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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间关系理论与高校公共资源管理

2013-06-01

通化师范学院学报 2013年7期
关键词:公共资源利益主体

王 莹

(安徽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安徽合肥230039)

组织间关系理论与高校公共资源管理

王 莹

(安徽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安徽合肥230039)

任何一个组织的经营活动都离不开与周围环境的联系。如今高校越来越重视与其相关组织间的关系及其管理,认识、分析、优化高校与其它组织之间的关系,是高校获得所需资源的重要手段。

组织间关系理论;高校公共资源;管理

一、高校公共资源管理问题的实质、困境与解决途径

1.高校公共资源管理问题的实质

我国高校公共资源是面向全体师生和部分校外人士的,如食堂、校园广场、田径区、篮球场和足球场等,为使用者提供了方便,但也带来了很多管理方面的问题。中国高校公共资源管理问题的实质是人的问题。一方面,由于高校公共资源与人的社会生活息息相关,资源管理问题的出现其实是人自身行为后的产物;另一方面,高校公共资源的公共性非常明显,除了在校的师生和教学管理专才,几乎还涉及到其他所有人的利益。利益的博弈表现在高校公共资源管理的过程中,个体为了自身利益过分使用公共资源必然会造成对集体利益的损害,使得各主体在高校公共资源管理和使用过程里无法达成约束性的协议,表现出典型的囚徒困境或“集体非理性”(即个体追求利益最大化的理性行为可能会导致公共行动无法实现的非理性。)。

2.高校公共资源管理问题的困境

加勒特·哈丁(1968)发现在世界范围内普遍存在着公共资源被过度使用的问题,并把这一现象称为“公地悲剧”。[1]一方面,由于是“公地”,大家都可以随时共同享用;另一方面,正由于是“公地”,人们往往随心所欲,毫不怜惜。我国目前的高校公共资源从某种程度上说,也正在遭遇“公地悲剧”──为了个人私利,学校管理者、师生及校外人士一起来“蚕食”校内公共资源,但是后续的维修和资源或资金的补充工作却“姗姗来迟”。所以,要根本解决高校公共资源管理中出现的问题不能只关注资源本身,必须把一切与使用资源过程中的与问题有关的人的因素与社会因素都考虑其中,这样管理才能标本兼治。

归纳起来,教育管理系统包含两个子系统,即处理教育资源与自然人的关系的物质子系统以及协调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社会子系统。传统的高校公共资源管理主要是针对前者的,体现在资源的生产与分配上,这已作得比较成熟;相比之下,教育公共资源的公共物品特性长期被忽视,管理矛盾此起彼伏,这是高校公共资源管理问题长期未能解决的重要因素。所以要想实现高校公共资源的无限利用,必须解决好管理主体——人的行为的约束问题。

3.解决高校公共资源管理问题的途径

长期以来,公共资源的管理问题一直都是个难题。显然,传统理论认为公共资源很难被有效管理,其解决途径只有两种,即彻底的私有化或者由政府部门集中管理。[2]高校公共资源管理问题源于其自身具有的公共属性以及由此导致的“公地悲剧”。由此笔者认为,具体到解决高校公共资源的“公地悲剧”有两种途径:一是明晰责任主体,解决管理主体模糊和所有者缺位问题,建立以合作为纽带的“高校—个人—社会”新型管理关系,由高校主管资源,同时向使用者明确权力与义务,确保规模效应的发挥,遏制为私人利益造成的对资源的滥用,保证资源利用达到效益最大化;二是政府提供财政支持,适度监管,加强宣传,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性缺陷,以确保公共资源的持续保障。

