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监管更需行政问责
2013-05-26
新闻背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成立,结束了我国食品安全“九龙治水”的尴尬局面。然而,也有舆论质疑:由于地方经济发展利益以及腐败等多重原因,一些地方政府在食品监管上动力不足。监管权集中的同时,责任难以体现。
舆论热议:这个方案实现了我们的愿望,就是把国家食安办、工商、食品药品监管、质检等部门的相关职能有机结合,对食品和药品实行从生产、流通到消费环节一竿子插到底的全过程统一监管。这是很大的进步。我非常欢迎这样的做法,它体现了政府回应民众要求、保障食品和药品安全的决心。这届政府出台了改革方案,由下届政府来实行,体现了政府政策的连贯性。如果能够切实执行,食品和药品的监管水平应该有比较大的提高。但方案出台后关键就看实行。实行不会那么容易,因为涉及很多部门利益。这需要下大决心。比如在牛奶中添加三聚氰胺的问题,从奶农、制造商,到流通、消费都有人管了,只有奶站没人管,奶站就钻了空子,为了提高所谓蛋白质含量往牛奶里加三聚氰胺。其实其他部门都知道,为什么不出声呢?因为里面有利益问题。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工程院院士钟南山食品监管,一方面要统一、明晰权力归属,另一方面,也要实现权责一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将权力集中在手上,所承担的责任也应与之相匹配。在责任的倒逼之下,新的食品监管体制才能最大程度激活,发挥出监管的威力。这种责任的倒逼,内容包括:食品监管应列入地方主政官员考核,甚至一票否决;食品安全信息应完全公开,便于公众监督;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应自上而下问责,对失职渎职的地方官员严惩不贷,等等。
——《中国产经新闻》韩涵
点评:民以食为天,食以质为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成立,明确了谁是监管者,谁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负责。那么,接下来就是如何负责、如何监管的问题。笔者以为,要想最大限度地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就要实行严刑峻法,不仅要针对日益猖獗的违法者,同样针对失职、渎职的执法者,要强化监管失职问责。除此之外,我更希望监管者的自律也能发挥出应有的作用,让道德和责任心成为重要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