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现代企业制度下的工会维权职能
2013-04-29谢步云
谢步云
在现代企业制度下的工会组织在维权实现过程中,不能单纯为了维权而维权,而应该通过参与到企业经营管理、增加自身独立自主性等方面出发,开辟维权的新途径。
工会的本质属性是维权,这也是工会与其他企业内部组织不同的重要方面,更是工会自身定位的重要标准。《工会法》就更加注重维权的职能与义务,将之作为工会的基本职责。随着当前企业制度、所有制以及劳动关系的变化,劳动纠纷等问题日益增多、更加复杂,工会强化自身职权是当前的重要工作。在现代企业制度日益完善的基础上,必然给工会的维权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基于此,笔者认为要做好现代企业制度下工会的维权工作,首先应该对当前企业工会组织维权工作所面临的问题有一个清晰的认识,在此基础上再针对现代企业制度的具体特点提出对应的提高维权的策略和措施。
□当前工会组织维权工作面临的新问题及原因
工会组织不能满足新时期职工的维权诉求。工会组织作为职工利益的代表以及职工权益的维护者,维护企业职工的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能。随着企业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职工的维权意识不断提高,尤其是在当前企业制度改革、社会发展转型以及观念更新的形势之下,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等成为许多企业改革的主要内容。虽然这使得企业得以持续发展,最终受益者是企业职工。但是,短期内却使得企业职工面临分流、下岗、走出权利核心以及干部兼职等问题。由于企业的制度改革涉及了部分职工的利益调整,企业职工的利益诉求较为强烈,工会的维权职责也将更大。而部分企业领导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不重视工会组织结构的完善以及工会维权机制的健全,导致工会的维权职能不能得以发挥,使得企业职工的正常工作生产受到影响。
工会维权环节薄弱。当前企业的工会维权工作,尤其是国有企业的工会维权工作整体水平较高,基本能够令企业职工满意。但是工会维权工作整体上仍不十分理想。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其一,工会的维权手段较少,力度不足。例如,工会维权成本较高,降低了其维权的积极性。工会维权过程中需要投入对应的物资、经费以及维权人员,尤其是大部分的维权工作都需要通过法律途径予以实现,这就需要投入资金请律师分析案情等,而工会组织的经费难以承担部分开支,导致工会替职工维权的积极性不足。
导致工会维权环节薄弱的原因在于:一、企业工会采用行政化的组织设置形式。这种组织形式严重地影响到了工会职能的发挥。长期以来,工会在管理体制方面,一直是附属于企业行政基础之上,而工会干部的提升也直接受到企业行政的影响,同时其自身也是企业职工,致使其在维权过程中受到环境的制约与影响而使得结果不能满足职工的预期。二、维权工作过于片面,注重整体权利的维护。工会的维护工作是两个权利维护的统一,只有基于促进企业和谐发展,保证企业与职工的和谐劳动关系的角度,对两者的权利进行整体维护十分必要。在工会维权工作过程中不能存在顾此失彼、本末倒置的现象发生。
□现代企业制度下发挥好工会维权职能的对策
努力健全企业的民主管理机制。企业的民主管理形式主要包括职代会、厂务公开等内容。在工会民主制度建设过程中,坚持并完善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是民主管理工作得以实现的基本途径。同时也是当前企业,尤其是国企加强民主管理、维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工作。在民主建设过程中应该严格遵循《企业工会工作条例》中的相关条例,要求企业对应的制度,尤其是涉及职工切身利益以及影响职代会职权的相关制度必须在得到职代会审议通过之后方能予以执行。而通过企业厂务公开的方式也是保证企业职工具有“知情权”的重要方式,同时也是现代企业制度发展的难点和关心的热点。在现代企业经营过程中,廉政建设是经营管理工作的重点,而厂务公开则是廉政建设的重点方式。通过厂务公开可以形成一个职工对企业管理层进行监督的平台。
