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解我们自己的“娱乐至死”
2013-04-29陶东风
陶东风
对于中国社会文化全面“娱乐化”的批评,在最近几年大陆学术界很流行。大家似乎都认可这样的观察和判断:中国已然进入了娱乐大爆炸的时代,全民娱乐、娱乐至上已是不争的社会文化现实——不但文学艺术娱乐化、电视节目娱乐化、新闻节目娱乐化,而且政治经济娱乐化、学术研究娱乐化,总之,一切的一切都已经娱乐化。很多人忧心忡忡:娱乐化消解了厚重的历史感和严肃的现实感,“娱乐至死”的情形正在中国出现。
这种判断和批评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尼尔·波兹曼《娱乐至死》一书的影响。此书中译本在大陆出版后产生了巨大影响,成为分析和批判中国当代大众文化的犀利武器,其书名“娱乐至死”也成为人们指责中国当代大众文化时用得最多的口头禅。[1]但本文力图论证的是:波兹曼的《娱乐至死》的所有观点都是建立在对美国大众文化、特别是电视文化的观察和分析基础上的,因此把它直接套用到中国是有问题的,是对西方大众文化批判理论的去语境化的机械应用。
一、一种西方理论的被绑架的跨国旅行
从中国最著名的学术论文搜索引擎“中国知网”以“波兹曼”、“娱乐至死”为关键词和主题分别进行检索,结果显示,引用波兹曼《娱乐至死》一书来分析当下中国文化的文章有20多篇[2],焦点全部集中在如何认识和评价当下中国文化的“泛娱乐化”现象。这些文章所分析的对象,既包括当代中国几种主要的流行文化类型(如玄幻小说、网络恶搞、电视娱乐节目等),也包括电视新闻节目和纪实节目。这些文章基本上都运用了波兹曼《娱乐至死》一书来反思和批判中国的大众文化和新闻节目的娱乐化倾向(肯定娱乐化的文章极为罕见)。下面我们对这些文章的基本内容、大致观点,特别是其所体现的共同特征进行简要归纳。
1.利用波兹曼理论批判中国当代大众文化中“娱乐膨胀”、“娱乐至死”现象,认为庸俗无聊的平面化娱乐消解了文化的精神维度、思想深度、真实性和历史意识。这类文章数量很多。吴子林以“玄幻文学”为例指出,“娱乐至死”的“快适伦理”消解了文化的思想性,并在文中引用波兹曼的一番告诫表达对媒介时代玄幻小说热潮的担忧:“如果一个民族分心于繁杂琐事,如果文化生活被重新定义为娱乐的周而复始,如果严肃的公众对话变成了幼稚的婴儿语言,总而言之,如果人民蜕化为被动的受众,而一切公共事务形同杂耍,那么,这个民族就会发现自己危在旦夕,文化灭亡的命运就在劫难逃。”[3]赵勇在对《百家讲坛》从“学术电视”到“电视娱乐”的转型分析中指出,以“悬念设置”为代表的娱乐元素的加入,无法给观众带来深层次的精神满足,只能在较低的消遣层次上带给人快乐。在对于娱乐化、叙事效果、表演技巧的追求过程中,节目最终放弃了“思想”与“说理”。[4]
这些文章站在传统人文主义和精英文化的立场对当代娱乐文化进行批判,它们有一个共同的前提预设:波兹曼所批判的“娱乐至死”现象已经出现在中国,因此波兹曼的理论也具有普遍适用性。在此,罗亮的观点很具有代表性。罗亮在其文章中先指出“美国著名学者尼兹·波德曼认为当前的这个时代是一个娱乐替代一切的时代”,并引用了《娱乐至死》的一段话:“我们的政治、宗教、新闻、体育、教育和商业都心甘情愿成为娱乐的附庸,毫无怨言,甚至无声无息,其结果是我们成了一个娱乐至死的物种。”然后直接跳到中国、进入主题:“《武林外传》就是这样一个文本。”[5]这种直接把波兹曼的理论不加修正地“快递”到中国的方法,完全没有关注中国当代文化和西方文化的差异性。同时,这些文章都把中国大众文化的泛娱乐化及其对社会矛盾的回避、掩盖等,归结为媒介技术本身的问题,没有挖掘其背后的社会政治原因,没有对大众文化的生存体制进行分析。