二、组织间关系在高校公共资源管理中的引入:组织间关系的意义

1.组织间关系的含义与功能

不同的人基于不同的立场对组织间关系的理解不同。在商业活动中,组织间关系是指企业与其它组织之间重复性的相互作用和交易过程,以及一系列持续性社会联系的集合[3]。具体到教育领域,组织间关系是指学校在运行过程中,学校内部各组织部门之间、学校与外部各组织之间以及外部各组织间的一系列持续性的内部和外部联系的集合。总之,组织间关系的含义都含有一些共同特征: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者、相互影响、持久性、发生关系等。这种关系具有联系性、长期性和互惠性,使得组织之间的互相接触成为可以被预知的结果。具体到组织行为,组织间关系的实质体现为对组织决策的协调。高校公共资源管理最终应当聚焦到对人的治理上。对人的治理就不能不重视各种关系的处理。

2.高校公共资源管理中各组织间关系

(1)高校公共资源管理的实施者构成了组织间关系的要素之一——管理者。高校公共资源的分布通常以学区为单元,组织间关系形成的动力包括利益相关者、成本支出、资源互补、战略共享、学习交流以及规章制度等。高校公共资源管理涉及多个利益主体,即国务院及相关部委(特别是教育部)、省级政府、有关企业、周围居民和校内人员等。这些主体在高校公共资源管理活动中形成复杂联系,从而构成了社会关系。在对各省市高校公共资源的设备分配、资金投入、维修保养、兴建重建等问题的解决过程中,必须均衡各方利益,认识到各主体的行为会受到其它主体的制约。

(2)高校公共资源管理中各主体间产生互动构成了组织间关系的要素之二——社会关系。这种社会关系按种类可分为四种:①物质资本的传递,如公共资源的分配;②非物质资源的转换关系,如学校与相关政府和组织及个体的往来;③行为上的互动关系,如各类主体间相互的谈话、参加会议等;④正式关系,如政府对高校及其他用户的行政管理等。根据主体互动的程度将这种社会关系分为强关系和弱关系。(如下图所示。)我国公立高校主要靠国家财政拨款维持,学校与其他主体特别是政府部门如若形成了强关系,必能增强高校实力,强化与其他组织的联系,提高组织的适应性,减少不确定因素,保证重要公共资源的合理配置,包括场地、设备和资金等,提高组织的运作能力,使组织规避环境的不确定因素和资源匮乏等带来的的负面效果。

(3)高校公共资源管理中的各主体以及其相互之间形成的各类社会联系构成了资源管理的社会网络。因此,现在的学校越来越重视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关系,不仅仅是与教育行政部门往来频繁,还要和企业、政府其他部门、国际组织、非政府组织、各群众团体等互通有无。因此,认识、分析、优化校内外各相关主体之间的关系,是学校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当代社会获取所需要的知识、资源,永葆基业长青的先决条件和关键。既然高校公共资源管理中的各主体以及其相互之间形成的各类社会联系构成了资源管理的社会网络,我们要充分认识这些主体自发形成的社会网络,分析各节点的联系、密度、重心等,重点找出节点间存在的弱关系,并查漏补缺,从而梳理高校公共资源管理的网络结构,建立合理的管理机制。

三、协调组织间关系的原则与方法

1.协调原则

协调原则是指协调好各组织的利益关系。任何组织都最求自身利益,都力图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不同组织建立联系的首要动力就是组织间合作而得到的利益大于它们为之付出的成本。由于环境的随机性、所有权的排他性等特点使得合作易产生冲突。如果排除导致组织矛盾的不可抗客观因素,那么,影响组织发生冲突的主观因素就是各组织所代表的自身利益,主要是经济利益。总之,要协调好组织间的关系,关键就在于要协调好彼此间的利益关系。

2.协调方法

(1)既注重眼前利益,又不忘长远利益

组织在经营活动中,虽然必须要考虑自己的当前利益,但同时也必须要顾虑到长远利益,因为只有这两个利益的有效结合,才能保证组织的可持续发展。[4]所以,高校乃至各种组织应该要特别重视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有机结合,不能顾此失彼。组织自身要谨记,在与其它组织形成某种利益关系时更应注意。放长线才能钓大鱼,眼光不要只关注到当前问题,而是要有利于自身长足发展。

