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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敲诈的抢劫犯

2013-07-07张毅

检察风云 2013年12期
关键词:宝应县泰州市

文/张毅

被敲诈的抢劫犯

文/张毅

一念之差,他从一个积极上进的青年变成了抢劫犯。逃亡15年,成功地“漂白”了身份,并且成了当地有名的慈善企业家,却怎么也忘记不了15年前的那场噩梦。因为不堪当年抢劫同伙的敲诈而主动暴露,戴上手铐的那一刻,反而是他15年噩梦终于结束的时候。

一念之差带来终生的劫

1976年6月,李志坚出生于江苏省泰州市一个农家。为了早日跳出农门,走向发财致富之路,初中毕业后,李志坚就开始尝试着从商。附近的宝应县是钢瓶之乡,李志坚就从宝应县进些煤气钢瓶、煤气灶贩卖到泰州市以及苏北部分地区,然而本小利薄,整日东奔西跑,非常辛苦,却挣不到什么钱。

来年4月,李志坚和苏振山、陈力、徐翔一起商量后,决定丢下原来不赚钱的生意,另起炉灶,在泰州市合开一个奶牛场。这几个人都是李志坚的朋友,尤其仅比李志坚大一岁的苏振山和李志坚关系最“铁”,他们是同村人,小学、初中又都是同学,上学、放学都是形影不离的。

想法是美好的,几个小伙子也对新的事业充满了激情和冲劲。然而现实是残酷的,租场地、跑许可、砌房子,都离不开一个字:钱!合作的事好定,开奶牛场的资金却难寻。一筹莫展中,李志坚想到徐州一家公司还欠他一笔钱,可以讨来应急。

苏振山一听立即积极响应,并借来了父亲的桑塔纳轿车,请来朋友郑治当司机。1997年6月4日,郑治开车载着李志坚、苏振山、陈力、徐翔四人到徐州讨债。不料出师不利,债没讨到,却因交通事故赔了人家900元。

两日后,李志坚拍拍瘪瘪的口袋,对众人说:“我身上已经没有什么钱了,回家咋办呢?”不知道谁说了句:“真够倒霉的,简直是把我们往绝路上推,逼我们去抢银行呢!”

本是玩笑的一句话,却好像给绝望中的年轻人提了醒。

6月7日凌晨1点左右,当五人途经宝应县境内的一条农村大路,看到路边停着一辆山东牌照的大货车时,几个人竟然空前一致地想到了对大货车动手抢劫。郑治留在车内望风、接应,其他人携带菜刀、水果刀、铁管等工具下车,分站在大货车两车门前敲门,逼车内的三名男子下车。

随后,李志坚上车翻值钱的东西,苏振山等三人在车外对三男子搜身,劫得人民币650元。李志坚刚从驾驶室翻出四条香烟,车外,三男子就开始奋力反抗,双方打成一团。

不一会儿,苏振山等三人就败下阵来,爬上自己的车,让郑治赶快开车逃跑,也不管李志坚的死活了。大货车上的被害人立即拨打110报警。见状,李志坚把香烟往路边一扔,静悄悄地躲进了河边高高的草丛里,大气都不敢出。果然,十多分钟后,警车赶到。因为被害人也以为他们已经全部乘车逃走,警方没有在周边搜查。但警车走后,李志坚也没有敢在路上现身,而是反身游泳过河,在另一条路上走了两个多小时,才拦到一辆开往泰州市的大客车。然后连家都没有敢回,踏上了逃亡之路。

案发后,警方经侦查,锁定苏振山、李志坚等五人有重大作案嫌疑,并决定对五人采取强制措施。1997年6月至9月,苏振山等四人先后落网。1997年12月27日,苏振山等四人在宝应县人民法院同堂受审。由于苏振山曾因盗窃罪被判缓刑,其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又犯新罪,法庭决定对其撤销缓刑,实行数罪并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其他三人因犯抢劫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七年不等,并处罚金。

唯有李志坚一直未归案,成了本案的“漏网之鱼”。

成了抢劫同伙的“私人提款机”