2.另一类文章更加集中在新闻节目的娱乐化问题上,并且注意到要把娱乐文化本身和严肃新闻节目的娱乐化加以区分。比如薛国林和彭雪蕾认为,“娱乐本身无可厚非,它既是电视媒体的职责之一,也是现代社会的个人减压器。但反观今日的电视娱乐节目,不仅过多过滥,而且逐渐向新闻、谈话、专题等节目渗透。置受众的知情权于不顾,置观众的审美趣味于不顾,随处可见的‘托儿,让人真假难辨,娱民在某种程度上已经异化成了‘愚民。”[6]这个观点应该说更加接近《娱乐至死》的原意,但这两位作者同样不加区分地对待中国和西方国家的新闻娱乐化现象。与站在精英立场的文化批判一样,这些文章同样有一个基本的判断:中国的新闻和美国的新闻一样“娱乐至死”了,找到的原因也是差不多的。比如李欣的文章列举了中国新闻娱乐化的种种现象,然后列举了英国、美国等类似例子,认定“中国当前所经历的这种新闻与娱乐合流的趋势并非独一无二”。接着分析其“共同”原因:“这一现象背后体现的是市场经济的发展、资本对利益的追逐以及媒体间的激烈竞争。”[7]作者完全没有注意到中国并不是一个完全市场经济国家,中国媒体业的“资本”逐利方式也和西方国家不可同日而语,因为在“资本”之上还有权力,至于媒体之间的所谓“竞争”当然也只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而不是自由市场经济)框架以及各种颇具中国特色的新闻政策法规的制约下进行。
再比如谷妍的《“电视娱乐业时代”应把握的度及应对策略——由〈娱乐至死〉引发的思考》写道:“波兹曼就曾在书中说过:电视不仅赢得了元媒介的地位,还赢得了神话的地位。所以由电视引领,其他媒介都纷纷将图像作为发展自身的重要工具加以利用,使得读图时代或者图像社会的真正来临成为了历史发展的必然。”然后就是直接对照中国:“对照我们国家的电视文化,当下就充斥各式各样的娱乐节目,专门以娱乐为主的频道更不在少数。他们的共同特点是面向广大受众打造轻松愉悦的电视文化。就像去商业电影院看电影,在一番视觉审美的疲劳轰炸中结束了观影,身心都得到满足,但是我们总会觉得缺少点什么,那就是思考。这也正是波兹曼所担心的问题,担心这种过度的娱乐化会使大众形成一种固定的观看习惯。”[8]这种把波兹曼的观点和中国的现实直接对照的方法在所有引用波兹曼的论文中非常普遍。
当这些文章的作者把中国新闻节目娱乐化与波兹曼分析的美国新闻节目娱乐化等同起来的时候,其分析思路已经事先决定了他或她不可能找到导致中国新闻娱乐化的真正原因。纵观他们给出的解释,导致新闻“娱乐至死”的原因无非有以下几种:(a)电子媒介、特别是电视的技术本性所致(技术决定论);(b)观众与生俱来追逐娱乐化的本性所致(抽象人性论);(c)市场经济的逐利原则所致(市场经济罪恶论)。几乎所有文章都忽视了当代中国大众文化,尤其是媒体生存的体制环境。
在这方面,陈后亮的《泛娱乐业时代——兼读波兹曼〈娱乐至死〉》特别具有代表性,也特别具有误导性。作者将娱乐的盛行、精神的失落归咎于改革开放所带来的物质丰盛:“回首改革开放三十年,我们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上取得了辉煌成就。但所谓饱暖思淫欲,人们的精神生活也变得越来越感性化、低俗化。追求感官刺激成了许多人的生活主题。”[9]似乎物质文明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必然导致“娱乐至死”,这几乎就是一种宿命论(且不说中国是否真的取得了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辉煌成就”)。
