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引导信教大学生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适应
2013-04-29孙清潮
孙清潮
摘 要:孙中山先生的宗教信仰实践具有不同于世俗教徒的显著特点,如重精神轻形式,不墨守基督教的神学信条而崇信救世革命者的耶稣,对基督教教义的解释有利于时代进步和社会发展,集宗教信仰与政治信仰于一身且相得益彰,反对西方列强利用宗教对中国进行精神侵略等,这对我们正确引导信教大学生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适应颇有启发。
关键词:大学生;孙中山;宗教信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18-0364-04
大学生的宗教信仰一直是个敏感问题。之所以敏感,是因为在大学这个以马克思主义无神论教育为主旋律的地方,近年来却有越来越多的青年学生开始喜欢、甚至皈依了宗教。就我目前接触到的相关调查报告而言,其比例最低的是7.4%[1],最高的达21.3%[2],如果按照2010年全国高等教育在校大学生总数2 385万人推算,这一群体大致在176万—508万人之间,而同年全国在校大学生党员总数是251.2万人,这种现象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思考。
面对这样一个大学生群体又是一个比较棘手的问题。之所以棘手,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高校许多教育工作者缺少相应的宗教知识,不懂得怎样引导信教学生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适应,要么得过且过,放任自流,要么视其为思想上的异己,政治上的对手,不惜以行政手段阻止其信教,凡此种种,都有可能引发与信教学生的矛盾,埋下突发事件的隐患。原国务院宗教事务管理局局长叶小文先生谈到宗教问题的“突发”特征时指出:“偶然的小事,星点的火花,或因互不相让迅速升级,或因官僚主义处置不当激化矛盾,或因意见不统一,当报不报、当断不断而贻误时机,很快由小事变成大事,由大事酿成乱子。”[3]所以,引导信教大学生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适应,有助于从源头入手,对信仰危机进行有效干预,从而阻断突发事件的发生,这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需要,也大学教育工作者应尽的义务。
引导信教大学生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适应,首先要正确认识大学生中不断升温的“宗教热”。当前,我国正处于一个大变革大发展大转型的特殊时期,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剧和国际间文化交流的日益频繁,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这种变化既包括显性的变化,也包括隐性变化,即人们精神领域的变化,“宗教热”就是其中诸多表现之一种。
引导信教大学生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适应,要在面对信教大学生时必须有明确的态度。一要让信教学生明白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宗教信仰自由是宪法赋予每一个公民的基本权利,理应受到尊重和保护。同时,信教的公民和不信教的公民在权利和义务上是完全平等的,不能厚此薄彼。二要让学生明白相应的法规和纪律,特别是要明白宗教活动只能在经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进行,校园内的各种宗教活动都是违反法规和纪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对此都有明确规定,我们要引导信教学生认真学习,把宗教信仰和宗教活动装进法制的笼子。