1998年,潜逃在外大半年的李志坚回到泰州市老家,得知同伙已被判刑,宝应县警方曾到李家进行过调查。见事已败露,李志坚把自己参与抢劫的事告诉了父亲。然而,当父亲劝他自首时,他却犹豫了……

此后,李志坚隐姓埋名,辗转江苏、浙江等地,后来做起了养殖生意。每一个白天,他都过得小心翼翼;每一个夜晚,他都在夜不能寐中度过。有的时候,他会想到:早点被抓到算了,免得过这样度日如年甚至生不如死的日子。但一想到那样他就会失去自由,又彻底失去了自首的勇气。

2006年,李志坚听说老家开始办理二代身份证,不禁心头一喜。他悄悄地潜回家乡,瞒着家人,拿着弟弟李志强的户口簿来到派出所,自称李志强,要求办理二代身份证。因为他和弟弟长得比较像,民警丝毫没有怀疑,给他登记、拍照……

很快,李志坚如愿改头换面,以李志强的身份,开始了见光的生活。

李志坚头脑灵活,肯吃苦,很快生意就有了起色,还引来了仰慕者——后来成为他妻子的孙玲。2007年,李志坚用弟弟李志强的身份和孙玲登记结婚,后在泰州市开办了一家电力通信工程公司,并自任总经理。在他的悉心经营下,家庭温馨和睦,企业越做越大,成了当地的利税大户。

可当年的抢劫案一直是李志坚的心病,为减少负罪感,他经常慷慨捐款,资助贫困群众,成为当地小有名气的“慈善家”。李志坚也憧憬着,随着身份的“漂白”和时间的推移,社会将逐渐遗忘那个曾经犯下抢劫罪却逃脱了法律制裁的人,而他感觉自己那么勤劳善良、小有成就,对社会、对国家都有一定贡献,真正像一个比较完美的好人了!

但是他想错了,有人一直牢牢“惦记”着他。2009年的一天,一个陌生电话打进了李志坚的办公室:“李总,弟兄找你找得好苦啊!”

“你是哪位?”李志坚觉得奇怪,哪里忽然冒出来个弟兄。

对方悠悠一笑,“我是苏振山啊……”

这个名字,像一记闷棍狠狠地打向李志坚。15年前抢劫的情形,一幕一幕再次浮现,李志坚勉强镇定下来,和苏振山假意寒暄了几句。好在苏振山很快就挂了电话,而且此后的一年多,再没有打电话给他。李志坚惴惴不安的心终于慢慢平复。

然而,好景不长。2011年的一天,苏振山的电话又到了:“李总,你现在混得不错啊!” 李志坚一愣,才想起来是他不想再接触的苏振山又不请而至了,只好“嘿嘿”笑着应付:“混口饭吃,混口饭吃……” 苏振山却在电话那头狠叹了一口气:“你还能有口饭吃,但是弟兄可混得很不好呢,我们出来谈谈吧。”之后,苏振山与李志坚来到泰州市的一家咖啡馆“叙旧”。一见面,苏振山就直奔主题:“我们原来是一条船上的。我坐了这么多年牢,你倒好,一天没坐……”“你现在也有钱了,给点儿钱用,应该不成问题吧。”

见苏振山提到了钱,李志坚也松了口气,捐款还捐呢,给点钱不是难题:“你要多少?”

“两万!”

“有点多吧!我毕竟工厂要转起来,还需要流动资金。”李志坚不依了,“当初如果不是你,我也不可能惹上这个祸!”

苏振山也知趣,主动让步:“先给一万也行。”

送佛送到家,李志坚立即让孙玲送来了9000元。而打那以后,苏振山一没钱,就找李志坚要。李志坚一犹豫,苏振山就发信息威胁,内容很简单:“你不要因小失大。”李志坚下意识地想到老婆、孩子……只好乖乖就范。

本文的被解释变量是高校大学生的校园贷使用情况——选择校园贷取1,不选择校园贷取0,是个二值变量,故可建立二元Logistic回归模型[8]对大学生使用校园贷的原因进行回归分析.

