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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基因农作物研发的伦理困境与思考

2013-04-29杨澜涛安娜

杨澜涛 安娜

摘 要: 湖南黄金大米事件透显出转基因研发中以农作物为轴心的生态环境恶化、科技伦理中空和文化基底崩陷的总体性伦理困境。从根本上说,它仍是现代性文化观内蕴的主体与客体、理性与人文二元对立的精神危机。转基因农作物研发困境的现代诊治须从系统文化学视角切入,直击社会的文化伦理根底,以综合观照自然、科技与人群之内在关联。哈贝马斯交往伦理对主体间公正性与平等性的突出和约纳斯责任伦理对自然与人类未来后代的推重,为当前问题的解决提供了重要借鉴:转基因农作物的研发要消解以人类为中心、科技为主导、当代为关切的现代文化伦理,而建构人与自然、科学与伦理、当代与后代交互关照的新型伦理。

关键词:转基因农作物;研发困境;伦理治理

中图分类号:F32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07(2013)05-0138-07

自从克隆羊“多利”诞生起,围绕转基因技术及其作物的伦理争论始终未曾中断过,在巨大的社会物性经济效应与终极的人类德性伦理诉求、既有的自然生态法则与革新的人造生态秩序、客观的科学技术化原则与自觉的文化理性化导向之间,转基因农作物的发展处于一种难以抉择的“二难”境地。近来甚嚣尘上的湖南黄金大米事件则使上述问题不断升级和放大,使转基因研究之科学中立性与伦理之自觉性问题凸显为当前国内外转基因作物研发的首要课题。

一、转基因农作物研发的历史回顾及其现代困境

从1983年世界第一例转基因植物——抗病毒烟草在美国研发成功始到现今,转基因农作物的研发和推广已有30的历史。在过往的30年中,转基因农作物的研发不仅在品种种类上呈现出多样化的趋势,从早期以烟草、棉花、大豆、油菜等经济作物为主,到现今拓展到其他农产品和粮食作物,如木瓜、番茄、水稻、玉米等;而且在国家分布数量和种植面积上也有了突飞猛进的增长,由原来欧美发达国家的一枝独秀,到现今南非、苏丹等非洲国家的踊跃参与,拉美、印度、中国等亚洲国家后来居上;种植面积也从1996年的170万公顷到2012年的1.7亿公顷,整整扩展了100倍[1];在技术水平和层次上也实现了巨大跨越,由原初单纯外源基因的导入或转移,到现今内在的基因沉默、修饰和重组等。转基因农作物的研发日益成为世界各民族国家推进农业革命和振兴农业的主要动力,其所带来的世界历史性变革也越发突现。但正如古希腊谚语所云:卓越与贻害乃是一对双生子,转基因在提升农业整体技术和结构水平,推动世界农业产业革命的同时,也把人类带入了一种始料未及的社会伦理危机之中,几千年传统文明所积淀的自然生态、科学技术和社会文化等方面的伦理价值观念,都面临重估、甚至解构的威胁。囿于此,伦理危机治理的成功与否,成为转基因农作物能否发挥其真正“革命者”角色的重要前提。本文以湖南黄金大米事件为例,来展开转基因农作物伦理困境与治理思路的探察。

二、转基因农作物研发困境的文化伦理学透视

(一)黄金大米风波折射下的生态伦理之忧

黄金大米又称“金色大米”,是由先正达公司研发的一种转基因大米,其突出特点是能够帮助人体增加维生素A吸收。由于大米色泽发黄,故被称为“黄金大米”。湖南衡阳发生的黄金大米事件之所以会闹得沸沸扬扬,就表象而言,症结貌似集中于转基因大米试验过程中某些科研工作者职业伦理的失范。但在笔者看来,从根本上看它乃是一个系统的连体性事件,是民众对前一时期我国政府批准转基因主粮化计划的一种情绪的深度焦虑和集中迸发,这种焦虑既指向黄金大米自身的安全性问题,也指向我国原生水稻栽植系统——一种经过几千年人类文明历史证明了的、安全的生态体系——生态多样性。后者绝非庸人自扰,国内外一些研究组织(如Greenpeace)和专业研究杂志(如《Nature》)已对转基因农作物之于自然生态系统的破坏作了许多实证性研究和报道,指认了上述危险的潜在性与严重性。具体来说,转基因农作物之于自然生态伦理的破坏表征为以下几方面:

