要“战场”。根据这一战略,除“基地”组织外,美国本土的恐怖分子亦是反恐打击的重点对象。时任美国国土安全及反恐事务顾问的约翰·布伦南曾说道:“国家反恐战略是奥巴马政府国家安全战略的一项组成部分,该战略的制定能够有效保证国家安全利益”。然而略显讽刺的是,针对美国的恐怖威胁并未因其反恐战略的出台而有所缓和。近两年来,频频高发的威胁与恐吓活动甚至直指美国现任及前任总统。

前总统面临恐怖阴霾

据英国《每日邮报》2013年1月13日报道,美国密歇根州的一名男子近期因威胁吊死总统奥巴马而被美国特勤局逮捕。这个名叫詹姆斯·艾伦·迈尔斯(James Allen Myers)的37岁男子,是一名有过前科案底的罪犯。该男子在2012年12月9日和12月10日两天内,分别给国家地理频道与联邦通信委员会打电话,并威胁:“我会把奥巴马吊死在白宫外的树上!”其虽未在语音邮箱中留下自己的身份,但特勤局仍通过联邦通信委员会呼叫者身份查询系统检索到了该男子使用的电话号码,由此锁定了迈尔斯位于底特律郊区的住宅地址并将其逮捕。此外,2013年1月2日,美国联信银行的一名出纳曾听到有顾客提起,希望奥巴马被刺杀。该男性顾客还称,他有朋友可以开车将其送去“执行刺杀奥巴马的任务”。目前,美国特勤局对于这一针对奥巴马的恐吓案件,仍在进行调查。而自从美国政府宣布本·拉登被击毙的消息后,奥巴马本人及其家庭成员也时常受到与“基地”组织有关的恐怖分子发出的威胁。甚至远在肯尼亚的奥巴马继祖母莎拉·奥巴马也未能幸免,成为了恐怖威胁的潜在目标。

除了现任总统奥巴马及其亲属所受到的威胁、恐吓外,美国前总统小布什也成为了恐怖威胁活动的实施对象。2011年9月15日,美国官方称,南卡罗来纳州的一名男子因威胁刺杀美国前任总统小布什、现任总统奥巴马以及其他政府高官而被判有罪。该男子名为格雷戈里·戴尔·布罗克曼(Gregory Dale Brockman),时年33岁。除先后写信威胁刺杀、袭击奥巴马与布什以及其他政府要员外,布罗克曼也扬言将对时任美国国务卿的希拉里以及众议院议长南希·佩洛西实施绑架、拷打及性侵犯。根据检察官提供的一份协议,该男子承认自己的罪行,并承认法院对其曾威胁、恐吓刺杀前任总统小布什与现任总统奥巴马的指控成立。最终,美国联邦法院根据布罗克曼实施的威胁活动,判处其入狱服刑五年。

由此可见,上述威胁案件的针对目标,除美国现任总统外,也包括已卸任的前总统。威胁、恐吓案件的频发,往往并不因某一总统的期满卸任而随之终结。每届总统期满卸任后,其仍可能面临来自各方的威胁与恐吓。如何更有效地为卸任总统提供全面保护,也成为了奥巴马政府出台《2012前总统保护法》的一项重要动因与背景。

新法案的前世今生

2013年1月10日,美国总统奥巴马正式签署了《2012前总统保护法》。该法案得以生效的同时,也令奥巴马在卸任后仍可以终身享受美国特勤局保护的这一特权。《2012前总统保护法》虽是一部生效不久的新法案,但其实质内容却源于美国上世纪90年代之前对于卸任总统的保护规定。

早在1965年时,美国国会就已立法授权特勤局对卸任总统及其配偶进行终身保护。但在1994年时,美国国会重新立法,规定1997年1月1日之后就任的美国总统,在其卸任后由特勤局继续提供10年的特工保护,期限届满后可通过一定形式予以延长。而1997年之前已入主白宫的美国总统,仍可获得特勤局的终身保护。1994年通过并生效的法律,使得克林顿成为了最后一位可以享受美国特勤局终身保护的前总统。其接任者小布什,则成为了第一位只能享有10年保护期限的前总统。除美国前总统外,第一夫人们的特权也因1994年法案的生效而发生了变化。尚且在世的美国前第一夫人中,贝蒂·福特、罗莎琳·卡特、芭芭拉·布什、南希·里根、希拉里·克林顿仍可继续享受特勤局的终身保护。而劳拉·布什也成为了第一位只能享受10年保护期的前第一夫人。如根据1994年的国会立法,美国前总统小布什与其配偶劳拉·布什受特勤局的保护期限至2019年时就将截止。

