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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田园梦的悲喜剧性破灭

2013-04-29王文婧

语文建设·下半月 2013年5期

王文婧

摘要:菲利普罗斯是美国当代犹太小说家中的杰出代表,他的《美国牧歌》讲述了犹太移民瑞典佬,其美国田园梦的悲剧性破灭。小说是一首罗斯式的挽歌,罗斯在嘲讽对美国梦的伤感怀念和人们面对瑞典佬崩溃时的无能为力时,将笑声与痛苦,喜剧与致命严肃结合了起来。

关键词:《美国牧歌》 田园梦 悲喜剧性

Karl Marx Famously曾写道,历史会重复两次,第一次作为悲剧,第二次作为喜剧。这两种元素弥漫于菲利普·罗斯的《美国牧歌》中,但在这里,悲剧与喜剧并不是顺次发生的,而是令人惊奇地同步发生着。罗斯的伟大之处在于他能够轻易地把他们融合在一起,并让它们以惊人的程度与方式相互影响着。

《美国牧歌》的主人公塞莫尔(瑞典佬)是美国犹太移民第三代,中学时代的体育明星,二战期间的战斗英雄,后来接手家族手套厂成为成功商人,住进了历史悠久的乡间古屋,还娶了美貌的“新泽西小姐”为妻,可谓实现了“牧歌式的美国梦”。正当他们顺利融入美国社会时,越南战争和国内激化的矛盾打断了这一进程。塞莫尔的女儿梅丽成为激进的反越战分子,用炸弹炸死了四位无辜的人。妻子也转而投入了邻居乡绅的怀抱。最终塞莫尔在无尽的追问与悔恨中走向死亡。小说以重大历史事件为政治社会背景,“展示美国梦的破碎和传统的分崩离析过程”。[1]是什么导致了瑞典佬美国梦的破灭?有批评家把瑞典佬与约伯和李尔王相提并论——他们的苦难都来自女儿的背叛。这部小说是对已逝美国梦的罗斯式的哀悼。尽管小说的严肃性显而易见,但它依然同样夹杂着夸张与戏仿,是喜剧与致命严肃的结合。

一、瑞典佬:只是一个快乐的约翰尼·阿普瑟德

大多罗斯小说中的悲喜剧性是由于它们的人物想要否定他们本身。《美国牧歌》中的瑞典佬想把自己与自己的犹太传统分离开来,而成为他之外的人——一个被同化的美国人。作为资本主义的典型成功商人,瑞典佬却把自己想象成传奇故事中的早期拓荒者形象约翰尼·阿普瑟德。“约翰尼, 他是我最喜欢的人。他不是一个犹太人,不是一个爱尔兰天主教徒, 不是一个新教基督徒。不,只是一个快乐的美国人、高大健壮、面色红润、幸福快乐。”[2]他过于热情的内心独白既感人又荒谬。

人们可以联想起典型形象约翰·查普曼——来自美国东北部的传教士苗圃工人,他向中西部的拓荒者们出售或免费分发苹果种子,使苹果园遍布中西部地区。约翰尼的慷慨与活力创造出一个愉快、慷慨,希望与自然和人类和谐相处,视所有人为朋友的形象。在瑞典佬从乡村的百货商店走回他在郊区的房子途中,他兴高采烈地想着这个自然之子。拿着报纸和购物袋,他挥动着双臂,想象着把一把把的种子撒到土地上。它的另一讽刺性在于——或许罗斯本人也并未意识到——近来学者们认为约翰尼·阿普瑟德的苹果之所以广受欢迎是因为它们被用来制成烈性苹果酒。