第一,转基因农作物会对自然界原有生物种群的多样性形态构成威胁。转基因农作物体内基因的特殊性,决定了其同传统自然作物竞争中的优势甚至垄断性地位,而这必将会导致生物群落形态的同质化趋势,造成既有自然生态链接的中断。诸多研究表明:转基因农作物不仅会污染相似生物种群(转基因水稻、玉米对原生态水稻和玉米的基因污染),《自然》杂志有研究指出“墨西哥偏僻的瓦哈卡山区的野生玉米,受到了转基因玉米的污染。”这一研究结果也得到了墨西哥环境部门的证实,后者在一次学术讨论会上出示的研究结果称,瓦哈卡山区野生玉米的污染比率高达35%[2];而且还会威胁到一些依此为链接的动物种群(如自然界的非靶标有益生物等,由于“不同类型Bt杀虫蛋白有不同的杀虫谱,因而转基因植物中不同Bt基因表达必然对鳞翅目、鞘翅目、双翅目、膜翅目等许多非靶标昆虫产生影响”[3]),进而影响到近缘生物系统甚至整体生态循环。

第二,转基因农作物可能会对农田中的土壤和水体成份以及生态结构进行一种“不可逆式”改造,进而造成农业生态循环的失衡。一些研究已表明:“长时间种植转基因作物,可能会对土壤中的微生物、昆虫、软体动物等产生负面效应,进而对土壤环境的生态平衡产生长远的影响[4]。”这种影响主要是通过转基因作物所释放的外源基因以表达蛋白在土壤中的残留而实现的,表达蛋白通过转基因作物植株残留体和花粉以及转基因作物分泌物等途径进入土壤,通过与土壤中活性颗粒,如粘土矿物、腐殖酸、有机矿物聚合体等结合在一起,从而逐渐地富集起来,并长期存在和持续发挥作用。转基因农作物栽植的生态体系一旦建立,就难以再回复到原初的自然生态体系,阿根廷转基因大豆生产的惨痛经历已充分说明了这一事实。

综上所论,转基因农作物“危险”的实质在于,它试图以人力来重构自然世界,以逆自然的人为法则来取代自然固有的生态秩序。无疑,它将加剧自然世界的内部冲突和自然生态的失衡,使人类社会面临更多的非可控性危险。如此看来,“黄金大米事件”凸显的就不单是公众对“黄金大米”自身质量安全的“担心”,更是对其可能引起的周边农业生态环境“恶化”的一种“隐忧”。诚如国内转基因专家顾秀林所说:“黄金大米试验实际是转基因大米商业化的开路先锋”[5]。 倘若后者果能实施,那么几千年来与我们水乳交融、休戚与共的自然世界将可能会被彻底改变。

(二)黄金大米风波凸显的科技伦理之患

在全球资本逻辑的驱使下,科学伦理呈现出一种世俗化和功利化倾向。换句话说,重实用而非客观真理性成为当代科学发展的主要推动力,这无疑客观上损害了科学公正性形象。湖南黄金大米风波说明的即是民众对转基因科学技术自身“客观性”的质疑,及其对转基因科学技术可能异化为资本统治人类自身“工具”的担忧。这绝非危言耸听,因为技术从机械工业化时代,中经信息智能化时代,到现今的生物技术化时代的发展历程,已明晰呈现出其解放人和抛弃人的双重特质。如果说以机器为主导的工业化技术在降解繁杂而笨重的传统人类体力劳动的同时,释放了人的手和脚;那么,以信息化为核心的智能化技术则在简化了复杂的人类思维、想象活动的同时,也解放了人的大脑。如此以来,历经两次工业革命洗礼的人类生活世界在实现了启蒙时代的愿景——解放人本身的同时,也使人虚置入一种完全超越于“自然世界”的“自我意识”主体世界中。而伴随着“自我主体”观念的无限膨胀,人也被自行抛入了一种技术之流所操控的“无定”情境之中,“技术不再是一种简单的中性工具,它成为了所有目的和手段的整体,成为了一种没有终止或限制的连续统一体”[6]21。于此,技术的价值成了决定和影响人类生活世界价值判断、选择等实践活动的真正主导因素。技术在征服了自然世界的同时,也放逐了人类现实的生活世界,以基因工程为代表的生物技术时代的到来,特别是以“无性繁殖”为核心的基因克隆技术的发明,尤为生动地昭示了这一问题。总言之,黄金大米事件折射出了公众对科学技术伦理失范的一种无奈和忧思。

