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大学生应当具备的责任意识探析
2013-04-29何冰周长美
何冰 周长美
摘 要:责任意识反映了一个人的精神境界和思想品德,是人的一种自我感受和内心体验。责任意识并不是人类与生俱来的,它是人类对责任的一种认识,并履行责任这一过程的中心环节中产生的自律、自觉的一种约束力量。当代大学生作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国家和社会对他们有着更多的期待,因此,他们应当具备的责任意识应更加明确,主要分为自我责任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
关键词:大学生;责任意识;思想品德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18-0362-02
责任意识也被称为责任感或者是责任心,指的是“个体对自己在承担人类社会和自身发展的责任中做出的行为选择、行为过程及后果是否符合内心需要而产生的情感体验。”[1]它反映了个人的精神境界和思想品德,是个人的一种自我感受和内心体验。从本质上来说,责任意识属于个人的情感,是人类所在社会活动中所产生的一种特有的情感。责任意识并不是人类与生俱来的,它是人类对责任的一种认识,并履行责任这一过程的中心环节中产生的自律、自觉的一种约束力量。温家宝同志曾经与东北大学的大学学生们说过这样的话:“每一个学生首先应该懂得的道理和终身实践的目标,就是热爱祖国并为之奋斗。只有对国家、对人民爱得深,才会有强烈的责任心,才会对国家、人民有献身精神。学生要爱老师,老师也要爱学生。对人民要有真挚的大爱。只有这样,才能成为一个真正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2]可以说,这是对大学生责任意识最好的解读。当代大学生作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国家和社会对他们有着更多的期待,由于他们责任内容的更加具体,他们责任意识的内容也就更加明确,大学生应该具有的责任意识按照承担责任的分类同样也分为两大类:自我责任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
一、当代大学生应具备的自我责任意识
自我责任意识也就是对自身责任的认识,想要成为一个有责任、负责任的人首先就是要自我完善,做到适应社会和人类发展的需要。大学生的自我责任认识就是对自己负责,努力把自己培养成为一个社会整体中的健全的、独立的、完满的、和谐的部分。总的来说,自我责任意识就是要具有珍爱生命、追求人生价值的一种意识,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爱惜生命的意识。也就是说要认识到自己生命存在的意义和价值,做到认识生命、珍惜生命、尊重生命、热爱生命,这是大学生最基本的责任意识。主要有两方面的含义:其一是爱惜生命的意识。人类只有有了生命才能谈到对家庭、对国家、对社会、对人类和对责任的意识。每个人在对自己生命的爱护的原始欲望中产生了最初的责任意识,也就是爱护、珍惜、尊重自己生命的意识。大学生可以说是不但拥有着青春而且具备先进的科学知识,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他们能够创造出比其他的群体更多的社会价值和社会财富。他们对于生命的重视,他们对于生命的责任意识对于整个社会来说具有更大的价值。其二是对保持的人格和尊严的意识。对于人格和尊严的保持的这种意识是对自我的一种肯定的态度,是对爱惜生命意识的延伸,是重视和承认自我在社会价值中的体现。只有具有保持自己人格和尊严的意识,才能体会出自己生存的意义和个性。
二是发展自己的意识。要有崇高的理想,要不断地完善自己,要有正确而坚定的意志。人作为自身行为的责任主体和行为的主人,就要对自己负责,这就意味着人们想要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就必须为自己确定一定的人生理想和行为目标。因此,想要增强当代大学生的自我责任意识就要引导他们树立远大的理想和正确志向,可以说这正是当代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核心内容。人类的生存与发展就是一个不断学习完善的过程,而大学生作为人类社会的年轻力量,他们的学习与发展的过程也可以说是人类学习和发展过程的一部分。作为当代大学生要自觉接受教育,在学习的过程中不断地发展自己、完善自己,在学习的过程中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这也就是说,作为当代大学生,第一要务仍然是学习,一定要认真学习,不断完善自己,力求长进。他们的自我发展将会是国家、社会、人类发展的重要基础。人类的各种活动都受到了个体的好恶或欲求的支配,当这种好恶或欲求符合道德的标准和责任的要求的时候,它就具有合理性,而在这种具有合理性的好恶或欲求下所发生的行为就是德行。反之就是缺德的,甚至是罪恶的。而能够控制我们的行为符合理性的精神力量就是意志。当代大学生只要具有坚定并且正确的意志,并把自身和正确、坚定的意志结合起来,把行动和正确、坚定的意志结合起来,以此来确保自己的行为和思想不会受外界不良因素的影响,能够选择正确的符合人类和社会发展方向的行为方式,从而肩负起自己的责任,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责任。
二、当代大学生应具备的社会责任意识