另外,瑞典佬把自己想象成是一个居住在新泽西乡村的乡绅。我们很容易从此联想到一部世界名著中的角色Leopold Bloom,一个把自己想象成犹太乡绅的白日梦梦想家。Bloom也乐于想象一种乡村地主式的生活,有着精致的房子和地主法官般的名声。他在想象中度过了许多快乐时光,但他从未把这种幻想变为现实。他清楚地知道乡绅生活和他的现实需要并不相符。但瑞典佬不同。他的梦想同样荒谬,却更致命,因为他按照幻想构建了自己的现实生活。瑞典佬的愿望是喜剧性的,因为它们建立在不现实的基础上。他没有作为乡绅生活的任何文化与历史根基。毕竟,他的乡村理想不是以一个自给自足的农场为基础的,它是以一个城市资本家为自己“选美皇后”的妻子提供资金饲养比赛用牛为基础的。这种冒险的投资行为在一个以农业为主的乡村社会里是愚蠢而荒谬的。

二、反田园的手套制造厂

瑞典佬的田园梦想与他在纽瓦克女士皮件公司的工作地点形成了讽刺性的对比。作者在从对田园梦想的描述转向瑞典佬的父亲娄退休前在公司的情景时,似乎有意强调了这种不和谐中的滑稽。与田园景象形成强烈对比的是娄把自己安置在机器工人的中间,以便监督工匠。在女工维吉的描述中,娄被描述成“像帝王一样居于拥挤不堪的蜂房中心,蜂群在他身边忙来忙去”。[3]

娄对物质世界而非田园的关注在描述娄在制革厂的情景时得到了更生动的阐释:“制革厂兼有屠宰场和化工厂两种臭气,总在浸染熬煮肉类和对皮料拔毛去脂。……摆着巨大木桶的房间像洞穴一样昏暗,满地都是泔水,野人似的苦力们身穿厚重的围裙,手拿铁钩和棍棒,把满载的大车拉来拉去,将水淋淋的皮料绞干挂起。在十二小时一班的劳作中他们被迫像牲口一样忙个不停。这里污浊不堪、臭气熏天,红色、黑色、蓝色和绿色的染料水泼洒一地,碎块的皮子到处都有,地上尽是油洼、盐堆和大桶的溶剂。”[3]娄的工厂和瑞典佬对田园生活的幻想之间形成了一种喜剧性的讽刺。而另一种讽刺则是尽管这种制革场景与田园景象完全相反,但手套业的成功正是实现田园梦想所必须的物质前提。

除了与乡村田园景象形成对比外,手套厂在小说中还扮演了另一种角色。对手套厂历史的描述反映了瑞典佬及其祖先的工作观,它的衰败是老城镇悲剧性衰败的一部分。“它与瑞典佬的个人悲剧紧密联系在一起,象征了犹太民族美国梦的灾难性毁灭”。[2]手套工人并不只是在流水线上机械拧螺丝的工人,他们必须精确无误地缝制。手套业也不只是工厂主对利润最大化的追求,它是人类社会进程的一个重要象征,是资产阶级难以重现的美德。它的消失与田园景象的消失一样,增添了小说的失落感。

三、梅丽的讽刺性转变

瑞典佬美国梦的一个主要破坏力是梅丽,她的愤怒与暴力和瑞典佬对田园生活的向往同样极端,她对家庭与国家的憎恨与她父亲的热爱同样强烈。梅丽口吃了许多年,精神病医生、言语矫正师与诊所都没有治好她,而暴力行为却纠正了她的发音,她在参加反战运动后成了一位善辩的演讲家。“她安放了第二颗和第三颗炸弹后,装配炸弹就成了她的专长。……口吃就是在那时候消失的。她玩炸弹时从不结巴。”[3]

梅丽童年时的房间里挂着“气象员格言”的标语:“我们反对白鬼子的美国的一切美好和正统的东西。我们将掠夺、烧掉和摧毁。我们将给你们的母亲带来噩梦”。[3]增加这种喜剧性效果的是梅丽自身的巨变。随后她抛弃了她的军事恐怖分子身份,变成耆那教的教徒。她专注于净化以释放出禁锢在身体内的灵魂;遵循自我饥饿的礼仪。在她住的破房子里,瑞典佬发现了新的格言:“我决不杀生,不管是纤细渺小的还是粗俗丑陋的,活动的还是静止的。……我厌恶获取人所不与的东西,不管是从村庄、城镇或山林,不管多与少、大或小、生物或非生物。”[3]在多年的野蛮暴力活动后,梅丽却戴面罩以“在呼吸时不伤害空气中的微生物。”不洗澡因为“尊重所有的生命形式,包括寄生虫。”

