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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巫到伎中国古代的职业音乐人

2013-07-05祝东Fotoe

读者欣赏 2013年1期
关键词:歌女职业音乐

文/祝东 图/Fotoe

由—巫到伎中国古代的职业音乐人

文/祝东 图/Fotoe

伯牙鼓琴图(局部) 绢本墨笔 31.4×92cm (元)王振鹏 北京故宫博物院藏

中国古代音乐起源很早,一般认为音乐的起源与劳动密切相关,汉代的刘安在《淮南子》里面说“今夫举大木者,前呼‘邪许’,后亦应之。此举重劝力之歌也”。因为音乐的节奏可以协调劳动的力度,所以人们在一起劳动的时候发明了音乐,这个观点基本上得到了后人的认可。其实在先秦其他史料中亦有相关记载,如《吴越春秋》中记载了一首相传是黄帝时代的歌谣《弹歌》:“断竹,续竹,飞土,逐宍(肉)。”这首诗歌记载了先民们用竹子制弓并用来追打猎物的事情,歌谣与劳动紧密联系在一起。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一部分人逐渐从劳动中解放出来,成了职业音乐人。最早的音乐人与宗教、巫术是密不可分的。《吕氏春秋·仲夏纪·古乐篇》记载:“ 昔葛天氏之乐,三人操牛尾,投足以歌八阕:一曰载民,二曰玄鸟,三曰遂草木,四曰奋五谷,五曰敬天常,六曰达帝功,七曰依地德,八曰总万物之极。”从中我们可以看出,葛天氏大抵是个远古的氏族,这八个操着牛尾载歌载舞的人应该就是当时的巫术人员,他们歌颂着氏族的图腾“玄鸟”,祝颂草木五谷繁盛,通达天帝,顺应自然,要让鸟兽繁殖达到最大限度,这分明是一个远古的宗教活动场景,巫师边歌边舞,并且向上苍祷告。

后来社会进一步发展,巫、乐的从事者逐渐出现分工,降神的称为“巫”,娱人的称为“优”。又因为传说黄帝让伶伦作律,伶伦被认为是乐律制作的始祖,所以乐人又称为“伶优”,或称“优伶”。实际上先秦的优和伶是有职业区别的。优一般指倡优和俳优,倡优主要指歌舞一类的艺人,而俳优则是诙谐逗乐一类的艺人,有点像现在的相声、小品演员;伶则是指从事音乐表演的艺人。

先秦的著名音乐人写进史籍的有很多,如卫国的师涓、晋国的师旷、秦国的秦青、韩国的韩娥等,他们都是当时的职业音乐人,靠从事音乐工作谋生。如《列子·汤问》中就记载了这么几个故事。传说秦青歌唱得很好,有个叫薛谭的年轻人向他拜师学艺。这个薛谭学了半瓢水就晃荡了起来,以为自己学好了,嚷着要出师,老师也没有劝阻,就给他饯行,并在饯行的时候唱了一支响遏行云的曲子,薛谭惊呆了,于是恳请留下来继续学艺。

秦青还讲述了另外一位歌手韩娥的故事。韩娥有点像今天的流浪歌手,她从韩国出发,向东方游历,来到齐国,在齐国的雍门卖唱,她的歌声给人们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她离去三日后,人们依然感觉余音绕耳。韩娥在旅店中住宿,遭到了店中人的欺侮,于是她唱了一首哀婉的歌曲,当地老幼听了都悲伤地哭了起来,即便她已经离开三天,人们眼中还含着悲伤的泪水,吃不下饭,睡不着觉,于是连忙派人追上去把韩娥请了回来,韩娥又唱了一首欢快的曲子,把大家的忧伤情绪一扫而光,人们馈赠给她丰厚的礼物。这些故事的真实性我们姑且不论,但是它们至少透露出,早在先秦时代中国就已经出现了职业音乐人,而且具有较高的音乐造诣,当然,故事中描述的高超的艺术造诣多少有些夸张的成分。

汉魏以降,政府对音乐的关注更加密切,还设置了专门的音乐机构—乐府,负责收集整理民间音乐,培养音乐人才,还出现了像李延年这样的优秀音乐人。社会上学习音乐的人也越来越多,《史记·货殖列传》记载中山这个地方以倡优为职业的人员颇多,“女子则鼓鸣瑟,跕屣,游媚富贵,入后宫,遍诸侯”。职业倡优游走于权贵之门,出入宫廷,有的还嫁入豪门,成就了富贵的身家,如慎夫人、翁须等都是如此。当然更多的倡优并没有这么好的运气,而是沦为下层,甚至成了娼妓。

