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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能与会”的角度分析如何制定“会”的标准

2013-04-29祝芳,赵海侠

体育教学 2013年6期

祝芳,赵海侠

【专题评述】:读了许多同行关于“何为学会”的论文以及参与论坛讨论,心里非常激动和感动。第一,我激动于我们的体育教学人终于开始关注“学理”的问题了,体育教学的研究终于开始进行如此“基础”和“基本”的研究了,我也激动于体育课程理念终于有机会从缺乏“学理”根基的空洞中落地了,体育教法总结也终于有可能从没有“学理”引领的散乱中凝练了。我想,如果“什么是会,如何教会”这样的“元研究”得以长期坚持,我们的体育课程理念、课程目标、课程编制、课程标准以及课程评价都会在“学理”的线索上科学地串联起来,而我们的教学内容、单元设计、课堂教学过程、教学方法和教学评价也都会在“学理”的指导下合理地被设计出来,因此我激动地为这些富有长远价值的论文叫好。第二,我感动,这些论文和讨论虽然还有不少稚嫩,甚至还有个别的跑题,但从中我却能看到许多闪光的东西,很多智慧的思考,很多独特的视角以及很多锐利的指摘,这些都是“学理“这个“元研究”不可缺少的“正能量”,因此,我为这些勇敢的论文、勇敢的思想,更为这些勇敢的体育研究者感动。在激动和感动之后,就是我衷心的希望和期待,希望和期待“体育学理”的研究讨论和论文会由此源源不绝。

(北京师范大学体育与运动学院 毛振明)

摘 要:在现实背景下,研究运动技能“会”的标准是规范体育教学行为,提升体育教学质量的重要课题。本文从“能与会”的角度探讨能与会的含义、意义及标准,认为“能”是学习条件与学习基础的确认,属于会的客观条件,指向构成人体活动的各种能力及影响因素;“会”是学习程度或学习标准的确认,判断是否“会”的核心指标是“方法”的掌握,以动作表现、行为表现为客观观察对象,是对个体在某阶段主体能力、学习状态的描述。制定会的标准应依据“课标制定的目标、内容与要求”,依据客观技术动作的本质特征或是特定规则;依据技术的运用程度。文章同时以接力跑与羽毛球为实例,进行了“会的标准”的具体描述。

关键词:能与会;会的依据;会的标准

《体育教学》于2012年10期刊登了“专家学者畅谈新课改(之九):体育课程改革需要怎样的研究”,其中,毛振明教授提到:什么是“会”的研究:“体育课现在面临着‘十二年什么都教不会的重大困境,各种原因使课程设计者和体育教师们至今对很多运动项目的‘会还说不清楚,因为不知道什么是‘会,当然就不能‘教会,这是体育学科的紧要研究课题。”[1]的确,教学的一个基本问题是,不仅要明确教什么,还应清楚“要教到(或学到)什么程度”。即学习某内容,要达到什么程度才算是学会了、学好了。只有把“那个程度”,即“会的标准”描述清楚了,才能明确教学的方向及评价教学的效益。毛教授提出的这个命题研究的确具有紧迫的现实意义。本文试图从能与会的角度阐述什么是会与不会,能与不能,确定会的标准应该从哪些方面去考虑,以期对会的问题做深入思考。

一、对“能与会”的理解与分析

1.能与会的含义

关于能与会的含义,可以从以下实例中端倪一二:

(1)他能游泳,但他现在不会游。前者指他具有游泳的条件(比如身体结构的合适、没有不利于游泳的疾病等),后者的“不会”可能是因为他还没有进行过游泳的相关学习。反之,将句中的能与会调换:他会游泳,但他现在不能游泳。意指,他已经具备游泳的本领,但现在不能,可能受到了客观条件的限制,比如天气太冷、身体有疾病等等。

(2)一个一年级的学生能前滚翻,但他现在不会。“能”指这个学生具备完成前滚翻的身体条件与认知水平,但他现在不会,可能是因为教师的针对性指导不够、练习时间欠缺,或是该学生存在动作发展滞后的现象等。

(3)一个一年级的学生不会鱼跃前滚翻,那是因为以他目前的体能,还不能学习此类动作,自然就不会。

《现代汉语字典》对“能与会”的释义有:“会”表示学得某种本领。比如,他会走路了;“能”表示具备某种能力或达到某种效率。比如:他病好了,能下床走路了。

结合以上分析,本文对能与会作如下界定:

能——是学习条件与学习基础的确认,属于会的客观条件,指向构成人体活动的各种能力及影响因素,包括:神经系统条件(如感知觉能力等)、物理条件(如关节自由度、肌肉力量)、认知条件(如思维发展水平、心理能力)、经验条件(如相关运动经验)、客观环境(如天气、运动器械、安全设备、师资条件)等。

