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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化视角下的农村文化建设研究

2013-04-29孟芳

理论导刊 2013年6期
关键词:政府职能小城镇城镇化

孟芳

摘 要:城镇化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现代化程度的重要标准,小城镇建设是农村城镇化的重要推动力量。农村城镇化必须包含农村文化建设的发展,但目前我国在农村城镇化过程中存在的“同构化倾向”、乡镇成人社会衰落、村庄消失速度加快、政府职能缺位与错位等问题阻碍了农村文化建设的发展。为此,需要通过合理定位和规划城镇发展类型、推动农村劳动力的就地转移、转变政府职能等方面的努力,推动我国农村文化建设健康深入发展。

关键词:城镇化;小城镇;“同构化”;农村文化建设;政府职能

中图分类号:F3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7408(2013)06-0090-03

城镇化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小城镇建设是农村城镇化的重要推动力量,对于周边农村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辐射和引领作用,特别是可以提高农民的文化层次,对于农村文化建设具有重要价值。但当前,农村城镇化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给农村文化建设的发展带来了很多新的难题,迫切需要我们认真研究和解决。

一、城镇化与农村文化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首次提出了“城镇化”的概念。虽然学界对于城镇化的界定各异,但总体而言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第一,农村人口向城镇地区集中,实现农村人口的非农化;第二,农村非农人口和非农产业发展的比重提高;第三,城镇数量的增加和规模的扩大;第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提高,农民的生活方式、价值观念等日益城市化。农村耕地的不断减少、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不断增加和乡镇企业的蓬勃发展是我国城镇化的重要背景。合理推进城镇化建设,可以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提高农业生产效率,扩大内需,推动农业、农村和农民的现代化。我国城镇化发展呈现出起步晚、推进快的鲜明特点。2003年以来,我国的城镇化进程进入高速发展期。2011年4月国家统计局发布的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66557万人,占总人口的49.68%;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67415万人,占50.32%。同2000年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3.46%。[1]但我国城镇化还存在着几个主要问题:第一,小城镇建设规划不合理,与小城镇建设相关的配套改革滞后;第二,农村城镇化滞后于工业化;第三,农民的土地合法权益受到不同程度的侵害。尤其是,我国城镇化惊人的发展速度是建立在环境的破坏和城市的低成本扩张的基础之上。

与此同时,要看到城镇化过程必须关注并有效推动农村文化建设。农村文化建设主要包括农村社会发展过程中的思想道德建设、公共文化服务、文学艺术创作、民族文化保护、文化设施建设、文化人才队伍建设、文化发展保障措施等。城镇化和农村文化建设是相辅相成的关系。小城镇可以提高农民的文化层次,充分发挥其作为农村文化中心的作用。一方面,小城镇体系的最基层——乡镇是农村文化建设的重点,要充分发挥乡镇文化建设对农村文化建设的导向和辐射作用。只有真正做到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心下移,才能更好地保证农民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丰富的文化生活。但乡镇文化基础设施落后、现有文化资源浪费、文化活动欠缺是乡镇文化建设存在的最主要问题,因而,乡镇恰恰也是农村文化建设的难点。另一方面,农村文化建设的发展可以促进城镇化规模的不断扩大,特别是文化产业的发展可以促进经济收入的增长及人的全面发展,进而推动城镇化的深入发展。城镇化的问题最终是解决人的问题,而人的问题归根到底是人的全面发展问题,文化建设是解决人的全面发展问题的重要途径。在城镇化过程中,农村文化建设对于规范人们行为习惯、提升社会凝聚力的作用是其他要素无法替代的,特别是对于提高农民思想道德素质、改变落后的生活方式、提升城镇化的质量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二、城镇化存在问题及其对农村文化建设的影响

