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水微澜》中川西女人的缠脚习俗与城市梦想
2013-04-29谢建英
谢建英
中国现代作家李劼人先生所撰《死水微澜》的故事发生在1894年中日甲午战争至1901年辛丑条约签订期间,距离1911年的辛亥革命还有十年左右。尽管此间有很多进步人士在呼吁禁止缠脚(其实,清太宗皇太极早在崇德三年,即1638年就曾严禁缠脚),但由于缠脚的陋习已沉淀了上千年,不但有深厚的社会基础,而且与女人的婚姻直接相关,所以依然在川西流行。在《死水微澜》中,李劼人摈弃简单记录风俗史的方法,没有在小说中枯燥地介绍缠脚历史、沿革、具体措施以及缠脚给女人带来的苦难等,而是在写主人公蔡大嫂的命运时,浓墨重彩地穿插了有关小脚的描写,让读者的心在随着蔡大嫂的命运起伏时,从中了解到缠小脚与旧时女人命运的关系,也了解到小脚在旧时人们生活中的重要地位。
一
中国汉族女人缠脚究竟始于何时,说法不一,但在缠脚历史的演变中,南唐后主李煜绝对是一个不可或缺的人物。李煜自小到大一直生活在皇宫的女人之香中,性情多柔善而少刚强,整日沉溺于艳情离愁的花间词中,根本就无心国事。据说宫中嫔妃用布帛将脚缠成“新月”跳舞,有飞天凌云之态,李煜因此而喜欢上了小脚。宫中后妃们为了争宠,竞相模仿,缠脚便率先在宫中流行起来,继而被更多的贵族夫人模仿,然后蔓延到民间,大概于宋代时传入四川。
川西女孩常于四五岁时开始缠脚。由于缠脚是一种人为的伤残行为,女孩常常痛得受不了。这时家中大人就会按住其挣扎的双手,让其强忍。到十三十四岁,脚骨发育基本成熟不再长了,缠脚所带来的痛苦也没有以前严重了,但因缠脚而造成的损害依然让孩子非常难受。《死水微澜》中的蔡大嫂即小时的邓幺姑对于缠小脚的认识却与众不同。“在十二岁上,她已缠了一双好小脚。她母亲常于她洗脚之后,听见过她在半夜里痛得不能睡,抱着一双脚,咈咈的呻吟着哭,心里不忍得很,叫她把裹脚布松一松,‘幺姑,我们乡下人的脚,又不比城里太太小姐们的,要缠那么小做啥子?她总是一个字的回答:‘不!劝狠了,她便生气说:‘妈也是呀!你管得我的!为啥子乡下人的脚,就不该缠小?我偏要缠,偏要缠,偏要缠!痛死了是我嘛!”邓幺姑也如其他女孩子一样,脚被裹脚布缠得痛得睡不着,甚至轻声低哭着,但不能输给城里人的想法,却支撑着她顽强地坚持下去……
当然,邓幺姑这个川西乡下弱女子是谈不上什么英雄气概的(如《三国演义》中的关羽),也没有为某一种理想、信仰献身的崇高情操(如果戈理笔下的奥斯达普)。让邓幺姑甘愿忍受肉体之痛的力量,来自于隐藏在她内心深处连她自己都还不清楚的城市之梦。据邓幺姑的母亲说,邓幺姑小时就爱好缠脚,七岁开始给她缠脚时,居然一点也不淘神,说明她很自觉地配合缠脚这一习俗。
