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抚养大战

2013-07-07严爱华

检察风云 2013年12期
关键词:叶兰刘敏陶冶

文/严爱华

抚养大战

文/严爱华

感情不和就分手,遇上新欢弃结发……当下年轻人在不断凸显自我意识中,家庭的责任感、父母的责任心被过分追求恋爱、婚姻自由而冲淡,加之父母的过分干涉、婆媳关系恶化等多种因素导致离婚率呈直线上升,由此引发孩子的抚养纠纷逐年增多。

据奉贤法院统计,2007年至2009年该院审理的抚养纠纷案占婚姻家庭类13.18%,2010年-2012年为13.41%。父母感情裂变引发的孩子抚养纠纷大致有抚养权、探望权及抚养费三大类。法院在审理中发现,隔代参与、小夫妻赌气争夺孩子的现象增多,更有甚者,双方为追求自由、考虑将来还要再婚等因素,都不要孩子,将小孩“踢皮球”。这些纠纷的产生,给孩子造成了心灵与生活的双重创伤,严重影响孩子成长。

法官呼吁,年轻的父母应多为孩子考虑,要从孩子的最大利益出发,给孩子一个健康、稳定的成长环境,最大限度地减轻离婚带给孩子的伤害。

案例一:抚养权变更纠纷

刘敏与李欢均是“80后”,经人介绍相识相恋。尽管刘敏年长三岁,但长得娇小玲珑的她,能干又能说,深受丈夫及公婆的疼爱。“女大三抱金砖”,在父母看来,他俩的生活会美满而幸福。

2010年,当他们的女儿降临后,重男轻女的公婆在言辞中露出了稍许不满,令敏感的刘敏深感委屈,婆媳间产生了隔阂。好强的刘敏萌生了与老人分开过日子的念头,但丈夫不乐意。李欢是家中三代一子,家境不错,打小就受到家人的百般呵护,他的生活已离不开父母的照料。刘敏几番唠叨不停,听得厌烦的李欢便冲着妻子大发雷霆,小夫妻俩经常大吵大闹。原本恩爱甜蜜的夫妻经不住几次折腾,感情迅速降温。

夫妻感情一旦出现裂痕,如不及时修补,很容易导致一方尤其是男方感情转移。

得知丈夫有外遇,刘敏恼羞成怒,一气之下提出离婚。李欢竟很爽快地答应,并提出女儿归他抚养,刘敏无需出抚养费。

“男人的心肠如此硬,有了新欢,往日夫妻的恩爱荡然无存!”刘敏原想以离婚来刺激丈夫,想不到,李欢对她已无心。事已至此,刘敏深知这段婚姻到了尽头。在女儿临近一周岁之际,他们到民政局办了协议离婚手续。

离婚后,刘敏生活很孤单,女儿不在身边让她思念如煎熬,更让她受不了的是每次探望女儿,总是遭到李欢及家人的阻挠,甚至不让她见女儿。刘敏深感后悔,当初为什么要同意女儿留在李欢家中。李欢再婚后,女儿能得到继母的呵护吗?那段日子,刘敏在自责、揪心中度日如年。

去年,李欢又生一子,家人欢天喜地,对孩子呵护倍加,却冷淡了女儿。从小在父母争吵中长大的女儿,心灵脆弱又敏感。那天,刘敏去看望时,她哭着闹着要跟母亲走。刘敏伤心欲绝,紧紧搂着女儿痛哭。眼看女儿就要进入学龄期,为了不影响她学习,刘敏向李欢提出,让女儿与她共同生活,遭到李欢及父母的反对。在多次交涉不成,刘敏就找律师打官司,请求法院变更女儿的抚养权,依法判决女儿改随原告刘敏共同生活。日前,奉贤法院经开庭审理后当庭作出判决,对原告刘敏要求变更抚养关系的诉讼请求应予支持。

案例二:抚养费纠纷

张叶兰与王国华属典型的网恋闪婚。

五年前,张叶兰网上认识了号称“蓝色侠客”的王国华。通过键盘不断敲打,一行行虚拟的交流,张叶兰对这位“蓝色侠客”顿生好感,不由倾吐了爱恋之情。第二天,两人就下线约会。一眼见到这位“蓝色侠客”,张叶兰的眼球就被牢牢吸引。王国华着装时尚,发型很潮,一副酷相,迷住了张叶兰,两人很快从虚拟的网恋成为真实的恋人而同居一起。

当张叶兰带男友上门时,父母对这位毛脚女婿很反感,油头粉面,花里花哨,而且还没有一个稳定的工作,想想女儿与他在一起会幸福吗?但父母的极力反对仍阻止不了张叶兰的一片痴情,不久,张叶兰有了身孕。父母没法子,只得匆匆忙忙为他们操办婚事。

婚后,张叶兰发现丈夫对她不再像以前那样宠爱了,尤其是儿子出世后,他变得烦躁不安,对儿子也没有父爱,有时还彻夜不归。夫妻俩几番大吵大闹后,感情降到了冰点。

不久,王国华又搭上了一个外来妹,就吵着要离婚。他俩谁也不愿带孩子。对此,张叶兰向法院起诉,请求判决离婚。在庭审中,张叶兰诉称,自己与被告王国华结婚后,为生孩子一直没有找工作,故没有经济能力抚养孩子。王国华则强调,自己没有固定工作,收入不稳定,且孩子尚小,理应归母亲抚养。法院经审理查明,孩子从出生后一直由被告父母帮助抚养,对被告家人及生活环境、习惯更为熟悉、适应。综合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孩子生长考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准予原、被告离婚,双方的孩子随被告共同生活。原告每月支付儿子抚育费500元至其18周岁止。