1.小城镇的同构化倾向:农村文化建设机遇的流失。小城镇的发展是中国城镇化率水平不断提高的重要推动力。我国小城镇主要是指县级市(县城)、建制镇和集镇,具有数量多、地域分布广、基础设施投资成本低、有建设潜力等优势,但也有规模小、建设水平低、布局分散、功能不全等劣势。小城镇截留的部分较高素质农村劳动力,是将城市先进技术、观念、知识和文化传递到广大农村地区的重要传播者。按费孝通先生的观点,小城镇的发展模式应该是自上而下的民间化模式。但我国小城镇的发展具有典型的政治——经济型的建设特点,在地方政府部门、不同个人、群体和组织利益的驱动下,小城镇建设存在着较为严重的形式主义和盲目开发等问题,造成了不同程度的资源浪费,进而影响了小城镇的可持续发展,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的发展也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结构趋同是当前小城镇建设中存在的一个重要问题。在城镇化过程中,各个城镇都是政治中心、经济中心和文化中心,而且重工业、轻工业也是一应俱全,重复建设,资源浪费,同构化倾向明显,直接导致了小城镇发展缺乏后劲。小城镇同构化倾向的主要原因在于,各地在制定小城镇发展规划时缺乏实事求是的调研和论证,忽视各地发展的实际特点,一哄而起,千篇一律。小城镇是周围农村的文化中心,城镇化的同构化倾向使得周围农村文化建设丧失可贵的发展机遇。

2.乡村成人社会衰落:农村文化建设主体的缺失。小城镇发展的直接动力是乡镇企业的发展,其直接决定着小城镇建设的成败。乡镇企业的兴起带来了农村人口的聚集和小城镇规模的不断扩张,极大丰富和完善了小城镇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功能,为农村发展积蓄了重要力量。乡镇企业从20世纪80年代初进入快速发展期,但从90年代后期开始,随着市场环境的变迁和自身优势的逐渐丧失,特别是国家优惠政策的逐步取消,乡镇企业效益连年下降,发展环境亟待改善。特别是随着乡镇企业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的调整,其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的空间越来越小,妨碍了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迅速转移。[2]在快速城镇化过程中,由于户籍制度日益宽松,越来越多的农村年轻人也选择在城市工作或安家落户,他们的外出削弱了乡镇和村庄发展的中坚力量,更重要的是削弱了地方农民文化的根基。此外,农村的传统文化一般由中老年传承,如红白喜事的具体操作,农村的传统手艺也主要由农村的中老年人掌握,但随着这部分人的不断老去和离世,而城镇化的大潮使得大量的农村青壮年进城打工,农村传统文化的传承出现了断层,农村文化建设出现了较为严重的主体流失问题。乡镇成人社会的衰落阻碍了农村文化建设发展的进程,而滞后的、缺乏吸引力的农村文化建设又会阻碍城镇化的深入和可持续发展。

3.村庄消失速度加快:农村文化建设根基的削弱。《中国统计摘要2010》统计数据显示,从2005年到2009年,全国村民委员会数目逐年减少,平均每天有20个行政村消失,全国每年减少7000多个村民委员会。在城镇化过程中,一些村庄肯定会随着人口的大量外移而消亡,村庄减少是城镇化不可避免的结果,但一些地方政府简单地认为城镇化就是要集中居住,加快了传统村庄消失的速度。住房的现代化是农村城镇化的重要方面,但农村城镇化绝非外在的、浅层次的建设。据媒体报道,由于一些地方政府存在着政策误解与认知偏差,在推进农村城镇化的过程中出现了为数不少的赶农民“上楼”的行动,大量村庄在撤并行动中消失,客观上加速了农村社会的消失。这不仅给城市发展带来了新问题,也给农村发展制造了新危机。从农村文化建设的角度来看,必须要保护村庄,不少村庄都有自己的文化价值,具有鲜明特点的地方文化产品。村庄消失速度的加快,削弱了农村文化建设的根基。在我国社会转型的复杂形势下,农村城镇化速度也应该控制在农村社会的可承受范围。

