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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业体验营销策略研究

2013-04-29刘建堤

现代商贸工业 2013年5期
关键词:体验营销零售业

摘要:战略体验模块包括感官体验、情感体验、思维体验、行为体验和关联体验。零售企业的体验营销策略可以通过建筑设计、装修创新、场所布局创新和商品陈列等方面,为消费者带来良好的消费体验,从而吸引消费者,留住消费者。体验营销的核心是消费者参与,把消费者作为价值创造的主体,及时回应消费者的感情诉求;关键是使消费者的需求在体验中得到满足。

关键词:零售业;体验营销;战略体验模块

中图分类号:F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3)05-0079-02

1引言

体验营销是指企业通过采用让目标消费者观摩、聆听、尝试、试用等方式,充分刺激和调动消费者的感官(Sense)、情感(Feel)、思考(Think)、行动(Act)、关联(Relate)等感性因素和理性因素,使其在亲身体验企业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过程中,实际感知产品或服务的品质或性能,从而促使其认知、喜好并购买的一种营销方式。伯恩德·H·施密特在《体验营销》一书中指出,体验是指个体对某些刺激产生回应的个别化感受,“是企业以服务为舞台,以商品为道具,围绕消费者创造出的值得消费者回忆的活动”。体验通常是由对事件的直接观察或是参与造成的,是人们内在的个性化的东西。这种方式以满足消费者的体验需求为目标,以服务产品为平台,以有形产品为载体,生产、经营高质量产品,拉近企业和消费者之间的距离。体验虽然和服务一样是无形商品,但服务对消费者来说是外在的,而体验则是内在的,是个人在形体、情绪、知识上参与的所得。它可以在一段时期内,给消费者带来难以忘却的感受,使消费者得到心灵的慰籍和充实。它关注消费者的所有消费行为及其在消费前、消费中和消费后的体验,注重企业和消费者在沟通过程中的情感互动,并且不断满足消费者个性化的感受。由于零售业直接面对最终消费者,其行业的特殊性决定体验营销将很可能成为其主要的营销手段。

2零售体验营销战略模块分析

由于体验的复杂化和多样化,伯恩德·H·施密特将不同的体验形式称为战略体验模块(Strategic Experiential Modules,简称SEMS),包括感官体验、情感体验、思维体验、行为体验和关联体验,以此形成体验营销的构架。

感官营销的诉求目标是创造知觉体验的感觉。其手段主要是利用对消费者视觉、听觉、触觉、味觉与嗅觉的感官刺激,给顾客留下深刻的感官体验。

情感营销的诉求目标是创造消费者内在的感情与情绪体验。其手段主要是营造消费者需要的情景和氛围,使消费者自然地受到感染并融入到这种情景中。

思维体验的诉求目标是对消费者智力的启迪。其手段主要是以创意的方式引起消费者的惊奇、兴趣甚至对问题的思考,为消费者创造认知和解决问题的体验。

行为体验的诉求目标是与消费者互动影响并其有形体验。其手段主要是为消费者创造各种各样的体验机会,包括生活方式体验以及与人互动的体验等等。

关联体验的诉求目标是通过以上四个方面的综合,满足消费者自我改进的个人渴望及社会认可。其手段主要是建立个人对某种品牌的偏好,进而形成一个社会群体。

战略体验模块(SEMS)被分为两类:一种是消费者在其心理和生理上独自的体验,即个人体验。例如:感官(Sense)、情感(Feel)、思考(Think);另一种是必须有相关群体的互动才会产生的体验,即共享体验。例如:行动(Act)、关联(Relate)。混和体验和全面体验(Experiential Hybrids and Holistic Experiences)并不是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战略体验模块(SEMS)简单的叠加,而是它们之间互相作用相互影响,进而产生一种全新的体验。

3零售业体验营销策略的运用

3.1建筑设计中的体验营销策略

零售企业的建筑设计主要包括建筑物的风格、店面类型及店面招牌等方面,这是吸引消费者的第一要素。体验营销在零售业的运用首先要有突出特色的建筑设计风格,要能给消费者强烈的感官冲击,给消费者留下深刻的感官体验。