离婚后,张叶兰搬回娘家,为了支付儿子的抚育费,在一家大卖场找了一份工作。不久,王国华向张叶兰提出,要求增加儿子每月的抚育费,被张叶兰一口拒绝。王国华就以儿子的法定代理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张叶兰每月增加儿子的抚育费500元。理由是儿子即将上幼儿园,日常费用增加。庭审中,张叶兰辩称自己刚找到工作,收入不够日常开支,难以承受每月1000元的抚育费,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求。法院经开庭审理后,依法作出判决:被告张叶兰每月给付原告抚育费800元,至原告年满18周岁为止。

案例三:探望权纠纷

陶冶曾有过一段让亲朋好友羡慕的婚姻。聪明好学的她凭着刻苦努力,从山东一个小县城考入了上海一所重点大学。繁华的国际大都市深深吸引着陶冶,她大学毕业后,想尽办法在市区找到了一份工作,并与本单位的一位小伙子相恋,一年后正式成为上海媳妇。婆家家境不错,家中大小事都由婆婆做主。丈夫又是一个孝子,凡事都听从父母的意见。

去年,陶冶生下一子,令公婆高兴万分。婆婆甚至整天抱着不肯脱手,陶冶想多抱抱还不行,陶冶心里很不是滋味,晚上对丈夫倾吐时,反被责怪不懂事。

儿子满月后,陶冶想与丈夫带孩子回娘家,让父母看看小外甥,却遭到婆婆的坚决反对。说是孩子太小,身子骨弱,出远门不安全。陶冶没法,只得等待。到儿子六个月时,已十分健壮,于是陶冶再次向婆婆提出,婆婆依然不同意。

自己的亲骨肉,竟然无权做主!陶冶又气又伤心,只得邀请父母来看望。想不到,婆婆对陶冶父母十分冷淡,吃住安排在外,家中连顿饭都没招待,父母住了一个晚上就回去了。陶冶实在忍无可忍,在与婆婆一番争吵后想带着儿子离家出走,结果儿子被丈夫抢回,陶冶只得一人离去,在外租房居住。原以为,丈夫会来看望她,请她回家。想不到,丈夫连个电话都未打。陶冶想念儿子,但却害怕见到婆婆。

不幸的婚姻让陶冶痛苦不堪,大病一场后,她辞去了工作,不愿再见到丈夫。不久,陶冶与丈夫经法院判决离婚,因陶冶暂无工作,独自一人难以承担抚养儿子的责任,法院从有利于孩子成长考虑,将孩子的抚养权判给了其父亲。在法庭上,无奈的陶冶提出,要求每月两次探望儿子,由原告负责将儿子送到她住处,原告当庭表示同意。

由于长期与儿子分离,第一次相见时,儿子竟然不让母亲抱,陶冶伤心不已。之后,陶冶的前夫就再也没将儿子送来。陶冶没法,只得硬着头皮上前夫家,结果被拒之门外。

无奈的陶冶只得打官司,要求每周探望儿子两天。被告在庭审中辩称,孩子一直由被告的母亲抚养,对原告没有感情。原告离婚后未支付孩子的抚育费,失去了做母亲的资格。法院经开庭审理后认为,原告陶冶作为孩子的亲生母亲,有探望儿子的权利,故依法支持了原告陶冶的诉求,判决被告在指定的时间将孩子送到原告的住所,并负责接回。

编辑:成韵 chengyunpipi@126.com

法官说法

案例一:夫妻离婚后,双方对子女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本案中,虽然原、被告离婚时约定女儿由被告抚养,但随着被告家庭人员结构的变化,加之孩子年龄的增长,生理状况的变化,由母亲照顾更有利于女儿的身心健康成长,故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孩子改随原告共同生活的判决。

案例二:法院认为,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哪方抚养,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因此,本案中,原告要求被告张叶兰增加抚养费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应予支持。具体增加的数额,则要综合考虑物价上涨、原告的必要支出等因素,以及被告张叶兰的经济能力,故法院酌定后,作出上述判决。

案例三: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探望的时间和方式,应不影响子女的正常生活和学习。本案原、被告离婚后,儿子随被告共同生活,原告陶冶作为母亲,有权要求探望儿子。法院本着既要考虑不影响子女的正常生活,同时也要维护原告的合法权利的原则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猜你喜欢

叶兰刘敏陶冶
Possibility to break through limitation of measurement range in dual-wavelength digital holography∗
福建省兰科植物新记录种
——扁根带叶兰
风中有朵雨做的云
血型也会改变
想当锦鲤的她,遇到了帮她清空购物车的男人
我爱韭叶兰
GENERAL SPLIT FEASIBILITY PROBLEMS FOR TWO FAMILIES OF NONEXPANSIVE MAPPINGS IN HILBERT SPACES∗
在现实之中寻找理想,小学语文陶冶性教学探索
都是爱
从“涵养美感,陶冶德行”到“立德树人”——听王安国教授谈“音乐教育的‘原点’问题”有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