这样的分析思路同时也决定了作者开出的解决“娱乐至死”问题的药方的局限性,他们不是去检讨滋生中国式“娱乐至死”的根源,而是抽象地强调“媒体责任”,甚至公开提倡增强政府的干预力度,将解决问题的希望寄托于政府加强对媒介的监管(这点与秉持人文主义和精英主义立场的批判者稍有不同),主张“要加大特色新闻节目的比重”,“控制过滥的同类娱乐节目”,“鼓励有正确价值观导向的创新频道。”[10]乃至认为要抵制“娱乐至死”,就应该“发挥党和政府喉舌的理性力量”。[11]仿佛媒体娱乐化的原因是党和政府放松了对新闻的控制。薛国林、彭雪蕾的文章提到了娱乐化的新闻剥夺了受众的“知情权”,担心的是娱乐化对主流文化造成的侵蚀,是“来自西方国家的外来文化和价值观念”“对中国受众产生错误的引导”,是娱乐化“误导人们放弃了原有主流价值尺度”,这就难怪作者将最终的解决途径指向了媒介监管,要让媒体成为“监视环境的‘瞭望哨,传承文化的‘枢纽,引导舆论的‘喉舌。”[12]
在这些文章中,最具有本土意识的一篇,或许是华中师范大学胡璇的博士论文《赵本山现象论》。论文第四章通过对赵本山小品、影视、文化产业的分析认为,“娱乐至死成为当代社会一种新的文化霸权实践”,因为它与“文化统治者的利益”是一致的。作者一方面肯定了波兹曼的预言在中国已然来临,但强调中国的“娱乐至死”有着较明显的本土语境,“除了波兹曼所言的将娱乐本身变成表现一切经历的形式之外,中国大众的文化目前还面临着只有审美表象的娱乐,也就是说在当代社会中有一种不得不集体娱乐、不得不被集体娱乐的尴尬。”[13]遗憾的是,作者虽然指出了中国的娱乐至死具有较明显的本土语境,但是对于本土语境的阐释只是草草两句一笔带过,特别是对作者提出的“被集体娱乐”“不得不集体娱乐”这个本来应该加以深入阐释的命题,没有做进一步解释。
3.在援引波兹曼《娱乐至死》一书分析中国文化娱乐化现象的文章中,偶然也能发现为娱乐化辩护、强调电视中娱乐元素的积极意义的声音。这类文章一般在承认波兹曼预言之警示意义的同时,并不认可其悲观主义立场。这类文章对娱乐化的肯定,一般出于几个方面的原因。首先,它们肯定电视的娱乐性质,认为娱乐打破了“新闻的桎梏”、使电视“回归到了本来位置”,娱乐化是电视文化的必然体现。其次,认为娱乐是文化多元化的表现,娱乐面向大众,没有等级,具有平民化、去精英化、民主化的积极意义,提高了受众的参与性。甚至有研究者认为:“消费社会推崇的是消费至上、消费者至上的信条,这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取得消费者身份的大众地位得到迅速提升,不再受精英文化的控制。如此语境下的电视,不再是精英们权利的象征物,而变成了大众一种生活消费方式。”更有论者指出:“电视的游戏性是其符号民主的标志,这种民主把意义与快乐的生产权交给了观众。它没有用单一的权威式的声音来规定单一的方法看世界。”[14]再次,认为电视的娱乐化符合市场的需要,将带来娱乐产业的发展、利润的增加。最后,娱乐并不等于低俗,认为现在的娱乐虽然世俗了些,但是也不等同于低俗文化,中国仍然缺少世俗化进程,不能对娱乐世俗化进行彻底批判。[15]
这种观点看似和批判派、否定派截然相反,但是实际上两者分享着很多相同或相似的前提和逻辑。比如:它们同样秉持媒介本质论(电视的本质就是娱乐、大众传媒天然具有民主化倾向,等等),同样缺乏对中国大众文化、娱乐文化的具体生存条件和体制环境的分析。
二、“老大哥”和“美丽新世界”的联姻
那么,尼尔·波兹曼的《娱乐至死》到底是一本什么样的书?它的基本观点到底是什么?他说的“娱乐至死”到底是什么意思?