零售企业的建筑风格受多方面因素的制约,不同的类型规模的商场有着不同的建筑风格,所处城市或地区的整体建筑风格和规划也制约着零售场所的建筑风格。因此,零售行业的建筑物,在符合所在城市或地区的整体规划的前提下,要体现出商场的经营类型特征,使之具有独特的建筑风格,带给消费者强烈的感官冲击和美的享受,使之成为一处地标性建筑,甚至成为城市的识别标志零售企业的店面类型根据其面向街道的开放形式或程度,一般可以分为全封闭型、半封闭型、全开放型三种。不同的店面类型,对消费者的视觉刺激程度是不同的。从视觉营销的零售场所策略角度出发,店面设计既要考虑对消费者的视觉冲击,也要考虑符合商店经营品种的要求。

零售企业的招牌是指挂在商店门前作为标志的牌子,主要用来展示商店的名称和记号,方便消费者识别商店经营范围的标记。招牌在法律上定义为商号(TRADE NAME)商号由文字和图案等构成。招牌有许多种类型,如竖招、横招或是在门前牌坊上横题字号,或在屋檐下悬置巨匾,或将字镶于建筑物上等等。商店招牌具有高度概括力和强烈吸引力,代表着商店的形象,对消费者的视觉刺激和心理影响有着很重要的作用。

3.2装修创新中的体验营销策略

零售企业的装修创新,主要是指人工采光(照明)设计的创新和色彩设计的创新。人工采光(照明)设计和色彩的设计在零售场所策略中处于相当重要的地位。先进的灯光设计形式,科学合理的色彩运用能够增加零售场所的美观,能够突出商品显示效果,引起消费者的注意,并产生丰富的联想、良好的记忆和深刻的情感体验,激发消费者潜在的购买欲望。

人工采光(照明)设计又可以分为外部照明设计和售货现场照明设计两部分。外部照明设计主要指利用人工光源的使用并与色彩搭配,在夜间对店面和店前环境进行亮化、美化。所以,外部照明设计在照亮店面和店前环境的同时,更为重要的是渲染商店气氛,烘托环境,制造热闹和欢快的气氛,增加店面的形式美。可以利用绚烂多彩的洗墙灯、霓虹灯、射灯、彩灯等先进的照明设施,对店面和店前环境进行亮化、美化。售货现场的照明设计应在满足基本照明的前提下,要为以方便消费者选购、突出商品展示,增加陈列效果为主。无论是灯具装置还是灯光光源,均要符合这一要求。在实际运用中,可以采用不同的照明方式。如镶装暗射灯光,使整个售货现场光线柔和;采用聚射灯光,显示陈列的商品。同时要注意将所有的电源体隐蔽起来,使售货现场的照明既能够凸显商品,又不会伤害消费者的眼睛,从而使消费者在一个充满柔和、愉悦的氛围中挑选商品。

售货现场的色彩运用要为商品的销售提供支持,要达到烘托商品的效果。特别是展示、陈列商品的柜台和货架,其色彩应该衬托出商品的特质,而决不能抢了商品的“风光”。售货现场的地面、天花板、墙壁、立柱、柜台、货架等等的色彩,应达到和谐、温馨、美观的视觉效果,为消费者提供一个舒适的购物环境。(大中型)售货现场的各楼层或商品部可以根据不同的商品,设计不同的色调,营造不同的气氛,形成不同的风格,以减少消费者的视觉疲劳。售货现场的色彩运用一定要与企业的整体视觉识别系统的标准色一致,以保证企业的整体视觉识别的统一,树立企业的整体视觉形象。

3.3场所创新中的体验营销策略

零售企业的场所创新包括商店现场布局创新和现场环境设计创新。商店现场布局是对商店的各个商品部的销售空间和通道进行分配和定位。现场环境设计主要是指商场的景点设计。

在售货空间和通道的分配和定位方面,要注意为良好的互动式体验创造条件,增加商品对消费者的诱导机会,从而引起消费者的购买欲望,使其产生购买动机。消费者通道的设计需要考虑便利消费者行走、参观浏览、选购商品。同时,特别要考虑为消费者之间传递信息、相互影响而创造条件。