高校公共资源管理的多主体各自代表自身的利益,又因为某一动力驱使他们合作。国家财政拨款无疑是高校主要的经济来源,表面上和高校公共资源兴建只是这一层关系,是国家强制力的结果,没有利益关系,实则是保证高校公共资源,持续为大众提供服务,营造一种健康的人文氛围,进而保证社会秩序。政府也是如此。换而言之,高校的一切都是纳税人赋予的,当然应该遵循“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宗旨,让公共资源服务全体大众。因此,高校不仅是属于校内的师生的,也是属于整个社会的。例如,某一高校的体育场面向周围全体公民使用,公民在这种环境优美、人文气息浓厚的校园锻炼身体,尽情释放工作和生活压力,精力会更加旺盛,就会以更加热情的姿态投身工作,这样,国家税收就会增多,对教育的投入理所当然就会增加。也正因如此,社会个人和企业才会更深入了解学校,“想学校之所想,忧学校之所忧”,希望学校公共资源越建越好,才愿意资助学校。最后,高校和企业个人的利益就都有了保障,各管理主体间就建立了强关系。如此良性循环,就真正实现教育强国和可持续发展了。

(2)坚持求同存异

求同存异即找出相同因素,保留不同意见,但重在求同。求同存异不是目的,求同存异之后采取什么行动才是最重要的。中央及地方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和个人都有各自的特点,代表不同的利益。但是各得其所、渴望社会和谐、人民安居乐业的愿望是一致的。只要各主体有能力,都会不遗余力满足学校的合理需求。而要实现这个目标,各主体之间就应该求同存异。

高校公共资源管理的各主体间利益关系的求同存异原则应注意以下两点。首先,发现并创建“同”的机会,即组织与组织间要合作,就必须要挖掘共同因素,达成共识。这就需要加强对高校公共资源使用的规则宣传和获得法律政策支撑,深化社会对高校的认识,建立对高校的认同感。其次,认识并接受各主体“异”的事实。求同存异,要求合作主体相互让步和协调,不能忽视对方的利益要求,并且要清楚的意识到这种让步是必要的,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合作双方各自的利益目标。因此,高校不能将外来者当成是加速破坏公共设施的敌人而拒之门外。外来者也应珍惜这来之不易的机会,在使用过程中爱护高校公共设施,不随意损坏。高校在兴建和管理好校内资源的同时要加强同其他主体的联系,广开大门,欢迎社会人士加入进来并让他们逐渐建立对学校的感情,将“公地”视为己物,通过“助人”来“利己”。

高校本就是一块“公地”,至少是“半公地”。“在当今这样一个思想开放、资源稀缺的环境中,组织仅仅从内部进行改革是远远不够的,独自奋斗只能做井底之蛙,组织应当与其它更多组织结成合作网络去适应环境的新变化;同时,还必须使这种关系可持续发展,才能最终促使组织乃至整个社会不断向前迈进。”[4]当然,高校可以采取很多方法去管理公共资源,但加强同其他主体的合作关系并很好的处理这种关系是高校需要面对也是不得不面对的问题。各主体能够通过一定的程序相互沟通,规避“帕金森定律”,是相互作用、相互决定、相互促进的。任何一方的发展都离不开对方的发展,都必须把对方的发展作为目的,把自己的发展作为手段,这样才能促进各方的同步发展。

[1]刘戎。组织间关系理论与方法在水资源治理中的引入[M].科技与经济,2010.12(6).

[2]何德旭,王朝阳,吴伯磊.制度、合作与经济治理——2009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评介(一)[N].中国经济时报,2009,11,05.

[3]http://baike.baidu.com/view/4342794.htm.2012,08,10,(23:20).

[4]刘亚兰,肖锋.组织间关系的协调与组织发展[J].经济·管理·台声·新视角,2006·1.

(责任编辑:滢桥)

G640

A

1008—7974(2013)04—0056—03

2013—04—26

王莹,女,安徽寿县人,安徽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高等教育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高等教育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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