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小贷金融 建立多元体系
2013-04-29樊翠真
樊翠真
融资难、融资贵困扰小微企业,出现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是现行金融业存在结构性缺陷,建立与中国巿场主体结构相适应的多元金融体系势在必行。
“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根本原因是我囯金融巿场改革严重滞后于市场经济发展所致。”3月13日,全国人大代表、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胡季强在接受《中国经济信息》记者采访时,对千万小微企业面临的融资困境开出“药方”:改变商业银行一业独大的金融生态,推进金融巿场改革,大力发展包括小额贷款公司在内的小微金融业,可以有效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胡季强认为,融资难、融资贵困扰小微企业,出现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是现行金融业存在结构性缺陷,近几年应运而生的小额贷款业在这方面已开始弥补大银行的这一缺位。从2008年10月浙江省第一家小贷公司开业到2012年底,全省已开业小贷公司277家,注册资金576亿,贷款余额746亿,累计服务小微企业29万户,占服务企业数的99%以上。
胡季强认为,现行发展的民间小贷公司政策,与银行业比,限制很多,不符合“十八大”关于平等公平发展民企的精神。要真正让小贷公司成为小微企业融资的主要参与者,必须解决小贷机构身份问题。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难办。说是金融机构,银监会至今不给合法身份,说条件成熟转村镇银行,但迄今没有一家成功转制。第二,信用杠杆缺乏。只要符合监管要求,对银行不设比例限制,而小贷只能获取50%的银行贷款,只能以资本金为主放贷,从而加剧小微企业获得资金的成本。小贷公司无法通过信用杠杆作用来扩大放贷规模和降低贷款利率。第三,税收负担重且不公平。所得税、营业税占营业收入比重超过30%,税负过重。银行办的全资小贷企业3%,民间办的5%,税收成本最终还是转嫁给了小微企业。第四,发起人大股东规定持股比例太低,银行办小贷可100%,民间小贷大股东只能占20%-30%,导致股权分散,不利公司规范运作。
胡季强建议,希望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在推进温州金改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在放手发展小贷金融业尽快改善小微企业融资环境上,大胆改革创新,并批准在浙江全省试验。胡季强还提出了具体建议,如在中国银监会制订统一的小贷企业准入、监管标准后,明确小贷公司的小微金融机构身份,并由省一级政府监管。逐步放开并最终取消小贷企业准入数量限制,凡是符合条件的都应允许申办,通过放开准入増加对小微企业资金巿场供给等。