第一,科学的技术化造成了科学伦理内在向度被拉平和道德底线的隐逸。技术化成为现今科学活动的一种真实样态,它不仅使科学理论的进步呈现出日新月异的局面,助推了科学理论自身的自我更新能力,而且使科学理论独步于人类现代的日常生活世界,甚至膨胀为人类精神信仰的根本之维。但正如庄子所云:德有所长,形有所忘。科学的技术化趋向在促进科学理论快速进步的同时,也在不断内耗着科学原初以真知为终极目标的内在自洽性法度,使之最终沦为一种缺乏内在坚守的单向度的技术活动。与此相应,科学伦理的底线也变得日趋模糊。在黄金大米事件中,面对基因技术潜在的巨大“社会”效益,科研组不惜放逐科学的严肃性、公正性和批判性精神而进行的隐瞒真相试验,这一事件生动说明了科学技术伦理的退化现实。对于以科学为信仰的现代社会而言,这一事件的影响无疑是深刻而沉重的。

第二,技术的功利化或资本化使得科学退化为控制人类生活世界的工具。现代技术之所以能够驾驭科学,并使之沦为控制人类现实生活世界的工具,问题的关键在于资本逻辑的大行其道。作为人类历史实践的创制物——资本完全遗传了人类的贪婪本性,在市场经济自由环境的助推下,它更加肆无忌惮。“它通过内部的吸收聚集和外部的疯狂扩张,把人类现实生活世界的一切因素,如劳动力等人力资源,具体实物等自然资源,以及国家机器、法律体系等制度性存在,以及宗教观念、道德习俗、律法契约等精神性存在,都纳入到资本生产的体系之中来加以整合、加工和利用,它犹如一架疯狂运转的机器,无止境地追求自我增殖,则是其运转的最高原则。”[7]62正是在资本“以太”的烛照下,技术逐渐超脱了人类理性的现实控制而转化为一种自在的存在物,资本与技术的交合乃是现代性社会的突出特点。黄金大米风波之所以会引起如此轩然大波,其根本症结即在此,以表象观之,它貌似是一项科学的社会公益活动,意在补充儿童(或民众)身体的某些营养因子。但深入探察便可发现,转基因产品商标专利的持有者多是一些盈利性经济实体(公司),它们经营转基因技术及其作物种子的研发与推广,其目的都是为了追求资本利润的最大化。这标明了转基因科研活动内里的资本秘密。在拉美和亚洲一些发展中国家,转基因种子公司进行的所谓转基因棉花、玉米种子革命,已充分证实了其追求资本私利性的本质。由此不难理解,国内民众何以会对转基因技术及其农作物持有如此深重的“偏见”。所有一切无不暗示了民众之于转基因科学及科学研究者自身责任伦理沉沦的一种隐忧。

综上,在资本逻辑大行其道的现代社会中,资本、技术与科学的交互拱卫关系构成了现代社会物质进步的重要推动力量,而科学技术的功利化取向也导致了科学观念内在张力的“崩坏”和科技伦理的“失效”。湖南黄金大米事件生动说明了现代性社会中科技伦理“中空”的“窘境”。在科学规范、国家法规和道德律令的“监控”下,黄金大米科研组竟对弱势群体进行“冠冕堂皇”的“人体”试验,其卑劣操行无疑会加重民众对转基因农作物,甚至转基因科学的“惊恐”和“阙信”,导致“科学”信仰时代的文化伦理危机。