会——是学习程度或学习标准的确认,判断是否“会”的核心指标是“方法”的掌握,以动作表现、行为表现为客观观察对象,是对个体在某阶段主体能力、学习状态的描述。

当然,本文所谈的“能与会”是针对运动技能方面。虽然,“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均存在着能与会的可能,但体育与健康课程是以学习操作性知识为主的学科,讨论运动技能方面的能与会,是对课程核心内容的学理研究。

2.能与会的关系及影响要素分析

结合前文分析,本文认为能与会在理论上将发生以下关系:a能但不会;b能且会;c不能不会;d不能但会(会但不能)。具体关系如图1。

显然,上述关系中,a需要重点分析,即能的条件具备了,是哪些因素影响了不会;b是事实所期望的;c需要引以为戒,分析哪些条件受限,变得“不能”了;d事实存在,但于体育教学的意义不大,可以略去不论。

重点分析关系a,“能但不会”中的“能”指“学生具备了学会的条件与能力”,而影响其“不会”的因素可从教学的主要要素(教师、学生、环境)为基点进行分析,具体见表1。

3.研究能与会的现实意义

“能”的确认,实际是对学情的研究,研究学生适合学习什么,能学习什么。换个角度说,要制定“会”的标准,首先要分析,这个阶段的学生在这个环境下学习此内容大致具备了怎样的条件、已经达到了怎样的水平。

加涅指出:学习任何一种新的知识及技能,都是以已经习得的、从属于他们的知识与技能为基础的[2]。能与会便体现着学习的累积性与层次性:“能——会——再能(已会)——再会……”“已会”便是下一阶段学习的“能”。如此,判断“方法”是否被掌握了的动作表现、行为表现便是制定“会与不会”的标准,亦是确认是不是可以成为“能”的依据。教学便是不断地确认“能”、达成“会”的过程。如若每个学段明确分工,努力使该阶段的学生在某些运动技能上达到“会”,为下一阶段的教学提供“能”的基础,且在实施中有评价的措施与制度,那么,体育学科也可以很好的杜绝“高中埋怨初中,初中埋怨小学”的层层推诿现象,使每个学段都清楚地知道自己的职责和任务。

二、对“会的标准”的若干分析

1.对“会的标准”的界定

当某人掌握了某技能的方法,表现出面对任务时,能在特定环境下进行独立操作,我们一般认为其“会该项技能了”,比如某人能独立在游泳池里游行5米以上(即在水中不会被动沉入水下)。而事实上,动作与技能“只有更好,没有最好”,比如,同样是会游泳的表现,有的人能展示多种游姿,且游的更经济快速持久,我们往往评价此人“游泳技术很好”或是“游泳水平很高”。可见,“好、高、强、优”等都是建立在“会”的基础上,对技能高低的一种评判。

那么,“会”究竟采取诸如“勉强的会、基本的会”[1]等类似的层级表述,还是仅描述出“最低标准”呢?课程理论指出:课程总得有个基本要求(课程领域称其为“课程的最低标准”),这是每一个学生都必须达到的,否则就难以保证教育教学质量。课程的最低标准不宜过高,应该是绝大多数学生都容易达到的。[2]

本文认为,进行“会”的研究,主要是使教师与学生明确学习的最低标准是什么,运动技能的学习,就是要在“会”的基础上达到“良、优”或是更高的专业水平,这个过程,既需要良好的先天素质,还需要强大的学习动机、足够的练习时间、良好的学习方法、优秀的教师指导等。作为有时间与精力限制,且面向普通学生群体的体育教学,其基本任务是使更多的学生“学会”,在此基础上促使学生“会学”,向“好、优、高、强、精”等更高水平发展。

鉴于以上分析,本文认为,“会”的标准,应界定在“最低标准”的描述上,即达到这个标准方可称为教与学的合格。该标准适合由国家或是省地市级统一制定,有利于一个行业、一个地区进行质量的指导、检测与交流。更高一级诸如“良好、优秀”等标准,则可由地市或县区、学校统一制定,体现地方与学校的特色。

2.制定“会的标准”的依据

制定“会”的标准需要考察“能”的条件,即只有“能做什么、能学习什么”中的“能”是符合逻辑的,“会的标准”才是有意义的。如此,“能”还考察着“学习内容”的合理性,“会”主要描述学习该内容应达到何样的程度,制定“会的标准”便需要考虑以下依据:

一是课标制定的目标、内容和要求,比如运动技能学习方面的下位目标:“掌握运动技能和方法”中指出,水平一至水平四的运动技能学习内容分别是:“基本动作——有一定难度的基本动作和基本技术——技术动作组合——技术的运用”,那么,依此制定的会的标准也应该体现如上的层次性。比如,水平三的学生会运球、会投篮,但他无法将运球和投篮动作衔接起来,如衔接过程中出现走步,出现停步后多次运球才持球投篮等,我们就可以认定其在这个阶段“不会打篮球”。

