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企深层次合作机制研究
2013-04-29骆震波罗俊
骆震波 罗俊
摘 要: 校企合作是技工院校发展的必然趋势,是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技工院校生存和发展的内在需要。学校在实施合作过程中,遇到了一系列困难和困惑,制约了校企合作的深入开展。建立良好的合作运行机制,需要政府、学校、企业等多方共同努力。文章在总结实施校企合作尤其是常州冶金技师学院经验的基础上就构建良好的校企合作机制作探讨。
关键词: 校企深层次合作 合作机制 常州冶金技师学院
校企合作是技工院校谋求自身发展、实现与市场接轨、大力提高育人质量、有针对性地为企业培养一线实用型技术人才的重要举措,校企深层次合作的探索与实践研究是解决专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在实施校企合作的过程中暴露出了一些深层次问题,如共赢合作机制的建立等,已成为制约技工教育发展的瓶颈,这些矛盾的解决直接关乎高职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和技工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如何构建合作双方利益互惠的、互动的、共同发展的长效双赢机制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校企合作办学是技工院校重要课题,成为技工院校的主要办学模式。常州冶金技师学院前身为宝钢集团常州冶金机械厂技工学校,多年来一直实施校企合作,在机电专业校企深层次合作方面有着一定特色,取得显著成效。
常州冶金技师学院依托周边诸多大型企业的教学资源优势,与宝菱重工机械有限公司、常州东芝变压器有限公司、梅特勒-托利多(常州)称重设备系统有限公司、常州腾星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小松(常州)机械有限公司等多家大型企业签订了合作协议,积极倡导和不断探索校企合作、产学研结合的开放式办学模式,完善合作机制。长期以来致力于将现代化的企业管理和文化融入到本专业的各项教学管理中,将先进的机电一体化技术应用于教育教学工作的全过程,形成了理论教学、企业专家讲座、技能训练、下厂实习,顶岗实习和就业有机结合的教育链。实现了教学与企业对接,专业与岗位融通,技术与工作结合,学生就业就是员工的培养目标。实施了按教学目标,学生分阶段工学交替有针对性实习,并以模块化教学为主体;以岗位技术与完成生产任务同步考核为教学模式。逐步使学生身临其境地感受企业管理要求,熟悉先进生产设备,接触企业众多的产品和工艺。从而达到教、学、做三者合一的高度统一,实现学校教学与企业岗位的零距离对接。
1.当前校企合作机制存在的问题
近几年,我院积极实施校企合作,广泛开展订单式培养,建立校外实习基地,邀请企业参与课程开发、专业建设、人才培养计划设计等工作,在共建生产性实训基地方面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制定了校企合作章程、管理办法等。学院从上到下对校企合作的重视程度和认识性不断提高,通过不断尝试,也确实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随着校企合作工作的深入开展,在实践中我们遇到了一系列的困难和困惑,这些困难和困惑正是制约多数技工院校校企合作的共同难题。主要是政府缺乏有力的财政和政策支持,企业行为短期,学校偏重利益,没有形成长远的人才培养目标和校企合作机制等。
1.1缺乏共赢机制。一些企业有需要就要求学校派学生实习,经济形势不景气时就不提供岗位,学校没有更多话语权,常处于不利地位。在校企合作中能否获益是企业能否长期参与校企合作的关键,只有这样才能发挥企业在校企合作中主动性。
1.2缺乏政策和制度支持。虽然我国现在高度重视校企合作,各校也开展了试点,但有关校企合作的法律法规、优惠政策、鼓励政策尚不健全,政府也未建立专门的校企合作的协调机构负责设计、推行校企合作,很多项目主要由学校在推动。
1.3合作深度层次浅。学校运作机制和企业运作机制、校园文化与企业文化存在较大差异,二者难以真正融合,使校企之间的合作层次和受教育者从学生到企业人的角色转变受到一定制约。按照合作的深度,有人把校企合作分为三个层次:一是浅层次合作模式。学校专业方向按企业所需确定,并在企业建立实习基地,签订合作协议,建立合作指导委员会。二是中层次合作模式。学校为企业提供咨询、培训等服务,建立横向联合体,建立由知名专家参加的专业指导委员会,制订切实可行的专业教学计划,确定专业能力结构,根据企业的需要进行人才培养。三是深层次合作模式。企业与学校相互渗透,学校针对企业的发展需要设定科研攻关和研究方向,并将研究成果转化为工艺技能、产品和经营决策,扩大整体效益。企业也主动向学校投资,建立利益共享关系。目前,多数技工院校仍属于浅层次的校企合作模式,深度不够,远未形成可持续发展的校企合作的良性循环机制。
1.4学校自身条件不足,企业积极性不高。技工院校提供的服务难以满足企业的需要,学校自身实力不强,学校硬件设施、师资等实力弱,科研能力不强,不具备服务企业的能力,制约了校企合作的开展。