(三)黄金大米风波透显出的文化伦理之殇

文化伦理指的是文化活动中所包蕴的伦理旨趣和伦理意志,它构成了文化活动自在性深度基础,是文化形成、存在与发展的内在根基与价值统摄。法国哲学家阿尔贝特·施韦泽从历史发生学的视角指认了文化的伦理本质,他指出“就其本质而言,文化具有双重意义。文化既实现于理性对自然力量的控制之中,也实现于理性对人类信念的控制之中。”前者表征为物质文明进步,而后者则体现为伦理精神进步。相较而言,“伦理的进步是本质的和确定的进步,而物质的进步就不那么本质,并且具有双重性。”[8]62转基因技术及其农作物的降世对于人类社会文化冲击,其致命之处在于它解构了以自然伦理秩序为基底建构的传统文化伦理精神,使人类不得不在直面“虚无”中重新思索人之安身立命的终极问题。众所周知,中国传统文化一直被视为一种“生”文化,天人相应的“和合精神”乃是此文化的基本理念。《周易》讲“天地之大德曰生”(《易·系辞专》),“生”即是天地之本性。“生生之谓易”,生生是道之本质,是宇宙大千世界中普遍流行之生命世界的根本。“生”既是天地宇宙之德性,亦是人世存续之根本,天地阴阳二气的交感相合,人世男女二体的构精化生则是“生生”之道的本真呈现。“天地烟蕴,万物化醇,男女构精,万物化生”(《易·系辞下)。总此,天人互动之“生”的文化模式和系统构成了中国传统文化伦理的要义所在。具体来说,以“夫妻”和“父子”为主的“家族”血缘宗法关系,乃是中国传统“生”文化模式的一种基本样式,其精髓在于不同性体的有机结合,一种“和实生物”的文化精神。史伯在《国语·郑语》中指出“夫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以他平他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归之。若以同稗同尽乃弃矣。”[9]240转基因技术及其农作物的横空出世则完全冲决了传统文化根底的“和实生物”理念:

第一,转基因农作物乃是转基因技术成功内爆自然生态秩序,绝断自然固有进化链条的结果。与传统沿循“师道自然”的传统技术相比,转基因技术的突出特点在于:它通过基因——自然界之密码——的转移、修饰和重组,来消解自然自身的局限性,建构一种“优化”的自然世界。这说明转基因作物的生产机制实为一种“逆”自然进程,是对“天人相应”和“天人合一”自然伦理秩序的“反叛”。它以技术的单向度本质叠加方式,取代了自然的系统进化机制。对于以后者为基础的中国传统文化来说,转基因技术则是一种致命挑战,克隆羊的出现无限放大了这一问题。因为转基因的无性生殖原理直接冲击了以男女两性相合为基础的自然血缘伦理,以及由此推而广之的整套社会文化伦理观念,使以血缘宗亲为核心的“社会”和“家庭”伦理遭遇了前所未有的危机,也使整个社会文化面临着“去根化”的冲击。

第二,转基因农作物是现代生物技术反叛和超越传统自然育种技术的结果。与传统育种技术完全依赖于客观自然环境的进化机制相反,转基因技术的基础则是现代科学的乌托邦理念,它取消了自然的主导性,确立了人的中心性。但以“人”“易”“自然”的技术观并没有完全消解技术自身的悖逆性。诚如绿色和平组织指正的那样,转基因理论并不能证明自身的自洽性,也不能证伪自身的局限性。这说明了转基因技术自身也不能完全肩负起重构社会伦理的重任。除此,以技术为核心的文化观与伦理的内在追求之间构成一种难以消解的二元悖论:前者突出的是一种单向的进步发展理念,强调的是外在的使用价值,这从客观上直接断绝了作为伦理的自反性命脉,导致了伦理精神的同质化、肤浅化和无根化。吕埃尔深中肯綮地指出“现代人的精神状态完全为技术价值所支配,他的目标仅仅由通过技术获得的进步和快乐来表现。在选择中的现代人已并入到技术进步中,他的本性已经被它改变,他不再是处在关于判断和选择的传统的自由状态”,而仅能是面对“占有一切或一无所有”的抉择[5]60-61。当今的消费文化、娱乐文化和时尚文化等无不是此等阙如了伦理观照的“技术文化观”的真实写照。

综上,湖南黄金大米事件折射的不尽是民众对转基因农作物质量安全的一种担忧,也是对转基因技术行为伦理规范中空以及更深层面文化伦理沉陷的一种焦虑。从根本上讲,人实为一种文化性存在,德性伦理则是人类文化存在的本质根据和自足性基础,而以天人和合为基础的德性文化伦理,在日渐高涨的转基因农作物研发热潮中,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危机与挑战,毫不讳言,这才是造成转基因农作物研发困境的根本因素,也是我们当前所有思考和行动的真正切入点。

