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语文差错不妨一笑置之
2013-05-20韩浩月
韩浩月
一个被几亿人读错的字真的还算是“错”吗?如果2012年全民都把“嬛”读错,那不妨不要刻意去纠正了
《咬文嚼字》杂志公布了2012年度的“十大语文差错”,“酒驾”和“醉驾”分不清,女明星自称“贱内”,“酵”(jiào)误读为xiào等入选,被几亿国人念错的“甄嬛”的“嬛”(huán)字(应读xuān),因其日常实用性不高最终躲过了“十大”榜单。
最应该在意语文差错的是媒体和公众人物,因为两者都具有传播者的身份,说白了就是“容易教坏小孩子”,尤其是公众人物在媒体上毫不自知地读错某字的发音,很令人脸红,每每此时,总会有人说,看,明星就是这么没文化。
再有文化的人也认不全、记不住《康熙字典》里所有的字,所以,《咬文嚼字》每年公布的“十大语文差错”,重点不是批评某一特定人群,而是强调我们面对语文差错时的态度,一些冷僻字读错、写错在所难免,但作为常识的一些语文读法却应该得到纠正,这考量着我们是否尊重自己的母语。
在今年的“十大语文差错”中,“酵”(jiào)误读为xiào,“囹圄”一词被误用为“囫囵”,“酒驾”和“醉驾”分不清,“零”和“〇”常被弄混,严格来说都处于常识范围之内,稍加分辨或者多努力记忆几次,均可以避免用错,这种语文差错,值得学校语文老师、媒体进行强烈纠正,而且在纠正过程中受教者会发现,核准每一个字词不用错,是有乐趣和成就感在里面的。
至于女明星自称“贱内”,则是对常识的无知。但《咬文嚼字》将其列入“十大”,也是很有意思的事情,这从侧面表明,娱乐明星对公众的影响的确很大。只是,如同“甄嬛”一样,“贱内”的日常实用性也不高,除非出于卖弄,没多少人愿意用这个早已被淘汰的称呼来形容别人或自己,《咬文嚼字》将其列入“十大”,恐怕更多还是出于这样的考虑:作为明星,平时拽点洋词倒也罢了,用古代称谓前最好先了解些传统文化。
《甄嬛传》风靡全国,于是几亿人读错“嬛”字,这本应该是年度最大的语文差错,但《咬文嚼字》放过了它,日常实用性不高的理由也成立,但换个角度想,一个被几亿人读错的字真的还算是“错”吗?字的读音会随着时代变化而变化,比如发酵的酵,就是1985年后才统一确定读法的,如果2012年全民都把“嬛”读错,那不妨也一笑置之,不要刻意去纠正了。
通过《咬文嚼字》选出的“十大”看,这“十大”的来源十有七八来自文化娱乐事件,比如报道黄岩岛事件、莫言获奖后的《天堂蒜薹之歌》、“爆头哥”周克华、中日钓鱼岛争端时的“兄弟阋于墙”误成“兄弟隙于墙”等。
这“十大”很大程度上也是一年来人们文化娱乐生活、时政热点的小型盘点,《咬文嚼字》走出专业领域,介入公共热点中帮助大家发现语文差错是好事,但要知道,这种纠错行为因为面向的受众群实在太庞大,不会起到明显的作用,接下来几十年,它们一样还是会被读错、用错。
语文差错如同生活里的老鼠、蟑螂,我们总想消灭它们,但它们总会如影相随,我们能做到的只能是尽力减少它们的存活量,但也要学会与之共处。降低语文差错的办法有很多种,但最简单的办法是从校园开始,然后大而化之,在整个社会鼓励大家少发错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