魏晋南北朝时期,中国的歌妓制度得到了重要发展,特别是乐户制度的确立,对培养音乐人起到了推动作用。而当时乐户音乐人的成员大多来自罪犯的妻女,她们的主要工作是学习歌舞,供主人享乐。乐户世代相传,于是形成了专门的音乐人队伍。之后的隋代加强了对乐户的管理,设置了专门的管理机构—教坊,唐代承续了隋朝的诸多制度,教坊制度也在其中。

高逸图 绢本设色 45.2×168.7cm (唐)孙位 上海博物馆藏

魏晋南北朝时期,除了官伎继续发展之外,还出现了大量的家伎,他们多是豪门世族豢养的歌儿舞女,主要给主人提供声色之娱。实际上家伎在汉代就已经初见端倪,如《后汉书·卢植传》中说:“融外戚豪家,多列女倡歌舞于前。”其中的女倡就具有后世家伎的性质。曹魏以后,蓄养家伎盛行,而家伎的主要功用就是给主人提供音乐上的享乐,如《宋书·杜骥传》记载杜骥的儿子幼文“家累千金,女伎数十人,丝竹昼夜不绝”。唐代政府甚至还给官员配家伎,以供享乐,《唐会要》记载:“敕五品以上正员清官、诸道节使及太守等,并听当蓄丝竹,以展欢娱。”蓄养家伎的费用也是政府承担。当时文人士大夫多受此风熏染,如唐代大诗人白居易家就有两位精通歌舞的家伎—小蛮和樊素,引得后世文人艳羡不已,不少文学作品中都有此二人的身影。

唐代的玄宗皇帝酷爱音乐艺术,把教坊从太常寺中独立出来,并且在长安、洛阳二京广设教坊,还专门挑选了诸多技艺精良的乐工,亲自教学,这些学员号称“梨园弟子”。梨园弟子精通音乐,对唐代音乐甚至唐诗的繁荣发展都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这一点从“旗亭画壁”的故事中可以看出来。据薛用弱的《集异记》记载,大诗人王昌龄、高适、王之涣在旗亭喝酒,梨园领导带领弟子也到这里喝酒,三位诗人相约谁的诗歌唱得多谁就是最优秀的诗人。第一位歌女唱的是王昌龄的诗,第二位歌女唱的是高适的诗,第三位歌女唱的还是王昌龄的诗,这时王之涣的脸上就挂不住了,说前面几个歌女长相不咋地,唱的也是下里巴人的曲子,如果那个最漂亮的歌女唱的不是自己的诗,他这辈子就不跟王、高二人赌高下了。结果,那个最漂亮的歌女唱的是:“黄河远上白云间,一片孤城万仞山。羌笛何须怨杨柳,春风不度玉门关。”果然是王之涣的诗歌,其得意之情我们可以想见。这个故事的真假我们姑且不论,但是它至少反映出唐代的诗歌是配乐歌唱的,歌女传唱诗人的作品,不仅刺激了诗人的创作欲望,而且推动了唐诗的传播,对唐诗的经典化起到了推动作用。

河北宣化辽代墓壁画《散乐图》

演奏中的宫廷乐师

安史之乱使得唐朝一蹶不振,中央财力不足,教坊人员不断被削减,诸多一流音乐人流落民间,如白居易《琵琶行》中的琵琶女,年轻的时候为京城教坊琵琶名手,“十三学得琵琶成,名属教坊第一部。曲罢曾教善才服,妆成每被秋娘妒。五陵少年争缠头,一曲红绡不知数”,年轻的时候真可谓是风光无限好。然而好景不长,转眼间“弟走从军阿姨死,暮去朝来颜色故。门前冷落鞍马稀,老大嫁作商人妇”。女伴改籍,成了地方军队的乐伎,老师兼领导“阿姨”业已亡故,门庭冷落,不得已嫁作商人妇,甚至被抛弃,晚景凄凉可想而知。然而这些教坊音乐人把原来属于宫廷燕乐的歌舞也带到了民间,燕乐中心下移,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一种新的文学体式—词。

词是配合着燕乐歌唱的新音乐艺术,在唐、五代就逐渐成形,至宋代风行天下。宋代的声色享乐更甚于唐代,宋太祖赵匡胤因为是从后周孤儿寡母手中夺取的政权,所以一直害怕他手下的人也会这么对待他,于是上演了“杯酒释兵权”的温雅夺权一幕,奉劝大将石守信等人多积金、买房,多蓄养歌儿舞女以颐养天年,社会享乐风气由上往下吹起,词这种与燕乐结合的宁馨儿给宋人的生活带来诸多快意。其实前代的歌伎有男有女,但是词这种艺术比较柔媚,所以宋人更加喜欢女音。宋人王灼的《碧鸡漫志》中还记载了方叔的《品令》这则有趣的材料:

歌唱须是玉人,檀口皓齿冰肤。意传心事,语娇声颤,字如贯珠。

老翁虽是解歌,无奈雪鬓霜须。大家且道,是伊模样,怎如念奴?

