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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夙生:让我们发挥死磕精神

2013-05-14刘炎迅

中国新闻周刊 2013年12期
关键词:齐齐哈尔律师法律

刘炎迅

在中国的刑辩律师界里,57岁的迟夙生有着独一无二的形象:她是执业34年的律师,连续三届全国人大代表,也曾是多年的地方官员,当同行的刑辩律师陷入困境时,她往往是大家想到的第一个邀请来维权的人。迟夙生说,律师只有一个特点,就是不代表任何阶层的利益,只尊重法律,只认同法律规则

李庄还记得,他出狱后思量再三,拨通迟夙生电话后得到的回答:“我愿意代理您的案子,这不是您个人的事儿,这是全国刑辩律师都该关心的事儿。”

李庄毫不掩饰,他希望迟夙生代理他的案子,看重的不仅是她在社会热点事件中正直、坦率的发言,同时还有她的另一个身份:连续三届全国人大代表。“这使她具有一般知名刑辩律师都难以具备的政治影响力。”

他没有想到,迟夙生爽快地接受了邀请。那是2011年底,王立军等人仍然在位。

他们最终见面那天,李庄远远看到一个胖胖、穿着朴素的人走来,心里涌出莫名的感动,脱口就喊了一声:“迟姐。”

李庄后来才知道,迟夙生放下自己的电话,便给在澳大利亚的儿子打了电话说:“妈妈代理完这个案件,很可能会得罪很多人,不能再做律师。”儿子一听,反而叫好:“好啊,妈妈你快别干律师了,多遭罪。”

两年后,向《中国新闻周刊》回想起儿子这句话时,迟夙生刚刚从齐齐哈尔赶到吉林市出庭。

晚上6点,下了火车,直奔宾馆,一国律师在等着她谈案情。迟夙生穿着点缀着细小亮片的针织衫,戴着一串素白珍珠项链,头发随意地卷着。

几句寒暄后,她很快亮出了爽朗的本色:“这又是一场战斗,让我们继续发挥死磕精神,来,干杯。”

她并不喝酒,以茶代水。这段时间,血糖、血压和心脏都不太稳定,医生要求住院,但她不愿意。

“我要去和你们并肩作战”

迟夙生随身带着一部很小巧的mac电脑,饭前趁着上菜的工夫,还不忘拿出来刷一下微博。大家准备动筷子,她起身去拿自己的包,“该打胰岛素了”。

全国人大代表迟夙生开微博,还在上面“呼呼地说”,她的微博已经有19万粉丝,微博签名是:“人间正道是沧桑”。

今年3月7日,她说:“在微博上忙活了两年,我坚定不移地认为微博一定改变中国,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信了!”正是因为微博,才让她与更多的律师展开交流,当周泽、李金星等律师遇到难处时,都会在微博上向迟夙生发来求助,而迟夙生几乎有求必应。

比如2011年7月18日,几位律师在北海办案时遭众多不明身份人员围攻殴打,正在外地出差的迟夙生,立即放下手中的工作,匆匆飞往北海,看望在事件中遭袭被殴的律师,并调研当时在北海办案的杨在新等律师涉嫌伪证罪被抓的相关情况。

律师李金星还记得,迟夙生到达北海市,已是深夜12点多,连夜和其他律师共同讨论案情,直至凌晨3点多。

第二天,律师们一起去公安局。接待警官看到迟夙生的人大代表证,立即致以敬礼。李金星陪在一旁,顿时感到“地位上升”。

2012年1月,周泽等多位律师在贵州小河口代理“黎庆洪涉黑案件”中庭审时被逐出法庭,被迫解除委托。周泽说,一筹莫展时,大家都认为需要一位“有分量”的角色介入。

周泽曾在北海案中与迟夙生谋面,在他的印象里,迟夙生“关注民生话题,关心律师执行遇到的问题,有公共性,有责任感”。

他还记得,迟夙生曾特地从齐齐哈尔赶到北京参加一个关于教育公平的研讨会,并发言。“一般的人大代表,会尽量避免参加类似的敏感话题的研讨会,迟律师却不在乎。”

果然,迟夙生在微博上看到消息后主动打电话给周泽,说:“我要去和你们并肩作战。”