当然,法律是无情的,条文也是枯燥的,但在大学生教育管理中,需要法律法规的无情和枯燥,更需要教育者的温情和引导;前者有时可能会让师生间剑拔弩张,后者往往会化干戈为玉帛。所以引导信教大学生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适应,不仅是个政治问题,也是方法问题。怎样引导信教大学生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适应呢?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在宗教价值观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间找到一个契合点,孙中山先生后期的宗教信仰实践对我们颇有启发。
第一,孙中山先生是一位品德高尚的基督教徒,也是一位伟大的革命者,他的思想与言行,自始至终保持着对耶稣救世精神的理想主义信仰。以他1894年正式走上民主革命道路为标志,其信仰可以分为前后两个阶段:
前期,即1894年以前,孙中山对基督非常执着甚至痴迷。他1878年(13岁)随母赴美投奔长兄孙眉,并在孙眉资助下先后在檀香山教会设立的几所学校读书,其间受宗教教义熏染,对基督教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在有意接受洗礼时,遭长兄反对,被遣送回家乡广东香山县(今中山市),但这并没有动摇孙中山的信仰。不久入香港教会学校拔萃书屋学习,其间结识了美国传教士喜嘉理(C.R.Hager),并告诉喜嘉理说“基督之道,余固深信,只是未入教”[4]。于是在喜嘉理劝说下,毅然接受洗礼而正式加入基督教,自此终身没有改变信仰,直到1925年去世。长兄孙眉闻讯,令他返回了檀香山,并以断绝资助相要挟,试图逼孙中山与基督割绝,但孙中山不为所动,不改初衷[5]75,遂于1885年4月返回香港,入西医书院读书,毕业后一边行医,一边继续从事宗教活动,并于1891年3月在香港参与发起成立了教友少年会,亲自撰写了《教友少年会纪事》一文,详细阐述了教友少年会设立的缘起与宗旨,得到喜嘉理牧师的好评,断言他一定能够成为“当代著名之宣教师矣!”[6]14。
后期,即1894年正式走上民主革命道路以后,他的宗教信仰从形式到内容都有所改变。长期追随孙中山的早期革命家冯自由在《革命逸史》一书中说:“余在日本及美洲与总理相处多年,见其除假座基督教堂讲演革命外,足迹从未履礼拜堂一步”[6]12,他自己也说:“我不是属于教堂的基督教徒,而属于耶稣的基督教徒”[7],对基督教“只心中崇拜”[8]。所以,“作为教徒革命家,他信仰基督教的经历方式与内容都与世俗教徒有所不同而独具特色:他入教之初笃信基督教,走上革命道路后,他对基督教的信奉重在精神而轻形式;他长期采取了不参加教堂礼仪而存内心信仰的方式;他不怎么信仰神化的上帝而崇信作为革命救世者的耶稣;他不恪守基督教义中的神学信条而取其济世救众人的积极内容。”[5]77即便在生命的最后时刻,孙中山卧病在床,弥留之际,仍然不忘留下这样的遗言:“我是一个基督徒,受上帝之命,来与罪恶之魔宣战!我死了,也要人知道,我是一个基督徒。”“我本是基督徒,与魔鬼战斗40余年,尔等亦当如是战斗,更当信靠上帝”[9]。其对基督虔诚奉献、至死不渝的精神可见一斑。
信仰重在精神而不在形式,是孙中山后期宗教信仰实践的首要特点。走上革命道路以后,孙中山从来不去教堂,不做礼拜不过宗教节日,但内心始终保持对基督的信仰。
