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我国计生政策的价值问题分析及发展对策
2013-06-08周紫阳
周紫阳
摘 要:计划生育政策,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对其进行分析,有利于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发展,有利于国家的长治久安。从其价值关系、伦理视角和政策实践视角对其价值问题进行分析,分析出其存在的问题,如价值关系中管理部门职能不协调、目标价值观念单一、执行不规范;伦理视角下其政策本身的不平等、不公平、不正义;政策实践下低生育率无法稳定、人口结构趋于单一等。我国计生政策发展对策是:理顺计生政策价值之间的关系;适当调整生育政策。
关键词:生育政策;价值;价值分析
中图分类号:D6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11-0065-02
我国是一个人多地广物博的国家,但是同时是人均地少物缺的国家,为了解决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的矛盾,国家实施了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它直接决定着社会的稳定与发展和国家的长治久安,所以,对我国的计生政策研究显得特别重要,只有这样,才能体现我国以人为本为核心的科学发展观,实现我国人民生产、生活与国家承载能力的良性循环可持续发展。
一、我国当代计生政策的价值问题分析
公共政策的价值分析就是考察公共政策过程中某种目的是否值得为之争取、采取的手段是否能被接受以及改进系统的结果是否“良好”[1]。针对我国当代计生政策在现实生活中存在着的诸多问题,运用公共政策价值分析的相关理论,从价值关系,公共政策伦理以及政策实践三个视角对生育政策进行分析,提出我国现有计生政策存在的问题。
(一)计生政策价值关系问题分析
价值的构成包括价值主体的需要、价值客体的属性以及价值关系的构成方式。对于生育政策来说,国家计划生育管理部门是它的主体,生育政策客体的属性即政策目标,政策的执行是政策价值关系的具体构成。在生育政策中,价值内在关系失调导致政策没有实现应有的效果。
1.计生管理部门职能不协调
这主要表现在已订立颁布实施的计生政策中,国家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和地方各级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随着行政层级的下降,信息流失率增加,控制权力力度在减小,政策执行出现偏差的现象。有些地方领导干部为了政绩进程出现误解政策的现象。
2.计生政策目标价值观念单一
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9条规定:“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从宏观的角度看,计划生育的主要内容是有计划的控制人口数量规模、提高人口质量、改变人口结构,使中国人口在数量、质量、结构等方面适应中国社会的发展的客观要求。从微观角度看,是实行晚婚、晚育、少生、优生和优育,为了社会和家庭培养全面发展的新一代。计划生育的目标性很强,其目的就在于控制生育数量,人口的数量和增长速度是控制了,目标也实现了。但是由于目标的单一性,没有考虑到全面可持续发展,产生了一系列问题,如人口老龄化、性别比例失调、生育权与人权问题等。
3.计生政策执行不规范
主要表现在以“上有政策,下不理解”之变换性执行,主要体现在有些未出生的孩子处于政策模糊地带,下面执行机构未能全面理解上面的政策,陷入两难的局面,最后一般是为了严格控制人口数量,“断章取义,为我所用”之选择性执行,主要是执行机构为了经济利益,对政策断章取义,有些人如果有钱愿意罚款则可以超生,没有钱则强制引产;“虎头蛇尾,前紧后松”之敷衍性执行,这一点和不同时期有关,计生政策开始实施时,很严格,然而到现在,只要超生者愿意接受超生所带来的责任,执行机构都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敷衍性执行。
(二)生育政策伦理观视角下价值问题分析
1.平等性分析
古有“万物皆平等”的思想,今有“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和价值观。但是生育政策本身却存在着不平等。主要表现在:第一,生存不平等。不同国家、不同国情、不同社情、人的生存条件不一样,存在不平等。第二,发展不平等。不同国家、不同家庭使人的发展不平等,包括受教育的水平、医疗服务水平等。
2.公平性分析
我国计生政策的不公平,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当代人与后代人之间的不公平。另一方面是不同地区,同代人之间的不公平。不同地区生育政策不同,在同一时间,造成了出生小孩的不公平。很多地区生育政策只是一个引导性的政策,而不是强制性的政策。
3.正义性分析