二是客观技术动作的本质特征或是特定规则,比如,推铅球的动作,是单手的直线推,而非肘关节向前的抛投,如果出现后者,则可认定其“不会推铅球”;比如排球发球,某人虽然能将球经下手击打过网,但未做出抛球后击打,我们就可以认为其“不会排球发球”。

三是技术的运用程度,即某技术能否在特定环境与任务下运用,比如水平五的会打篮球,应该是在一定规则限制以及相互对抗的环境下,能运用运球、传接球、移动等技术获得投篮机会或是给本方队员创造得分机会,而不是只会无人干扰下的运球和投篮。

依据一阐明了不同水平段学习同一类运动技能,其会的标准存在着程度上的差异;依据二主要是针对基本动作、基本技术的会;依据三主要针对运动项目的会。

3.基本动作是否具有会与不会的研究分析

分析1:基本动作没有会与不会。理由:基本动作是建立在功能性动作基础上的,随着神经系统与肌肉骨骼功能的不断发育成熟,为适应生存、生活、运动、劳作的需要,无需经过特别指导而形成基本能力中的具体动作。即只要是正常发育的人,均有能力做出诸如走跑跳投等这些基本动作,即“会”这些动作。

分析2:基本动作存在着会与不会。理由:体育教学的任务与目的是为了使儿童具有更强健的身体和更完美的动作,以适应今后从事更高级的运动,体验更多的运动乐趣。在儿童时期(基本动作发展的关键期),教育者通过各种干预手段促使儿童的基本动作模式更加丰富多样与完美(而不是任由儿童自然发展),将有助于儿童建立更多的“身体知”,利于今后的学习。比如,课标指出:学习多种形式的身体基本活动动作。例如,一年级的儿童“会跑”(承认其“会跑”,是将会的标准设定为“跑的过程中能协同上下肢,做出单腿支撑与腾空相交替的动作表现”),但是否“会多种形式的跑”呢?比如:直线跑、曲线跑、听节奏跑、变速跑、高抬腿跑、后踢腿跑、内拐(外拐)式跑等等,而此处“会的标准”,一是是否做出多种形式(比如能展示3种以上形式的跑);二是做出的动作是否符合该动作的特征(比如,一定速度下完成直线跑30米,儿童是否会偏离该直线)。

关于基本动作存在着会与不会的例子还有:如,在踏步走这个任务中,一年级学生不能根据教师的口令(有速度快慢的变化),做出上下肢异步的协同动作,我们就可以认为其不会踏步走;再如,一个五年级的学生在投远任务中,虽然能将手中的物体抛投出去,但却无法做出投掷臂异侧腿跨长步以形成超越器械的动作,我们就可以确认这个阶段的该名学生“不会”投掷,甚至可以判断为属于“投掷”基本动作发育较为滞后的儿童。

结论:综合以上分析,本文认为,基于体育教学的角度,基本动作存在着会与不会的问题,而且“会”代表着一种质变,代表着某种新的动作模式的习得。从“会与不会”的角度建立学习标准,判断学生的学习结果,有助于教育者以更专业的眼光审视当下儿童的基本动作表现以及向“那个更好的方向”发展的目标所在。在教学的过程中,确认怎样的表现是“会或是不会”,由此反思“不会”的原因是什么?需要通过怎样的干预才能促使“会”,继而达成“优或强”等等。

三、关于“会的标准”的两则实例

针对上述分析,现将接力跑和羽毛球作为两个分析对象,制定出相应的“会的标准”,以供读者讨论和批判。

1.不同水平段接力跑的会的标准(表2)

分析:错肩(相向、同向)、交接(而非扔接)是判断小学毕业时,一个学生会不会接力跑的最基本的观察点。其中,“错肩”既是保证接力跑这项运动安全进行的保障,也是建立在学生“能”识别空间方位感的基础之上。初中阶段“会接力跑”建立在学生“能错肩”的基础上,增加传接棒的形式,能做出预先启动、主动伸臂等技术动作,以便准确、稳定地完成交接棒。高中阶段则建立在能预先启动、能顺利完成交接棒技术的基础上,在特定规则与环境下,准确、稳定、快速地进行接力跑。

2.水平五羽毛球模块会的标准

高中阶段的教学目标是促使学生形成一至两项运动特长,所谓运动特长,最基本的特征是“能比赛、会比赛”。笔者曾总结过羽毛球运动特长的特征为:判断准、移动快、技术稳、战术活。“活”便是“会比赛”的标准。下面以羽毛球4个模块的教学为例,对每一模块“能在什么条件下进行怎样的比赛”做出描述,所对应的即是该模块“会比赛”的标准(表3)。

参考文献:

[1]《体育教学》编辑部.专家学者畅谈新课改(之九)[J].体育教学,2012(10).

[2]施良方.课程理论——课程的基础、原理与问题[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