孙中山不去教堂的主要原因,是他所从事的革命事业决定的。好友徐谦曾问他:“既为教徒,何以不赴礼拜堂做礼拜?”孙中山说:“我做革命之事,教会怕我连累,就和我疏远,从此礼拜堂就没有我的足迹。及至民国成立,革命告一段落,但我已成习惯,也不到礼拜堂去。虽然不到礼拜堂,但我的信仰从未改变,我的祈祷始终未间断”[10]6-7。可见,孙中山虽没有在教堂履行宗教的繁冗礼仪,但他的宗教信仰,却不因人生的起伏和革命的成功与否而改变。他在政治上遭受挫折时,常常借宗教来平慰心灵的创伤。1896年,孙中山流亡英国时,被清政府驻英国公使馆阴谋绑架,险遭杀害,后经他的英国老师等人的全力营救才得脱险。后来孙中山写了一篇《伦敦蒙难记》,这样描述基督带给他的精神慰藉:“此时唯有痛心忏悔,恳切祈祷而已。一连六七日,日夜不绝祈祷,愈祈愈切。至第七日,心中忽然安慰,全无忧色,不期然而然,自云其祈祷有应,蒙神施恩矣!”[11]
信教大学生主要任务是在校学习,但有时学习时间难免会与礼拜时间发生冲突,在面对是要去教堂还是去教室的时候,很多人其实是很纠结的,那么,孙中山先生重精神轻形式常祷告的宗教信仰实践,给了我们打开纠结的钥匙。只要心存信仰,大可不必在乎去了几次教堂,读了几页经文。重要的是精神上的信仰,即信仰耶稣救世、宽容、团结、自由、平等、博爱等精神,并把这些精神化为乐于奉献、敢于担当、善于包容的实际行动,化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伟大智慧,为民族复兴做点实实在在的事情。
第二,对所信内容有所取舍。作为一个基督徒,孙中山并不墨守基督教的神学信条,而是根据自己的革命需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
一取耶稣的革命精神而敬仰之。他说:“犹太人在耶稣未生之前,已经被人征服了。及耶稣传教的时候,他的门徒当他是革命,把耶稣当作革命的首领,所以当时称他为犹太人之王”[12]。纵观孙中山一生的革命实践,可以发现基督教早期的革命精神对其影响之大。
二取耶稣的奉献精神而实践之。在孙中山眼里,耶稣是人而不是神,所以,他始终把耶稣当作一个革命者、一个英雄来学习,积极践行耶稣济世救众的奉献精神,崇尚耶稣为救赎世人而宁愿自己被钉在十字架上的高尚人格,所以他说:“耶稣之理想为舍己救人,革命之理想为舍己救国,其牺牲小我,谋求大众福利之精神,原属一致。”[13]
三取犹太教(基督教前身)的民族主义精神而奋斗之。孙中山年轻时,“读《旧约》至摩西导引以色列族出埃及到迦南乐土记,眉飞色舞,拍案大叫,我孙逸仙岂不能令我汉族脱离鞑虏而建新国乎?”他晚年还以此激励教友“担负约西亚之责任,以救此四万万人出水火之中而登之■席之上”[14]。表明孙中山希望像以色列英雄摩西、约西亚那样,率领本民族摆脱异族的奴役之理想,构成他反对清政府统治、反对帝国主义奴役的民族主义之主要内容。
纵观孙中山的宗教信仰,更多的是注重宗教道德层面的内容,而对宗教纯神学层面的内容,不仅不拘泥信守,而且会站在科学立场上加以分析。例如,他当年在接受了达尔文的进化论后,就舍弃了基督教神学中关于上帝创造了地球并在6日内创造了人的说教,完全用进化论的理论来解释宇宙和人类的起源。他说:“今日人类的知识,多是科学的知识。古时人类的知识,多是宗教的感觉。科学的知识,不服从迷信,对于一件事,须用观察和实验的方法,过细去研究,研究屡次不错,始认定为知识。宗教的感觉,专是服从古人的经传。古人所说的话,不管他是对不对,总是服从,所以说是迷信。就宗教与科学比较起来,科学自然较优。”[15]316所以,不墨守神学信条,而专注于宗教道德实践,成为孙中山先生宗教信仰的一个重要内容。
宗教道德本质上是社会道德在宗教里的反映,它包含了人类社会普遍的道德规范和社会公共道德准则,对维系社会伦理秩序起到了积极作用。十八大所倡导的“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宗教道德里都能找到意义的源头。如基督教“十条诫命”中的“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不可贪恋别人妻子和财物”是与“和谐、诚信”等息息相通的;佛教的“诸恶莫作,众善奉行”、“众生平等,不滥杀生灵”以及伊斯兰教的“乐善好施、扶危济困”是与“文明、友善”等一脉相连的。所以,从宗教道德入手,通过正确引导,这些宗教道德完全可以成为信教学生的行为规范,成为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途径。