前代歌伎是不分男女的,只要音乐才艺好,都会受到追捧,而宋人却偏偏喜欢女性歌伎,不喜欢男性歌伎,尽管男性歌伎“解歌”,但是长相没有女性歌伎养眼,依然不受欢迎。所以自宋代开始,歌伎逐渐向女性转移,女性学习音乐的人也越来越多。宋代的歌伎主要分为三类,即官伎、家伎和市井伎。官伎是政府出钱蓄养的音乐艺人,属于“体制内”人员,经济生活上是有保障的,当然同时要付出自己的劳动,既要为朝廷官员歌舞助兴,还要随叫随到,否则可能会受处罚。如宋人杨湜《古今词话》记载:

苏子瞻守钱塘,有官伎秀兰天性黠慧,善于应对。湖中有宴会,群伎毕至,唯秀兰不来。遣人督之,须臾方至。子瞻问其故,具以“发结沐浴,不觉困睡,忽有人叩门声,急起而问之,乃乐营将催督之。非敢怠忽,谨以实告”。子瞻亦恕之。坐中倅车属意于兰,见其晚来,恚恨未已。责之曰:“必有他事,以此晚至。”秀兰力辩,不能止倅之怒。是时榴花盛开,秀兰以一枝藉手告倅,其怒愈甚。秀兰收泪无言,子瞻作《贺新郎》以解之,其怒始息。

这个叫秀兰的歌伎虽然聪明,但是要不是苏轼的帮助,这次因为官员招饮迟到的事恐怕要挨整受罚,毕竟二把手“倅车”已经生气盛怒了。然而宋代官伎还是有身体自由的,田汝成的《尾巷丛谈》中记载宋代有明文规定,朝廷官员虽有招伎侑酒的自由,但是不能“私待枕席”,否则一旦查处就要受到严格处分。这也多少为宋代的女音乐人保留了一些人身尊严。宋代的家伎也十分兴盛,如前文宋太祖所提倡鼓励,宋代士大夫蓄养家伎十分普遍,这些家伎也多是色艺惊人,他们在主家,每逢宴饮,则要上场奏乐唱歌助兴,这些歌伎因为才艺俱佳而经常得到士大夫们的垂青,如晏几道曾经为沈廉叔、陈君龙家的歌女莲、蘋、鸿、云魂牵梦绕一辈子,而南宋江湖词人姜夔则因为一曲清词,让范成大把歌女小红送给了他,留下了“小红低唱我吹箫”的文坛佳话。而市井伎则因为没有固定的收入来源,有时难免要出卖色相换取生活补助。

元明以后,燕乐衰微,词坛消歇,很多音乐人的日子也逐渐沉沦,沦为倚门卖笑的娼妓,从“伎”到“妓”,一字之别,身价骤降,判若天壤。明人谢肇淛《五杂俎》记载:

今时娼妓布满天下,其大都会之地动以千百计,其他穷州僻邑,往往有之,终日倚门献笑,卖淫为活,生计至此亦可怜矣。两京教坊,官收其税,谓之“脂粉钱”。隶郡县者则为乐户,听使令而已。唐、宋皆以官伎佐酒,国初犹然,至宣德初始有禁,而缙绅家居者不论也,故虽绝迹公庭,而常充牣里閈。又有不隶于官,家居而卖奸者,谓之“土妓”,俗谓之“私窠子”,盖不胜数矣。

从中我们可以看到唐宋的教坊乐户在明代有所恢复,虽然官员狎娼被禁,但是缙绅家居不在此列。娼妓生活沉沦,没有以前的艺伎风光,同时还要受到官府的敲诈,收取“脂粉钱”,暗娼盛行,则把传统歌舞艺伎的斯文完全扫到地上了。

清代经顺治、康熙两位帝王的革除,教坊制度被取消了,历代相传的官伎也至此寿终正寝。当然私人的家妓和民间的歌妓还是有的,仅民国年间出版的《清代声色志》中按优、妓就载录了一百余人,其中不乏职业音乐人,但清代娼优更多的是出卖色相的妓女,已经离传统的职业音乐艺人越来越远了。

总的说来,中国古代职业音乐人由巫到伎,最后沦为妓,其身价是不断下降的。而优伶在古代本就是一种身份卑贱、地位低下的职业,受人鄙视,如帝王将相时常把文人“倡优蓄之”,文人多心怀不满,说到底,还是古代职业音乐人地位太低的缘故。

清末,古琴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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