三、交往伦理与责任伦理:转基因农作物研发困境治理的有效出路

毋庸讳言,转基因农作物的研发困境实质透显的是以生物技术为核心的现代科学文化观的一种内在危机。近代以来,伴随着人类理性的普遍启蒙和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人类自身的主体性得以无限高扬和极度膨胀,它逐步取代了文化传统中以超人类意志形象出场的神秘“自然”和大全“上帝”角色(此即现代科学所引以为豪的“理性”祛魅“神话”话语)。现代科学在驱逐了人类生活的形而上“实体”观念之后,也使人类彻底走向了一种唯科学技术为精神旨归的文化形态。而后者在资本大行其道的现代性话语中,逐渐沦为了一种以资本为核心的技术文化观。客观上讲,它也导致了技术研发的伦理审查程序,更多的是一种以资本生殖快慢为指向的知识伦理,而非一种关照人类精神生存基底的文化伦理。换言之,科学共同体之于“知识”话语权力的“垄断”意志乃是现代技术伦理的核心内容,而技术研发的现实“受益者”——广大民众(包括人文工作者)——的心声则完全旁落于技术伦理的框架和内容体系之外。湖南黄金大米风波所突现的转基因农作物研发危机无不是这一垄断性知识话语伦理的一种写照。为此,要治理转基因农作物研发的伦理危机,首先要引入积极的“对话伦理”或“交谈伦理”观念,以此彻底消解现代科学技术自说自话的“知识伦理”。

(一)哈贝马斯“对话伦理”的主旨及其对转基因农作物研发的积极意义

“对话伦理”(discourse ethics)又称商谈伦理,是哈贝马斯在研究交往行为与道德伦理关系时提出的。在哈氏看来,对话伦理是建基于一种现实的、理性的交往共同体之上的伦理形态,其核心原则是交往主体在所有交往实践(或冲突)中的平等性和公正性。在交往共同体中所有人都能够平等地参与对话、自由地证明自己的观点,并在一种自由辩论、平等协商的对话过程中形成共识。这不仅意味着对话伦理是源自于交往共同体中现实的人的理性,而非先验意志;而且也说了要以对话、理解、平等和民主的立场,而非强权、暴力、传统总体性或终极同一性的“普世主义”来解决不同交往实践中道德价值冲突问题。从根本上说,其实质乃是一种立足于文化多样化、异质性立场之上“共同规范”:“整体和同一性的建立并不必然意味着抹杀差异与个性,取消对话的多元性,相反,是建筑在对个性和多元性的承认之上的。但承认多元性和个性决不意味着异质多元的对话可以不遵守任何规则,可以超越语言交往的有效性要求[10]。”对话伦理的引入具有积极的建设意义:

1.湖南黄金大米试验对受验者知情权的漠视,不仅反映出科学对人之基本生存尊严观照的阙如,更突显出其以“物化”方式来处理自然和人类生命世界的“强迫式”症候。而对话伦理通过对于不同交往主体之商谈平等性角色的强调,有助于打破转基因研究中科学话语的“独断”,使其摆脱理性主义的“主客”“强迫式”关系,进而使之代表更加多元多样的交往主体的价值追求。

2.湖南黄金大米试验对科学研究客观性的无视,既暴露出科学工作者对基因科学自身合法性的不自信,更隐约显现出转基因技术运用中科学团体与商业团体之间可能的复杂利益缠绕关系。对话伦理通过对不同交往主体利益多元化、文化多样化追求的推重,有利于消解转基因农作物研发中对于物性价值和经济利益的偏执情结,破解以资本增值快慢为基准的单向度的技术文化逻辑,使转基因农作物研更加符合人类社会“和而不同”的发展理念。

3.湖南黄金大米试验对科技伦理底线的践踏,不仅预示了基因科学研究之伦理观念的“中空”,更昭示出技术现代化社会中人类伦理的普遍“虚置化”、“虚无化”现实。对话伦理通过对宇宙世界中不同文化样式、利益主体、生物群落之间的公正和平等对话,建构了一种世界多元机体交互观照、彼此制约的,具有较强接受性和实践性性的基本伦理规范,进而有效填补了因科技信仰“崩解”而出现的文化伦理“空场”问题。

(二)汉斯·约纳斯“责任伦理”的主旨及其对转基因农作物研发的建设意义

如果说“对话伦理”突出的乃是对人类当下(包含过去之维)生存的一种“近距离伦理”关照。那么,“责任伦理”强调的则是对人类未来(含现在之维)生存的一种“远距离伦理”关怀。在《责任原理:技术文明的伦理研究》一书中,汉斯·约纳斯针对现代技术自身所内蕴而又难以克服的二元悖逆特征进行反思基础上,把责任原理(如对大自然、人类未来等负责)视角引入了伦理学,使责任伦理成为了现代伦理学研究的中心。人类为何要生存?何以要对未来人类负责?通过上述两个发问,约纳斯把问题的根本直指人类过去、现在和未来生存所须臾不可离弃的自然界。在对自然之目的性和价值性的本体论证明中,他为人类责任伦理学确立了一种深邃的“形而上”理论根基和实践动力。立基于此,约氏通过技术风险的“忧患启迪法”来测度、限制和规范其发展,从而使之为人类的整体的未来生存负责。就此,约纳斯“责任伦理”之于转基因农作物研发的启示在于:

第一,黄金大米事件不仅反映出转基因作物研究对人之存在根本的德性人格的“遗忘”,也凸显出其对自然界既有生存秩序理解的片面和肤浅。转基因农作物已打破了生物学的群种属科目之间的自洽界限,实现了不同层次物种的“杂配”,由此可能造成更加难以预料的自然生态危机。而责任伦理主张自然世界如同人类社会世界一样,都具有自身独立的目的和价值,要求我们的任何行为都必须以不伤害自然和真正尊重自然为前提。对自然自在性的尊重,也就是人类社会的自我敬重,而人与自然存在的共生相契性模式,利于消解了转基因农作物研发的科术崇拜观念。

第二,黄金大米试验所标榜的以丰富和均衡人体营养结构的“长远”目标,也难掩其对“物性”以及人类中心理念执迷的短见。责任伦理主张科学研究要以为自然和人类未来后代负责为己任,不能急功近利,更不能因利忘义。就此,责任伦理通过对科学研发中“物性”(物理)研究与人文观照、当前利益与长远价值的均衡发展的突出,有利于矫正转基因农作物研发中以“物性”压制“德性”,以人类宰制自然世界的“工具理性”主义。

第三,黄金大米事件实质乃是以科技为支撑的人类中心主义文化观的一种内在危机。以转基因为核心的生命再造技术不仅解构了传统文化伦理精神,也摧毁了科学神话本身。而以“敬畏生命”为主旨,以观照自然与人类遥远未来为根本的责任伦理,则通过对自然之自在目的性和价值性的强调,祛除了现代文化观中的理性至上神话,进而为人类新型文化伦理的建构指明了道路。

综上,当前转基因农作物研发所遭遇的伦理困境实质是以科学技术化为核心的现代性文化观内在精神的一种分裂,后者内蕴的主体与客体、人与自然、科学与人文的分殊对立模式导致了自然世界、人类社会和整个宇宙世界的紧张与危机。转基因农作物的研发就要从系统文化观切入,解构以科学技术为先导、以人类为中心和以当下为关切的现代性发展理念。而哈贝马斯的对话伦理和汉斯·约纳斯的责任伦理中有关不同交往主体的平等性、公正性和责任性、发展性思想,为转基因农作物研究真正走向人与自然、物性与德性、科学与人文交互观照的和谐发展道路提供了重要思想借鉴。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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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张永军,吴孔明,彭于发,等.转基因植物的生态风险[J].生态学报,2002,22(11):1 951-1959.

[5] 郭丽萍.湖南黄金大米试验背后:转基因食品是否安全仍无结论[EB/OL].http://news.xinhuanet.com/f- ood/techan/2013

YANG Lan-tao1;AN Na2

(1.School of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2.Teaching Affairs Office,Xian Jiaotong University,Xian 710049,China)

Abstract:The event of golden rice in Hunan province has profoundly reflected the overall ethical dilemma of transgenic crop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which takes the crops as the axis of the ecological crisis, the anomie of ethics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and cultural foundation “nothingness”. In their essence, it is the crisis of spirit that modern technical culture has contained the binary oppositions between subject and object, ration and humanity. Based on comprehensive contemplation of nature, technology and people, the modern diagnosis and treatment on ethical dilemma of the transgenic crop research has to be cut into the perspective of system culture and strike the root of cultural ethics. It has provided undoubtedly an important inspiration for the current problems that Habermas's discourse ethics with the core of fairness and equality of the communication body and Hans Jonas's responsibility ethics which is responsible for the survival of future generations and the nature. The transgenic crop research must deconstruct modern cultural ethics which takes human as the center, regards science as the driver and considers the current as the concern point, and constructs the harmonious ethics which interacted between human and nature, science and ethics, contemporary era and future generations.

Key words: genetically modified corps;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dilemma; ethical solu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