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企业:寻路中国
2013-05-08郑悦,王冠
郑悦,王冠
当这种公益慈善的创新模式来到中国之后,和中国的现实土壤发生了奇妙的化学反应。
在孟加拉国,有一家著名的格莱珉银行。“格莱珉”在孟加拉语中是“乡村”的意思,因此,它又被称为乡村银行。这家银行由穆罕曼德·尤努斯(Muhammad Yunus)在1983年创立,他以自己名义贷款,然后再分拆借贷给穷人,将弱势群体(穷人)的优势——即改变贫穷的渴望,劳动热情和手艺,与商业的优势——即资金、管理和协作,成功结合在一起,创造出巨大的商业价值和社会价值。2006年,诺贝尔和平奖罕见地颁发给尤努斯这样一位“穷人的银行家”。此时,他在孟加拉国46620个村庄中,建立了1277家银行,累计服务639万借款人。在尤努斯的带动下,很多人看到了这个领域的成功可能,面向穷人的小额贷款服务在世界各地广泛展开,越来越多的穷人得到帮助,进而改变了生存条件。
尤努斯的乡村银行正是社会企业(social enterprise)的一个典型成功案例——“以企业化的运营方式解决社会问题,既追求盈利以实现社会公益的可持续,又不以盈利最大化为目标;既有别于传统意义上的公益慈善,也不同于商业社会的CSR(企业社会责任)。”
这种以解决社会问题为主旨的新模式兴起于英国,与一般其他私有企业不同的是,社会企业不只是为了股东或者企业的拥有者谋取最大的利润而运作,目的是解决社会问题,所得利润有限制地用于分红,并且利润需要用于相关或不相关的社会机构(如传统的非营利组织)。社会企业目前在全球并无统一的定义,各国有着不同的侧重点:在英国,如何使用利润是区别社会企业与其他组织的关键;在北美,重点在于营利以及解决社会问题;在欧洲则倾向强调“社区共有”,与“私人拥有”区分。
当社会企业来到中国,也遇到了中国社会的巨大语境。人们纷纷在寻找社会企业的中国定义版。天则经济研究所所长茅于轼认为社会企业的不同之处在于两个方面,“一是具有正向的外部性,对第三方产生好的影响,比如办教育、低价太阳能热水器,节约燃料减少环境污染;另一方面,企业是做买卖的,买卖就有供给方和需求方,企业的供给方或者需求方,有一方是弱势群体。”
社会企业在如今的中国公益慈善中尚属萌芽期。在公益慈善中人们较为熟悉的是传统的公募基金和少量公营部门的私募基金,比如红十字会等,不过由于郭美美事件的影响,在公信力上有所下滑;另一方面是由企业和私人发起的私募公益基金,比如壹基金,今年来在治理结构、专业领域等方面都获得很大成功,表现也非常活跃。而社会企业的这种创新模式刚刚开始在中国寻找自己的方向。
一些有志于改善社会和人类生存环境的人们,在农业、医药、新能源、弱势群体保护等领域上,正在用社会企业的形态进行着探索。但由于对这部分企业的相关政策的缺失,它们从出生之时便面临着纠结的命运。因为在中国,作为使用商业方式解决社会问题的公司,避免不了税收、投资以及公众质疑等问题,尤其在定义“合理的收入”上难度很大。所以一些从事慈善事业的企业家提出,目前比较适合中国国情的一种企业形式是民办非企业单位,这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它的一个明显特征是:不是由政府或者政府部门举办。
无论民办非企业单位是不是一个好的解决方案,我们不能否认的是,在中国这个快速变化的社会中,人们会发现有时候不同时代的观念并存在同一个个体之上。因此在我们所观察的中国社会企业——1KG捐书网、乐朗乐读以及 保益互动上也许就存在着这天生的纠结,是这个时代的独特产物。我们在诸多社会企业的萌芽中选取这三者,是因为它们都试图用技术解决社会问题。作为对技术商业的变革力量充满深深信仰的我们,希望可以像《寻路中国》的作者彼得·海斯勒一样,给这个时代留一个剪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