她如约赶到贵阳。庭审第4天,因抗议法庭程序,3位律师被逐出法庭,迟夙生屡次站起来高声抗议,“挺着腰板,很有派头”,最终法官下令驱逐迟夙生,在一阵哄闹中,迟夙生突然晕倒,幸好助手律师就在身旁,一把扶住了她。

“只要坚持法律,总会争取到正义”

浦志强与迟夙生相识多年,他说,迟夙生给人一种难以言说的安全感,不论是委托人,还是同行,只要看见她,就会觉得心安。

浦志强曾与迟夙生共同代理一起案子,案情有些复杂,卷宗排满了一面墙。浦志强一看:“这怎么看得过来呀?”迟夙生拍拍他的肩膀说:“不怕,有姐呢!”

这种安全感,有时也发生在意想不到的人身上。她接到过犯罪嫌疑人在苞米地里打来的电话,亲自驱车跨省去接犯罪人回来自首;齐齐哈尔当地一个挪用公款的犯罪嫌疑人逃亡一年多后,给迟夙生打来电话,请她答应辩护,否则还将继续亡命天涯,迟夙生答应后亲自带其去自首。

1979年,年仅23岁的迟夙生成为中国改革开放后第一批律师。当时,齐齐哈尔市128万人只有6位律师,迟夙生是最年轻的。

那时的律师还是公职人员。年轻、聪明、精力充沛,迟夙生一年出50个庭。庭审现场多没在市文化宫,上千人旁听,这个20岁出头的小姑娘,快人快语,情绪饱满,很快在齐齐哈尔家喻户晓,被称为“丽达”——当时流行电影《流浪者》里,一个敢爱敢恨、能言善辩的角色。

“丽达”很快就办了几个让人瞠目的大案。

1980年,迟夙生代理9个未成年少年的杀人案。案发时,两名主犯尚未满18周岁,但开庭时,已过了18周岁,法庭便桉成年人对其量刑,判处死刑。

迟夙生坚持:法律规定,犯罪时候不满18周岁的不能判死刑。于是上诉,辩护,居然赢了。两名主犯都改判死缓。

1984年,一名犯罪嫌疑人利用职务之便,在非法倒卖物资,获取利润13.2万元。迟夙生拿到案卷后发现,犯罪嫌疑人已经全部返赃,她打算做从轻辩护。

然而,此人之前已被“定调”以贪污罪判处死刑。迟夙生找到法院院长,希望改判。“咱们不是按照法律吗?你看他这13万2,全部退赃了,也不够判死刑啊?”

院长劝她,她却在审判现场直抒己见,导致庭审比预定时间延长了两个多小时,本来接下来安排放映的电影“也给挤黄了”。案子最后打到最高法院,改成了死缓。

多年以后,回想起来,迟夙生仍为当年的“丽达”感到骄傲,但更重要的是,她发现,虽然有时会遇到许多潜规则,但“只要坚持法律,总会争取到正义”。

“最大的区别是,我是律师,她不是”

1994年,迟夙生成为齐齐哈尔第一个打破“铁饭碗”的律师,成立了自己的律师事务所。此时,她已担任了近十年九三学社市委常委、区政协副主席,领导也有想继续提拔她的意思,但她思来想去,“还是喜欢当律师”,自此告别了体制。

迟夙生对于法律和案例有种不同寻常的喜爱,她说自己的闲暇时间基本都用来看这些,“和别人看文艺作品一样”。她的律所也因此有了一个特殊传统:每周六上午,集体学习新的法律和案例。

不知是对法律的偏执,造就了她的爽朗,或是她的直率,使她对法律更加偏执。总之,融合二者为一身的迟夙生,总会制造惊人的现场。

从1998年起,她连续三届当选全国人大代表。很少有代表会公开宣布说自己投反对票,迟夙生不然,“因为我专业啊!”