在《娱乐至死》的“前言”中,作者这样写道:英国有两位作家,一个是乔治·奥威尔,一个是奥尔德斯·赫胥黎,他们分别写过两部预言性质的书,即《一九八四》和《美丽新世界》。[16]关于这两种预言的差别,波兹曼做了这样形象化的比较:
奥威尔害怕的是那些强行禁书的人,赫胥黎担心的是失去任何禁书的理由,因为再也没有人愿意读书;奥威尔害怕的是那些剥夺我们信息的人,赫胥黎担心的是人们在汪洋如海的信息中日益变得被动和自私;奥威尔害怕的是真理被隐瞒,赫胥黎担心的是真理被淹没在无聊烦琐的世事中;奥威尔害怕的是我们的文化成为受制文化,赫胥黎担心的是我们的文化成为充满感官刺激、欲望和无规则游戏的庸俗文化。
在《一九八四年》中,人们受制于痛苦,而在《美丽新世界》中,人们由于享乐失去了自由。简而言之,奥威尔担心我们憎恨的东西会毁掉我们,而赫胥黎担心的是,我们将毁于我们热爱的东西。[17]
《娱乐至死》这本书想告诉大家的是:虽然奥威尔描述的极权主义统治的可怕景象(以“老大哥”斯大林的统治为模型的极权专制)没有成为现实,“民主自由得以延续”;[18]但我们不应该因此而沾沾自喜,因为,虽然奥威尔的预言落空了,但赫胥黎的预言,即“美丽新世界”的预言,却正在逐步变成现实,而这就是波兹曼自己的《娱乐至死》所要论述的主题。换言之,波兹曼把赫胥黎的《美丽新世界》所描述的现象称之为“娱乐至死”(至于这个概括是不是合乎《美丽新世界》原意,不在本文的考察范围),它已经在美国变成了现实。
在描述了美国电视新闻的以假乱真、支离破碎、自相矛盾以及观众对之的麻木不觉之后,作者写道:
面对这样的局面,像乔治·奥威尔这样思想敏锐的人可能也会不知所措了。这根本不是奥威儿式的情况。新闻界没有成为总统的掌中之物,《纽约时报》和《华盛顿邮报》也没有变成《真理报》,美联社没有变成塔斯社,而且这里也没有“新话”[19]。谎言没有被定义成真理,这里也没有被定义成谎言,真正发生的是公众已经适应了没有连贯性的世界,而且已经被娱乐得麻木不仁了。奥尔德斯·赫胥黎对这样的情况不会感到吃惊,他早就预见了它的到来。他相信,西方民主社会将莺歌燕舞,醉生梦死地消亡,而不是带着镣铐一路哀歌。赫胥黎看清了这一点,而奥威尔没有。公众沉醉于现代科技带来的种种娱乐消遣中,对于自相矛盾这种东西早已失去了感知力,为了这样的观众,处心积虑掩盖事实显然是多此一举。……
控制人们的不是“老大哥”,而是电视上的“好迪多迪”。[20]
那么,奥威尔的结论是否适合于中国?回答是否定的。尽管中国当下文化现象极度复杂,各种不同的文化类型杂交并存,尽管中国的很多文化批评家热衷于不加反思地引用波兹曼的理论分析当下中国大众文化,但说中国处在波兹曼描述的以“娱乐至死”为特征的“美丽新世界”,说中国人由于自由太多了沉浸于娱乐又由于娱乐太多而不再关注自由,或者说他们“毁于自己热爱的东西”,尤其是说中国的媒体以及国内没有必要“处心积虑地掩盖事实”,无异于痴人说梦,与绝大多数中国人的经验不符。[21]
当然,我们必须承认,目前的中国已经不完全属于奥威尔描述的那个没有娱乐的极权主义时代。任何一个人在任何时候接触中国的大众传媒,都会发现大量娱乐化的消费文化,从五花八门的炫富广告,到真假难辨的名人轶事、八卦新闻,等等。在这个意义上,无论是用奥威尔的“老大哥”模式(经典极权主义模式),还是用波兹曼的“娱乐至死”模式(美国消费文化模式)来解释中国当代文化,解释中国新闻业的娱乐化倾向,都是不够的、不准确的。
也正是在这里,我们面临理论创新的使命:我们必须创造一个既不同于奥威尔,也不同于赫胥黎(以及波兹曼)的新阐释模式。这种阐释模式基于一种中国特色的新现实、新可能性,一种奥威尔、赫胥黎、波兹曼或许都没有想到的可能性,这就是“老大哥”和“美丽新世界”的联姻,一种政治权力控制下的“娱乐至死”消费。
如上所述,“娱乐至死”描述的是依据最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美国的社会和文化现实想象、预言出来的景象,而在美国,没有出现过类似法西斯主义或斯大林主义的极权主义,只有“娱乐至死”的“美丽新世界”而没有“老大哥”,因此也谈不到 “老大哥”和“美丽新世界”结合的问题;同样,在那些典型的“老大哥”统治的国家(比如“文革”时期的中国,现在的北朝鲜),因为几乎没有什么消费主义意义上的娱乐,只有“老大哥”而没有“美丽新世界”,因此两者同样结合不起来。