社会责任意识也就是大学生对于自我之外的他人和社会群体的责任认识。对于他者和社会群体责任的认识内容是极为丰富的,大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对待他人的意识。马克思认为:“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3],每个人都是生活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之中,扮演着不同的社会角色,与他人保持着多种多样的联系,这就要求大学生必须要学会正确认识与处理个人与他人的关系。大学生作为现代社会中具有较高素质的公民,尊重他人的意识是对大学生社会意识最基本的要求。尊重他人必须要做到尊重他人的人格和生存价值,它不但是人与人交往过程当中的一种必要的行为意识,更是一种做人的原则,是一切良好行为道德的基础。因此,作为当代大学生就要从基础做起,在各种社会活动中相互关心、相互尊重,进而进一步培养大学生对待他人的责任意识。社会的发展与进步不是一个人力量能够完成的,而是在全体社会的相互合作、相互激励、相互帮助才得以完成的。这就要求大学生要具有这种帮助他人的意识。帮助他人意识的树立是对大学生道德行为的更高要求,同时也是尊重他人、善待他人的延伸。
二是家庭责任意识。大学生作为家庭的成员,不论承担何种角色,都应该履行自己对家庭的责任,对家庭负责。对家庭负责也是对社会负责的重要表现。因此就要求当代大学生具有孝敬父母、回馈家庭的意识。对于当代大学生来说,父母不但是我们生命的来源,更是我们在成长过程中的养育者和教育者。这些恩情是子女永远无法报答完的。这就要求大学生具有孝敬父母的意识。在《说文解字》中,对“孝”的解释是“善事父母者,从老省、从子,子承老者”[4],也就是说我们要孝顺父母、敬养长辈。作为大学生首先就是要具有满足父母长辈在物质生活上需要的意识,这也是孝的最根本要求。而大学生正处于学习阶段,并不具备提供和满足物质需要的能力,那么也就是要求大学生要具有尊重父母长辈的劳动成果,不相互攀比奢侈浪费。努力学习完善自己,为回报父母的养育之恩打下基础。具有在精神上满足父母长辈需要的意识,就是要求大学生要尊敬、爱戴自己的父母长辈,尊重他们的人格和精神,是孝的更高层次的道德要求。每一位父母都对子女有着很多期盼和期待,而且大学生承载着一个家庭的未来和希望,成才也就成了每一位父母的最大心愿。这就要求大学生要努力学习,把自己培养成对国家、对社会有用的人才,完成父母的心愿。可以说在物质上满足父母长辈生活需要的意识,在精神上满足父母长辈需要的意识和满足父母长辈心愿的意识是当代大学生作为子女所必须具备的责任意识。是对社会、对自然的责任意识的基础。
三是对社会的责任意识。大学生生活在学校、班级、家乡等集体当中,这就要求大学生要具有对集体责任和集体利益的认识,并形成热爱集体的认识。大学生最终是要走上工作岗位,面临就业,因此培养当代大学生树立爱岗敬业的奉献精神是十分必要的。当代大学生只有做到在工作岗位上的无私奉献,才会更好地为社会服务。这就要求大学生具有爱岗敬业奉献的意识。“没有国家,你们就没有名称、象征、声音,也没有权利,不能作为兄弟参加各国人民的行列。”[5]对于每个公民来说国家就是家园,是个人骄傲的源泉,最终的归宿。国家的发展和壮大是需要所有公民的共同努力的,大学生作为国家的未来,他们对国家的责任是历史现实赋予的,他们承担着建设国家的重任。这就要求大学生首先要具有最基础的爱国意识。大学生作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他们是国家的未来,这就要求他们要把自己的前途和命运与祖国的前途和命运紧密联系起来,自觉履行公民责任,增强自身的民族自豪感,把国家的利益放在第一位,自觉树立维护国家统一和实现国家繁荣富强的爱国意识。当代大学生是拥有先进知识、思想和技能的精英阶层,是国家未来的栋梁之材,是为国家服务的中坚力量,这就要求大学生把爱国意识转化为关心国家、建设国家、报效国家、服务国家的责任意识。也只有这样,大学生才会更好地掌握知识和技能,实现国家的富强和民族的复兴。
四是对自然的责任意识。自然界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共同的环境,维护自然环境的和谐还有安全是每个人都不可推卸的责任,而当代大学生作为人类社会的中坚力量更是要做到关心自然,把道德关系拓展到自然界领域,重视人与自然的关系,树立善待生命、关爱自然、保持生态平衡,自觉维护人类生存和发展的环境意识。“人类的整个发展直接取决于科学的发展。谁阻碍了科学的发展,谁就阻碍了人类的发展。”[6]这也就是说大学生作为人类的一员具有对人类的发展不可也不能推卸的责任。“年轻人本来就肩负着一项使命,他们将在大小不同的范围内以自己的学说或者行动,或者以这两者,不断传播他们所获得的教养,处处造福跟我们休戚与共的同胞”[6]。当代大学生担负着运用科学知识推动社会进步的责任,这也就要求当代大学生要具有通过推动科学的发展从而促进人类发展的责任意识。
参考文献:
[1]段志光.思想道德修养教程[M].北京:北京工业大学出版社,2002:342.
[2]温家宝总理与东北大学学生座谈讲话[Z].2007-02-17.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789.
[4]许慎.说文解字[M].北京:中华书局,1995:212.
[5]马志尼.论人的责任[M].北京:商务印刷馆,1995:267.
[6]费希特.论学者的使命人的使命[M].北京:商务印刷馆,19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