小说没有交代邓幺姑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向往城市生活的,但从她不反对缠脚和她十二岁回答妈妈偏要把脚缠小,不输给城里太太小姐的话中可以读出,“大城市生活”早已是一粒种子,种在她年幼的心中,只等一个契机呼唤其破土发芽。对于一个乡下孩童来说,对城市生活的向往只是梦幻。这个梦幻遥远而不可捉摸。可潜意识中她决计要抓住这个梦幻,这或许缘于偶尔中听长辈们说起城里的太太小姐们的小脚是多么的纤细玲珑。这是她唯一可以抓住的通往城市之路亮光,所以她一定要紧紧抓住。正由于有这个城市梦的坚强支撑,所以邓幺姑在还是一个孩子时,就已表现出非凡的勇气,不像其他女孩子那样,每缠脚就痛得鬼哭狼嚎似地大叫,而是心甘情愿地缠脚,心甘情愿地让五尺或一丈长的裹脚布一圈一圈地、牢牢地将肉、骨头扭曲,强忍着不叫出声。她担心哪怕一声轻轻的叹息都会将梦吓走。
邓幺姑的城市之梦终于在十五岁时被邻近韩家院子的韩二奶奶点燃。韩二奶奶是成都省里一个大户人家的姑娘,由于喜欢吃新鲜小菜,误以为嫁到乡村就可以满足其食欲,没想到却因此而遗恨终身。孤独无援的韩二奶奶,只有在向邓幺姑渲染成都美景时,才可以找到一点精神上的慰藉。而邓幺姑对城市生活的梦想也在二奶奶这里得到最真实的照应。成都省的讨口子都是快活的!这对邓幺姑是多么大的诱惑啊!眼看邓幺姑的梦想随着二奶奶的关照,似乎就要实现了,可承载着邓幺姑梦想的二奶奶突然病死了。邓幺姑一下子“变成了一个样子。平常做惯的事,忽然不喜欢做了。半个月才洗一回脚,丈许长的裹脚布丢了一地,能够两三天的让她塞在那里,也不去洗”。按常理女人小脚被缠定型后,必须每晚解开用热水洗,以免脚部失血坏死。可二奶奶死后,邓幺姑便以为她的城市之梦破灭了,就一下子泄了气。可见小脚于邓幺姑存在的意义更多的是强过城里小姐所产生的自豪感,更多的是某种渺茫希望的寄托罢了。
邓幺姑执拗的缠脚行为是其对城市生活向往心态的现实写照,代表了当时繁华都市对农民的吸引;而韩二奶奶由城市来到乡村,则说明当时城市生活已经向农村渗透。
二
一双好的小脚是那特定时代里婚配的必备条件。媒婆在牵红线时常常要考察女方的小脚情况,男方将小脚当成挑选新娘的基本要求。而待嫁女子若拥有傲人的小脚,也将会为婚姻的幸福增加筹码。邓幺姑仅一个弱女子而已。她无法像一个男人样,通过自己的打拼实现大都市之梦,于她来说,唯有将自己嫁到成都省,才可以过上内心所向往的大都市的生活,而小脚却是实现城市之梦的基本条件。在李劼人另一部小说《暴风雨前》里,极度贫穷的伍太婆考查新过门的媳妇时,也刻意地留心了媳妇的脚虽缠得不很小,却不讨厌。由于是穷人家,所以对小脚并不苛求,但小脚还是要看的,不然这个媳妇的脚会为以后婆媳大战落下口实。当时的新娘子下轿,围观众人第一眼窥视的就是长裙下的脚。如果新娘脚的尺寸不符合众人对于小脚的审美要求,那么四周立刻响起一片嘲讽声,男家也会觉得丢脸。晚清时代,川西曾发生过这样一出悲剧:一大脚姑娘的父母串通媒人,让其向男家隐瞒了女儿大脚的实情。当然真相在结婚后马上就被发现,羞怒交加的新婚丈夫居然将新娘脚板的前部分砍断,新娘因流血过多惨痛而亡。
尽管韩二奶奶的死毁灭了邓幺姑到成都省过大户人家生活的梦想,但天无绝人之路。乖巧伶俐的邓幺姑,终于在二十岁时等到了不十分满意但也还过得去的婚姻。《死水微澜》里写媒人为天回镇杂货铺的掌柜蔡傻子拉线,说自己远房亲戚“有个姑娘,已二十岁了,有人材,有脚爪,说来配他,恰是再好没有了”。当邓幺姑一变为蔡大嫂时,居然将整个天回镇都轰动了,吸引人眼球的除了新娘子陪奁丰盛,人材出众外,就是那双从小凝结着邓幺姑无数心血的伶俐小脚。“新婚之后,新娘子只要一到柜台边,镇上的一般少年必一拥而来,纷纷喊着蔡大嫂,要同她攀谈”。这些无缘无故来攀谈的少年,不外乎就为了看看新娘子娇媚的容貌和那双精致的小脚。