奥威尔和赫胥黎担心的两种专制,即“老大哥”的专制和“美丽新世界”的专制,同时出现、同时存在,甚至相互依存、相互强化。归根结底,这个娱乐化的“美丽新世界”只是一个衍生性的现象,而现在的“老大哥”则是“与时俱进”了的“老大哥”。这个“美丽新世界”是一个与赫胥黎、波兹曼担心的“美丽新世界”不同的另一个“美丽新世界”。
中国媒体的商业化、庸俗化,以及娱乐文化的泛滥,实际上与官方的积极引导有关。那种对政治、经济、文化和人们的日常生活加以全盘控制的传统极权主义方法在今天已经很难奏效,新的历史时期更有效的统治手段,是一方面加紧政治领域与意识形态领域的控制,另一方面则放开私人消费领域,让大众沉溺于感官娱乐世界,借以消解他们的公共关怀与参与意识,走向犬儒化的日常生活。于是,对新闻业的所谓“港台化倾向”,对“八卦新闻”(即庸俗新闻),乃至对色情暴力文化,政府都采取了高度容忍甚至鼓勵的态度。虽然在90年代以后中国政府制定的各种关于新闻管制的法规文件中,无一例外地都同时把所谓“危害国家利益”(比如“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破坏民族团结”、“宣扬邪教迷信”)和“败坏社会道德”(比如“宣扬淫秽、赌博、暴力”)同时列为打击、整治的对象,[22]但是以感官刺激为主要特征的娱乐文化实际上从来就没有真正成为政府的心腹之患,因此也从来不是其认真管控的对象。
即使是直接为限制电视节目娱乐化而下达的那个所谓“限娱令”,实际上也并不意味着中国政府要认真限制娱乐化,加强新闻的公共舆论功能。2011年10月下旬,广电总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节目管理的意见》(即所谓“限娱令”),内容包括:各卫视频道在晚上7:30—10:00的黄金时间,娱乐节目每周不能超过两档;全国卫视选秀节目一年加起来总量不超过10档,类型不得重复;每个卫视频道必须设一档道德类栏目;减少台湾艺人内地上节目的数量,加强审批控制[23],等等。表面看这似乎很可以证明中国政府限制娱乐化倾向的决心。但问题是限制娱乐节目的目的何在?空出来的时段用来播出什么?真的要发挥新闻的舆论监督作用、增加其公共性和批判性吗?广电总局的新闻发言人在解释何谓“过度娱乐化”时说:“我国广播电视是党和人民的喉舌工具。在广播电视具有的新闻宣传、舆论引导、文化教育、社会服务和审美娱乐等多重功能中,宣传教育应作为主功能放在首位。”[24]如果电视节目的娱乐元素影响了它的这个首要功能,就属于“过度娱乐化”。[25]可见其对“过度娱乐化”的解释不是着眼于新闻媒介真正的公共性标准(比如及时迅速反映重大社会问题,监督公共权力,反映民生疾苦,等等),而是加强党的领导。
基于上述分析,我一直不赞成把波兹曼《娱乐至死》一书的观点不加修正地照搬到中国,在分析中国的娱乐化现象时切不可套用《娱乐至死》的观点,以为今天的中国人自由太多,选择太多,可以读的书太多,信息太多,物质生活水平提高了,所以就堕落了、被淹没了,不珍爱自由也不知道什么是自由了。情况可能正相反:没有人愿意读书恰恰是因为有些真正的好书仍然不能出版;对“真理”不感兴趣恰恰源于假话空话太多;低俗的消费文化的泛滥恰恰是因为严肃的直面现实的文学艺术根本无法出版;新闻业热衷于八卦娱乐新闻的根本原因,则是真正触及中国制度深层次问题、揭露政府官员腐败堕落、玩忽职守行为的新闻报道受到限制。
