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家们的担当
2013-05-14刘军宁
刘军宁
大家知道,美国成为西方繁荣富强的象征与洛克菲勒、范德比尔特、卡内基、福特、摩根、梅隆、杜邦等一系列鼎鼎大名的企业家密不可分。可能没有多少人知道当时的美国总统是谁,但是对上述名字中的一些,许多中国人却耳熟能详。
商业是一种创造财富的活动,是一种组织、协调与解决问题的过程。商业活动中最重要的角色是企业家。企业家有智慧洞察社会中的需求,有能力把生产要素以相对低廉的价格组合起来转化成他人所需的产品与服务。这种智慧与能力是现代社会最重要的财富源泉。掌握并实现这种智慧的人是富有的人,能够珍视、保护并调动这种企业家的潜能与智慧的社会是富强的社会。
著名经济学家米塞斯说过:你不可能在市场经济图景中把企业家一笔抹去。抹去了企业家,也就抹去了市场经济,抹去了财产权和经济自由,抹去了繁荣富强。没有企业家的远见、勇气、执著、整合和运筹资源的能力,技术和产品并不能自动带来繁荣。
企业是实现企求心的事业。企业家的企求心与事业心,不仅是受到致富欲的驱使,而且受到成就感的驱使。赚钱是每个企业的企求,就像赢球是每个运动员的企求一样。有企求心,就必然要有相应的担当。不是赚钱这一企求决定了企业的差异,而是道德担当决定了企业家的成就与境界。有担当就意味着要承担责任、履行责任。有责任就要求有勇气,有抗拒对财富任意掠夺的勇气,有抵制任何侵害个人自由的行径的勇气。
企业家对社会的贡献既是显性的,也是隐性的。在显性的方面,企业家通过组织、生产与提供产品和服务来满足人们的物质和精神需求;并且在市场竞争中,不断提高品质,降低价格、提供就业。洛克菲勒曾把煤油的价格从三十美分一公升降低到三美分一公升。许许多多的工人在他旗下企业就业,他们的收入也节节攀升。他的石油产业使得中产阶级和工人能够在夜晚点得起灯。所以,他对民生的贡献大大地超过国家机器上的任何“螺丝钉”。中国的初步繁荣,也正是首先得益于大大小小的企业家的贡献。
企业家们不为人们所知的隐形贡献甚至更为重大。发明家兼企业家的爱迪生不惜用尽自己的财富来用法律手段追究侵犯他的发明与专利的“强盗”,毫不妥协地捍卫自己权利与利益,催生了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制度,使后来者受益无穷。
企业家才能的发挥与个人自由和有限政府是分不开的。企业家的利益、企求与事业的实现也在于个人自由与有限政府。保障个人自由的有限政府认可包括企业家在内的公民个人有自由选择和占有劳动成果的权利。因此,促进个人自由与有限政府是企业家的天职。追求自由作为企业家的社会担当,是企业家分内的担当,不是分外的担当。这通常并不要求他们做出额外的牺牲。一定程度的经济自由的存在是企业家成就企业的前提。自由与法治是企业家的生命线。政府在经济活动中的作用越大,企业家的作用就越小。其终极形态就是官员取代企业家来治理企业。政府的规模越大,对经济干预越多,官员越腐败,企业家就越把目光转向来自政府的商业机会,而不是自己去冒险去创新。企业家受挫,消费者遭殃。
在商业上,与在政治上一样,企业家在维护自己利益的同时,也维护了所有纳税人乃至所有民众的利益。正是十七、十八世纪那些由新兴经济力量所发动的革命,才把本来由贵胄专享的特权,变成属于每个人的普遍人权。那些挺身捍卫经济自由与财产权的人不仅仅是在捍卫有钱人的权利,而且是在捍卫每个普通人的利益;不仅是在捍卫今天的企业家们的利益,而且是在捍卫明天的企业家的利益。
企业家阶层是一个社会中少数有实力来抗拒侵害财产与自由的群体。中国的企业家已经具备了初步的实力和影响力,只是受制于整体素质和责任意识,还没有担起应该担当的重担。
最近“正和岛”上的一场风波,将世人的眼光拉向中国企业家群体。柳传志的“在商言商”“只讲商业不谈政治”,遭到另一位“岛民”王瑛的激烈反驳,“我不属于不谈政治的企业家,也不相信中国企业家跪下就可以活下去……”
在这场风波中,王瑛的态度当然更值得称道。企业家应是自由与财产权的最坚定的堡垒。只有企业家们在各个领域中,在法庭上,在媒体上,在意识形态上、在投票箱中捍卫他们的自由,社会中的自由才有保障。
中国的企业家已经被证明是了不起的繁荣制造者,我们也同样期待着他们成为了不起的自由守望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