4.政府文化管理机制不顺:农村文化建设主导力量的缺位与错位。从20世纪80年代年大规模的“乡改镇”到90年代全国普遍的乡镇合并,再到21世纪的第二次乡镇合并,很多地区的小城镇建设规划不断修改,缺乏严肃性和可持续性,更无法律保障。县、市的乡镇数量缩减,乡镇行政机构也进行了合并调整,但政府的文化管理职能却尚未理顺,客观上造成了一些原有乡镇文化设施规划得不到落实,原有文化资源未充分整合利用,导致不少乡镇文化设施流失或闲置,影响了当地农村文化建设的顺利开展。在农村城镇化过程中,政府确实存在着“重城市,轻农村”、“重经济、轻文化”的问题。长期以来,我国公益文化设施建设都是以城市为重点,农村最基本的水电路等建设都需要自己的投入才能完成,更谈不上对农村文化设施的充分投入。乡镇文化站是国家设立的、最基层的群众文化事业单位,是农村文化建设的重要窗口,具有较强的地域性,但一些地方却要求全县乡镇文化站统一标准进行设计,忽视各地在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上的特殊性。我国地域辽阔,广大村镇地区分布着不同历史时期遗留下来的历史古迹,但近年来,在城镇化建设中由于保护不当、盲目改造,为数不少的文物古迹遭到不同程度的开发性破坏。在经济落后地区,一些农民将古建筑的一些部件拆下来,卖给城里人做装饰品,也使部分历史文化资源遭到破坏。[3]

三、城镇化视角下农村文化建设的路径选择

1.小城镇的异构化:合理定位小城镇发展类型。从1986年开始,对于小城镇发展类型的问题,费孝通先生经过广泛的调查和比较提出了小城镇发展模式的概念,并总结出几种不同的传统模式,即“苏南模式”、“温州模式”、“珠江三角洲模式”。在他看来,小城镇发展模式是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的关键所在,并以分类法总结了吴江县域集镇的5种类型,即第一种类型是农村商品流通中心(震泽镇),第二种类型是农村家庭手工业中心(盛泽镇),第三种类型是农村政治中心(松陵镇),第四种类型是农村休闲、文化和旅游中心(同里镇),第五种类型是农村交通枢纽(平望镇)。这种划分方法为小城镇发展模式的选择提供了合理的借鉴。

我国的城镇化途径应是多样化的,各地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有自己的特点,根据这些特点合理定位小城镇的发展重点,确定小城镇的发展类型是解决小城镇发展结构趋同问题的重要途径。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应该充分发掘和利用当地资源,建设具地方特色的新型小城镇。小城镇建设应根据本地区位优势、资源条件和人口规模等情况,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合理发挥城镇的个性和特色,明确小城镇的功能,科学规划并合理定位小城镇的发展类型,丰富小城镇的内涵,形成有独特区域功能的专业化城镇。小城镇发展特色是小城镇深层次内涵的体现。一些地方做了有益的尝试,云南省有关部门在旅游小镇的建设中提出了民族文化建设型、历史遗存保护型、生态环境营造型、特色经济培育型、复合型五种开发模式。[4]小城镇发展的合理定位有助于更好地整合乡镇和村庄的优势文化资源,建设当地农村文化。

2.劳动力的就地转移:留住农村文化建设的主体。费孝通先生认为,我国农村城镇化不是简单地走把农民集中到城市里去发展工业的路子,而要把工厂办到农村和乡镇里去,在工农相辅、共同繁荣的基础上,使广大农民脱贫致富,实现农民的就地转移。在他看来,很多进城打工的农民只是寄居在城市,他们的根仍在乡村。小城镇并不会离农村太远,将农民留在当地村庄和乡镇打工,不仅可以使他们家庭的联系不易被割裂,而且可以为当地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发展提供重要的主体保证。我国东南沿海一些城镇化发达地区,如福建省泉州市、广东省东莞市、江苏省昆山市,农村人口并没有出现大规模向城镇迁移的现象,而实现了“就地城镇化(In situ urbanization)”,也就是农村人口的就地就业。

通过大力推动小城镇和村庄的个体、私营、联营、股份合作经济等多种所有制经济的共同发展,可以将很大一部分小城镇和村庄青壮劳动力留在当地工作,解决失地农民的就业问题,也能为农村文化建设留住更多年轻人才。当然,农村劳动力的就地转移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而是一项系统工程,它需要各地政府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合理布局产业发展;需要地方政府部门合理的政策引导和舆论宣传;需要政府部门制定宽松、公正的政策,鼓励、引导小城镇和村庄个体、私营经济的健康发展;需要乡镇和农村劳动力转变观念,认识到进入大城市打工并非唯一的、最佳的出路;需要对乡镇和村庄的劳动力进行必要的培训,以便能够为地方企业提供合格的劳动力;需要城市对于乡镇和村庄企业的发展提供更多的资金技术支持与交流合作。