正因为这样,在分析中国新闻娱乐化现象(这个现象从表面看的确存在)的时候,不应该停留于简单的现象罗列、道德谴责、人性批判或照搬别人的时髦理论,而应该追问:这种娱乐化现象是由什么样的环境塑造的?其中有哪些中国特色的深层次原因?事实上,中国新闻的娱乐化乃至整个中国文化的泛娱乐化现象,是诸多社会因素特别是制度因素造成的,它们是结果,而不是原因。不是因为我们娱乐化了,所以我们没有了政治参与的热情、责任感和反思精神,而是反过来:因为缺少真正的公民参与,不能表达责任感,反思精神无用武之地,才不得已而只能娱乐、傻乐。换言之,今天民众沉溺于娱乐文化具有无奈和逃避的成分。大众不是不想参与,而是无法参与;不是不想阅读严肃的、具有公共关怀的文学艺术作品,而是这类作品无法问世;不是他们只会看或只喜欢八卦新闻,而是他们常常看不到想看的新闻。因此,这不是他们如何战胜庸俗趣味而拥抱理性、责任感、提高品位的问题,而是我们要有一个让理性和责任感能够生存的土壤的问题。
关于中国的新闻业因为激烈的市场竞争而走向庸俗化、泛娱乐化的观点也是似是而非的。在这里我们必须警惕一个虚假但非常流行的推断:中国新闻的娱乐化、情色化是市场自由竞争的结果,也是人性自由选择的结果,因为人的堕落本性决定了大众只要有机会、有可能,就会自然而然地沉溺于声色犬马不可自拔。这个推断之所以是虚假的,是因为它完全无视某些事实。目前在市场上“竞争”的新闻主要是两类:一类是官方媒体的 “新闻”;另一类是充满色情暴力、明星轶事的娱乐八卦新闻。在这种情形下,“选择”娱乐八卦新闻当然是可以理解的。事实上,中国观众对于通过非主流媒体如网络、手机等发布的涉及国计民生的重大新闻,一直表现出空前强烈的兴趣。
三、不该被忽视的提醒
当然,对于波兹曼及其著作的误读或简单化套用不应该由波兹曼负责,因为他的著作描述的是美国的情况,依据的是美国的经验。他在书中也根本没有提到中国。但即使如此,细心的读者或许还是会注意到,波兹曼其实已经在不止一个地方提到美国和其他国家的差别,暗示不能把自己著作中的观点运用到其他国家。
比如,在此书的第六章“娱乐业时代”中,波兹曼讲到了作为技术的电视和作为媒介的电视的差别:“当我们谈论电视的时候,我们不是指一种技术,而是指一种媒介,在世界上许多地方,虽然制造电视的技术和美国是一样的,但在那些地方,电视是一种完全不同的媒介。”[26]这些差别不仅包括电视机的数量、看电视的时长,更重要的是电视机的功能。波兹曼指出,在这些和美国不同的地方,“大多数节目都以推进政府的意识形态和政策为首要目的。在那些地方,人们不知电视广告为何物,电视上的主要画面就是一些‘说话的人头,电视的用途和收音机相差无几。”[27]由此波兹曼提醒:“由于上述种种原因,那些地方的电视不可能拥有像在美国一样的意义或威力,也就是说,由于使用方法不同,某些技术或许无法充分发挥其潜能或者只能产生最低限度的社会效应”,而“美国的情况就大大不同了,在民主制度和相对自由的市场经济中,电视找到了作为一种技术可以充分发挥潜能的肥沃土地。”[28]
波兹曼说的这些和美国不同的电视媒介,或许是阿拉伯的半岛电视台或北朝鲜的国家电视台(因为这些国家显然都没有民主制度和自由市场经济),对此我们不得而知。但波兹曼对两者之间的差别存在清醒的意识,他同时也暗示我们不能把他的结论不加反思地运用到美国之外的其他国家。而且更具挑战性的是,中国的情况比波兹曼所意识到的还要复杂。中国的官方电视既不同于美国电视,也不完全属于波兹曼描述的“不知广告为何物”的电视,而是两者的混合:“说话的人头”和五彩缤纷的广告在这里联袂演出,这是一种高度中国式的大众传播媒介:没有完全的民主制度和新闻自由,也没有完全的市场经济,但电视台和电视节目又普遍实行自负盈亏(少数节目除外);有消费文化、娱乐文化,但又不是西方式的消费主义。这就使得问题变得大大地复杂起来。
再比如波兹曼关于历史的观点(对我们的启示也许更大)。他在第九章谈到美国的娱乐文化摧毁了人们对历史的兴趣:尽管没有政府审查,但却同样杀死了历史。由此波兹曼说,奥威尔的“预见”——即历史的消失是政府刻意所为,是“类似‘真理部这样的机构系统地毁灭对政府不利的史实和记录”——显然错了,相反,波兹曼认为:“赫胥黎的预测更加接近事实:历史的消失根本不需要如此残酷的手段(指权力机构系统地毁灭对政府不利的史实和记录,引注),表面温和的现代科技通过为民众提供一种政治形象、瞬间快乐和安慰疗法,能够同样有效地让历史销声匿迹,也许还更恒久,并且不会遭到任何反对。”[29]但值得注意的是,波兹曼这样说的时候没有忘记做一个重要的限定:“至少对于西方民主国家是这样”。这就是说,通过政府强制的方法杀死历史这种现象完全可能发生在“西方民主国家”之外的地方。而且他也明确承认,通过“真理部”这样的机构“系统地毁灭对政府不利的史实和记录”,虽然不是美国的做法,但“当然是苏联的做法”。[30]