有一年,在审议最高检和最高法报告的会议上,迟夙生“叭叭叭一看,就看出数据啥的有问题”,当场宣布,“我要投反对票”。

当然,也有反对她的声音,大多针对她的卖淫嫖娼合法化议案。迟夙生也不是很在意,因为“我这个议案,是基于当时我的博士论文研究”,绝不是拍脑袋想出来的。

她打比方说,荷兰设有明确的红灯区,未成年人不允许进入,而我们带着孩子走在街上,没两步就发现超市和水果铺之间夹着一家性具用品店,艾滋病、性病都在泛滥,合法化后,可以进行统一的管理和规范,对全社会都有益。

迟夙生有一张与申纪兰的合影,是她1998年第一次遇到申纪兰时拍摄的。原因很简单——丈夫李国全告诉她:资料里说,那老太是“男女同工同酬”最早的建言者,而这一建议在1954年被写入《宪法》。

只要跟法律搭边,迟夙生就生了几分敬意,这张合影被丈夫挂在堂屋里。

没有人大代表的头衔,律师迟夙生的手机号码仍然是公开的,十几年来,只要是打来咨询法律的电话,她都一一耐心解答,每周,她会去电台做一次法律咨询嘉宾,主持人换了一批又一批,只有她雷打不动。

不过她说,“我可不是就站在一边儿,我一会儿给老百姓做律师,一会儿又给政府做律师”,因为“律师的特点,就是不代表任何阶层的利益,只尊重法律,只认同法律规则”。

浦志强与迟夙生合作过很多案件,对此印象颇深,“每次请迟姐帮忙,交情要先放一边,先看事实,道理在哪儿,程序是什么,都要先搞清楚才行。”

“她是活出本色的人”

迟夙生好玩儿、好热闹。早些年,她喜欢在北京各个高校跑,看到心仪的讲座,就兴奋不已。

在一次听课时,她认识了蔡定剑。蔡定剑比迟夙生大一岁,也曾做过律师,两人一见如故,相谈甚欢。蔡定剑的《民主是一种现代生活》,迟夙生看了很多遍,放在床头。

也是在听讲座时,她结识了于建嵘。那时迟夙生在齐齐哈尔也常被邀请给公检法机关讲课,有时她会这样说:“……不论你是做什么,都要问心无愧,要积德不要缺德,比如等到多少年后,你的子女回忆自己的父亲,骄傲地说,我父亲当年做警察,秉公执法,从没随意打人,那该多好呢……”

于建嵘的讲座让她有心有戚戚之感,很快便请于建嵘去给齐齐哈尔所有县区级的信访官员作有关信访制度的讲座。

她很早就开始使用微博和微信。她的微博本是老伴李国全帮忙打理,但两口子渐渐有了不同意见,于是微博“分家”各管各的。当然也要互粉。

“饭好了老伴私信我:吃饭了。太晚了老伴私信我:累了,睡吧。”迟夙生笑着对《中国新闻周刊》说:“为了搞好博友关系,我一概同意,回信:‘好。”

但在迟夙生看来,微博的意义不仅是时髦,而且是推动中国社会进步的工具。“没有微博,许多事情的传播不会像现在这样广泛,我也不会在第一时间就知道北海案和贵州小河口案的情况,不会知道刑辩律师的处境这么艰难。”

迟夙生因此经常转发新手的微博,还亲手教委托人开微博,都是为了鼓励他们学会利用这个工具。

律师朱明勇说:“迟大姐不仅仅停留在适用法条和辩护技巧上,她更关注律师权利背后的基本人权、司法环境和案发背景。她是一个有理想的人。”

理想者的行动却没什么特别。迟夙生觉得路径只有一个:参与进去,维护律师的尊严。用她的话说,“一个案子一个案子死磕”。

“1979年制定《刑事诉讼法》,共有164条,自1980年1月1日起实施。那也是我做律师的开始。我看着刑事诉讼法律规则一步步建立,不想再看着它一步步消失。”

不过,实现理想亦需要强硬的个性。一般律师出庭可以免安检,但迟夙生却在一次开庭时被法警要求留下背包方可进入。包内有卷宗、存有辩护词的电脑、准备举证的证据、钥匙、房卡、水、书、纸巾、眼镜、笔,还有她保命的各种小药丸。

迟夙生据理力争,法警最终同意她将包内所有物品带入法庭,除了包本身。

2010年,在国外定居的儿子就说要接迟夙生老两口过去,迟夙生却犹豫了。“照理说我们也是衣食无忧,还需要做什么呢?或许是要有点‘心怀祖国放眼世界的情怀。”

“30岁的迟夙生和50岁的迟夙生没什么变化,”多年老友浦志强评价,“所有的标签都是外界贴在我们脑门上的,但迟大姐当代表如斯,不当代表亦然,这很难得。她是活出本色的人,说白了,就是个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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