自此,蔡大嫂的梦想终于实现了一半,尽管不甚完美,可终于跳出了农门,并得到众人的青睐,其中的功劳自然有小脚的一份。小脚不仅是那个年代的一个审美标准,同时也是女人们争风吃醋的资本。当蔡大嫂丈夫的表哥从外地带回一妓女时,对罗歪嘴已产生不明不白情愫的蔡大嫂已暗生醋意,立刻叫小徒弟土盘子去看看那个女人长得好看不。土盘子侦查到的情报让蔡大嫂一下子就释怀了,因为那个女子虽然长得好看,可是脚却大。这大脚让蔡大嫂顿觉安心,心中早已将这个潜在的情敌给打败了。
蔡大嫂是乡下人,即使她的小脚比城里太太小姐的略大点,可其又瘦又尖,走起来很有劲,于是人们在夸奖她的脚缠得好的同时,也讥讽一般乡下大脚女人是黄瓜脚。当时在川西流传着很多专门嘲笑女人脚大的词语,如:打鱼船、秋秋船、镇宅碑、碑底石等。那时候,成年的大脚女人成为没人要的“剩女”;即便有幸得以婚配,婚后还得时常经受人们的嘲笑。
四川蓬安有首歌谣,心酸地唱出了大脚女人婚后的痛苦:“一张纸儿两面薄,变人莫变大脚婆。妯娌嫌我大脚板,翁姑嫌我大脚鹅。丈夫嫌我莫奈何,白天不同板凳坐,夜里睡觉各自各,上床就把铺盖裹。奴家冷得没奈何,轻手扯点铺盖盖,又是拳头又是脚。背时媒人害了我,满腹苦处对谁说?二位爹妈莫想我,女儿只怕不得活。”因为大脚,所有亲情都比纸张薄,婆家的人都冷酷地对待大脚媳妇,难怪这些大脚女人去死的心都有。
更有甚者,这些侮辱大脚的行为不仅停留于人们口头上,还以各种直观的图画高高在上地悬挂在繁华的街市,摆在商贩的小摊上,拿在人们的手中。《死水微澜》写蔡大嫂与罗歪嘴一行人在成都青羊宫游玩后,“蔡大嫂在卖简州木版画的地方,买了一张打洋伞的时妆翘脚美人画,又买了一张挖苦大脚的乡姑娘修脚的讽刺画,然后转到二仙庵。”
三
缠小脚给女人身心带来的巨大痛苦是不言而喻的,李劼人在其小说中并没就这一问题进行深刻的揭露,因为这不是他叙述的重点。他仅顺手轻轻地将缠小脚的陋习进行了讽刺,但从中也可读出小脚的危害。
成都是平原,没有一点山陵,所以几乎没有俯瞰市容的机会。在《死水微澜》中,李劼人描写青羊宫观音殿后两侧的高台成了稀世宝地,不管大人小孩都不放过从这高台远眺的机会,可小脚女人们“因为脚小吃力,强勉上去一次之后,总是蹙着眉头,红着脸,撑着腰,要喘息好一会,还要说:‘真累死人了!再也不爬这高地方了!”可与众不同的蔡大嫂居然“登登登的提起她那平底鞋,一口气就走上了降生台;站在小殿外,凭着短墙一望,一片常绿树将眼光阻住,并看不见甚么。下了降生台,又上得道台,这已比一般妇女强了,她犹不输气,末后,还能走上最后的高阁,也烧了香。”她又拿出了小时缠脚时的执拗劲,什么都不服输。可当她出来以后,却迫不及待地坐在荞面摊子前的板凳上。她不是要吃荞面,而是两只脚胫都走酸了!当旁人笑她:“哪个叫你逞强呢?小脚,到底不行!”她的脸立刻就马了起来。蔡大嫂因小脚逞强受到嘲笑,心中自然愤愤不平。这从侧面反映了所有小脚女人的共同苦恼,那就是小脚在日常生活中的不便。