商场景点作为当代国际上流行的零售营销手段传播到我国后,越来越受到零售商的青睐。尤其是大中型零售商场,开始将这一营销手段运用于企业整体营销战略之中。零售商场景点是指零售商业组织为了吸引顾客,在商场外与售货现场内营造的可供顾客观赏、浏览的景致,包括非商品因素的活动项目或活动设施。商场景点的设计要为顾客提供良好的购物环境,体现娱乐零售化或零售娱乐化的互动式体验特质,使消费者自然地受到感染并融入到这种情景中。

3.4商品陈列中的体验营销策略

商品陈列可以分为橱窗陈列和现场陈列两大类。橱窗陈列主要是指利用店面橱窗陈列展示商品。现场陈列主要是指利用店堂内柜台与货架陈列展示商品。

商店的橱窗陈列和现场陈列与商店的装饰是不可分割的,特别是商店的橱窗陈列。商店的橱窗都是临街设置的,色彩绚丽、造型别致、温馨浪漫、前卫时尚的橱窗陈列,被人称之为“街头艺术”,具有极强的审美价值。都市街道两旁栉比鳞次的橱窗陈列,美化、装点着现代都市。琳琅满目的商品,反映出市场的兴旺繁荣。轻松、欢快的主题陈列,能缓解现代都市紧张的生活节奏,使人们在忙碌中享受多姿多彩的生活。现场的陈列,在展示商品的同时,也起到了装饰、美化店堂的作用。为售货现场增添或温馨浪漫或热烈喜庆的氛围,增加艺术感、美感与亲切感。而以有系统有主题的陈列方式,开发有趣的商品展示,还能够增加娱乐性,给消费者以新鲜有趣的感觉。优秀的商品陈列设计,能给消费者带来视觉的享受、心情的愉悦。

商品陈列的根本目的就是展示商品、表现商品,因此商品陈列的首要原则就是要突出展示商品。尽可能地将商品的各个方面都充分地、醒目地展现出来,让消费者对商品一目了然并留下深刻的印象。突出展示商品,要根据不同商品的特性展现商品的美;要注意陈列的商品与消费者的视线角度及商品的摆放位置;要考虑陈列商品与衬托物或背景之间的关系;要合理的安排陈列商品的数量。

商品陈列要给人以艺术美感,要充分地展现和渲染销售现场的艺术氛围。商品陈列的艺术性,就是要将商品的真实美升华为艺术美。商品陈列的艺术性所要达到的视觉效果,就是消费者通过观赏得到的美的享受,能够引起其视知觉的兴奋,从而激发其购物兴趣。

在商品陈列方面,针对消费者的购买心理特征,就必须做到易为消费者感知,要最大限度地吸引消费者,使消费者产生兴趣,引起消费者的注意,从而刺激消费者的购买欲望,使其作出购买决定,形成购买行为。因此,商品的陈列方式、陈列样品的造型设计、陈列的设备、陈列商品的花色等方面,都要与消费者的这种购买心理相适应。在商品的陈列方式上,尽可能地采用“裸露陈列”,使消费者能直接接触商品,选择商品。在陈列样品的造型设计方面,要讲求艺术美观、色彩协调,使消费者对陈列的商品产生兴趣,刺激消费者的购买欲望。在陈列的设备方面,要注意能使陈列的商品醒目、突出,能对消费者产生巨大的吸引力。在陈列商品的花色之间,要协调搭配、相互烘托,增加商品的色彩,保持和谐醒目,暗示消费者去使用陈列的商品。

4结语

零售企业的体验营销策略必须牢牢把握“消费者”这一主题,强调消费者的主体地位,为消费者带来良好的消费体验,从而吸引消费者,留住消费者。体验营销的核心是消费者参与,把消费者作为价值创造的主体,及时回应消费者的感情诉求;关键是使消费者的需求在体验中得到满足。

参考文献

[1](美)伯恩德·H·施密特.体验营销[M].周兆晴.译.南宁:广西民族出版社,2003.

[2]胡芳.体验营销在零售业中的应用[D].广东:广东商学院,2007.

[3]王超.零售学[M].北京: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出版社,1999.

[4]刘建堤.浅谈营造零售商场景点[J].商场现代化,1999,(11):3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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