正是通过建设并完善职代会这个平台,以厂务公开作为基本途径,职工群众可以直接参与到涉及自身利益的事物决策中,协助相关部门对监督企业执行并落实相关的政策与法规,有利于缓解并及时处理企业内部的矛盾,维护企业职工的基本权利,促进企业的持续发展。
形成完善的劳动纠纷调解机制。从一定程度上讲,解决劳动纠纷是企业工会存在的重要作用之一。工会在协调劳动纠纷的过程中可以通过健全以及劳动争议协调、仲裁为核心的基本劳动纠纷调解机制。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工会参与劳动争议处理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并合理加强企业的劳动争议调解制度,完善工会的组织结构体系。在建立企业内部多元化的调解体系的过程中,还应该重点加强对企业内部进行预防、调解纠纷的机制,从源头上加强企业工会在劳动纠纷工作中的调解作用。进一步对企业的劳动关系进行协调与调整,保证企业劳动纠纷得到妥善解决。
实施“以人为本”的企业职工沟通形式。沟通是企业管理最好的方式。通过沟通可以解决企业内部职工之间的交流问题,同时还可以让企业职工与企业管理层之间进行信息的共享和互动,能有效解决企业的内部纠纷问题。在企业管理过程中,企业管理者与企业职工是一个共同的整体,也是企业结构构成的两个重要部分。通过构建起管理者与企业职工之间的实时沟通渠道,让企业管理者了解企业基层、让企业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的有效方式。现代企业管理理论认为,企业应该是一个由所有利益相关者进行管理以及共同治理的综合实体。而企业的职工同样是企业利益的直接相关者,企业经营业绩的好坏直接影响到企业职工的切身利益。所以,在现代企业中,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的重要方式就是形成一个职工与企业沟通的渠道,让企业职工的意见得到汇聚、统一。
在现代企业中,由于职工人数众多,其意见不能够得到很好的统一。这时,企业工会则应在企业与职工之间架起一座沟通的桥梁。在沟通渠道的建设过程中,应该坚持“以人为本”的基本思想,根据企业职工的实际情况进行沟通渠道建设。首先,根据民主建设的基本原则,将职工提出的相关意见及时进行整理和筛选,确保职工提出的意见合法、合情、合理;其次,企业工会相关人员则代表企业职工与企业管理者进行沟通。工会工作人员虽然是普通的企业职工,但其背后是企业的全体工作人员,因此其提出的意见必然能够得到企业管理层的重视。最后,工会还应该针对提出意见的职工进行保护,确保其合法权益得以实现,并为职工与企业管理者建立持续的信息沟通渠道,确保沟通持续有效进行。
提高工会工作人员素质,构建学习型工会。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不断发展及完善,为了提高工会工作人员适应企业职工维权工作的基本能力。企业应该通过以下措施对工会进行管理及完善:一、加强工会干部队伍的结构配置工作,确保工会干部在年龄、知识以及经验等方面得到合理分配。在年龄结构方面,确保老、中、青合理搭配。在知识结构方面确保专业知识与其他劳动经济、企业管理等知识相互补充;在经验方面应该保证经验丰富者能够带领新手,保证工会组织有充足的后备力量。二、积极组织工会工作人员进行学习。为了提高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可以通过聘请专家讲解劳动关系、法律等相关内容,并进行专业性的工作指导,弥补工作人员专业知识的不足,构建学习型的工会组织,更好地为企业职工服务。三、加强对工会干部的法律保护,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研究并形成保护工会干部的相关体系,形成一个完善的工会干部维权保护体系,为工会干部的维权工作消除后顾之忧。
明确工会在企业管理工作中的自主性。传统的工会依附企业而存在,导致企业工会失去了其自主性。这与企业工会应该由企业职工自发组织并为维护职工利益而建立的相关宗旨相去甚远。因此,认识工会的自主性是避免现代企业工会形式化的重要方式。所以,在工会的维权建设过程中,首先应该加强自身的自主性建设工作,让企业工会在经济、行政方面独立。
提高企业职工的主人翁意识。现代企业的竞争能力决定了企业的发展,而企业的竞争能力则来自于企业职工的整体素质和综合能力。工会在日常的管理工作中,除了在思想教育工作方面加强职工主人翁意识的灌输之外,还应该在技术管理等方面对职工进行培训,提高职工的整体素质,适应现代企业的发展需要。
(责任编辑:郝幸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