然而,美国近些年来面临的恐怖威胁,再次改变了前总统保护法案的前行道路。当前生效不久的《2012前总统保护法》,完全颠覆了1994年美国国会立法规定的前总统保护期限。新法案最初由南卡罗来纳州共和党众议员特赖·高迪提出,2012年12月获得了美国国会参众两院的一致通过。根据《2012前总统保护法》的相关规定,1997年1月1日之后入主白宫的美国总统及其配偶,在其卸任后仍可终身享受特勤局的人身保护,而前总统的未成年子女也可享受特工保护直至其年满16周岁。随着奥巴马签署的这一法案生效,前总统小布什已然成为当前《2012前总统保护法》的第一受益者。而四年后卸任的奥巴马以及所有未来的美国总统们都可根据这一法案的规定,获得特勤局的终身保护。同时,美国前总统的配偶及其子女也可享受到相应的人身安全保护。

可以说,《2012前总统保护法》的出台与生效,与美国国会改变立场,支持恢复对于前总统的终身保护密不可分。但客观而言,美国国内对于这一法案的具体规定,仍存在一定争议。

据英国《每日邮报》2013年1月13日报道,美国密歇根州的一名男子近期因威胁吊死总统奥巴马而被美国特勤局逮捕。基于每届总统期满卸任后,其仍可能面临来自各方的威胁与恐吓。如何更有效地为卸任总统提供全面保护,也成为了奥巴马政府出台《2012前总统保护法》的一项重要动因与背景。

总统保护法背后的变革与争议

奥巴马签署生效的《2012前总统保护法》,已成为当前美国前总统保护立法的一大转折点。然而,这一立法变革过程中,美国国内对于该法案的认同与否,亦存在两种截然不同的声音。

考察新旧法案的立法差异可知,制定1994年法案时,当时的国会议员普遍认为,将总统卸任后的保护期限定在10年之内,可以为联邦政府节约至少数百万美元的保护费用。而此次国会改变原有立场,参政两院一致通过了授予前总统终身保护权利的新法案,则源于对全球性威胁增加下的现实考虑。多数国会议员普遍认为:“鉴于全球性恐怖威胁的不断上升以及当前这一充斥着危险的现实世界,有必要为卸任总统及其家庭成员提供终身且全面的人身保护。”如根据《2012前总统保护法》生效前的立法规定,美国前总统只能享受十年的特工保护。但谁又能保证,其在保护期限届满之后,是否仍会面临或遭到各类现实威胁与侵害?正是基于这一理念与考虑,《2012前总统保护法》又重新恢复了对于前总统及其配偶的终身保护特权。

诚然,《2012前总统保护法》已经正式生效,但仍有部分观点对于该法案提出了异议之声。目前对于《2012前总统保护法》的争议,主要集中在保护费用的开支方面。此类观点认为,即使无立法对于前总统们进行人身保护,其仍然有足够的经济能力雇佣私人保安公司的保镖进行护卫,而无需将这一笔价格不菲的开支强加于纳税人身上。的确,美国在政要保护这一领域的巨额开支,堪称世界之最。作为专司政要人物保护的美国特勤局,除负责现任总统的安全保护外,也为卸任总统提供全面的人身保护。2011年,美国特勤局财政预算已达到14.83亿美元,而2012年特勤局向国会申请的财政总预算更是高达16.9亿美元。上述经费中的一项主要内容,即是对于前总统及其配偶的安全保护费用。可见,纳税人钱财的巨额花费,已成为该新法案的争议焦点。

尽管争议之声仍然存在,但《2012前总统保护法》的正式生效,标志着目前在世的美国前总统们以及所有未来的总统都将终身享有人身保护特权。未来美国国会对于卸任总统保护法案立法的何去何从,仍值得我们予以继续关注。

编辑:黄灵 yeshzhwu@foxmail.com

猜你喜欢

人身保护新法案特勤
反家暴中人身保护令的适用与改进
刑事证人出庭作证人身安全保护措施探析
机器人送快递,也要“遵守”新法规
中国内地与澳门刑事被害人保护的比较研究
“人身保护令”在家庭暴力案件中的适用和改进
特勤疗养人员体检路径的构建与实施
俄新法案禁止深夜催债
不同海拔高原特勤疗养员综合体能提高的研究
特勤疗养对高原亚健康的调节效果观察
“破罐破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