瑞典佬对他失而复得的女儿的反应制造出了一种喜剧与悲剧间的巧妙平衡。他所看到的是“身着衣物的稻草人,瘦骨嶙峋的样子。那是极其贫困的农家院落里生命的象征,不过是滑稽模仿出的人的模型而已”。瑞典佬拒绝相信梅丽作为一个军事“预报员”的经历——杀死四人,如今又变成耆那教徒。他坚信:“整个故事都是谎言……这故事是一幅讽刺画,一幅令人感动的漫画。”[3]瑞典佬对成年女儿的失望与女儿小时候他们愉悦的父女经历形成了对比。童年时,父亲在女儿的卧室给她讲约翰尼的睡前故事。而喜爱这个故事的梅丽也天真地对故事给出回应:“谁是他的妻子?”“多恩。多恩·阿普瑟德。那就是他的妻子。”“他有孩子吗?”“他当然有孩子。你知道她的名字吗?”“什么?”“梅丽·阿普瑟德!”……“他到处撒下种子,随便落到哪里的土地上……一棵苹果树长起来,就在那里。”[3] 梅丽由富裕资产阶级家庭中的乖乖女变为第三世界里的复仇天使,而后又转变为追求“完美的灵魂”的宗教苦行僧,其中的讽刺不言而喻。

四、二十四小时牧歌

在感恩节晚宴上,瑞典佬和他的天主教妻子,她的父母以及他的犹太父母欢聚一堂。而当我们细心观察这一场景时,我们会感到悲伤与喜剧的交融。在严格意义上,我们关注感恩节——那些远离迫害,享受宗教自由和平等机遇的早期定居者们欢聚一堂进行庆祝的节日。这种早期移民对自由与繁荣的梦想在19世纪吸引了更多的欧洲移民来到美国,利沃夫一家只是他们的一员。

但这种本应盛大、感人的庆祝活动却退化成了利沃夫一家与多恩的天主教父母间的礼节性晚餐。祖克曼一改高度严肃的语调,转而戏谑性地解释道:“毕竟只是一年一次大家才相聚,并且是在这种中性的无宗教色彩的感恩节,大家都吃同样的食物,没有谁溜出去吃可笑的东西——没有古吉尔,没有苏式冷鱼,没有苦草,只有大火鸡。供两亿五千万人吃——一只巨型火鸡把所有人喂饱。”[3]这个场景的喜剧效果可以媲美于乔伊斯在《一个青年画家的肖像》中描述的圣诞晚餐场景。祖克曼把晚宴描述为“美国最美妙的田园牧歌,持续二十四小时”。在这二十四小时里,“暂时停止所有冤屈和怨恨,不止是德威尔家和利沃夫家这样,而是美国所有不相信他人的人们都这样。”[3]然而这最美妙的田园牧歌也只有在一年一次的感恩节聚餐上,人们用礼节应有的耐心相互容忍24小时。揭开田园牧歌的表面,是人与人之间脆弱的关系和难以弥合的种族信仰的分歧。

五、结语

在《美国牧歌》中,罗斯在他的伟大史诗中试图构建天堂和它的崩塌。在小说的第一章“乐园追忆”与最后一章“失乐园”中,这一点得到了强化。罗斯的挽歌,描绘并重构了纽瓦克已逝的威夸依克地区和美国人瑞典佬的悲剧性失去。这部小说是一首罗斯式的挽歌,罗斯在嘲讽对美国梦的伤感怀念和人们面对其崩溃时的无能为力时,将笑声与痛苦,喜剧与致命严肃结合了起来。

参考文献

[1]王守仁.新编美国文学史(第四卷)[M]. 上海: 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 2002: 264.

[2] Safer, Elaine. Mocking the Age: the Later Novels of Philip Roth [M]. Albany: 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Publishers, 2006: 80.

[3]菲利普罗斯,罗小云译.美国牧歌[M].南京:译林出版社, 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