第三,对教义做出有利于时代进步和社会发展的解释。孙中山先生的宗教信仰是为革命理想服务的,他对基督教义的解释顺应了当时推翻清政府专制、建立共和国家的革命潮流。
孙中山把基督教徒所宣扬的救世思想,概括为“仁”,认为基督教皆以牺牲为主义,救济众生,这种精神就是宗教家的“救世”之仁,慈善家的“救人”之仁,就是革命家的“救国”之仁。他说“救世、救人、救国三者,其性质皆为博爱”[16]22。这是对基督教“救世”这一基本教义符合时代大潮的解释,成为他的政治追求和革命理想。他说:“社会主义者,人道主义也。人道主义,主张博爱、平等、自由,社会主义之真髓,亦不外此三者,实为人类之福音。”又说,民生主义的目标“就是要全国人民都可以得安乐,都不致受财产分配不均的痛苦。要不受这种痛苦的意思,就是要共产”。“人民对于国家不只是共产,一切事权都是要共的。这才是真正的民生主义,就是孔子所希望的大同世界。”[11]108孙中山力图以“博爱”思想,求得“世界大同”,让世人和谐相处,共同发展,成为一种与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息息相通的社会理想。南京总统府有许多孙先生亲书的“博爱”这两个字,这是他一生题词最多的两个字。据统计,孙先生一生题字共469件,其中“博爱”两个字占了64件[17]近乎八分之一。
对耶稣所宣传的天国主义,孙中山及其追随者认为就是革命。孙中山去世后,家属和朋友在北京协和医院礼拜堂为其举办基督教式的家族葬礼,好友徐谦在为孙中山信仰所做的证道中说:“耶稣是一大革命家,追随耶稣,必须革命。”他认为世界大部分基督徒都“没有明白耶稣所宣传的天国主义是‘世界革命……惟有孙中山先生追随耶稣,标明三民主义,实行革命,才算是真基督徒。”[18]孙中山曾在病榻上握着徐谦的手说:“我是基督徒,上主遣我为我国人民和罪恶奋斗。耶稣是革命家,我也一样。”[19]
从宗教教义入手,努力从思想上探寻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适应的解释,是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的核心。宗教的基本教义尽管有其稳定性,但宗教在其传播的过程中,由于与不同民族、不同文化之间产生相互交流和融合,所以各民族对其教义思想的阐释会不断地发生变化。如佛教自印度传入中国后,与中原文化相结合成为汉传佛教,与藏族文化相结合成为藏传佛教。基督教“在其经典形成之后,依然不乏奥古斯丁、马丁路德等基督教神学思想家的创造与努力,其思想成果成为基督教教义的重要组成部分。”[20]
信教大学生跟世俗教徒的不同之处,就在于他们是大学生,有知识,有文化,高素质,对教义的理解会更加科学而全面。所以,引导他们对宗教教义做出符合时代进步,有利于社会和谐的阐释,对于激发他们爱教又爱国的热情非常重要。现在有那么多大学生走进教堂,许多人其实是很盲目的,他们未必通读宗教典籍,未必愿意字斟句酌地去理解教义,往往去了几次教堂,听了几次讲道,抓住了一鳞半爪,就以为领悟了意旨,不晓得其对社会、对国家和民族是否有益,这种现象是非常可怕的。
第四,政治信仰和宗教信仰并存一身且相得益彰。孙中山首先是一个革命者,其次才是一个基督徒,尽管两种信仰并存于一身,但他的宗教信仰始终服务于革命理想,
孙中山说:“余于耶稣教之信心,随研究科学而薄弱。予在香港医学校时,颇感耶稣教之不和伦理,固不安于心,遂至翻阅哲学书籍。当时余之所信,大倾于进化论,亦未完全将耶稣教弃置也。”[21]正如有学者评价的那样:“尽管他是一个基督教徒,却不影响他成为进化论者和革命家。恰又正是因为他是基督教徒,使他产生博爱平等,心向大国的革命理想,进而促使他常保旺盛的永远革命的奋斗精神。”[22]