那么中国的情况又如何?在中国,一方面,历史教科书和其他官方历史著作的编写是有所规定的;但同时,类似波兹曼所说的现代科技创造的“安慰疗法”和“快乐疗法”似乎也同时在历史书写中出现了,比如被某些批评家痛扁的“戏说历史”“消费历史”,等等,而且得到了默许。大量“戏说”“娱乐”的历史书写,其实正是因为这种默许而大大繁荣起来。这里的关键是:目前大行其道的“戏说历史”和“消费历史”的作品,其所戏说和消费的其实都是主流意识形态看来无关紧要的历史,比如雍正后宫嫔妃们之间的争风吃醋。
这样,波兹曼的结论“我们应该借助赫胥黎而不是奥威尔来理解电视和其他图像形式对于民主国家的基础造成的威胁,更准确地说,是对信息自由所造成的威胁”[31],“我们要担心的是电视信息的过剩,而不是政府的限制。”[32]不仅对于前苏联是不合适的,而且对今天的中国同样是不合适的。我们的现实是:政府的控制和电视信息的过剩同时并存,而且相互勾结。
同样的道理,波兹曼的下列观点也就不适合于中国:“我斗胆提出这样一个观点:有些书被禁止进入学校图书馆,传统的自由论者对此表示了强烈的反对,现在看来他们的反对是无关紧要的。”[33]“那些经营电视的人从来没有限制我们获得信息,而是不断扩大我们获得信息的途径。我们的文化部是赫胥黎式的而不是奥威尔式的。”[34]显然,我们的管理部门既是奥威尔式的也是赫胥黎式的,它既禁止一些书进入学校图书馆,同时又给我们提供大量在他们看来无关紧要的八卦娱乐新闻。忽视了其中的任何一个方面,都无法准确把握中国当下新闻业乃至整个文化界的真实状况。
结 语
在《娱乐至死》的最后一章,作者再次对奥威尔和赫胥黎进行了总结性的比较:
有两种方法可以让文化精神枯萎,一种是奥威尔式的——文化成为监狱,另一种是赫胥黎式的,文化成为一场滑稽戏。
我们无需别人提醒就能认识到,我们的世界已经深受各种监狱文化的残害,奥威尔在他的寓言中已经对这些监狱文化的结构进行了准确的描写。如果你读一读他的《一九八四年》和《动物农庄》,以及亚瑟·科斯勒的《正午的黑暗》,你就会非常清楚地看清目前在数十个国家几百万人民身上发挥作用的控制思想的机器是个什么样子。当然,奥威尔不是第一个警告我们专制会带来精神毁灭的人。但他的作品中最可贵的一点就是,他一再强调,不管我们的看守人接受的是左翼思想还是右翼思想,对于我们来说并没有差别,监狱的大门一样是坚不可摧的,管制一样是森严的,偶像崇拜一样是深入人心的。
而赫胥黎告诉我们的是,在一个科技发达的时代里,造成精神毁灭的敌人更可能是一个满面笑容的人,而不是那种一眼看上去就让人心生怀疑和仇恨的人。在赫胥黎的预言中,“老大哥”并没有成心监视着我们,而是我们自己心甘情愿地一直注视着他,根本就不需要什么看守人、大门或“真理部”。如果一个民族分心于繁杂琐事,如果文化生活被重新定义为娱乐的周而复始,如果严肃的公众对话变成了幼稚的婴儿语言,总而言之,如果人民蜕化为被动的受众,而一切公共事务形同杂耍,那么这个民族就会发现自己危在旦夕,文化灭亡的命运就在劫难逃。[35]
作者明确说:“在美国,奥威尔的预言似乎和我们无关,而赫胥黎的预言却正在实现。”[36]本文竭力要告诉大家的无非是:在美国情况或许是这样,但在中国,绝对不是。
(作者单位:首都师范大学)
[1](美)尼尔·波兹曼:《娱乐至死·童年的消逝》,章艳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这个中译本收入了波兹曼德《娱乐至死》和《童年的消失》两本书。还有一个中文译本是2004年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单行本。
[2]所有这些文章都明确使用了波兹曼的理论并引述了《娱乐至死》一书的观点,有些文章虽然也使用了波兹曼的理论,但是却没有直接标示出来的,不计在内。同时,中国知网是一个期刊网,报纸上的文章不在搜索范围内,这点提示我们引用波兹曼理论的中文文章的实际数量远远不止本文统计的20多篇。