这一年,李志坚俨然成了苏振山的“提款机”。

负罪的幸福终于破碎

苏振山和李志坚是“发小”,曾经两人关系很“铁”,李志坚对原来的苏振山可谓十分了解。苏振山不断找出各种理由向他要钱,他想来想去认为苏振山不可能有这么大的花销,不禁怀疑他拿去的钱是不是用到了不当的地方。

果不其然。不久后,李志坚就通过朋友打听到,苏振山染上了毒瘾。

如果真是这样,那苏振山简直就是一个无底洞,给多少钱都不能满足他。于是,李志坚开始有意躲避苏振山,经常谎称不在家,也不给钱。

渐渐地,苏振山察觉了:“李志坚,你还想躲我啊!我告诉你,你是逃不掉的,我已经跟踪你老婆找到了你的家,你看着办,如果不给钱,我到你家里,发生什么事,我就不知道了……”

李志坚怕了,连忙否认自己在躲避他:“哎呀!我怎么可能躲着你呢?我是真的忙……”

“那就好!”苏振山毫不客气地开出新的条件,“你这样吧,每个月往我银行卡里打3000元,我就不举报你……”从此之后,李志坚像发工资一样,一两个月就往苏振山卡里打一次钱,少则1000多元,多则4000多元。

李志坚连忙解释:“他坐过牢,经济困难,我们是‘发小’,借点钱给他算了。”孙玲将信将疑,但不再多问。

2012年夏天,苏振山不再满足于每月几千元的“工资”,开始“狮子大开口”,一下子向李志坚索要6万元。李志坚不理睬,苏振山像讨债一般,带一帮人到李志坚家楼下等着,弄得李志坚不敢回家。

李志坚彻底被逼急了,思来想去,他觉得一个人这么硬扛着总不是办法,决定找朋友帮忙出主意。大家听后,都说只要苏振山活着一天,那把举报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就悬在他头上一天,给付再多的金钱也只是延缓它落下的速度,还不如主动自首,断了苏振山的后路,否则后患无穷。

李志坚茅塞顿开。几天后,他向孙玲“自首”,坦白了自己的过去。但真的走进公安局自首,他始终没有那勇气,总想着把厂里的事情全部安排好,再去自首,而这个也成了他拖延的最好借口。

苏振山并不知道这一切,依然带着一帮人到李志坚家楼下等着,果然等到了李志坚,他不知道并不是他运气好,而是此时的李志坚已经不再刻意躲避他,而是大大方方地说:“我不可能再给你钱了。你要举报就去举报吧,你已经威胁到我家人的安全,不是钱的问题了。”

“断粮”后的苏振山气急败坏,拨打宝应县公安局电话,举报了李志坚的犯罪行为。10月22日,孙玲到派出所帮李志坚“自首”。但李志坚本人一直没有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2012年10月26日,泰州市民警得知李志坚要到当地一家酒店吃晚饭。下午五点,警方在酒店展开布控。傍晚时分,毫无察觉的李志坚来到了这家酒店,民警立即实施抓捕,后将他移交给宝应县警方。10月27日,李志坚被宝应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1月28日被逮捕。

归案后,李志坚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实。在供述犯罪事实时,他连作案当天劫得香烟的牌子、被劫货车的车牌等都记得一清二楚,这与警方在现场勘察的情况相一致。逃亡15年来,当年的一幕幕就像倒带一样,在他脑海中回放了不知多少遍。李志坚还举报称,自2011年以来,他陆续被苏振山敲诈勒索共计16万元左右。

2013年1月5日,宝应县人民检察院指控李志坚犯抢劫罪,向宝应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13年1月15日,宝应县人民法院判决如下:被告人李志坚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15年的噩梦终于结束了,然而,夫妻恩爱、名利双收的幸福生活也在瞬间瓦解了。15年前,当李志坚与“发小”实施抢劫时,就应该料到今天的结局。然而,15年来,李志坚一再心存侥幸,没有听取父亲、妻子的建议,最终丧失了投案自首的机会。一步错,步步错,不管李志坚跑得有多远,最终还是跑不出法网;不管李志坚如何漂白身份,也还是抛不掉内心的罪恶感,逃不掉法律的制裁。

(本文当事人为化名)

编辑:成韵 chengyunpipi@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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