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闯黄灯
2013-05-31娓娓
娓娓
不管在哪个国家,不管黄灯通过算不算违法,开车上路都应该安全第一。关系到生命大事,谨慎一些是没有错的。
快到路口才变的黄灯,保持当前速度通过
对于交通信号灯的黄灯规定,美国的交规都差不多,以加州的规定为例:
黄灯——黄色信号灯亮时,表示“注意(警告)”,红灯马上就要亮了。当你看到黄灯时,如果能停下来就安全地停下来。如果不能安全地停下来,一定要小心地穿过路口。
在现实中,我们在美国开车时,如果看到远处的黄灯亮了,一般会先减速准备停车,到线就停住。如果快到路口才变的黄灯,一律保持当前速度通过,不会停车,否则被追尾,责任不一定是后车的。
我在网上看到一位美籍华人闯黄灯的经历,十分有趣。
这位先生在黄灯时通过一个十字路口,被警察处罚。他在法庭辩诉,法官问他,承认闯红灯吗?他说不承认。法官立即把头转向警察,结果看警察的记录上,写的是过黄灯。法官愣了一下,问警察还有其他证据没有,警察说没有。于是法官不再发话,立即判此案证据不足,处罚不生效。
在黄灯时间内没有完全通过,按闯红灯来算
美国的黄灯大部分会闪烁大约5秒后再变成红灯,目的是让已经通过停车线的车辆和即将通过停车线的车辆继续合法通过路口,而不用急剎车。如果车辆不能在黄灯变为红灯的时间内完全通过路口,则视为违法,必须接受处罚。
一位美国朋友,有一次开车过黄灯时,被警察拦下,按照闯红灯的结果处置,并且被记了2分。他与警察分辩说,过路口时是黄灯不是红灯。警察说:“我看见你的车到十字路口中线时是红灯,你在黄灯时间内没有完全通过,所以按闯红灯来算。”朋友哑口无言,只能自认倒霉。
在美国,过黄灯的原则是:黄灯亮了之后,如果能安全地停下则停下;反之则要小心通过路口。那么界定“安全地停下”的标准是什么?其实很简单,就是“无法返回”。
可操作性强
令人印象最深刻的是,美国的交规比较明确,符合现实情况,可操作性很强。
比如,对于超车,美国的交规是,“在超车道超越后,从右后视镜中完全看到被超车辆后,方可开启右转向灯,驶回原车道”。“从右后视镜中完全看到被超车辆”是很明确的规定,比其他的规定,如“在与被超车辆拉开必要的安全距离后”,更具参照性。
再比如,对于汽车灯光的规定,有的州规定是“从日落后30分钟起直至日出前30分钟止必须开灯”,很明确。如果你没有按规定开灯,就算耍赖也没办法逃避处罚。
在美国开车,重要的不是技术,而是态度。除了规范的法律外,开车人和行人的自觉遵守也很重要。
对于过黄灯这件事,我还想说,人的目光是有滞后性的,我们看到的黄灯很可能很快就会变成红灯,所以在可过可不过的情况下,还是尽量停下来。毕竟,安全第一,生命第一。
(摘自《北京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