孙中山认为,宗教和政治关注对象范围不同,但可以相互提携。他说:“宗教的主义是讲将来的事和世界以外的事,我们的政治主义是讲现在的事和人类有切肤之痛的事。宗教是为将来的灵魂谋幸福的,政治是为眼前肉体谋幸福的。”[15]567又说宗教“能增进道德观念,使吾人尽具纯净之爱国心。”[23]而“国家政治之进行,全赖宗教以补其所不及……希望大众以宗教上之道德,补政治上之不及。”[24]447虽然依靠教会的力量可以“消邪伪于无形,培道德于有基。”[25]78但是,“单靠宗教之信仰力,不能维持人类社会,不能够和人竞争,必要政治修明,武力强盛,才可以和别人竞争。”[25]所以,在孙中山看来,宗教信仰更多是个人的事,而政治信仰更多的是国家的事,是与国家权力、政体,司法等联系紧密的事情。宗教更多涉及个人心灵,追求的是未来心灵的幸福,政治更多关乎国家大事,是国家的前途和命运。
孙中山先生从革命政治家的角度深刻剖析了基督教的本质和作用,所以,在其一生的革命实践中,始终以国家利益为重,宗教信仰始终服务于推翻清政府专制统治、建立民主共和国家这一政治使命,这是他不同于一般信徒的显著特征。看来,宗教与政治不是天敌,宗教信仰和政治信仰也不是简单的“有神”与“无神”的二元对立。我们要引导信教大学生处理好二者关系,使宗教信仰与政治信仰相互提携,对国家各尽其责。当前,实现民族复兴的中国梦就是我们最大的政治信仰,我们既不能因为信仰宗教而阻碍了自己对科学的探索,也不能因为相信科学就否定宗教。
第五,反对西方列强利用宗教进行侵略和渗透。孙中山虽然承认基督教在中国的传播,有利于启迪民智,改良国人道德人格,但对西方列强凭借国力在中国推行的宗教侵略是大加谴责和无情批判的。
1912年3月,作为临时大总统,孙中山在给教友的一封信中指出:“我们正在谋求中国实行宗教自由,而在此新制度下基督教必将昌隆繁盛。”[24]231而他之前在复函上海基督教美以美会时警告指出:“外国传教士传教中国者,或有时溢出范围,涉及内政……有一二野心之国,藉宗教为前驱之谍。”[24]66他在《中国国民党为九七国耻宣言》(1924年9月7日)中一针见血地指出帝国主义“用政治力和经济力来掠夺中国人的物质还不算,又用宗教来耗夺中国人的精神。一班神甫牧师依仗着他们的国力,包庇教民,干预词讼,欺压其教以外的人,无所不至,受其虐者忍心刺骨。”[26]所以,孙中山一方面主张传教信教自由、政教分离、独立办教,不受各帝国主义的羁绊,另一方面明确表示反对列强利用宗教干涉中国内政,无论在当时还是现在,都具有强烈的现实意义。
我们知道,近代基督教在中国的传播,是在西方列强迫使清政府所签订的一系列不平等条约的保护下进行的,在这种情况下,天主教和基督教在中国的发展主要依靠的不是它自身的力量,而是帝国主义的国家力量,帝国主义用武力强迫清政府接受包括传教、建立教堂在内的特权,一些西方传教士为西方列强在华获取利益提供情报、充当翻译和向导,成为侵略者的耳目和帮凶。如今,作为帝国主义强加给我们的一系列不平等条约早已废除,但敌视社会主义的敌对势力还长期存在,图谋西化和分化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西方反动势力一刻也没有消停过。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大国与罗马教皇联手,利用宗教搞垮了波兰,加剧了苏东剧变,现在又借我国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之际,企图利用宗教对我们国家进行“和平演变”。美国《时代周刊》驻北京记者站站长大卫·艾克曼在他2003年出版的新书《耶稣在北京——基督教怎样变革中国并改变全球力量均衡》中声称:“中国龙很可能被基督羔羊所驯服”,预言基督教在中国的传播将“改造中国”,“使中国成为美国的下一个盟友”。对此,我们要教育和引导信教大学生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明辨是非,谨防迷失方向,做到爱教与爱国、爱党和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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