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换届纪律案例
2013-06-23本刊编辑部
违反换届纪律案例
跑官要官类
山东省济宁市委统战部原副部长郭新海跑官案
郭新海,男,1963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2006年12月任山东省济宁市委统战部副部长。
经查,2006年12月,济宁市委根据换届考察情况,将时任汶上县委副书记、副县长的郭新海调到市委统战部任副部长。对此,郭新海很不满意,借口有病一直没有上班。2007年4月,郭新海在未与妻子离婚的情况下,购买假离婚证,与谎称能够帮其调动工作的济南某公司女职员马某结婚。为了维持“婚姻”关系,2007年9月,马某授意其表弟李某伪造了中央某部门关于郭新海任职的所谓“干部任命通告”,并指使李某冒充该单位工作人员给郭新海发短信,谎称能将郭调至该单位工作。为使郭新海信以为真,还开出了需要2万元活动经费、事成后再支付20万元的“条件”。2008年4月,马某又伪造了报到“通知”。4月28日,郭新海持“干部任命通告”和报到“通知”到中央某部门报到,被公安机关扣留。
郭新海的行为触犯了党纪国法。2008年7月,郭新海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因犯重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
四川省财政厅投资处原处长雷应全跑官案
雷应全,男,1955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1998年6月任四川省国资局副局长;1999年9月兼任四川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法人代表;2000年8月任四川省财政厅投资处处长。
经查,1998年,雷应全与雅安市建设局干部王劲淞相识,王自称与省里某领导很熟,愿意帮助雷活动升迁事宜,同时提出向雷借钱。之后,雷应全先后借给王劲淞现金31.7万元。1999年5月24日,雷与王签订了一份“买官”协议。协议内容是:王劲淞负责在1999年12月以前帮雷提升为副厅级干部,若未实现,王必须退还雷的40万元借款。协议还规定了保密和违约责任等内容。协议签订后,雷应全向王劲淞补齐余款8.3万元。之后,雷多次催促王为其升迁之事进行活动,王借故拖延。2000年上半年,王劲淞又从雷应全处借得现金6万元。但直到案发时,雷应全想成为副厅级干部的愿望一直未实现。此外,雷应全利用职务便利,先后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240多万元。
雷应全的行为触犯了党纪国法。2005年12月,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雷应全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违规用人类
湖南省株洲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龙国华突击提拔调整干部案
龙国华,男,1956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2000年10月任湖南省株洲县委书记,2007年2月任株洲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经查,2006年11月22日,湖南省委组织部对龙国华进行了考察;12月19日,省委同意提名其为株洲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候选人;2007年1月11日,株洲市委报经省委同意,免去其株洲县委书记职务。龙国华分别于2007年1月8日、1月17日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研究通过了118名干部的任免。其中,临时动议2人,提拔不符合任职条件4人,超职数配备33人。对上述突击提拔及其他违规任用干部的问题,湖南省委组织部、株洲市委督促株洲县委进行纠正,取消了118名干部的任免决定。
2008年10月,湖南省纪委对龙国华违规突击提拔调整干部以及其他涉嫌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调查,查明其存在受贿事实,其中涉及受贿卖官问题。2010年6月,龙国华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干扰换届类
山西省太原市原市长张某违反选举纪律案
张某,男,1955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曾任山西省政协副秘书长,省政府副秘书长,长治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书记。2006 年4月任太原市委副书记、市长,2011年2月被免职。
经查,2011年1月中旬,在山西省两会召开前夕及人代会期间,张某与太原市政府副秘书长兼研究室主任崔某多次议论人代会选举问题,对省人代会提出的选举办法和拟选省领导的候选人不满,同时张对自己多次作为省级后备干部而未被列为候选人有情绪、发牢骚。随后,崔指使他人购买了不记名手机卡。在张的直接影响下,崔编辑了一条干扰选举的短信,并根据张提供的省人代会会议《秩序册》和部分代表电话号码,于1月22日深夜和23日晨,向数十名代表发送了干扰选举的信息。省委发现后,及时采取了果断措施,并有针对性地加强选举的组织工作,保证了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
张某和崔某的行为违反了选举纪律。2011年2月18日,张某被免去太原市委副书记、市长职务。5月13日,张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3月19日,崔某被免去太原市政府副秘书长职务。4月13日,崔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委原书记杜欣诽谤他人案
杜欣,男,1956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2000年1月任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委书记,2005年明确为副厅级职务。
经查,杜欣对平顶山市委主要领导心怀不满,为达到利用换届之机将其“赶走”的目的,于2006年11月初,指使司机化名在平顶山和郑州为其各购得一张手机卡,并于11月11日至12日,在乘车前往郑州途中和平顶山住处时,使用这两张手机卡,编写了侮辱诽谤市委主要领导的短信,分别发给平顶山市四大班子领导和县处级领导干部等170多人,严重妨害了平顶山市委换届选举工作,造成了恶劣的政治影响和社会影响。此外,杜欣利用担任平顶山市新华区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共收受或索取贿赂人民币524.19万元、美金2.5万元,非法占有人民币7.5万元,生活腐化。
杜欣的行为触犯了党纪国法。2007年12月,杜欣被判处无期徒刑,并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湖南省邵东县原副县长舒某干扰换届案
舒某,女,1963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2007年12月任湖南省邵东县副县长,2011年6月被免职。
经查,邵东县副县长舒某想在换届时当上常务副县长,并认为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刘某是自己的竞争对手。换届考察前,舒某指使其外甥、县房产局办公室干部赵某,于2011年4月23日向邵阳市委领导发匿名短信,称邵东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刘某在拉票,搞非组织活动,想当常务副县长,请求组织派人查处。另外,舒某还找邵东县乡镇的党委书记、县直机关负责人等50多人,要求他们在组织考察时推荐自己。舒某的行为干扰破坏了换届选举工作。2011年5 月13日,邵阳市纪委对舒某采取“双规”措施。6月9日,舒某被免去邵东县副县长职务。目前,有关情况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责编/于亚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