3.政府文化职能的完善:强化农村文化建设主导力量的文化职能。乡镇是小城镇体系的最基层,政府部门加大对乡镇文化基础设施的投入对于农村文化建设的辐射和带动作用是非常重要的。财政部已明确提出,把主要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项目、公益性文化活动纳入公共财政经常性支出预算,支持城乡文化一体化发展,重点向农村倾斜,设立专项资金,支持惠民工程和乡村文化活动,这对于农村文化建设而言是一个重大推动。农村文化建设有了资金保证,就能够有效推进农村文化资源的保护、农村文化产业的发展和农村图书馆、文化馆(站)的免费开放。乡镇文化站是联系乡镇和农村文化建设的重要桥梁,要加大对乡镇文化站的经费投入,提高乡镇文化站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待遇,要让他们多下到农村去,宣传农村文化政策,多组织些农民需要的文化活动,了解和反映广大农民的文化需求,把乡镇文化站建设成服务农村文化建设的重要平台,特别是要杜绝形式主义,保证有限的文化资源能够充分投入到农村文化建设中去。农村历史文化古迹的保护也是农村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农村城镇化过程中一定要注意保护农村历史文化古迹,而政府则是这项工作的重要责任主体。保护农村的历史文化古迹应该严格执行《文物保护法》,确定保护范围,把历史文物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积极吸引多方力量参与农村文物保护。通过保护农村历史文化古迹来推动农村文化建设,并促进农村城镇化的深层次发展。

4.把农村建设得像农村:保护农村文化建设的根基。从世界范围的城市化进程来看,“逆城市化”是城市化发展到一定水平的必然结果,城市化发展到一定水平后,由于交通拥挤、污染严重等城市问题的压力日渐增大,一些城市居民会重返乡村生活,而且会有更多的人选择去农村消费农业和农村文化。由此,城市的各种功能,如文化中心、居住和休闲娱乐等功能逐步向有条件的中小城镇及乡村分解。因此,农村的城镇化必须考虑到“逆城市化”的发展趋势,“逆城市化”的过程不是对农村原有文化的否定,而是在保护乡村固有优秀传统文化基础之上的城市与中小城镇、乡村彼此之间优势互补、良性循环的过程。农村是一个国家或地区文化的重要基础,更是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农村有自己的文化特质,农村文化也有着自己的价值系统。保护村庄文化、把农村建设得像农村是农村城镇化的应有之义。在农村城镇化的过程中,从农村文化建设的角度来看,把农村建设得像农村,应该主要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是保护原有农村有益的休闲娱乐的文化活动形式,要合理挖掘与开发农村地方传统文化特色,积极发展农村文化产业。二是合理保护与发展农村的固有建筑文化,农村建筑文化也是农村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农村建筑的城市化、村庄的消失并不是农村城镇化的必然内容。农村的城镇化并不是简单的集中居住、以地换房和农民上楼,不能按城市的建筑文化去建设农村。农村城镇化绝不应该是外在的、浅层次的建设,而应该是内在的、深层次的提高。农村文化建设就是农村城镇化建设中内在的、深层次内容,它对于农村居民素质的提高和农村社会的稳定具有重要价值。

参考文献:

[1]国家统计局.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发布[EB/OL].

(2011-04-28).http://www.stats.gov.cn/zgrkpc/dlc/yw/t20

110428_402722384.htm.

[2]曹宗平.中国城镇化之路——基于聚集经济理论的一个

新视角[M].人民出版社,2009:117.

[3]仇保兴.当前我国小城镇发展的困境及其对策[J].城镇

化研究,2003,(11).

[4]刘涛.浅论文化产业对农村城镇化的影响[J].小城镇建

设,2010,(5).

[责任编辑:宇 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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