正义的解释有三种:一是公正的、正当的;二是正确的或本来的意义;三是公道正直,正确合理的意思。从正义的解释不难看出我国的计生政策在某些方面是不正义的,如对未出生的婴儿因违反计生政策而强制引产,我们就可以说计生政策既不公正、也不正当,不能因为父母之错,全由下一代承担。计生政策是在当时的生育率极高的情况下制定的,当时可能是正义的,正确的,但随着时代的变化,如实行原先那个计生政策,笔者认为是不正确的,不正义的。
(三)计生政策实践视角下问题分析
1.低生育率无法稳定
低生育率无法稳定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一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分配率不断降低,而又进行了一系列产业化的改革,如住房、医疗、教育等,使的人们的生活成本增加,养育能力降低。二是就业的需要,使得女性的婚龄、育龄延迟,避孕率增加。三是结婚率降低,离婚率增加。四是人们的身体素质越来越差,生育能力急剧降低。五是有些人意识改变,没有生育意愿。
2.人口结构趋于单一
计划生育使得大多数家庭都只有一个孩子,父母都把自己的孩子当作“精英”来培养,而觉得只有读书才是出路,高校扩招正好满足这一需求,但是社会上并不需要这么多精英,导致大量学生“精英”失业,没有一技之长,也不愿意干农活。目前农村的劳动力是五六十岁的农民,等他们老后中国将面临严重的粮食危机。
二、当代我国计生政策的发展对策
(一)理顺计生政策价值之间的关系
1.协调计生部门的管理职能
一是可以通过网络建立直接的信息系统,直接传达信息,减少传达层级,保证信息的真实和准确性。二是加强有关部门人员的业务素质培养,强化工作意识,熟悉业务流程。三是加强相关领导的责任和思想道德相关素质的培养,使得他们真正一切为了人民,一切服务于人民。
2.全面统筹计划生育政策
计生政策不应该是静态的,应该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根据不同背景、时代的需求应该做出相应的调整和变化,这就需要国家对计生政策全面统筹。应该把计生政策短期目标和长期目标相结合。同时,对计生政策在不同时期产生的问题,国家应该具有预见性,只有全面统筹的方法,才能使我国计生政策得到全面可持续发展。
3.强化计生政策执行规范
第一,把计生政策内涵具体化,操作具体化,使得计生政策明明白白,无擦边球可打。第二,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道德素质。第三,改变违背计生政策的惩罚方式,不能什么都以“钱”为手段,实行罚款。
(二)公共政策伦理观下的计生政策发展对策
1.注意计生政策中“以人为本”的发展
在计生政策的价值导向上强调“以人为本”,正确处理发展与人的关系,确认人的价值主体地位,人是社会发展的目的,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社会发展的价值目标,最终实现人文关怀。
2.确保代内、代际公平
确保代内、代际公平,计生政策需要与国际接轨,兼顾我国实际情况的同时,还需要考虑国外的情况,计生政策不能一味靠其强制性的手段限制我国人口增长,而是应该发挥政策的宣传和引导作用,培养公民的生育意识,提高公民的素质,使公民主动配合政策的实施,而不是被动性的靠强制手段实施。
3.鼓励公民积极参与不同阶段计生政策的调整,提升计生政策的正义性
计生政策在不同时代背景、国情下,应该做出不同的调整。我们不应该理所当然地认为,这只是政府的事情,我们应该要发挥我国公民主人的地位,积极参与。同时,政府必须从法律程序上保障公众参与渠道的畅通。
(三)适当调整生育政策,稳定生育率;贯彻实施从人口控制向生殖健康的转变
1.适当调整生育政策,稳定生育率
根据国情的变化,适当调整生育政策势在必行。适当的调整生育政策,根据不同情况,逐步放开生育政策,有利于我国人口结构比例合理恢复,解决当前我国的就业、老龄化、结婚率低等直接的社会问题。
2.贯彻实施从人口控制向生殖健康的转变
1995年10月,国家计生委经过一年多的讨论和酝酿,正式提出了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两个转变”,即“由以往的仅就计划生育抓计划生育向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结合,采取综合措施解决人口问题转变;由以社会制约为主向逐步建立利益导向与社会制约相结合,宣传教育、综合服务、科学管理相统一的机制转变”。“两个转变”的提出标志着以人口控制为主要目标的中国计划生育转向“生殖健康促进”[2]。但是,在现实中,特别是农村地区,由于每隔几年就会举行一次村民委员会选举,分管计生的干部,每次都在换。由于国家的政策在不断的发展中,有些落后的地区,对国家政策的了解比较滞后,因此,还停留在以前对政策的认识当中,所以,贯彻实施国家的计生政策,就必须每年定期地开展基层计生干部的国家计生政策学习和最新解读,便于计生干部服务于群众。
参考文献:
[1]宁骚.公共政策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104-105.
[2]张维庆.改革开放与中国人口发展[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99.
(责任编辑:许广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