[3]吴子林:《玄幻小说的文化面相》,《重庆三峡学院学报》,2007年第4期。
[4]赵勇:《从“学术电视”到“电视娱乐”——〈百家讲坛〉的流播小史与变脸方术》,《艺术广角》,2008年第1期。
[5]罗亮:《娱乐取代一切——解读<武林外传>》,《文教资料》,2008年6月号上旬刊。
[6]薛国林、彭雪蕾:《全民娱乐包围下的价值观困境——对娱乐泛滥现状的思考》,《记者摇篮》,2012年第3期。
[7]李欣:《对当前视觉狂欢现象的反思》,《中州学刊》,2010年第9期。
[8][10]谷妍:《“电视娱乐业时代”应把握的度及应对策略——由〈娱乐至死〉引发的思考》,《东南传播》,2012年第3期。
[9]陈后亮:《泛娱乐业时代——兼读波兹曼〈娱乐至死〉》,《大众文艺》,2009年第1期。
[11]邓必彦:《刍议互联网环境下警惕新闻泛娱乐化之我见》,《电子技术与软件工程》,2012年第2期。
[12]薛国林、彭雪蕾:《全民娱乐包围下的价值观困境——对娱乐泛滥现状的思考》,《记者摇篮》,2012年第3期。
[13]胡璇:《赵本山现象论》,华中师范大学博士论文,2012年。
[14]曹姗姗:《中国电视娱节目娱乐化倾向分析》,《消费导刊》,2007年第11期。
[15]谭会丽:《电视文化,娱乐至死?》,《湖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7年第2期。
[16][英]奥威尔:《1984》,董乐山、傅惟慈译,万卷出版集团,2010年; [英] 阿道司·赫胥黎:《美丽新世界》,王波译,重庆出版社,2005年。
[17][18]尼尔·波兹曼:《娱乐至死.童年的消逝》,章艳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4、3页。
[19]“新话”(newspeak),指《1984》中描述的自相矛盾、模棱两可的官话、宣传话语。
[20]尼尔·波兹曼:《娱乐至死.童年的消逝》,章艳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96-97页。好迪多迪(Howdy-Doody)20世纪50年代最流行的儿童电视节目。
[21]至于波兹曼对美国电视和大众文化的描述是否符合实际,他对印刷媒介与电视媒介的比较是否能够成立,如电视是否在其本性上就不适合表现理性的思考和公共讨论,不是本文要讨论的问题。但是依据本人的经验,此书存在明显的夸大其词的毛病,比如:在第六章中,他讲到宾夕法尼亚公立学校把各种课程都配上流行音乐以便增加娱乐性的新闻报道,声称该校希望“把教室变成摇滚音乐会”。(第82页)由于作者没有说这是非常少见的个案,因此给人的感觉好像是这在美国高校已经成为趋势,但是实际情况完全不是这样,美国大学的读书风气仍然非常普遍。另外,他说“理查德·尼克松之所以蒙羞,不是因为他撒谎,而是因为他在电视上表现得像个撒谎者。”(第88页)这不仅是对电视力量的严重高估,而且也是对观众智力的严重低估。
[22]参见2002年8月1日开始实施的《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
[23]http://wenku.baidu.com/view/747fe4d584254b35eefd3470.html
[24][25]《广电总局:反對过度娱乐化 加大新闻类节目比例》ttp://ent.sina.com.cn/c/2011-10-27/15003462291.shtml。
[26]波兹曼:《娱乐至死》,第75页,重点标志引加。
[27][28][29][30][31][32][33][34][35][36]波兹曼:《娱乐至死》,第75、75、118、118、118、120—121、121、121、132—133、1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