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基层动物检疫工作的现状及对策
2013-07-05翟朔颖
翟朔颖
动物检疫工作是动物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预防、控制动物疫病,防止其传播、扩散和流行起着关键作用。同时动物检疫严格依据国家和地方的各项相关法律法规对各种动物及其产品进行的疫病检查。通过动物检疫,对可疑或已证实的疫病对象实行强制隔离,或作出相应处理,防止动物疫病的传播,是畜产品安全和人民生活食品安全的最重要的执法监督工作。
1.基层动物检疫工作现状
1.1基层对动物检疫工作认识不足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颁布实施以来,特别是非典型性肺炎、高致病性禽流感和猪链球菌病疫情发生以来,动物检疫工作受到了社会和各级政府的高度关注,各级政府将其作为其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但现在广大人们群众对于动物检疫工作并不是真正全面了解,很多报纸和媒体都是片面的曝光了一些动物检疫工作的另外一面,直接导致了国内公众对动物检疫工作更加误解,认为通过检疫后的“放心肉”并不能真正放心食用。
1.2产地检疫效率和质量都不高
目前我县市场流通的动物产品,基本上都来源于各个养殖户的分散饲养,由于规模不等,数量不一,分布过散,出栏时间不统一,报检率普遍不高,而且一般在动物装车后再报检,检疫难度加大。加之少数检疫人员为了降低成本,往往不到检疫现场实施临栏检疫,甚至把检疫证明转给动物交易人员代开代收检疫费,检疫质量难以得到保障。
1.3屠宰检疫不规范
一是开展定点屠宰检疫的动物种类少、范围小。只是在一些主要城市开展了牛羊的定点屠宰检疫工作。二是大多数屠宰场点设施简陋, 屠宰工艺和手段比较原始,防疫条件不符合要求,检疫措施难以落实到位。三是场点过度集中,检疫时间不合理,给私屠乱宰提供了机会,使整个畜产品供应市场替在较大的安全问题。四是多头管理造成管理“空档”。
1.4检疫设备短缺 检疫手段落后
我县的现状是,严重缺乏检疫工作所有必备的先进快速准确的检测设备,基层检疫工作人员的工作现状仍然是最简易的方法,用肉眼凭经验去观察检测畜产品。没有准确是实验检测设备,单纯靠经验来检测,肯定不能完全检测出不安全的动物产品,直接影响动物检疫工作的效率,一旦这样的不合适的动物产品流向流通市场,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到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卫生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的切身利益,因此检疫工作人员急切需要配备使用最常见的快速检测检验试剂盒等。
2.做好动物检疫工作的几点建议
2.1政府部门加强领导
根据《动物防疫法》中所规定,对于区域内动物防疫工作具有领导责任的是各级人民政府。因此各级政府要重视动物检疫工作,加强对动物检疫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工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出适应的动物检疫工作计划,把动物检疫工作的各项开支都纳入政府的财政预算,加大政府财政对于动物检疫工作的资金投入,促进动物检疫科学实验研究。在所管辖的区域内可以加大媒体的宣传力度和功能,增强人们群众对于动物检疫相关问题的理解和认识,组织和协调各只能部门都做好动物检疫部门配合工作。真正意义上全民重视畜产品监管工作。
2.2加强检疫法规体系建设
动物检疫行政执法监督行为,必须有相应的法律依据,必须立足实际,在总结多年来检疫工作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以检疫体制、运行机制、管理办法、监督机制,特别是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及省际运输检疫和无害化处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 加强检疫地方性法规体系建设,使检疫法律法规更加具体和完善,使行之有效。
2.3政府保证工作基础设备需要
动物检疫工作,畜产品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到人们的日常生活,因此地方政府要把动物防疫监督工作的各项开支都纳入地方财政全额预算管理范畴,政府财政承担动物检疫工作人员的工资和动物检疫日常运转所需的各种费用开支,解除检疫工作人员的后顾之忧,使他们能否安心稳定公正的进行日常工作。现阶段最基本的要改善检疫人员在检疫监督执法中所必需的适应工作需要的交通工具和日常工作检测设备,尤其是配备先进的快速检测设备。政府要加强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有规划的逐步建立健全动物检疫的实验室体系。
2.4提高动物检疫工作者的能力
县政府和动物执法监督的主管部门和领导地方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有目的性的按期举办各类培训班,通过培训的形式,对只执法部门的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动物检疫法律法规的培训,动物检疫执法检疫检验技术的培训,以此来挺高动物检疫工作者的理论和实际操作水平。在日程的工作中,部门都要建立考核制度,通过日常工作的考核的结果,也可以有针对性的对执法人员进行规范的培训,使之提高自己的专业知识,业务技术水平,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畜牧经济对动物检疫工作的发展要求。
2.5降低收费,加重处罚
动物检疫工作的各项开支都划归财政全额拨款的情况下,对于动物检疫费收费标准可采取适当的降低合理收费,减少动物贩运经营者的运营成本,可以有效的提高报检率,通过这样的也避免病死畜禽经营等违法活动流向市场,切实可行的保证各级的畜产品安全,加强动物卫生执法监督工作的效果。同时各级部门可以相关依据法律和法规,对动物贩运经营者的一些违法活动必要的经济惩罚,提高他们的对于动物产品进行产地检疫的必要意识,能够积极主动地配合物卫生执法监督工作,通过这些可以使兼顾动物贩运经营者和广大人民群众等各方面的利益。
随着国际国内畜牧经济发展的进一步深化,为了适应国际市场对动物产品的需要,达到国际畜产品安全质量的要求标准,使动物产品真正满足日们生活的需要等等,都要求国内动物检疫的执法部门要重视相关执法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的培养,进一步提高和加强执法监督的工作效率,对现有检疫工作进行认真调研,解决面临的众多的问题与困境。适应社会主义畜牧经济发展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