2.构建良好的校企合作机制
校企合作特别是深层次合作,涉及政府、企业、学校、受教育者和家长等多个方面,为达到有效的合作效果,建立长期的、可持续发展的校企合作关系,建立良好的运行机制,需要政府、学校、企业等多方的共同努力,构建多层次校企合作机制。
2.1政府主导机制。校企合作实际上是学校与企业之间的一种资源交换,单靠学校一方主动出击解决不了根本问题,也很难保证校企合作的长效性,需要政府宏观调控,需要政策的引导和财政的支持。政府在推進校企合作中发挥主导作用: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构建一套刚性有制约机制的法律保障体系,把企业参与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作为其应尽义务,明确企业参与教育的责任、义务和权利;协调有关部门制定鼓励校企合作的激励政策,落实资金扶持政策等,调动学校、企业参与合作的积极性;发挥在学校和企业之间的桥梁作用。
2.2校企互利机制。校企双方应建立多形式的互利机制,调动校企双方的合作积极性。(1)校企共管机制。积极吸纳学校办学利益相关方共同管理学校,特别是吸纳相关企业参与学校事务的管理,使相关企业成为学校管理的主体之一,在学校事务的治理中有充分的话语权。(2)信息沟通机制。建立多样化的校企合作信息沟通制度和平台,及时把握企业参与学校办学的利益诉求,这是有效开展校企合作的前提。(3)利益分享机制。学校和企业作为独立的利益主体分别有各自的利益诉求,技工院校应寻找并把握校企双方的利益结合点,围绕校企利益结合点设立多样化的合作项目,以服务企业换取企业服务,真正实现合作共赢。(4)情感促进机制。学校领导和教师应采取多种形式建立并维护与合作企业领导和技术人员的良好人脉关系,促进校企全方位、深层次合作。
2.3校企合作的保障机制。校企双方要为校企合作提供相应的政策保障,制定管理制度,建立有学校、企业和学生共同参与的人才培养质量监督和评价管理办法。如建立相关基础文件:《合作办学协议》、《专业建设委员会章程》、《校企联合共建实训基地协议》、《校企合作协议书》、《校企合作咨询委员会章程》、《校企合作咨询委员机构》、《冠名班、订单式培养协议》、《实习培训基地协议》、《学生顶崗实习协议》、《教师培养计划》、《企业专家兼职教师考核办法》、《企业员工培训协议》、《合作办学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校企合作产品开发协议》等。建立新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与评价标准,企业参与课程标准的制定和质量监控,课程评价标准必须将教育标准、企业标准和行业标准统一起来。为此,我校与江苏移动常州分公司联合开设计算机网络应用专业时,不仅签订了合作协议,移动公司还参与了专业开发建设,对专业标准、开设课程、技能鉴定考核、学业评价等各方面都提出了具体要求。
2.4完善工学结合培养人才的机制。工学结合技能人才的培养模式,是被实践证明了的一种高效、高质培养技能人才的模式。通过工学合作、工学交替的合作方式使多方获益,利益共享,为实现可持续发展,还要完善校企双方共担的人才培养机制。一方面要注重内涵建设,提高技术开发与服务能力,走产学研发展之路,改革传统课程体系,培养企业、社会急需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另一方面要注重工学结合社会环境的构建,明确企业在技能型人才培养中的地位、责任与义务,调动企业参与人才培养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从而实现工学结合人才培养的良性循环,保证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培养的可持续发展。
技工院校的校企合作要有新思维,走双赢之路,我们要探寻有利于企业利益和学生利益的校企合作新机制,开展长期合作。校企合作中要注重学校在学生培养中的主导地位,把系统培养学生的岗位工作能力作为校企合作的衡量标准。与企业界做朋友,解决好合作中可能出现的矛盾,为学校获得更多的合作机会,为学生提供合适的岗位选择,达到共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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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张建春,殷志扬,程培罡.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研究[J].现代教育管理,2013(02).
课题项目:本文系2013年度常州市技工院校市级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机电专业校企深层次合作的探索与实践研究”的研究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