民国时四川有首民歌唱道:“老太婆,尖尖脚,汽车来啰跑不脱。”缠小脚对女人身心的摧残是毋庸置疑的,可小脚女人总有出门的时候,一步三摇的女人怎么走亲串友呢?城里的小脚女人出门就乘轿子,农村女人出门就坐丈夫推的鸡公车。可有一部分年老无人照顾的小脚女人,她们必须靠自己的力气谋生,为了应付拾柴、种地、割猪草等体力活,她们发明了一种奇特的行走方式——“膝行”,即用膝盖跪着在地上行走。
缠小脚这个在中国沃土上生长了千年的妖孽,扭曲着正常人的心智,人们因此而产生的谬误根深蒂固地扎根于意识形态中。如果要将其连根拔除,必须在依靠自身力量的同时,还要借助外在力量一起努力才行。
清末民初,西方民主、平等的文化思想大量冲击中国的本土文化,对缠小脚的陋习起到了一定的破除作用。《死水微澜》中有一情节涉及到洋人对中国缠脚的影响:“曾师母……一双大脚,难看死了,硬象戏上挖苦的:三寸金莲横起比!……‘听说她是一个孤女,姓郭,父亲不晓得是做啥的,早就死了,家里又穷,到十四岁上,实在没奈何,她妈要把她卖给人家做小。不晓得怎么一下,叫一个姓史的洋婆子知道了,给了她妈二十两银子,把她收养在教堂里。把她的脚放了,头发留起来,教她认字读书,说她很聪明,又教她说洋话,有五年工夫,她的洋话,说得同洋人一样,打扮得也差不多,男洋人女洋人都喜欢她。”这个叫曾师母的女人就是在洋人的帮助下才放脚的,尽管在当时国人的观念中依然推崇小脚,嘲笑鄙视大脚,可洋人们并没有因此而不喜欢曾师母,反而人人都喜欢她,因为洋人喜欢曾师母的标准不是脚的大小,而是她的聪明。尽管大脚暂时还没有得到国人的普遍认同,但它毕竟开始出现,如死水表面上的微澜,开始冲击中国千年的陋习。
同时,一些进步人士也在不断地呼吁女人回归天足。在《暴风雨前》里,李劼人借革命党人尤铁民之口写了晚清“四大名臣”、洋务派代表人物之一张之洞提倡女人放脚这一历史事实:“谈到中国人重男轻女的不对;谈到张之洞劝妇女放脚之有卓见;谈到日本女学之何以勃兴;谈到妇女应该有的抱负:不依赖男子,改良家庭,帮助男子做有益的事,育养儿童做国民之母。”这一段议论包含了男女平等的观念,这是解放女人小脚的根本。因为只有男女平等了,男人才不会将女人的小脚作为婚姻的筹码;而一旦小脚失去了现实的价值,也就失去了继续存在的意义,小脚的解放才能指日可待。
民国元年(1912年)2月11日,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孙中山通令全国严禁女子缠足。自此,女子缠足这流行千年的痼疾终于从根本上撕去了最后的保护膜而逐渐走向死亡。
主要参考文献:
[1] 李劼人:《李劼人选集》第一卷,四川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
[2] 四川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纂《四川省民俗志》,四川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
作者:四川师范大学文学院(成都)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